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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少年行

黎明的第一束光芒洒进洞内,此时向外看去,夜晚银白的雪地此时映射着金光,如同天神对这片土地进行了赐福。

洞内没事的几人也结伴出去,在这附近找些柴火回去,与这巨狼战斗了那么久都没吃上一口饭,一直紧绷的神经在放松下来后肚子的叫声参差不齐地在洞内回响。

经过昨晚那一战,虽说吴氏这边仅仅潘达一人一刀就将巨狼斩杀,但吴氏其余众人与木花部落还是结下了战友之谊,于是结伴一起寻找些柴火,顺带摘些野果,打些野味,为这加深两部落友谊的一战庆祝一番。

李煊一直在潘达身旁看着他拆解这巨狼,直到潘达最后将那异狼的心脏从它的身子里给拽了出来。

这只异狼虽然体型巨大,但是它的心脏并没有大的那么夸张,只是略微粗壮了几圈,想必是为那内丹让出些地方来。

潘达用匕首在这心脏上来回游走着,没过一会儿终于找到了地方,一刀扎了进去,一股股鲜红的血液顺着刀刃流出,潘达立刻从腰间摘下葫芦将这鲜血一滴不落地装了进去。

“李煊,这个给你,或许对你有些帮助。”潘达将葫芦递给了身边的李煊。

“你给我装这一瓶子狼血干啥,腥臭腥臭的。”李煊不解。

潘达道:“你直接饮用就行。”

“这是这头异狼的心头血,里面浓缩了他最纯净的血脉,或许对于你开启血脉之力有所帮助。”

潘达记得李煊对血脉之力一直念叨着,这一路上问过多次,他以为李煊和他人一样是对力量有着极为强烈的追求,但其实是李煊对于这种原来想都不敢想的能力的好奇与期待。

听完潘达所说,李煊也没犹豫,仰起头来就对着葫芦口吹了起来,可能是这狼血属实是味道欠佳,有些呛人,李煊才喝了一口就差点要吐了出来。

他一边艰难地下咽着口中的狼血,一边忍不住吐槽起来,这比他喝过的所有中药都要难喝,如果非要形容这种味道,可能比他楼下老太太的裹脚布还要腥臭几分。

在第一滴心头血进入到体内,顺着食道准备流向胃的时候,就已经气化成血雾缓缓地被他给吸收。

一股磅礴的能量以他心脏为中心向身体的各处奔涌袭去,身体各处都有一股电流流窜的感觉,他身体的温度在不断升高,机体各处迸发着前所未有的快感,这比行房之时那一瞬间的快乐要更为凶猛,他所持续的时间更长,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得到了释放,但这看似缓慢的过程,其实只发生在一瞬之间,所有的快感都是在这升华之后才渐渐与神经相连,一点一点弥漫全身。

旁边众人看到李煊这好似抽搐的表现刚要起身,就被潘达拦了下来,他知道李煊的身体此时正在进行着某种突破,他人上前也是于事无补这一切都得看他自身,不过他没想到李煊的身体反应这么大。

仅仅一口异兽的心头血就能突破自身血脉桎梏的话,他不敢想象如果被李煊吃了所谓的天材地宝之后他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健身系统提示,能量严重超负荷,多余能量将储存备用。”

一声熟悉的声音在李煊内心响起,随之而来的是他身体在“高潮”过后开始排泄出一些废物了,一些个之前健身产生的淤血和这么多年来体内积攒的毒素随着汗水由不同的毛孔渗出,整个人瞬间变得脏兮兮黏糊糊,他身上的味道与那之前的狼血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煊缓过神来,他还在回味刚才那宛如置身极乐世界般的感觉,此时的身体除了充满活力之外可以感觉到力量和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快到外面洗洗,你现在也太臭了。”刚才一直看着李煊的潘达提醒道。

李煊抬起胳膊,微微低头,仔细一闻。

呕。

他自己怎么这么臭啊,他拔起腿来就冲出了山洞。

——

天色渐明。

第一标记点的众人看李煊他们一行人还没回来,就按照潘达的指示收拾起行装准备向前去追赶大部队了。

而这时吴降和吴岐他们也在向瀚海平原前进,一路上和往年一样,除了有些许道路因为山体滑坡进行了改道,其余并无大事发生。

眼见这平平无奇的一路,吴恒他们心中更加肯定了要去银背森林的想法。

他们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参加冬猎了,但是自他们参加冬猎起都是在瀚海平原地带,从未进过银背森林也从未见过异兽,所以在他们的想象当中,那是一个遍地机缘的地方,只不过吴降这些叔伯们年纪已高不敢进去罢了。

异兽又能有多恐怖,虽然未曾见过但最多能比那狮子老虎强上一些吧,他们几个很多人都曾亲自捕杀过狮子老虎,所以并未将异兽放在心上。

有句话说的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不过,很快这些孩子里有人再也没机会听到老人言语了。

瀚海平原另一端。

“少族长还没回来,这可如何是好啊。”一位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在一处营地内不断来回地走动。

老人旁边一位人高马大的中年男人低头说道:“您老就别担心了,少族长他可是咱木花部落这几年来血脉最纯正的,他的武艺又是您老从小一手教出来的,肯定不会有事。”

这个男人名为季炎焱,是木花部落此次冬猎的领头人,他身高接近两米,由于身高的原因体型看起来没有多么恐怖,但是从他那青筋暴起的手臂上可以看出来这个男人的实力绝对不可低估。

那白发老人则是木花部落的上一任武术督头季有光,连同季炎焱在内木花部落大大小小的战士都出自他手,现在也算是开始颐养天年的养老生活了,奈何摆弄了半辈子的刀枪棍棒,闲不住啊,此次就当做少族长的贴身保镖一同随他参加冬猎。

“小焱啊,少族长他正是因为我一手教出来的我才不放心啊,你们那时候站桩挥刀哪次不是练到最后精疲力竭哈喇子都流干净了,希聊他那时候还年幼,看他累了我就让他歇歇,看他渴了我就给他拿水喝,饿了就干脆下课,让他回家找族长大人要饭吃去。”老人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埋怨起自己当初为啥没对少族长狠下心来好好教导,要不也不至于现在这么担心放心不下。

“光叔,我可算知道希聊这小子是被谁给惯出来的了,冬猎这么大的事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己带队擅自离队,我们不仅得额外增派人手搜寻,而且还拖延了我们路上的时间。”季炎焱双臂在胸前环抱,一边指责着他们少族长的儿戏行为,一边开导着这位白发老人。

正巧昨晚派出的哨兵此时回来报道:“焱头目,昨晚派出去的小队回来了,没有发现少族长的踪迹,现在时辰已到,您看?”

“即刻启程,吩咐下去火速收拾行装,向瀚海平原往年的驻扎点前进,尽快赶到然后立刻排查周围情况,避免黑狼部落的狼崽子提前下好了绊子。”

季炎焱刚吩咐下指令就转向了白发老者,他见季有光刚准备撸起袖子扯开嗓门说话,但季有光还未开口就被季炎焱瞪的声音低了几分。

“小焱啊,你也知道,你光叔我喜欢舞刀弄枪了一辈子,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和这些铁把式打交道,没谈过媳妇,没生过娃,你们每个娃我都是当孩子看的,希聊最是,我从他出生就一点一点看他长大,八岁跟我学武,九岁扎上了马步,十二岁就给刀沾血开过锋刃,现在二十岁就如同我半个亲儿子,你说我怎么能放心的下啊。”

“光叔,您也知道,冬猎大事不能因为一人耽搁,哪怕他是少族长也不行,今天就算是族长大人来了冬猎的时候也要听我这个领头人的话。”

季有光也知道这个道理,看着眼前这个在众人面前威风凛凛的领头人,怎么也没想到啊,当年习武人群里最瘦弱的小杆子现在已经可以给整个队伍带来安全感了。

“小焱,我们走吧,希聊他的队伍里有知道咱们营地在哪的,我在那儿等他。”

季有光背对着季炎焱向营地前方走去,双手背后,从季炎焱的眼中可以看到,这个扎了几十年马步架了几十年拳桩都不曾喊过累叫过苦的老人,他挺了一辈子的腰杆,在这人生无奈亦无奈的一刻终于是弯了下去,远方地平线与苍天的交界处太阳刚刚露头,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好像夕阳的余晖般昏黄,将这个不断前行的佝偻老人的背影给无限拉长,被拉长好像不仅仅是背影还有岁月的痕迹。

老人低声呢喃道:“莫要怪我啊,希聊。”

这边黑狼部落已经全部下山,火速赶往银背森林,领头的高承在越靠近森林的地方越是兴奋,已经有点按耐不住此刻亢奋的心情了。

高承确实好像是为了战斗而生,在前两年的氏族大会上,一直是战绩紧追都城王族的种子选手,可惜黑狼部落整体实力还是不行,而高承又没达到那种一人即一族的实力,这次冬猎是他觉醒出血脉之力的最好机会了,谁也不能打扰他,凶兽不能,木花和吴氏不能,黑狼部落的其他人也不能。

“全员听令,还有半日就可靠近银背森林边缘,此次目标只有异兽和灵花异草,都给我擦亮了眼睛,招子放亮堂些。”

黑狼部落一众虽然人数不多,但大多一人一骑,且没有后续的粮草部队,赶起路来如乘风般一日千里。

——

李煊那边,等他洗漱完回来洞口已经升起袅袅炊烟,架在火上烤的正是那刚刚毙命身上还热乎的异狼。

这只狼虽然体型巨大,但是身上没几块能吃的肉,大多都伴随着它血液的腥臭,虽然能吃,但属实是让人难以下咽。

他们只取了狼腿上的肉,幸亏它这巨大身形,要不还真不够这二十多人一餐吃的。

李煊此时和季希聊坐在一起,潘达不爱说话,李煊爱说啊,他给季希聊讲了他要在吴氏部落开健身房的事情,等到冬猎结束可以去吴氏部落找他训练。

季希聊也给李煊讲了木花部落里的种种趣事,更是着重提了一嘴,吴氏部落的老酋长在木花部落那是十分受欢迎,每次去到木花部落,那是大人小孩缠着他叫他讲故事,他这好多有意思的故事都是从老酋长那听说的。

他俩趁着肉还没烤好,就从族内趣闻八卦娱乐聊到了血脉之力。

季希聊刚才看到刚刚沐浴完冻得直哆嗦的李煊,虽然冻得咬牙切齿,但是仍然可以看出他身上肌肉的质感是如此硬朗,不管从维度还是从形态来看,李煊的身躯可以比肩都城王族,想必觉醒血脉之力也是指日可待了。

相反季希聊他自己虽然被誉为这些年来木花部落血脉浓度第一人,但是他感觉他要觉醒血脉之力是件遥遥无期的事情,此生能否觉醒还不一定呢。

李煊见此鼓励道:“道友,健身吗?我看你骨骼惊奇,天生慧根,一看就是个训练的好苗子,来我健身房我领你练嘛,你觉醒血脉之力还是很容易滴。”

季希聊虽然没太听懂但也能听出是鼓励他的言语:“李煊老哥,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道友什么是健身,但是多谢你这几句美言,老弟我就借你吉言,等改日定当去你那健身房体验一番。”

二人互相吹捧完毕,抱拳相视一笑,纷纷在内心感叹相见恨晚啊,相见实在是太晚了。

此时炭火也浓烈起来,炭火上炙烤的狼腿也发散出了烤肉的香味,众人极有默契地同时闭上嘴巴,如饿虎扑食般抢起了炭火上还滚烫的烤肉。

没过多久,众人就吃饱喝足有了精神,尤其是大病初愈的季东阳,季溪潺和季垚三人,无比珍惜此时这舒畅的感觉。

他们三人虽然是同龄人但是原本在部落里平日接触并不多,各有各的玩伴,家中长辈也不是特别亲近,所以在这次冬猎之前他们也只是普通族人关系。

但是经过昨晚在洞内对潘达的那一拜之后,今天早上他们三人就默默聚在了一起,成为了形影不离的三人组,尤其是他们三人还时不时地盯着潘达,默默关注着这个救了他们仨的男人。

潘达还没意识到这三人已经对他产生了崇拜之情,在原来拆解狼尸的时候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盯着他,当他回头观察的时候,只看到季希聊那准备拉他畅谈个三天三夜的架势,索性继续回头干着手中的活。

潘达和李煊怎么都想象不到,在未来的某一天,这木花三人组会以一个决绝的姿态站在他们身边,以不惜生命为大家遵守着昨天晚上那句如同儿戏般的誓言。

潘达见天色不早了,起身准备带领李煊和吴氏族人赶往瀚海平原与大部队汇合。

在得知吴氏部落今年也在瀚海平原处狩猎的时候,季希聊主动邀请一同前往,他们木花部落今年也是要去往瀚海平原的,虽然营地不在一起,但是大致路线上是顺路的。

潘达想到从这银背森林出去一路上也有可能会遇到其他异兽,两个部落暂时结盟同行确实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其实他也有那么点私心,自从昨晚一刀斩狼之后两个部落二十几人都对他有了或多或少的崇拜之情,这让常年在村口站岗的潘达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这感觉还真不错啊。

“少族长此次一路就暂且由我指挥如何?”

“潘达老哥何须客气,你来带领我们,我那是一百二十个放心啊。”刚才在队伍前方一直和李煊谈天说地,聊着八卦的季希聊听到潘达要主动请缨那可是求之不得啊。

“对啊对啊,我和老酋长保证过,潘达你说一不二,你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叫我追狗我绝不撵鸡!”李煊此时也附和着。

此时李煊和季希聊好像已是那异父异母的亲兄弟,聊了半天发现不仅性格相投,并且连喜好爱好都是十分相近。

季希聊与李煊说着他们部落的各个美女,从邻家小妹到未婚少妇,因为他从小就机敏可爱,小时候不少受部落里小姐姐的青睐。

李煊此时听得两眼放光,之前他一直专注于健身,每次见到美女总是避之不及,心中谨记当年那个老前辈所言,提醒自己勿念勿想,非礼勿视,福生无量天尊,女人影响他进步的速度。

可是后来李煊谈了女朋友之后才发现他错了,错的太离谱,此乃人间大道啊,之前可是被那老光棍给骗惨了。

后来在健身训练之余,李煊也在恶补着其中知识,欣赏了不少国内外的“佳作”,对此还是颇有发言权的。

李煊和季希聊在刚开始的聊天当中还是相对克制的,你一句老哥我一句老弟,双方说罢,不约而同一句承让承让,将这君子之交的气氛烘托到了顶点。

可是随着越聊越多,他们的话题也越来越偏,从一开始的血脉之力,武学功力聊到部落神话历史传承,然后又聊到了艺术层面,二人不断地抒发着对美的认知,对美女的欣赏,随着话题的深入再到后来两人相见恨晚就差斩鸡头烧黄纸在那山洞之前磕头拜把子了。

季希聊没想到在此能遇到李煊这般挚友,这些话题在部落里说起之时轻则被人当做流氓混蛋,重则告到他爹那他定是少不了一顿牛皮带蘸凉水,但是和李煊的谈话期间那是无话不谈啊,并且观点互相认可,这可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期间潘达因李煊已经好长时间没和他说话想凑过去加入到他二人的谈话之中,可靠近一听尽是些虎狼之辞,潘达听完脸上涨得通红是径直走开了,内心不断提醒自己别去多想,可越是提醒某些画面越是忍不住地在脑海中浮现,最后带着脸上的红晕又跑到前面带路了。

在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敢主动靠近他们二人。

潘达边走边和他们商讨起大致的路线来。

李煊他们一队此时在那银背森林的西南侧森林外围,他们要赶到银背森林东侧的瀚海平原,最快的路线就是直直穿过森林,但是这种方法极为不明智,所以潘达选择顺着森林外侧从一侧慢慢赶到河口平原处,虽然会晚上一天左右,但是从安全的角度来说绝对是最适合的选择。

众人对此没有意见,他们原本还担心潘达为了尽快追上众人选择横穿森林,在听到这个决定之后他们也暗自长舒了一口气。

潘达在最前方探路季希聊在部队前方向李煊请教起了关于健身的问题,木花三人组则在部队后面肩负起殿后的责任。

阳光正好,少年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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