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拿起笔的那一刻,时间仿佛回到了那个蝉鸣的夏天。木桌上的层层叠叠的灰尘,折射着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打在博古架上那些久久未擦拭的玩意上——那里本应该用来放古董,可我却将它拿来放各种小玩意,什么玩偶啊,手办啊,小说啊,都被我一窝窝地堆在上面,在它们的强压下,博古架的底角出现了一点点的裂痕,可那并不妨碍我继续在上面放东西。
思索间,他忽地抬起头,看着博古架上那一本本的书,眼泛泪光。原来,那里放着的书,都是他自己写的,但都没有得到出版社的认可,卖不出去。至于原因,他心里清楚,因为那并不是他的原创,而是一本接着一本的同人文,而在没有得到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同人文小说是不允许出版发售的。
明明写原创就可以赚钱了呀?为什么要不停地写同人文呢?他一遍遍地询问着自己,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染花了轻轻触碰着稿纸的墨滴。看看这堆废纸吧皓轩!你写这些有什么用!白白浪费青春?还是说你指望着它们有一天能拯救你那食不果腹的悲惨命运?哈哈哈哈哈,别开玩笑了,赶紧找个正经的工作吧,搬砖都比这强!
他扑在桌子上哭了起来,拳头捏得越来越紧。
可是……我想写啊,我想写啊!看到感人的电影,看到震撼的书籍,看到喜欢的小说,我想把它们的故事延续下去啊!就算没有了意义,就算被那些热爱电影,热爱书籍的人嘲笑,就算都养活不了自己……那又怎样,大不了,把我这卑微的一切都献出去吧。我热爱的,我坚持的,就应该被嘲笑,被践踏吗?!不会的!终有一天,我要让那些嘲笑我的人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