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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猫和幸福

清晨的空气真好,伸个懒腰拉开床帘,今天天气晴朗,丝丝红露坠在花叶上,在阳光的温拂下还在娇艳的妩媚着。我有早起的习惯,就喜欢呼吸清晨的空气,尽管它可能并不清新,但总会让人心情愉快,而且有一种独享自然妙处的快乐。你看看吧,早上六点起来的天空一定是和八点不同的。

透过树影花丛远远看见对面街上那家包子铺早就冒起了蒸腾的雾气,这个小镇,有着自己的时钟,每一刻都在不停的转着,有条不紊的运行着。

该起床的的时候起床,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况且它的包容性这么广,就算是夜色寂寥间有未入睡的人起来行动,也美的像画一样,丝毫不会打破这夜色的寂静,另有一般滋味,古代征人不总是怀念夜半捣衣声吗?若是没有这样的地方,没有清凉的月色,这世界上多少失意的人谁来安慰他呢?有多少工作是夜间就悄悄开始的呀。

运垃圾的车在凌晨四五点就已经带着它的调调开来了,清理街上各处垃圾之后,将小车远远地停住,慢慢踱到已经开门冒着热气的早点铺,喝上一碗热腾腾的豆浆配上几个大肉包子,或者一晚鲜香的辣汤,再磕上一个鸡蛋在里面,碗里迅速泛起好看的鸡蛋花,一碗汤,就这样热闹了起来,烧饼要卷着小菜,酸白菜,罗卜丁,还有说不上名字的一丝丝的咸菜,虽然叫不出来名字,每次都是要拿上一小碟,那才下饭,确切的说是下烧饼。哦,还有洋葱,凉拌洋葱酸酸甜甜,还有些微微的辣,简直是小菜里面的神,它就是一道菜!而不是小菜。待清洁工人吃饱喝足之后,这个小镇就渐次醒了,慢慢的活了起来,逐渐迎来它的沸腾。

早点铺子里养的那只狗也已经醒了,懒懒的趴在门口边边,将自己盘起来,就是这样懒懒的,你若是慢慢的走进,它可不搭理你,要你摸摸或是怎样都是与他无关的事;若是你突然一个踉跄似的到他面前它会伶俐的闪开,而等你定睛看去,它已经另换了一个姿势盘着了。

小镇上的动物一半是有主的一半是自养的,野生是一种状态,动物本身的状态,但是就是野生也大多与人相处的很好,晚上街角的的某个箱子里就能睡上一晚,要是屋顶上有些什么遮蔽的东西而人又不经常去的话,那里就成了它们的地盘,流浪者,多以猫。以前家里后边一楼的平房上面有一大片彩钢瓦,是当年盖超市的时候用来开拓空间的,后来就闲置了。不舍得扔就放在一楼平房的顶上,下面垫了几块砖留了些空间,为的是不堵住通水疏雨的地方。这个地方不知怎么就被一群猫盯上了。

起先是爸妈说的,后来我跟弟弟在上面铺了条毯子坐着假装野餐,后面是一望无际的麦田,远处隐隐约约还有不成器的青山,在我们正快乐的时候,一只猫悄悄的上来了,将自己的肚子稳稳的放在了毯子边边,懒洋洋的打量着我们,它好像知道这是我们的地方,好像也还认为着这是它的地盘,总之我们相安无事。

我后来又特意往彩钢瓦下面瞧,它就和我大眼瞪小眼,它知道怎样舒服,什么时候换到什么地方既可以凉快又有太阳的温暖,它总是将这片地方整理的明明白白。一只,两只,后来就变成了一群猫。我家的楼梯间是围着厨房单独建上去的,二楼没有住人,后面通往平房房顶的小门下面的板断的参差不齐,勉强关上门,人是不会进来的,这群猫就开发了新的地方。常常从破裂的门板里或蹦或者怎样就跳了进来,我没有见过,但是可以想象它们进来时那气定神闲的模样,带点巡视自己地盘的味道。

还是那只大橘,可能见了几次面,觉得我和它总有些交情在里面,我上楼梯的时候它就躺在楼梯拐弯的要害处一动不动,任我贴着它的身子走过去。没有人赶过它们,自然我们也没有喂过它们,它们总能找到吃的,有自己的生存方法,不然何以将自己养的白白胖胖?厨房里的东西它们也从未动过。

怕事的是一群小家伙,其实它们下来的时候已经不算小了,两三个月的幼猫已经算不上是简单的幼猫了,我家后来有只猫,差不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捉老鼠的,那个星期,一天一只,感觉是踹了人家的耗子窝,赶尽杀绝,也不枉后来我婶婶家闹老鼠的时候把它借走了一个半天。那些小家伙是后来到的,大橘总是拖家带口的,想来我是从它单身看着他有家的,也算是不凡的交情了。就是小家伙不稳重,没有学到它们老爸的气度。我从旁边过的时候它们总是迅速地跑开还要警惕的看着我,别说你有什么捉住它的心思了,就是多看上它两眼也要保持在一动不动的状态下,对于野猫,虽然和谐,但我也不是随便就敢上手摸它的,总怕它极快的伸爪子挠我一下,那可就有的一番闹腾。稳重如大橘,我也不敢轻浮浪荡。只有一次,与它狭路相逢,它已经视我为无物,我忽然就动了心思,一点点挪腾着靠近,现在想来它的眼神莫不是在说“这个人类好愚蠢呐。想摸还磨磨唧唧耍这样的小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么。”它的肉是厚实的,皮毛没有想象的那般柔软,但是不费它猫咪的名声,也算是舒坦,可我也就是放肆了那一回,因为我总怕哪一天它不高兴了忽然间给我一爪子,我总觉得猫的脾气是琢磨不透的。后来房子修缮了,就也没有这样的轶事了。

“你醒了。”看着周恒睡眼惺忪的从床上坐起来,眼睛还未睁开带了些初醒独有的懵懂“刷刷牙出门,我们一起吃包子去?”我走到床边色心大发的拍了拍他的脸,只觉得他这个样子真的挑起人的恶趣味,想我当年捏月牙儿的脸时,他可没少说风凉话,现在就只拿捏你了。

他黑黑的眼珠呆愣愣的看着我,盯了一会儿我忍不住笑出了声,真不是个成熟的大人。隐隐觉得自己是不是在欺负人。

“起床,我的大可爱。”

他闻言皱了一下眉头,似乎嫌弃我一早上这样油腻的称呼“猫先生,起床啦!”我又喊了一声,将他半拖半拽的从床上拽下来。

“要一碗辣汤两根油条,两块钱的烧饼再来两个大肉包子!”

“我的汤呢?”

“老板再来一碗辣汤!”

“竟然不给我点汤!”我坐在早餐店独有的那种小桌子上,这样的小桌子有魔力似的,平平无奇摆在别的地方觉不合适也不起眼,就适合于活跃在各种小饭店和小餐馆之间,显得格外诱人,这样说吧,一间整齐的干净的早餐店一定比不上随意在门口或店里堆上几张桌子的早餐店生意要好,解释不清什么原因,可能是太净反而不适容纳吧,若是那种精装修的早餐店,恐怕又有另一番不适合的光景,大家都是赶路上学工作的人,日里来都是急匆匆的,也随意惯了,再抬脚进去恐怕是多此一举,当然,我所说的只是这个地方和安放我儿时记忆的家乡。

写到这里怎么也想插一句在红楼上看来的,贾政大骂贾宝玉时说的“学了些精致的淘气!”我觉得这精致的淘气还会在后文出现的,或许是用在我或别人也可能是某些事上吧。若是在后文里没出现大家也不要紧张,权当是我一个乐趣的分享。

“要不要再加两个包子?”他问,也不忘记大口喝着热腾腾的汤。

“这够了吧。”我犹疑了一下,感情他刚刚点的只是他自己要吃的,只是经我提醒才想到给我加碗汤?甚至担心因为我的加入而阻挡他大饱口福?

“嗯,也够了。”

我觉得我忧郁的眼光不足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疏忽,甚至在想我为什么不吃。唉,自己挑的人就算是个坑也是有可爱之处的,我忽然觉得自己最大的可爱就是自己能够忽然相通,立马就释然,毕竟这样的心态于现在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可是那个会给我剥荔枝的人哪儿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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