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是2016年4月24号相识的。
到此刻,已是两千一百三十个年头。
近六年。我们在一起,近五年。
那年高二。那时候,我年纪尚轻,却已是个酒鬼。这也说明了,我不会是一个好学生。
初见她,她着一件红白拼接的卫衣,一条白色牛仔裤,一双白底红面的帆布鞋。她的容貌并不出众,斜刘海,脸蛋小巧,谈不上精致。整体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迷糊,一副尚未长大的孩子模样。
那天是朋友的女友生日,而她又和那女孩是初中的同学,故而有此一面之缘。
当时唱了生日歌,她们女生一块拍了照。我静静的一言不发,当看到她比起的剪刀手时,我难得扬了扬嘴角,这丫头倒是憨厚得可可爱爱。
分了蛋糕,我们人虽不多,却也都是闲不住的主儿。脸、脖子,逮到就抹,不够尽兴,就干脆往身上招呼,改用扔的。那时候的蛋糕,几乎就没有是用来吃的,大多都是这么被糟蹋了,与我们同龄的相信有过同样的经历。
我那时候没动,实在是因为提不起兴致,我已经醉生梦死不短的时间。看着他们热闹的时候,我没有向往,也没有感到孤独,我就只是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也有另外一个人没有参与进去,她就在一旁小心翼翼吃着蛋糕,细嚼慢咽的样子就像工匠师傅打磨器物时的精雕细琢,她俨然就是个小吃货。直到他们玩得嗨了,小丫头才拿起来蛋糕不知所措,犹豫不决该对着谁招呼下去。
我一时兴起,趁乱拿了块蛋糕,径直走向她。手指上沾了奶油,轻轻往她脸上一划,一只小花猫新鲜出炉。无可避免的,她那块蛋糕也就顺势赏给了我,继而我就遭了殃,瞬间便成为了群起而攻之的对象,一身再无完好处。
那晚,我真的难得感到了一丝温暖。
也是那晚,朋友女友给我推了小丫头QQ号。他们的话也很直白,让我去追。眼神都是你懂的这么个意思,他们那时候都是为我好,我心底里知道。
我顺势就发了好友申请。
至于内心深处作如何想,我当时说不清楚,现在就更印象模糊了。
缘起,就那么悄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