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话说这五岳都各自有着自己的岳主城,这岳主城分别镇守在咱们大秦古国的东、西、南、北、中各方。众所周知,这东岳泰山对应的便是岱宗城,以此类推,西岳华山对应太华城,南岳衡山对应飞衡城,北岳恒山对应幽恒城,中岳嵩山对应玄嵩城。这玄嵩城在咱们大秦的正中央,也是咱们国家的首都。不过说到玄嵩城,就不得不提一下玄嵩王子了,玄嵩王子,姓夜名辰,一袭白衣若雪霜,腰间长剑如玉竹。黑色的及腰长发卧于其雪衣之上,青蓝的瞳孔之中透出一丝锋芒,那如火的朱唇更显得双颊白皙,指节分明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青色的玉戒。”
“既然这容貌如此之佳,那么这文采更是超人。他年方十六,参加林坛诗会,夺得一甲状元,要知道这林坛诗会是大秦公认的第一学者林语堂所创,更何况今年的林坛诗会有林语堂之子林语在,所以多数文人墨客都是奔着榜眼和探花来的,要不是林语堂为官多年想一直保持两袖清风的形象或者夜辰之父夜峰位高权重,富可敌国,他恨不得将这夜辰直接撕碎,可夜辰知道自己金榜题名时,却只是挥一挥衣袖,径直而走。
”那他文采超群,必定少不了法器,其有一狼毫毛笔,名为狼毫墨剑,青玉之杆,狼王之毫,只需念一法咒,那狼毫便会变扁、变长、变锋利化为一柄三尺长剑,剑身为白黑渐变之色,传说是神将莫提所制。”
“另一法器,乃是一个卷轴,打开便是一幅水墨画,据说这画是他本人所作,而且这画上画的正是中岳嵩山。可这法器又有何用呢?它可助其主冲破云霄,就如同孙悟空的筋斗云。关于玄嵩王子夜辰的故事咱们下回见分晓,”台上的说书人笑脸道,“各位看官,赏个脸吧!”
听到此话,角落里的一个面容较为清秀的男孩,迅速拿起身旁的包裹,便冲向后门,眼尖的说书人看见:“快抓住他,他还没给钱呢!”众人闻声望去,果真看见一个男孩,便向他追去,几下就将他撂倒在地。由于来这儿的人都是些官府中的下人,整日受着上司的打压,此时此刻,便将心中的怒火发泄在那清秀男孩身上,很快清秀男孩便身受重伤。
坐在后排喝酒的中年男人低吼道:“烦不烦人!”说罢,将酒壶掷于地上,众人闻声望去,见一身穿铠甲,脸上有一道刀疤的男人,其中一人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刀疤男人,喊道:“那......那不是悬赏十万黄金、杀人如麻的通缉犯吗!”
“既然知道了,就一个也别想走!”说罢,从手中凝聚了一团金色光球朝前门和后门射去——他用法力锁住了门!
起中两个胆大的挥拳打向刀疤男人,可他却一动不动,仿佛有金刚不坏之身,反而是那两个人的拳头都碎掉了,众人一惊,藏的藏,躲的躲,场面一片狼藉,那两个人喊道:“别藏了,要是这样下去,咱们都得死!”
众人闻言,皆犹豫不决。可刀疤男人可不给他们考虑的时间,他拿起靠在桌旁用布包着的包裹,将布一层层的展开,一把朴刀赫然出现,顿时,刀疤男人的脸变得凶神恶煞。
他们已经没时间犹豫了——刀疤男人的出现也不允许他们犹豫了!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便拿起身旁一切可作为武器的物品朝刀疤男人冲去,刀疤男人见状,用朴刀划破自己的手掌,让鲜血滴在朴刀之上,随后将朴刀插入地板,并让自身一半的法力注入朴刀之中,金色的法力以朴刀为圆心从内向外绽放,犹如一朵灿烂的金花一般,被花瓣碰到的人都倒地不起。
清秀男孩便趁此时机用尽全身力气冲向二楼,刀疤男人一个箭步跟了上去,到了楼上,男孩已经跳了下去,所幸被一个小摊接住了,并无大碍。刀疤男人可不想暴露身份便用化身术化成别的模样,也跳了下去。
清秀男孩看见他是从楼上跳下来的当然知道他就是通缉犯,便撒腿就跑,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儿,怎能跑过通缉犯呢,不过几秒,就被他抓住了后脖领,眼看着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男孩闭上了眼睛,可刀却迟迟没有落下来,他慢慢睁开眼——他被路过的巡逻队救下了。
“我乃玄嵩城少华将军,你是何人,竟敢当街杀人!”
可偏偏这是,化身术的时效到了。
“通缉犯!悬赏十万黄金的通缉犯!”一人喊道。
少华闻声便道:“谁取下他的项上人头,赏金就是谁的!”
这条街虽是个比较繁华的美食街,但做买卖的也赚不了多少钱,而那十万黄金更是他们想都没想过的天文数字,毕竟他们一辈子也赚不了那么多钱,所以他们一听都喊叫着冲向通缉犯。
可他们毕竟是些连法力都不会的普通人,跟通缉犯打,那不就是班门弄斧,不自量力吗。
通缉犯轻蔑的一笑,故技重施,又是一朵正在绽放的金花出现。别人不知道,少华将军怎能不知道,这是以自己的血液为源头,以各种形式释放出的法力,虽然能让实力成倍增加,但对身体的摧残是极为恐怖的,被称之为——血源之术。
可他就算对这种法术颇有了解,也没用了,他无法让那些冲过去的人免于非命。
他愤怒地将法力凝结于剑刃之上,顿时剑上布满了刺眼的青色光芒,随即用力一挥,呼,一道青色的剑气如同一支离弦的箭一般飞向通缉犯。
通缉犯也不是吃素的,他举起朴刀,对准那到青色的剑气用力一砍,砰——那道剑气直接被一分为二,散向左右两边。
“呵,不自量力!”说罢,通缉犯提刀冲向少华,少华也拔剑冲向通缉犯,眼看着就要撞到一块了,忽然,一道白影闪过,将他们二人分开,随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般箭步冲向通缉犯,几道白色的剑光出现在通缉犯身上,然后,通缉犯便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少华目瞪口呆的看着白影,不,是身着白衣,腰佩长剑的人,白衣人并未理会少华,而是朝少华身后的男孩走去,男孩害怕的向后退了几步,白衣人终于开口了:“不害怕,我是来救你的。”然后一个手刀将男孩打晕,并抱起他来,朝前走去。
少华回过神来,望着白衣人的背影道:“敢问您尊姓大名?”
“江湖人称白依。”
“白衣,白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