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四月将至,林允乐告诉我一个惊人的消息,说过两天周末,他打算来学校找我玩,而且票都已经提前订好了,还说要给我带个小玩意。我当时只觉得这是一个十足的恶作剧,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可周六的早晨竟然真的就被电话声吵醒了,伴着惊讶外加无可奈何,我以最快的速度向火车站奔去,准备迎接那个电话里说已经到站的男生。
还记得那天风刮得异常,漫天都是沙尘,我迟到了,眼睛到处搜索着那记忆里熟悉的身影。而他就在离我不远处静静欣赏着一个四处张望的傻丫头,恶作剧的本性丝毫未减。我猛然回头一个小撇,瞄到了他,他一个大步上前拥抱了我,还好只是礼貌的拥抱,并没有贴着身体,不然我可能控制不住自己转手会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丫头,很怀旧嘛,居然还穿着高中的那件衣服,还是那么瘦!你不够意思啊,居然绕了一圈没认出我,我可一眼就认出你来了,一点都没变。”我被他的热情吓坏了,低着头,脸红的像个苹果,第一次被男生这样抱着,虽然很快就放开了,可还是感觉很尴尬。
一直以来,我们都只是在电话和短信里聊天,自从毕业后,再没见过面。大一寒假,他约过我去县城玩,被我推脱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现在是什么样子,也不想去想,可今天,他却突然站在了我面前,而我也实实在在的看到了他,高中时的记忆瞬间被眼前这个黑色外套格子衬衫的大小伙冲淡了很多。
那天林允乐穿着淡蓝色的破洞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安踏网鞋,上下一打量,休闲里略显成熟。变了,是变了,花花绿绿的头发不见了,曾经孤僻的脸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阳光,不过岁月附赠了几粒莫名的青春痘,当然只是在侧脸有几个,还不至于影响市容。
“给你!”他用力塞给我一个极其帅气逼真的玩偶,那是个猴子型的娃娃。“这,这,这是?”我惊讶的有些结巴。
“给你的礼物哦,你们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玩偶吗,你还别说,我跑了很多店就看中了这一个,其他的都太普遍了,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这个暂时还没看到相同的,独一无二,很适合你。”
他刚说完,我就虚伪的笑了,那是其他表情无法掩饰的尴尬,好吧,暂时同意他的观点。这是我第一次收男生礼物,而且是没法拒绝的那种,高中L也送过我几次礼物,但是从来没收过。
谁能料到往后的很多日子里,这只猴子见证着我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我开始打心底喜欢上了这个猴子,有棱有角的帅气里藏满了我分分秒秒无人诉说的压抑和苦闷。
提到猴子这里还有一个小典故,这是林允乐来之前的一个星期。我一直在看一本基因科幻小说,名曰《孤岛秘史》,主要讲述一只普通的憨厚善良的小猴子被注入人类的基因后,继承了部分人类的恶习,变的贪婪、自私、狂妄、狠毒的故事。
我一度沉浸在书里不可自拔,每每与室友聊天总会提到这只小猴子。说来也巧,周五下午与书源 跑去逛街,竟然看到久违的耍猴节目,猴子跟随着训练员的动作跳来跳去。我感慨万分,人类至上的社会,动物的遭遇一言难尽,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出现书里面“猴子戏人”的情况,这个事情越想越瘆的慌。
“谷书源,你说那货说给我带个小玩意,不会整只活猴子吧?我现在看到猴子都恐惧。”我胆战心惊的问道。
谷书源眯着她那被太阳晒的睁不开的小眼睛安慰道:“我想不会,他又不知道你在看这本书,放你一万个心吧,哪那么巧的事啊。”
如今回想真是无巧不成书啊,现在大家能明白我当时见他的表情以及表情掩盖下的心情了吧。
我给这只猴子起名叫“可乐”,希望新的一学期,顺顺当当,百事可乐。那晚,全寝室上下的话题都围着我的猴子转,光是性别就被争论了两个小时,最后还是将爱猴定为男,并与隔壁宿舍的“小仙”共结连理。
“小仙”是隔壁室友阿乖的猪头娃娃,因为颜色为粉色所以一直被认为是黄花大闺女,只因太过丰满而一直无人问津。这下好了,我宽容以待,收了小仙做儿媳妇,皆大欢喜。呆子谷书源还愣是认了可乐做干儿子,这一刻我突然觉得这猴子已经不是我的猴子而是大家快乐的源泉。林允乐要是知道他送的玩偶让大家乐成这样,估计又要眼睛往天上看了,肯定要臭美一句,“瞧我这独特的眼光,无人能及!”
林允乐的到来给了我一种错觉,好像自己是第一次恋爱的女孩子,找到了被人关注被人宠爱的感觉。印象中只有淑女才会有男生送娃娃,没想到我也会收到,当然了,这娃娃确实有点怪异,不过心中还是充满了感激。尤其是看到室友们围着玩偶耍闹的场面,我突然意识到,人生并非只有一个人的孤单,还可以是一群人的狂欢。
他在我们学校待了差不多算两天时间,作为老同学和朋友,我帮他在校外预定了房间,购买了洗漱用品,他还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但在我的世界里,这些本来就是我该做的事情,即使不是他,是其他的任何人,我同样会以礼相待,毕竟咱也算是地头蛇了。
林允乐活泼爱闹的性格很快吸引了我的室友,刚一起吃了顿饭,就打闹成一团了。贾清清夸他是坏坏的帅,他解释道,“自古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谁让你们女人有这么变态的需求的,我们男人当然要投其所好咯。”
“那照此来说,你肯定谈过不少女朋友了吧?”贾清清不甘示弱。我立刻给她使了个眼色,她顿时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哦,我忘记了。”
林允乐却大方一笑,“哎呀,多大事啊,我现在可是单身贵族,给你们这些美女们留个机会,知道不?”室友们都不怀好意的盯着我。
我随即变的男人起来了,“看啥啊,哥们!知道不?走,爬山去!”
林允乐顺势牵起我的手,“走咯,妹妹,带你爬山,看你这小体格肯定没戏,哥哥扯着你。”
我顿时凌乱,这,这第一次与男生正式牵手就这样没了。自那以后不管对内还是对外,我们均以兄妹相称,以堵住这不幸的尴尬。
今天是他离开我们学校整整一个月零七天,说来也奇怪,自从见了面,再次聊天莫名其妙亲近了许多,似乎彼此聊天的那一头突然有了实体,又仿佛是你曾经怀疑是骗子的人突然被证明是好人的那种久违的轻松感。我真的再也无法把现在的他跟高中时的他连在一起,总觉得这应该是两个人,不管是性格还是长相,都不再是之前记忆里的样子。在这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时间里,我们的感情迅速的由普通友情向类似亲情的方向蔓延着。
电话里的每一次叮嘱,每一句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关心都像细雨一样,一点一滴流进了我的心里,原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是这样的温馨。我渐渐喜欢上了这种不谈感情不论家庭只是随缘的轻松又温暖的感觉,并开始享受的理所当然。但我深刻的明白,我不该,也许我隐约明白他的心,可他却从未要求过,我也不想捅破,明明给不了的爱情,却还偏偏享受着别人的好,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后来的某一刻,我猛然回头才发现我与他的相处变的奇妙起来,我竟然没有任何缘由的的信任他,仿佛他是另一个自己,又或是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亲人。这是我第一次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男生产生这种感觉,这种感觉渐渐成为了习惯,我在习惯里缓缓的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