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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了

听了凝的话,王小晓几乎已经明白了这件事的危险性,所以说,那百分之二十的不成功,是因为他们放弃了,宁愿死去,也不想这么痛苦下去,才会失败的。

听了她的话,自己也更加明白,怎么才能够成功了,于是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坚定的点点头。

得到了她的同意,凝看了看一旁的默,然后点点头,默把东西交给凝,凝开始慢慢的往王小晓的身体里注射东西。

因为毒液比较粘稠,又为了成功,为了让她少收到一些伤害,只能尽量的,多注射一些。

因为比较粘稠的缘故,所以,注射器也不能很快的注射进去,而是只能用力的慢慢的推进去。

当毒液,一道接触到皮肤,接触到王小晓的细胞的时候,就开始疯狂的变化,把他们吸收,成为自己的东西,然后一步步的把他们变成吸血鬼。

这个过程最痛苦的,就是毒液在身体里,吸食王小晓的细胞,吧细胞吞掉,然后分裂,变成新的一个细胞,这个细胞,是吸血鬼的毒液,留在全身的毒液。

王小晓痛苦的咬着牙齿,整个人都抽搐着,在床上已经变成一团了,难受的,嘶吼的声音已经很大了,可是大家没有办法去帮助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点点的变化。

这种痛苦的过程,足足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这两个小时,她一直在嘶吼着,扭动着,声音也变得慢慢嘶哑起来,默更加上担心的,视线一点也不敢离开王小晓。

终于,王小晓停下来了,凝赶紧走上去,看着她,摸了摸她的脉搏,看着她的眼睛,值得庆祝的是,王小晓成功了,她真的成功了,也做到了。

王小晓僵硬的做起来,很明显,他还不是很适应自己现在的状态,凝开心的抚摸着她的脸说:“哎,你终于成功了,你现在已经是血族的一员了,你很成功的,是一个吸血鬼了,你刚刚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已经浴火重生了。”

听到凝的话,王小晓开心的笑着,可是她实在是太累了,已经没有力气可以做起来了,只能弱弱的点点头,然后闭着眼睛,睡着了。

看到王小晓睡着了,大家并不想打扰她,都出屋了,可是出去以后,凝觉得不对劲。

她问老翁:“老翁。这是怎么回事啊!她为什么会这么痛苦,并且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才转化成功啊?我记得,应该不用这么久吧!”

老翁想了想,说道:“可能是因为,她是狼人族的关系吧,狼人族的血统很厉害,所以,想要完全的吸食就很不容易了,所以,这个过程很痛苦,也很不容易,不过,没想到,他居然咬着牙撑了下来了,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个女孩的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要坚定许多。”

默点了点头,看着窗里的人,皱着眉头说:“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可是,她太傻了,没有想过,这样做,到底值不值?”

听着默的话,凝无奈的摇摇头,有些事,他们男人就是不明白,不管女人做了再多的事,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有什么意义,可是这几年包括的,是和他愿意一起经历风雨的决心。

凝无奈的和默说:“哥,你怎么不明白呢,她这么做,是已经想好了,这一辈子都跟着你,经历一切都无所谓了,虽然你不明白,可是她很明白,她离开家,离开亲人朋友,来到这里,为了你,变成一个吸血鬼,这一切,不是用你来问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值不值,而是你应该清楚,他为了你这么做,你要让她为你的付出变得很值。”

默对这些事情,确实不是很清楚,可是听完凝的话,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凝说的对,很有道理的就是,他不能让王小晓今天做出的这个决定得不到回报,也不能让王小晓今天做的这件事,变得不值得,所以,他会下定决心做他该做的事情。

“我知道了,我会努力,让他的付出变得值得的,这一辈子,能遇到她这样一个傻姑娘,是我的幸运,只是,我还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怎么去关心一个人,我还得慢慢适应一下才行。”

凝似乎有些无奈,因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可是到了默这里,好像是一种特别难的作业一样,还得学习,多听多看多学才行。

其实,不是他哥哥笨,只是,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也习惯了通常的冷血,这样让他有点不适应,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心里很暖心人,这一点,老翁也是可以证明的,所以,凝想说,他哥哥不是一个情痴。

老翁拍了拍默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安慰到:“你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有时候,你应该多想想你自己,毕竟,你也是不容易的,你考虑一下自己,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啊。”

老翁说的对,默一直在为别人考虑,为凝,为灵,为老翁,为血族和人类世界,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的想过自己,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愿意放弃一切过来照顾她,也许是一个幸运吧。

总之,凝和老翁是很开心的,因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能来照顾这个傻小子了,让人也松了一口气,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好人有好报吧。

凝松了一口气说:“哎,总算是好人有好报吧,你这个铁树,终于也开花了,这样我就放心了,二哥和金研就在血族,本来担心你们会孤独,这下好了,有个小姑娘陪你们在这里,想来你们也不会这么寂寞了吧。”

默惊讶的以为凝说错话了,看着凝,再一次很认真的问:“你说什么?灵和金研要就在血族了?”

老翁对于这件事,也是十分震惊的,因为还没有人和她说过这件事,所以,凝无形中的一句话,让他们都走着震惊,虽然不是难以接受,但是有些难以想象。

凝回过神来,点点头,解释道:“是啊,因为通过上次的事情,艾瑞克封他为焚卓伯爵了,对了,没有人和你们说过还,我给忘了,艾瑞克封他们为伯爵,所以,他们也已经决定留在血族,不回来了,所以这次来,我也是要和你们说这件事情的。”

老翁疑惑的问道说:“你的意思是,金研那个臭小子,要陪着灵待在血族了?灵我没有多少意外,因为看得出来,他有更高的向往,这次去引赤焰兽也是一样的,我就知道他想的不同,所以并没有多稀奇,只是没想到,金研居然也答应留在血族,这让我还是没想到的啊。”

默也跟着说:“没想到,我居然没看出来灵的意思,原来他一直想去的是血族,在哪里闯荡一番名堂,他的想法确实很不简单,不过,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在这里,也看不到什么人,还很寂寞,也没有太大的出路,只能永远就在这里,他想有发展,只能找别的出路,艾瑞克给他这个机会,恐怕是他一直以来都在争取的吧。”

凝点点头,想着灵的话,说:“他确实是一直在等机会,这次刚刚就是一个机会,所以她没有放弃,而且,艾瑞克也想让你们两个其中一个,去血族效力,因为,他迟早是要把这个位置,留给雷奥的,因为害怕雷奥以后,没有一个可以帮助她的人,自己孤苦无依,所以,让你们其中一个去,他才会有最好的保证。”

“是啊,灵说雷奥的舅舅,对雷奥也是非常的宠爱的,有他在血族,确实没有人敢欺负雷奥,艾瑞克想的也没错,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就算是堂堂血族的王,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大费周章啊。”

凝点点头,然后想到了金研,又说:“金研这个家伙,本来就喜欢灵,灵不在黑森林了,他肯定是会和灵在一起,留在血族啊,而且,艾瑞克给他们建了一座城堡,这两个人,目前可是很好的,自由自在的。

而且,你们也知道,金研那个家伙啊,她就喜欢吹牛,还喜欢和别人唠嗑,留在那里,正和他意,天天在外面,和一群老头老太太在哪里吹牛,好不快乐的讲啊,把人家忽悠的,都不知道有灵公爵这个人,都知道他金研是什么人物了。”

老翁就猜到了已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金研这个家伙,不服管教,虽然当了他几年的徒弟,可是仿佛并没有什么改变,也许这个地方,真的不适合他这种性子的人吧。

这样也好,他找到了他的乐趣,也不用整天在这里愁眉苦脸的了,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而灵,也找到了自己的路,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老翁摸摸自己的胡须。点点头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啊,这样也好,他们就在这里,也是埋没人才,我和默在这里,才能真正的守护好这个地方,走了也罢,走了也罢......”

听着老翁的话,凝和默都知道,老翁心里一定多多少少有一些不舒服的,他虽然已经习惯了寂寞,可是,金研在的时候吵吵闹闹,也不会让人太寂寞,这下好了,那个吵吵闹闹的人也离开了。

虽然大家都没有说什么,可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只是谁也没有说出来而已,这样也好,就当是不知道就行了。

每个人都若有所思的,谁也没有说话,静静的等待着,现在一切事都已经尘埃落定了,默也挺好的,有这样一个痴心的姑娘陪着他,也许他会好过一点吧,而老翁也多了一个可以解闷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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