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42700000612

第六百一十章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的,两个人都事,怎么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有可能因为一点柴米油盐的小事就打到你死我活,可是,作为旁观者,却能看的很明悲,但是,他们就是不明白,对方做的一切,十有八九是为了彼此好。

可是,这些事,得看他们局中人慢慢体会才行,如果体会不到,有的人,可能是从此都有了心里的裂痕再也难以愈合了。

凝在哪里生气着,气冲冲的盯着厨房里的某个角落,木棉想说什么,可是所不知道怎么和他说,只能看着凝大喘气,却不敢吭声。

过了一会,木棉摸着自己的肚子,小心翼翼的说:“那个,凝,要不然,我给你做点东西吃吧?俗话说,不能饿到自己啊对不对?你这么生气,很消耗体力的,所以啊,吃点东西,补充一下力气对不对?”一边说着,一边去厨房,穿上围裙,准备弄点吃的来吃。

看着木棉在厨房里张牙舞爪的样子,凝可真是害怕,怕她自己不小心把自己给伤了,于是无奈的低着头,走过去,穿上另一件围裙。

“你去一边帮我打下手吧,我给你做,真不知道,你自己在家里是怎么活的,我看啊你还是应该去学习一下厨艺的,毕竟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不容易,你还是得学会点东西啊。”

凝操心的说着,木棉这个家伙,看起来很干练,其实也是一个小女孩家的脾气,什么都不太会,可是自己生活,又把自己逼的很强势。

她赶紧点点头,然后一脸无奈的说道:“哎,我原本也想去的,可是,这不是事情太多,给耽误了吗,找机会我去报名,好好学习一下。”

凝看了看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无奈的说道:“你是因为周末起不来,所以才没有报名的吧,我就知道,你啊,哎,怪不得没有男朋友呢。”

木棉撇着嘴,凝又拿她没有男朋友的事来说事了,这件事还真是让她很伤心啊。

其实说起来,她也很无奈的啊,毕竟自己也不想单身下去的啊,只是遇不到合适的人,所以只能单身下去了被。

走在路,看着,人家成双成对的,拉着手走在路上,或者一起去游泳馆,游乐园,这种感觉,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可是,哪有没办法,因为她就是没有男朋友,所以,这些地方她自己从来不去的,免得去了被虐成狗。

凝想了想,放下手中的活,看着木棉在哪里发呆,想了想说道:“其实,你也不用太过于想什么,我也是和你开玩笑的,毕竟,缘分这种事情,不可以强求的,缘来缘去都随缘的,着急也没有用。”

木棉想了想,这句话说的也有道理,可是话是这么说没错,谁能知道自费这个缘分什么时候才能到呢?

万一等来到了,她已经三四十岁了,那还有什么用啊,其实能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凝知道了她心里的想法,无奈的露出一个白眼,冷冷的看着木棉,说道:“你自己在哪里鸡婆什么东西啊,你的白马王子,说不定在哪里等你的,放心吧,等你三四十岁找到那个白马王子,也不错,人家不是说了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才行,你就知足吧,能遇到就不错了,不要挑三拣四的了。”

“什么叫能遇到就不错了,不要挑三拣四的啊?那你觉得,我就应该随便遇到一个喽!也不管他怎样怎样,就跟着走就行了呗,你是不是这个意思啊?”

木棉听了凝的话,自己心里也很不是滋味的问着她,抿着嘴巴,可怜兮兮的说着,让凝看到了,觉得心里一阵懊悔,就算是知道这个家伙是装出来的,可是依旧是不忍心。

最后无奈的垂下头来,安安静静的坐着饭,没有理她,小声的说了一句:“我看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做饭吧,你这个家伙什么都听不明白,哎,所以我还是选择不说话了,万一在被你误会了,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

最后两个人一起放声大笑着,凝看着木棉裂开嘴的笑,心里其实也很开心的,其实很多时候,母校都会让他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木安安。

安安和木棉很像,可是两个人又有不同的地方,是寄相思有不同,如果这个时候,木安安可以在的话,他们两个人一定会笑的更加开心的。可是,再也不可能,和她一块笑了。

可是,无论如何,都要珍惜眼前人,因为,虽然安安不在了,可是她得珍惜木棉啊,因为,好歹现在有木棉可以陪她一起笑,逗她开心,有这样一个朋友,也挺知足了,毕竟,不能太过于的贪得无厌了,那样会失去的更多的。

就好像艾瑞克,凝觉得她就跟贪得无厌,最后失去的东西会更多,不过,这也不能坏艾瑞克,因为他明明就是血族的王,有很多事情,是他不能左右的,也是他无可奈何的,一直坏艾瑞克也没用,因为他是王,她要照顾到每一个人,不止灵和金研。

可是凝从来不会这么想,因为在她眼里,那些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那个怪兽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她在乎的人,只是在乎她的人,保护她的人,其他的人,他有什么理由去在乎呢!他不是圣人,所以没有这个心胸,也没有这个权利和责任。

大概这就是凝和艾瑞克不同的地方吧,他问在乎的东西不同,他们见解不同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大有不同,所以今天除了这种事,他们才会没有话题来好好沟通,而是彼此都在发脾气。

可是如果可以都换位思考一下,或者就不会有这么严重的事情发生了,都心平气和的好好思考一下对方的角度,也许是可以明白彼此心里面想的东西。

也为对方多多考虑一下,这样才能长长久久的在一起,不要遇到事发脾气,而是可以两个人坐在一起,心平气和的去讨论这件事,说开了这件事。

其实最后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本身这件事,就没有多大不了的情况啊。

饭做好了,凝看着垂涎三尺的木棉,冷冷的说道:“你赶紧把东西摆好啊,别把你的口水溜到我的饭菜里面,赶紧擦一擦吧。你要恶心死我啊。”

说完吧饭菜护在身后,给了木棉一个大大的白眼告诉他,别把你那万恶的口水流到我的蛋白里面,否则你就完蛋了!

可是木棉看到这么多好吃的,但也没有说什么,反而吐吐舌头,然后把东西都放好,坐在那里,眼瞅着凝把菜一个个都端上来,忍不住想扑过去的冲动了简直是。

凝也做下来以后,木棉赶紧拍马屁的说到:“凝,你怎么这么厉害啊,做的光看着就已经饿的不行的,我想着味道一定是美味的不得了啊,你看这个糖醋排骨,更是色香味俱全啊!”

听着木棉这么说,凝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两声,说道:“行了行了,你快点吃吧,别在这里贫嘴了,不用因为想快点吃而讨好我行不行啊。”

木棉笑了笑,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凝则是细嚼慢咽的吃着,两个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凝以前的性格,可不是喜欢这样吃的,以前在家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吃的,可是到了血族以后,要克制着自己去细嚼慢咽的吃,去慢悠悠的吃,所以时间久了,也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了,想改也改不了了。

其实,凝因为艾瑞克,去了血族,这里面的嗯东西很多,改变也很多,比如,以前很多的习惯,早就改的什么也没有了。反而是因为,为了来迎合艾瑞克,自己的毛病改了不少。

虽然说,改了这个毛病,对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可是,大大小小的毛病也没少改,凝这么久了,都是为了血族再活,为了艾瑞克再活,从来没有自己一个人放肆一次,甚至从来没有去过他们口中的什么酒吧,这些对她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凝吃着吃着,发着呆,木棉停下筷子,看着凝,问道:“你这是怎么了啊?怎么吃着这么好吃的东西,还能发呆啊?其实我很羡慕你老公啊,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简直是太幸福了。”

听了木棉的话,凝冷冷的说了一句:“我在家里从来不用做饭的,有专门做饭的厨子,而且,他也不喜欢吃我做的这些东西,所以,我从来没有给她做过任何食物来吃,你才是最幸运的那个啊。”

木棉听了凝的话,觉得简直是太浪费了,而艾瑞克这个人,也真是太挑剔了,太不懂得享受了,宁愿吃大厨做的东西,也不吃凝做的,简直是不识抬举的老公了。

过了一会,凝突然问:“木棉,我想问问,你有没有去过酒吧啊?因为我从都没有去过那地方,所以,很想去一去。”

凝好像跟惊讶一样,说道:“你居然没有去过酒吧?天啊,你以前是怎么过来的啊,青春呢?都被你浪费在家里管老公和看孩子了对不对?”

其实,木棉说的也有道理,她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以后,就一直在赵家,后来怀孕了,就一直在黑森林,后来失忆了,大部分时间又在医院,后来,就一直待在血族,从来没有如果他们嘴里说的灯红酒绿的地方。

凝毫不掩饰的点点头说:“毕业以后的我,结婚了,和艾瑞克在一起了,后来怀孕了,孩子大了一点,有了老二和老三,所以,根本没机会去什么地方玩一下,今天,好不容易有了空了,所以,想出去潇洒一下啊。”

听了凝的话,木棉给她跑了一个眉眼,然后神神秘秘的说道:“虽然我也不经常去,可是总是比你了解的,要不然,待会休息一下,晚上的时候,我带你去啊?怎么样?”

凝赶紧点点头,毕竟他现在和艾瑞克也算是在冷战期间啊,这个期间,她要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想干嘛就干嘛,好不容易活一世,一定要没有遗憾才行啊,总不能为了艾瑞克,什么事都要压抑着吧,这样下去,会疯掉的。

看到凝同意了,她俩快速的吧东西吃完,吃完以后,两个人又休息了一会,看着夜色降临了,才起来。

木棉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一件珍藏很久的小短裙,因为她和凝的身材很像,差不多从背后看是一样,所以衣服她也能穿的上去,就选了一件很鲜艳的红色紧身短裙给凝。

凝看着这件鲜艳而又暴露的衣服,那些衣服,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比了比,抽动了一下嘴角,略微有些尴尬。

同类推荐
  • 十季更替

    十季更替

    异界之王陨落,朝堂之争风云再起,三界权局更替变乱,何人从中力挽狂澜,何人变乱搅动注定之叛,何人拾起陨落的明珠让星空继续璀璨。
  • 沌元

    沌元

    二十八岁,我为挚友的幸福牺牲性命,不悔。睁眼,世界已是另一番模样,我不知道成为了谁的替身,但是对不起,你的人生,已是我的!
  • 娇蛮甜心VS血族酷王子

    娇蛮甜心VS血族酷王子

    新书:《花心校草的满分爱恋》http://520yd.com/book/520yd.com亲们记得去支持哦~~他是传说中可怕无比的吸血鬼,她只是普通的人类女孩。一场车祸,让他们的生命有了第一场交集,第一眼,她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从此,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平静。一桩接一桩的连环杀人事件,一次又一次的做那些奇怪的梦,但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头。漂亮的女吸血鬼,冷漠的男吸血鬼,披着人皮的狼,丧尸……这一切,到底是结,还是劫?
  • 绯色月光下:恋上血族王子

    绯色月光下:恋上血族王子

    新书:《花心校草的满分爱恋》http://520yd.com/book/520yd.com亲们记得去支持哦~~她,拥有魔力月光石的神秘美少女。他,传说中危险无比的嗜血动物---吸血鬼。他第一次见到她就深深的爱上了她。为了她,他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她,狼人、变形人、怪兽的不断涌现。为了保护他,他甚至愿意毁掉自己。随着血族君王的出现,她才发现,她其实也不是真正的人。她是血族君王妻子的转世,只因为她前世是血族公主,所以,只有用她的血才能祭奠月光石的威力。
  • 半妖不简单

    半妖不简单

    美人一笑也倾城,而她既不是美人,也不会笑。她,蛇王之后,背负着母上大人的爱恨情仇,同时还要保护死心塌地跟着她的小忠犬。他,孑然一身,心怀拯救不良少女的伟大志向,也为报她救命之恩,义无反顾随她踏上征程。没有告诉你,遇见你真好。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有些人能遇见就已经很好了,即使会无能为力,我也想给你尽全力的保护,修你一世无忧。倘若做不到,就陪你天堂地狱不说一句。
热门推荐
  • 策星纸

    策星纸

    他给很多人算过命,你也不是例外。可我的光,却在照耀着别人。
  • 末世之功德辅助系统

    末世之功德辅助系统

    业力冲击,破碎了神话时代大能留下保护地球的功德圣器,业力与宇宙混沌能量融合成一种新的能量,以血雨的形势落向地球,于是,末日来了主角融合了功德圣器与宇宙能量结合而形成的功德辅助系统,一步步继承神话传承,带领人类走向了另一条文明之路......
  • 封神山

    封神山

    没错,我叫江改,苏醒后莫名被承继了座神秘、神奇的山头——封神山。然后,我收到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修炼,随便照料山头上的各类特殊动物、植物,以及一些器物,至到它们一一消失。奇怪了,江改有点迷惑不解:照料就照料呗,但为啥要照料到它们一一消失?何况,不就是一些牛兔之类的动物、松杏之类的植物、钉耙葫芦之类的器物,它们很特殊吗?是的,封神山上的东西确实特殊……“什么!半山腰上那头白牛的真身是牛魔王?”“偷萝卜的兔子?啊!广寒宫的捣药玉兔怎么跑到我这菜园子里了!”“还有,不时来山下骚扰的野猴原来是六耳猕猴?可,可六耳猕猴不是被孙悟空打死了吗……”院子旁种的松树和杏树原是荆棘岭的妖精,十八公和杏仙?门口挂着的那副弓箭是乾坤弓、震天箭?锄地的九齿钉耙?那,那桌上红色葫芦里装有的飞刀是什么?我的天!得知谜底后的江改一时之间迷乱了。这封神山究竟是什么地方,山中尽是些传说里的妖魔鬼怪、神兵法宝……
  • 弑至穹顶

    弑至穹顶

    命运不会给你选择的权力,但是你却能够改变命运。人们总是向往着美好,却又不敢为之献出一切乃至生命。在一切还未发生之时,谁又敢轻易断言无望?天灾,异能,憎恨,是非。这个世界的走向又有谁能看得清呢……
  • 寻的第一束光

    寻的第一束光

    “陆珉川,要是初三那年不跟你做同桌的话,我可能到毕业都不会对你有什么印象,可偏偏就是让我在初三这种关键时刻就是遇上了你。”
  • 万星之祖

    万星之祖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宇宙无垠,广袤无边昆仑之始,东海之渊世间万物一切的源头就在我们脚下
  • 传薪:唯一生机

    传薪:唯一生机

    第五纪元的超能科技突然降临,地球的巨变,最后一次的机会,前五纪元无尽的谜团,这一切的突然降临,第六纪元的生灵何去何从?地球文明的一次次毁灭,无数年的博弈,无尽虚空宇宙中的存在,是敌是友,每一纪元的末路之时,对最后一纪的人是谋划还是帮助?无数英豪汇聚于最终一代,跨越无尽时间,最终的博弈掀开帷幕。
  • 秋暗夏恋

    秋暗夏恋

    【暗恋,励志,年上,甜宠】本该好好学习的年纪为什么要喜欢上别人呢,非要得到他的拒绝你才甘心吗?都说暗恋是迟来的失恋,我不信,偏偏要等到他的一句,我不喜欢你。暗恋怎会落空,暗恋本来就是落空,不是吗?比起他的脸,我更加熟悉他的背影,但凡我再成熟一点,不再给他添乱,我见到他时,我的目光也不会闪躲。12岁的年龄差,使他终究只把我当成妹妹。但愿我快点长大,这样他才不会觉得我是个小孩儿。
  • 混沌第一剑

    混沌第一剑

    我叶澜遭人暗算,丹田被废,被家族抛弃,为保护相依为命的妹妹而努力变强,机缘巧合之下获得混沌至尊剑塔——万古一剑。此剑自带至高剑道,我以超越常人的毅力和决心修炼至高剑道,剑道大成之日,无敌全宇宙,傲视修仙界亿万年。
  • 邻居妹妹

    邻居妹妹

    他的作文水品常常是稳居第一,不是我信口开河、夸大其词,他常常以独特的写作风格和不失幽默但又使人惊心动魄的词语,在他读完后,使我们的“哇"声此起彼伏。他的作文形式也是算得上班上的那阵"流行风"。更绝的是,他的想法很有创意,独到的视角令我们大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