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417100000010

严正

很快,灵仙见到了她们口中长得很帅的男生。

灵仙接到黎歌的电话,说让她有空过别墅那边,介绍个朋友给她认识。

她一下子想到那天在她车里的男人,问她是谁?黎歌没说,卖了个关子,说她到了就知道了。

她有点害怕见到那个人,又不好拒绝,怀着忐忑的心情去了。

到的时候灵仙按下门铃,没等多久黎歌来开门,她的心情看起来不赖,笑着招呼她进去,“来得挺早,吃早餐了吗?”

其实不早,快十点了,她吃了点东西来的, 她回道:“吃了。”

灵仙进门换好拖鞋,一抬头便看见一个身段修长,容貌俊逸的男生,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去形容他,说是“天地为之失色,日月为之遮辉”也不为过。

少年从沙发上站起来,微笑说道:“黎姐,这就是灵仙妹妹了吗?”

黎歌颔首,对灵仙介绍:“这是严正,我的一个好友的弟弟,从小看着长大的,我一直把他当亲弟弟看待……对了,他现在也在你们学校上学,这学期转过来的。本来刚接过来就想介绍你们认识,相互有个照应,……”

灵仙听她一解释即刻想起最近火遍全校的帅气转学生,果然名副其实,她朝他笑了下,“你好,我叫纪灵仙。”

严正表现得很友好,拉着她的手让座,“快来坐下……黎姐说妹妹今年上初一,我正好高一,比妹妹年长几岁,叫我哥哥可好?”

灵仙没想到他这么热情,讷讷点头,“严……”她猛地顿住,这名字怎么有点熟悉?

严正。

严正,黎歌……

严正以为他忘了,重复一遍自己的名字,“严正,你可以叫我正哥哥。”

严正!

灵仙睁大双眼望向他,眼中充满不可置信!她忽然想到上辈子这个时候根本没有听说过有转学生,长得这么出众的人无论去哪定会倍受瞩目,可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回事。

难怪之前隐隐对黎歌这个名字有亲切感,今天来了个严正,一个荒谬的念头了冒出来。

上一世,也是初中的时候,她看过一本小说,书名忘了,但是记得男主,男配跟女配的名字。男主叫严君,男配是男主的弟弟,叫严正,女配是男主的手下,还是名世界顶尖的杀手,长相明艳……

天呐,谁来告诉她是她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灵仙妹妹,你怎么了?”

严正伸手在她脸上虚晃,灵仙陡然回神,:“哦……我,我忽然感觉头有点晕。”

黎歌让阿姨给她倒了杯水放她面前,“怎么突然头晕,需要看医生吗?”

严正看着她若有所思,“是不是感冒了?”

看着咫尺之间洁净的俊颜,灵仙感觉头更晕了,这颜值这中央空调般的性格跟书中男配简直一毛一样啊!

那本小说当时风靡一时,那时流行虐心小说和温柔男二,用以后的话就是中央空调,谁都暖的男人,男配这个暖男在当时的受欢迎程度远远超过男主。

按照言情小说逻辑,男配爱女主是一定的,而这是一本狗血虐文,男配男主都爱女主,偏偏两人是兄弟,由此而展开三人相爱相杀的故事。

灵仙不想让他们看出什么,装出虚弱的样子,“没事,不用看医生,大概是晕车了,过一阵子就没事。”

严正拿起水杯递给她,声音温柔如水:“喝点温水缓缓。”

“谢谢!”她一边喝一边思考,他们是书中人物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真的如她所想,那是她穿进书里还是书中人物穿进她的世界?

“好点了吗?”严正问。

黎歌见她脸色苍白,劝她,“去房间休息一会儿吧。”

灵仙确实想一个人静静,她放下杯子点点头,她想睡一觉就好了,说不定这只是她的臆想。

严正和黎歌对视一眼,眼中带着深思,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魂不守舍的?

灵仙之时住的那个房间还保留着,收拾得很干净,她和衣躺在床上,脑海中浮现种种,除了她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是男配女配,还有男主……

哦!对了!可以上网查一下!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搜索软件,输入“君正集团”。

这是男主他死鬼老爹留给男主男配的财产。男主爹生前黑道出身,一路从小喽啰打拼到吼一声半个国家都震一下的江湖地位,属于黑道和白道都奈何不了的人物。“君正集团”是他发家后暗中建立的企业,明面上是他的一个白身的远房亲戚在打理,暗中是黑道老大在操控,平民老百姓不知道,但是知情人不少,包括很多军政人物。

国家对此也无可奈何。

直到这位大佬去世,然后交到男主手中。

搜索结果洋洋洒洒占满页面,君正集团-百度百科出现在第一层。

她点来第一条,慢慢向下拉,眼睛一行十目看完,退出,在搜索框输入“严君”,点下搜索按钮,这次出来的结果很少,除了第一条介绍他是“君正集团”接班人,年轻有为等夸赞字眼,没有再多。

握着手机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着,所有的事情都那么不可思议,重生也是,穿书也是,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否则怎么解释这样荒谬的事?

黎歌,严正,严君……那女主呢?女主是不是也应该在?

小说中,女主的父亲是缉毒警察,在一次任务中牺牲了,因此女主嫉恶如仇,痛恨瘾君子和贩毒者。她立志成为像她父亲一样正义的人,所以她报考了警校。

女主很优秀,仿佛天生就是做警察的料,还未毕业就被安排作接近男主以获得男主犯罪的证据的卧底。在这个过程中,男女主互相吸引,情愫渐生,以致陷入纠结,一面是正义,一面是爱情,最后……

灵仙崩溃地抹了把脸,最后什么结局她给忘了……

还有,男女配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小说的主线大都发生在北京或国外,从没有提到过任何小城市。莫非是时间过太久,或者看的时候没留意?

要是能翻翻书就好了……

对啊!那本书不就是初中的时候火的吗?那现在这本书到底存不存在呢?

灵仙翻身下床,她得去求证一下。

出门的时候屋里只有打扫卫生的阿姨,黎歌和严正不知道去哪了,不过这样正好,省得找说辞。

“阿姨,我出去一下,帮我跟黎歌他们说一下。”

“姑娘,这都中午了,先吃饭再去吧。”

“没事的,我还不饿,很快就回。”

“那我给你留饭吧。”

“好的,谢谢阿姨。”

“不客气。”

这位面善的阿姨之前没见过,应该是后来才来的,灵仙朝她挥挥手,换上鞋子出门,她站在房子外往上看,明明没什么不同,可她莫名地觉得有什么在悄然改变。

“灵仙妹妹,你要出门吗?”严正抱着小边牧向她走来。

灵仙没想到他还养狗,她有点想摸一下它黑色的耳朵,但是忍住了,“嗯,我想出去走一下,屋里呆着有点闷。”

严正放下狗,“我陪你去吧,头还晕吗?”

“好多了……”小狗在灵仙脚边转圈圈,看起来很高兴,灵仙不得不蹲下来安抚它。

“它很喜欢你。”严正也蹲下看这她小心轻揉地摸它的脑门,她的嘴角微微带笑,看它的眼神温柔出水。

灵仙也很喜欢它,没有女孩子不喜欢小动物,尤其是高智商的小边牧,萌力爆表。

三四月的阳光很耀眼,但一点都不刺人,严正半蹲在她身侧,替她挡住大半的光亮,他的衣服有股清新的香气,她不由得抬头看他,不期然撞倒在他多情的眼里。

严正的样貌是作者赋予的,是世间少有的,这也提醒灵仙,她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收起脸上的笑容,放开正摇着尾巴舔她手的小狗,“那个……我要走了。”

真是个防备心强的女孩子,心里发出一声喟叹,脸上却不显,他站起来说道:“我来这边这么久,还没好好四处转过呢,灵仙妹妹介意我陪着一道吗?”

话说到这个份上,谁能说介意呢,她只得说,“不介意。”

严正提醒,“先去洗一下手吧,”

真是个心细的男孩子,怪不得那么多读者喜欢,她不由得主动打开话匣子,“严正……哥哥,你是从北京转学过来吗?”

“没错,很奇怪是吧,因为家里发生了一点事,为了让我专心准备出国的事,便安排我来这边,我觉得挺好的,这里很安静。”

“出国?”灵仙觉得他的说法略显牵强,准备出国在北京应该更方便吧?所以这句话只有“家里发生了一点事”是真的,但是是什么事呢?

“嗯,高三就会出去,灵仙妹妹会在国内念大学吗?还是想出国。”

像灵仙这种穷逼怎么会出国,她摇头,“我想呆在国内,严正……哥哥要去哪个国家?”

原谅她没有办法叫一个高中生哥哥,严正似乎被她每次的停顿逗笑了,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眼睛弯弯的,“是英国,如果妹妹想来玩的话欢迎随时过来。”

英国……好像有一部分剧情是在英国发生的,但是不记得是什么剧情了。

“谢谢,如果我到时想去的话跟哥哥联系,不过哥哥一个人在国外不会觉得孤单吗?人生地不熟的。”

多叫几次经常顺畅了许多,灵仙忽然明白了他的恶趣味。

“不会,我曾经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也有朋友也在那边上学。”

好吧,是她打扰了,忘了他家里钱花不完,跟她这种没出过市的井底蛙不一样。

之后灵仙不敢再问其他问题,怕引起他的警觉之心,也因他在,灵仙没出去,只是带他在附近散散步。

同类推荐
  • 重生后我养大了自己老公?!

    重生后我养大了自己老公?!

    重开一生,拿到金手指,这种机遇为什么要给我这种咸鱼啊,真的只想躺着!哎哎哎,那个小哥哥,你有点好看啊,跟我走好不好,带你躺赢人生啊~
  • 骄阳似我,虐恋时光

    骄阳似我,虐恋时光

    他,慕寻与,刚从监狱里逃出来就遇上车祸,再次醒过来,再次醒过来就变成了一个女人,我艹,寻与忍不住破口大骂。然而最让他无法接受的就是自己居然是面前这个冷漠无情,眼底透露着寒意的家伙的老婆。
  • 重生之热爱生活

    重生之热爱生活

    一对校园情侣,女孩家境普通,农村孩子,小城市县城长大,男孩家境富裕,工薪家庭,大都市成长,见识广,经历毕业工作和留校,从校园到社会5年,在准备结婚时,男方听父母的提出分手,面对现实,离开女孩,女孩不愿面对,想尽各种办法挽回男孩,经历网络骗局,人生攻击,女孩不断自我成长,面对现实,不再自卑唯唯诺诺,通过合法途径拿回被骗钱财,接受采访,揭露社会黑暗,重新面对生活,努力工作,认清男孩,不再执迷,努力做自己。
  • 向阳花伞

    向阳花伞

    追逐梦想的少女也害怕被太阳灼伤。亦梦亦幻地就这么轻易结束了自己人生的旅途。未曾想到命运也和她开了个玩笑。她回到了那段最黑暗的日子,也是她的青春——18岁。复仇?不,实际上从始至终把自己打入深渊的作俑者,是她自己。
  • 恶毒女配五岁半

    恶毒女配五岁半

    许媛媛是被全家宠着长大的小乖乖,一觉醒来小乖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脑子里系统说她是假千金,要把真少爷赶出许家才可以见到爸爸妈妈。可是…真少爷是个好看的哥哥。—泥潭里挣扎了半辈子的许言重生了。第一件事就是回许家,将上辈子给他欺辱的许媛媛提前解决。但许言发现,曾经嚣张跋扈的许媛媛今年才五岁半,五岁半的许媛媛有点傻。
热门推荐
  • 这位勇者会科技

    这位勇者会科技

    身为雇佣兵的郑义在执行一次任务时为救队友身亡,再次醒来居然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异世界并拥有了科技系统!法术与科技的碰撞,就此展开!
  • 四夫临门:我好怕怕

    四夫临门:我好怕怕

    她是蠢毒恶女,害人不成,反被收拾。但蠢毒心肠,难掩她绝世美貌。美貌如她,怎堪忍受的悲惨命运?一场征服战,惊心动魄,一波三折。她成功逃跑,逃离了三个男人的残酷统治。她松了一口气,以为逃出生天之时,三个男人却从天而降,她终是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与此同时,她又多了一位夫君。四位夫君,都是冠绝当代的天之骄子。他们正义感十足,牺牲小我,拯救世间男儿。他们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誓要度化她这恶毒女子。她不堪重负,哭喊着求饶,“我再也不害人了!”夫君们笑而不语,缠绵吻去她的泪水。
  • 一善染心,万劫不朽

    一善染心,万劫不朽

    那一天,世界消失了,而它点亮了未来。这一天,世界出现了,而它已烟消云散。另一天,世界的尽头,而它却踏上王座。前一天,世界崩塌了,而它却徘徊不定。下一天,世界和平了,而它却凭空想象。或许吧,这一切只是,它点亮未来的路。
  • 穷末年华

    穷末年华

    风里雨里,兄弟携手同行,未来如何,取决你当下你的故事会怎样活、是否精彩,我们都是从一个小孩子慢慢的成长起来,成长为心中最喜欢的的样子?还是成为你最讨厌的人的样子?那些回忆中留下的各种伤疤,让我们用奋斗努力弥补不让其成为别人眼中的笑话。
  • 光的黯淡也许会是开始

    光的黯淡也许会是开始

    堵河金(男主)是救赎的光,也是解不开的结,那个停留在初中时代的白月光,看似暧昧不清却毫无关系,班中同学和年级同学都在磕他们cp,张微柔(女主)单相思两年有余,途中增添恋情试探男主,那段恋情让徐志旭(男二)等人心增愤怒,男主也疏远女主,但他们的互动难免会让班里的"老八婆"们议论,不过临近毕业得知他和她刘雅琪(女二)的恋爱关系,并发现到他们很早就开始了,但外人并不知情……他们会是be吗,但张微柔(女主)最后看到他离去的身影……和那句"不去"…… 张微柔(女主)的光似乎也随之黯淡……女主抱着Will he appear in my future?的想法继续并期待着……
  • 重生之人在江湖

    重生之人在江湖

    一柄重剑,出手间江湖已远。一壶浊酒,温热了异乡孤旅。中年大叔江湖玩武侠游戏时暂停,出门却离奇遭遇车祸,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游戏中的少年角色。拥有少年老成的江湖重生在游戏之中,武林绝学,灵丹妙药,真的就那么容易得到吗?江湖是一个大染缸,各色江湖大侠,宵小之辈层出不穷。江湖上发生的好多事情原本不是你的本意,但你必须顺应于它。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你自身的改变。欲知详情,请点开始阅读。精彩尽在《重生之人在江湖》,好多刀作品。
  •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万界流,非创世流,第三人称,非第一人称)我从凡间来,更到凡间去。不拘名利场,却在红尘中。血染刀剑未沾衣,滚尘扑面不留痕。仙佛神圣难敌手,移星易宿谈笑间。英雄美人帝王将相,却难免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怪力乱神魑魅魍魉,也不过蝇营狗苟小肚鸡肠。呜呼!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混游乱戏

    混游乱戏

    小伙一觉醒来,发现不仅失忆了,还要限时逃出浣熊市。最终又苟又怂在一个错乱的故事中艰难生存下去的游戏。
  • 终极天师

    终极天师

    中国音乐奇才李健,重生在龙腾大陆一个最卑贱的奴隶身上,体味人生百苦,渴望自身强大,一步步向着崭新的人生迈进。没有浩然正气,追求一切随心,为朋友,哪怕火海焚身、刀山盖顶,亦能巍然不惧,为爱人,他浴血成魔,自凭一双铁拳打出朗朗乾坤!当他一路披荆斩棘,立于龙腾大陆最高处的时候,却发现,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他却成了一场阴谋中的重要棋子...——————推荐兄弟新书,【魔霸乾坤】,以YY为主打,轻松搞笑,其中不失热血,情意,大家可以去看看。
  • 女人的恋爱抉择

    女人的恋爱抉择

    每个人一生都要经历几次情感经历,有小时候的青梅竹马,青年时期的情窦初开,步入社会后的现实抉择,最终几经权衡后走入婚姻、生子,甚至面临出轨、变心、离婚等一系列波折。至此,将以第三视角讲述东北边陲小县城一名平凡但美丽的女主从小到大的一系列关于爱情、亲情及友情的各项抉择与经历,我想读者会在文章中的某个地方找到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