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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明心

山里清苦,平日里猎户家连蜡烛都舍不得点。今日就算有了贵客,待吃过晚饭,那老太婆便也催促着该早点歇息。

其实,姜云曦等和这老两口本也没有太多话题可谈,既然太婆催促,便告辞回了自己的茅屋。那太婆便将那半截蜡烛大方的给他们端过去用,她和老头子摸黑歇下了。

姜云曦用陶瓷盆子在灶里烧了点热水,端给离大少爷洗漱。山里冷,能用热水洗个脸洗洗脚着实是一种享受。被这样伺候着,某人有点不好意思了,抢着那盆子要去倒掉脏水。姜云曦早端起来往外走了:“还是我来吧,仔细脏了你那金贵的衣裳。”

司马离忧听了不好意思的笑笑:“早知道这路这么不好走,我就换身了。”

姜云曦顺口接道:“其实,这样挺好看的。”说完,他红着脸出去了。

司马离忧的脸腾的红了。他把自己弄的跟个花孔雀似的,原来,心里等的就是姜云曦的肯定。

司马离忧感觉自己心里长着一片的桃园,姜云曦的这句话,就像一阵春风,风那么一过,那些花忽然就绽放了,灼灼韶华,美不胜收。

姜云曦在院子里洗漱完了才进来。他看着那窄的不像样子的小床拧了拧眉。司马离忧怕他说要打地铺啥的,赶紧褪了外袍侧身躺好道:“我侧着躺,你看,这也不算太挤的。”

姜云曦没有说什么,他坐在床边,却拿起了司马离忧那把羽扇仔细翻看。他们二人几乎形影不离,但姜云曦却很少动司马离忧的东西,似今日这般还是头一次。

“怎么,姜兄,你也喜欢我这扇子吗?”烛火明灭,司马离忧看着他,只觉灯中之人越发动人。

“这扇可有名字?”姜云曦问。

司马离忧随口道:“金羽扇。”

姜云曦拿扇的手僵了僵,随后将那扇子放到司马离忧枕边,叮嘱道:“随身的东西,收好。”

司马离忧见他如此,试探问:“姜兄,你认得这扇子?”

姜云曦道:“不认得。”直接灭了蜡烛,躺了过去。

司马离忧不疑心他的话,也没有再提金羽扇的厉害,毕竟,他也不愿意提及,这柔美的扇子藏着巨大的杀机。

床堪堪能躺下两个人。一床薄被搭在两人身上,肩挨着肩,腿碰着腿,好像都怕碰着对方,就都那么僵着。即便如此,离得这样近,仍旧呼吸相闻,不知姜云曦如何,司马离忧感觉完全被姜云曦的气息罩着,身上阵阵发麻。他在黑暗中眼睛睁的大大的,可不敢说话,他只感到口干舌燥。他其实是想像从前一样,去随意的抱抱姜云曦,可是,今天,他不敢,他怕自己一动会控制不住,做出过分的事来。他不住的紧紧攥拳头,指甲都掐到肉里去了,只有身体的疼痛才能让他暂时停止胡思乱想。

快阴历十五了,月亮已经大半圆,清冷的月光照进矮小的窗户,在床头洒下一片朦胧。两人便躺在这朦胧当中,一时间谁也不说话,寂静的有些尴尬。

姜云曦一侧脸,正好对上司马离忧那深潭般的眼睛。他的心便忽悠了一下。他假意咳嗽一声,打破尴尬道:“阿离,那日,你与那长枪之人比武,我见你神情似乎有异。你是不是又感觉不对?”

可是,他们离的这样近,这样耳语般的说话几乎不能转移司马离忧的注意力。即使说的是这样的无关风月事,他只觉得,姜云曦一开口,那温柔的耳边低语便令他某处似乎更生机勃勃。

他稳了稳乱跳的心道:“嗯。也奇怪了,我一看见那个人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就感觉特别恨他,就想杀了他。”

“红枫崖,你……有印象吗?”姜云曦一直感觉司马离忧和他救的那位小姐姐如此像。

自然,司马离忧没有任何印象。

姜云曦便放弃了追问,毕竟,谁若是身负那样的灭门大恨,又死里逃生,会毫无印象呢。

司马离忧侧身那么僵着实在累的慌,动了动腿。床太小,便无意搭在了姜云曦的腿上,两个人都几乎一颤。

司马离忧到底年轻些,心里放不住事,尤其是喜欢这件事,成天对着心上人,如今,又相伴去那遥远的南疆,心里的爱意便又多了些许的依赖。他的言语他的眼神他所做的一切,其实,都在告诉姜云曦,我喜欢你。可是,这些,对于少年来说还是不够,他仍是怕对方不能明白。这种情愫就在他心里翻腾,膨胀,此刻,已经到了不说便会憋死人的临界点。

司马离忧鼓起勇气,伸手抓住了姜云曦的手。他手心里都是冷汗,姜云曦也没好到哪里去,与他一样。司马离忧鼓起勇气轻柔而坚定的说:“姜兄,我想告诉你……我心仪你,自从见到就喜欢。”

姜云曦身体明显僵了僵,他轻叹一口气道:“阿离,可是,你并不了解我。你若是知道我是什么人做过什么怕是就不会喜欢我了。”

司马离忧听完支起胳膊,手扳住姜云曦的肩膀,几乎是趴在了他胸口,他望着姜云曦的眼睛,在月光下,那双眼睛更大更深更让人看不真切,里面到底隐藏着多少秘密。司马离忧恳切道:“那你现在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你是什么人,你做过什么,让我知道,然后决定要不要继续喜欢你。你不要一直隐瞒着,直到我和你血肉相依融为一体,那时候我怕是想不喜欢你都来不及了。”

姜云曦没有动,就任司马离忧那么抱着,他痛苦道:“阿离,我都告诉你,我曾经是贾南风身边的影子卫,是她手里的刀,为她杀了数不清的人,我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分善恶,我就是个混蛋,我不配得到你的喜欢……”他越说越激动,神色也变得痛苦不堪。

一个吻堵住了他的嘴,司马离忧吻住了他。

司马离忧从未亲吻过谁,毫无技术,只凭本能去亲吻,热烈的温柔的,统统都给这个眼前人。姜云曦愣了一瞬,身体里压抑的爱意便被这个突然的吻点燃,他抱紧身上人,热烈的回应他。

“以前,我是谁我不知道,你是谁,做过什么也都忘记吧,我们俩从新开始。”他们气喘连连,司马离忧抚着姜云曦的脸如此说。

姜云曦反客为主,一翻身将司马离忧压在了身下,他借着月光就那么细细的看他的眼睛看他的头发看他光洁的面容。司马离忧只觉的两人某处已经胀的难以忍受,便稍稍动了动身子,偏偏那床发出挠人心肝的吱呀声来。

姜云曦也感觉自己到了快失控的边缘,低声在他耳边道:“离儿,莫再动。”

可身下的坏小贼哪里肯听话,又故意的顶了他一下。姜云曦一下扒开司马离忧的衣领,露出羊脂玉般的肌肤来,他轻轻咬了上去。欲求已经失控,自肩颈一路往小腹亲咬过去。司马离忧难以自制,发出撩人的闷哼声,更是撩动姜云曦的神经,他们此刻便什么都顾不得了,这个世界唯剩下了眼前人和烈火般的欲望。

可是,这个主动扒人家衣服到处点火的坏人,却在最后关头停下来,他看着司马离忧那迷离的眼神,坚定的说:“这里不行。阿离的第一次不能交待在这个简陋的茅屋里。我要十里红妆,迎娶你!”

司马离忧一边索吻一边喃喃道:“搞错了吧,是无忧谷少尊主娶亲,你乖乖等我骑着汗血宝马来娶你。”

姜云曦也不跟他争,就那么将他的手压在头顶,看着他笑。

司马离忧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原来一直被压制着,像个小媳妇。他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就给人家放倒了呢,刚开始的时候,他分明是在上面的。他便挣扎着要压制住姜云曦,可他运力才发现,根本扳动不了身上人,姜云曦的内力比他大的多。

看着他挣红了脸,姜云曦又吻了下来。这次,他从容很多,温柔的细密的亲吻司马离忧,头发、额头、眼睛,鼻梁、薄唇、玉颈……他用虔诚的吻在心爱的人身上圈地盖章,自此,他是他的了,只能是他的,他要十里红妆迎娶回家。

反抗不成的少尊主在姜云曦虔诚的亲吻之下化成了一汪春水,合着那月光,与姜云曦融为一体。

彻夜缠绵,二人几乎都没怎么睡,不过,因互通了心意,心中大喜,第二日两人气色饱满,眉目间更意气风发。

老婆婆做了粥,招呼二人用点再赶路。

四人便围坐在一个树桩做的餐桌前吃点简单的饭食。

才吃了一半,便听见院内马匹嘶鸣,老公公道:“不好,怕是有野兽闯进来了!”说着,便去屋子角抄起他的钢叉。

姜云曦此刻背着善念并上次乂公子分发的箭羽,看了一眼司马离忧率先冲了出去。

司马离忧手挥金羽扇也跟了出去,头出去前叮嘱老人家:“别跟出来,在屋里躲好。”

竟然是灰狼,还是一群,大概十来只。

它们已经跳进了篱笆院墙,分别围上了那两匹拴在院子树上的马。

这些马是钟毓阁特别训练过的,机警与战马可比。见了这狼群,边躲边嘶鸣边跳跃反击。

狼群本来专心围攻马,一见屋里冲出来两个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原因无他,这些畜生可不是贪恋帅哥美色,实在是人肉比马肉鲜美的多。

狼群只愣了一瞬,头狼一声长嚎后,群狼便齐刷刷冲过来。

司马离忧打过天上飞的雁子,捉过黄龙山上的雪蛇,还大战过白云山禁地的毒蜂,这打狼倒是头一次。他边挥动金羽扇边不禁笑道:“本少主这无双身姿啊,都便宜这些带毛长角的畜生了。”

灰狼腾空跃起直扑姜云曦。善念已经在手,带着千斤力道砍向冲在最前面的那只灰狼。锋利的刀锋瞬间劈开了整只狼。哗啦,内脏鲜血散了一地。群狼都惊呆了。

此时,司马离忧也已经拍死了一只,只是,那死状要优雅的多,只是眼珠子流了出来,嘴边一口血罢了。

司马离忧一脸嫌弃道:“姜兄,这也太血腥了,再说,好好一张狼皮就这样毁了。”

姜云曦凑他耳边小声道:“你不喜欢霸道的吗?那我换个温柔的。”

天啊,这可是姜云曦第一次与司马离忧说带颜色的话,昨晚种种一下跃然眼前,司马离忧竟然红了脸。

姜云曦将善念塞他手里防身,开弓搭上三支羽箭,平地腾身跃起,放箭射向又奔过来的狼群。三支箭向不同方向飞出去,齐齐射中三头畜生。

他这一跃一落一放箭间,身姿无双,看得司马离忧连连赞叹:“我男人,真是太帅了。”

狼极其有灵性,才一交手,便瞬间死了五头,去了一半,另一半便迟疑了,僵持盯着二人发出愤怒的嚎叫。

此时,老猎户夫妇出来了,拦住道:“公子,快停手,杀不得呀。”

此时,那狡猾的头狼又一声嚎叫,剩下的迅速逃之夭夭。

老猎户看着地上的五只狼尸体真是欲哭无泪,喃喃道:“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司马离忧看了一眼姜云曦,问那老头:“老丈,这畜生跑来伤我等,杀了有何不可?”

那老太婆此时指着一只狼的前爪子道:“公子,你看,这个银环。这些狼便是那仙女峰上的大王养的看家护院用的玩意儿。”

司马离忧和姜云曦这才看清,每只狼前边右爪都套着一个银环,上面印有仙女峰字样。

老头道:“这仙女峰上的大王为人狠毒,别人养狗他养狼,平时放山寨看家护院,他每次出来收保护费或者游玩的时候也带着,就是为了吓唬老百姓。这些带毛畜生本就野,又有主子宠着,便走村入户,吃鸡叼狗,就算是吃了人也没人敢惹啊。”

老太婆道:“听说,那些抓上山不听话的,便都是活活喂了狼的。”

姜云曦已经气到不行:“真是岂有此理。”

司马离忧对老两口道:“这畜生杀也杀了,该如何呢?”

老丈道:“既然这狼群在此,那出游的大王也远不了。公子,你们倒是可以一走了之,可苦了我们了,怕是活不成了,拿我俩的命为这些畜生偿命吧。”

司马离忧对姜云曦道:“如此,便一不做二不休,荡平他仙女峰如何?”

这正合姜云曦的意。

姜云曦对那二人道:“莫怕,今日,我和离儿既然惹了这祸根,绝没有让你们抵命的道理。且进屋里去吧,就怕他们不找过来。”说着,将那狼尸拖到屋后草丛中,铲点黄土埋了地上的血,顷刻将那小院收拾干净。

果然,过了半柱香时间,小院外便嘈杂起来。司马离忧和姜云曦出来,便见十几个贼头贼脑的人带着刚跑了的那五只灰狼闯了进来。

那贼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人生的又黑又胖,坐在马上,有种睥睨众生的威严。这人正是仙女峰大当家李德全,绰号黑面阎王。可笑的是这黑面阎王手里还撵着一串紫檀的佛珠,真不知道他念的是什么经信的什么道。

其实,在道上混的都习惯起个绰号,无他,因为本名都是爹妈给起的,自然是将人间好的词汇好的愿望都寄托在名字里,什么德全、德旺、有信、念恩之类。可他们上了道儿干的都是杀人越货为害众生的勾当,成天顶着个德高望重的好名字,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于是,这些人便纷纷自己当家做主,恨不得连祖宗的姓都给藏起来,重新起了自己心仪的绰号,在江湖上竖起自己的大旗。

这黑面阎王本不经常下山,这一片他们也占了五六年了,人们也管的服服帖帖的,平时倒也没什么操心的事。可前几天他抢的压寨夫人得了急病死了,这不,这黑面阎王便决定自己下山转转,想弄个心仪的婆娘回去。

他养那些狼崽子一放出来入了山便没了影,到处撒欢去了。他本人也没对这一片有什么警戒,这片基本就是荒山,猎户一两家,倒也没什么可惦记的,他是要越过这御凉山到前面的镇子去,那里人多,人多才好打劫。

可那跑远的狼崽子突然折回来了,还少了一半,在他面前哀嚎,他便知道这狼是遭了捕杀了。他想,兴许是掉猎户的陷阱里了,便由头狼带着,寻到这猎户的小院子里来。

此刻,阳光自云层里洒下金光,穿过清晨的薄雾照在山林中,也照在院子里两位冰雕玉做的美人身上,姜云曦身形还些许有些粗狂,那一身紫色纱衣的司马离忧身材芊芊,在这光与雾气中堪堪仙子下凡尘无二。

那黑面阎王只瞧了他一眼,手里的佛珠“啪嗒”便掉到了地上,他不错眼睛道:“奇了,这御凉山里何时住了神仙!”再细看,惊道,“竟然和她如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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