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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好汉子

“这个方觉敢在这时来当县长,估计背后有点准备。此时我们冒然出手,等于替向家背锅,我们跟向家的关系还没好到这一步。可要放任不管,又难免让方觉站稳脚跟。唉~!还真有点头疼。”

“姑爷,其实也不必烦恼。”驼子笑道:“这事首当其冲的是向家,最该着急的应是他们。您要高兴,我们完全可以在一旁看着向家如何反击;您要不高兴,那我们就暗中给他俩家再添一把火,让他们立即斗起来。”

王世华觉得在理:向家都不着急,我着么子急?这不是闲得无聊自找烦恼么?

心情好了些,脸上也有了笑容,问道:“讲讲,怎么来添这把火?”

“姑爷,现在方县长跟向家的关系肯定是水深火热,只要派人打方县长的黑枪,吓唬吓唬他,嘿!嘿!”

都这么说,看来,这事还真的可行。

“不过,小的觉得这还不是目前最重要的,现在我们最主要的应该立即占领雷公山,那儿身处要道,眼瞎正好空虚,我们要不趁机将其掌握在手里,要让向家占住了,今后我们跟向家起冲突时,他们可就有了个对我们用兵的桥头堡。”

王世华一惊:自己还真忽略了这一点。当即大为高兴的拍这驼子的肩膀,笑道:“行啊!你小子越来越机灵了。回头跟大管家领五十块大洋,算是赏你的。”

驼子是张翠云的陪嫁护卫,王世华没有提拔他们的权力,只能赏赐一些财物。

“谢谢姑爷。”

快马赶回老司城,还没到城门口,就见雨幕中,十几米远的地方,隐约有个人影跌跌撞撞地向城门跑。听到马蹄声,那人转身挥舞着双手,大叫:“停下!快停下!”

“你是么子人?”

那人并没有接驼子的话,而是大叫:“快去禀告家主,向家人马半道伏击了向鼎坤……”

话还没说完,身体一软,昏倒在雨中。

王世华心头一惊,正要闻其下文,见对方晕过去了,赶紧让护卫抬着他入城,找大夫过来医治。

虎叔今日当值,正在城门边的值日房里喝茶看书,听见外面的响动,还没起身,就见房门被打开,几个护卫抬着一人进来。见跟进来的王世华注意力都放在哪个昏死过去的人身上,他好奇的仔细看了那人两眼,倒吸一口凉气。

这人全身没有重伤,却到处都是细细地小伤口,仅脸上就有七八条被荆棘刮到的细伤口,脚上的草鞋中,插着几颗倒刺,衣服被刮的破烂不堪,一眼看去,几乎不见好肉。

“家主,不用太担心,这人没得么子大碍。看他面色,显然是一口气赶了很远的路,又赶的急,加上多流了点血,心气一松,暂时晕过去了。”虎叔检查了一下对方的伤口,凭着经验对劝慰王世华,然后笑道:“不过,这人的心志坚毅不拔,看他虎口,也是经常打枪,是条好汉。家主,你从哪弄到的?”

“就在城门口撞到的,估计是我们王家派到别处的探子。”

虎叔一听,对站在门口,正好奇看过来的王二林叫道:“二林,你还看么子,没听见家主的话么?还不快去把你中叔叫来认认这汉子是不是我王家的人?”

中叔是负责家里情报工作。和大夫前后脚进屋,一见那汉子,就对王世华禀报:“家主,他叫王世杰,是我安排到雷公山去的。怎么?”

“我在城门口撞见他,他对我喊了句‘向家人马半道伏击了向鼎坤’后就昏过去了。”

一听这话,大家都知道这份情报的重要性,气氛为之一凝。都不说话,紧张的看着大夫救治王世杰。

这时,大夫已经将王世杰拖的精光,大家一看,集体倒吸一口凉气:这人身上最少也有上百道伤口,虽然都细小,但一多,就相当恐怖了。

大夫从药箱里拿出一把刷子,取出一个瓶子,将瓶子里的药水倒在刷子上,轻柔的给王世杰伤口上刷着。也怪,伤口一沾到药水,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向内收缩。

又给王世杰喂了颗丹药,再将一根银针旋转着插入王世杰的人中穴,王世杰的眉头立马微微一皱……

趁着这功夫,王世华让人去叫二虎集合一千人马。

大夫给他腰间盖上床单,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起身对王世华笑道:“家主,这病人只是失血过多,又急于赶路,才至一时气血攻心而晕过去。普通人要这样,早就晕死过去了。不过,他也算是条好汉,居然憋着一口气,硬是跑了回来……我已经给他止血,等下熬点鸡汤,再加点老参,很快就能痊愈。”

人参这东西宝贵,像猴子、狗蛋这类地位高的护卫可以不经禀报就用,但普通的护卫和枪兵要想吃由家族提供的人参,就必须得到王世华或张翠云点头,否则,轻则挨鞭子,重则杀头——这是地位的表现,绝对不能乱来。

“恩!给他用最好的药。”王世华点点头,又看了王世杰一眼,问道:“他还有多久才能醒?”

“我在用针灸刺激他的感官,凝聚他的血气,稍稍等一下,我拔掉银针,他就能醒了。”

很快,大夫将王世杰人中穴的银针旋转着拔出,王世杰立马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中,睁开眼。

看清楚坐在一旁的是王世华后,挣扎着要起身,被王世华按住:“别动,你身上有伤,躺着就行。”

等王世杰有点忐忑的躺好后,王世华笑道:“感觉怎么样?”

“身上很凉快,很舒服,只是脑袋还是有点晕。”失血过多,脑袋晕,是正常的。笑着说完,他想起什么,急道:“家主,我没听命令,擅自跑回来,请家主责罚。”

“躺下,快躺下!”王世华按住他:就凭借他这份意志力,足以让王世华大度——他对有本事的人一向都很大度。笑道:“肯定是有大事,你才会如此,不怪你。仔细讲讲,出了么子大事?”

王世杰于两年前奉命加入雷公山,凭借着本事,在向鼎坤手下混了个不大不小的头目。这次跟着向鼎坤接受招安,没想到,半道被向鼎天亲自带人伏击,向鼎坤大败,损失了几十人,带着剩余的人躲入山林。

王世杰本想跟着向鼎坤撤退,可一想,向鼎坤投靠方县长,这事本就是大事,加上被向鼎天伏击,自己得立马报告给家主。于是,趁着大家鸟兽散的机会,骑马开溜。结果,刚跑了十多米,马匹被人一枪打倒,他顺势跳到一旁的林子里,不小心脑袋撞到树干,晕了过去。醒来后,见周围全是向家人,就趴着不敢动,最后看准机会,连滚带爬的跑路,被向家人追杀了好几里,眼见躲不过去,他心一横,跳到荆棘丛里,不顾一切的猛跑,才躲过去,然后憋着一口气,跑回了老司城。

“好汉子!”王世华一听完,猛地一怕大腿,大声叫好。周围的人也都露出佩服的眼神,看的王世杰呵呵地咧嘴笑了。

“驼子,明天一早告诉大管家,给世杰家里送五十块大洋去。”

“多谢家主。”

“别动,别动,你躺着就行。”王世华按住他,笑道:“今后你是想继续当探子,还是想在我身边当个护卫?”

王世杰想都不想,张口答道:“家主,按讲,您让我当护卫,那是提拔我,我应该感恩。可讲实话,我觉得我天生就适合当探子……当探子很刺激,很好玩。”

“哈!哈!没事,只要你喜欢就好。”

又夸奖了一小会王世杰,见二虎站在门口,王世华让大夫好生照料他,王世华起身告辞。

来到门外,大雨已经停了,王世华抬头看着天上的璀璨群星,想了想,道:“派人连夜赶到城里,让二叔密切关注方县长和向家的一举一动。”

“家主,您找我?”

“你马上带一千人去占领雷公山,如果雷公山已经被向家占了,你也不要打,就告诉向家人,我们王家和向家的地盘,向来以雷公山北面两里处那条大道为界线,他们要敢踩过来,那我王世华将立即请方县长到龙塘镇主持镇长的选举。明确告诉他们,我就给他们半天的时间考虑,到明日中午前,雷公山上只要有一个向家人,我的请帖就会摆到方县长的办公桌上。”

这就是王世华借势的好处:你向家现在正跟方县长斗的火热,这个时候你们向家还敢跟我们王家龇牙,那对不起了,我就明着给你们添把火。至于说违不违背四大家族的盟约,呵!呵!雷公山是我王家的,向鼎坤占着那儿,我王家管不管是我的事;可你要占领雷公山,那就是你向家先跟我王家过不去了……方县长正愁找不到突破口,我一请,保证方县长会屁颠屁颠地跑来,回去后也肯定会大力宣传。

王世华估算的很准,向家还真没放过雷公山。等二虎带着一千王家兵马赶到那儿时,向家不仅早就占了那儿,还打算往山上运木头,准备重建雷公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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