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后面几人也追了上来,在两三米外,像几只狼一样虎视眈眈,盯着我。
被我打的那个家伙捂着胳膊从三人后面走了出来。看样子是气疯了,二话不说,招呼其他三人气势汹汹,要废了我。
就在这紧急时刻,最危急的时刻,我做了一个决定,一个大胆的决定。这个决定,不仅化解了我当警察以来遇到的最大危机,还成为了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我满脸热情,装作很熟的样子,向前面那个抢劫犯走去,抬臂做出握手的动作。
那抢劫犯当然不认得我,但还是一头雾水的与我握了握手。
握手之际,我堆满笑容“大哥,好久不见啊。”
他满脸狐疑“我们认识吗?”
四个碰瓷的家伙也满脸狐疑的望向我们。缓缓停下脚步。
我哈哈一笑信口胡诌“老哥你可真健忘啊,我是小张啊,前不久我还和你一起喝过酒呢,乌鸦哥带着我和你坐的一桌,你忘拉?(乌鸦哥是本地鼎鼎有名的黑帮大哥)”
那人恍然大悟“哦。。。是乌鸦。他最近怎么样?”
显然我赌对了,这人确实认得乌鸦。我心中窃喜,突又生一计。附在抢劫犯的耳边,小声说道“先不说这,小弟惹了点麻烦,后面几个是便衣,帮忙拦一下。”
那抢劫犯面色一呆,他刚抢过劫,怕的也是警察。但他并不认为我故意给他找麻烦。不会想到我知道他抢劫的事。
我撂下一句话后,赶紧开溜。
而他则了木愣愣的站在那里。
四人以为那抢劫犯是和我一起的,稍微忧郁了一下。
受伤那人,面色狠厉!指着抢劫犯大叫道“先摆平这个。”
而那个抢劫犯呢,自知有案子在身,绝对不能被警察抓住,不然的话吃不了也要兜着走。
自己想逃,又深知这里的地理环境,是绝对逃不了的,逃出生天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眼前的四人全部撂倒。
他毕竟是个亡命之徒,想到必然有胆子做到,抄起立在一旁的一柄拖把,握住两端,在膝盖上一用力,嘎巴一声后,将拖把头扔在了一旁,手持着半截棍子凶神恶煞冲向四人。
与此同时,我呼哧呼哧的躲在墙角,发了条求救信息给王正,听着甬道里乒乒乓乓的打斗声。感觉战况很激烈。
又过了几分钟,打斗声逐渐平息下来。到底是哪一边赢了呢,心中很好奇,我偷偷往甬道一看,诧异的发现,五个人全部皮青脸肿的倒在了地上。伤势很严重,看样子是爬不起来了。
现在我才想到了一件事,令我感到后怕,就是我忘记了那个抢劫犯是有枪的,我忽略了这一点,如果刚才冲突时那个抢劫犯狗急跳墙,掏出枪来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还好我运气好,不然的话,这娄子可就捅大了。闹事发生枪击案,而且是我引起的,我都不敢想像事情的后果。
不得不说那个持枪抢劫犯是真的彪悍,一打四受了不轻的伤,而且精疲力尽,居然歪歪扭扭的站起身来,想要逃走。
我岂会给他那个机会,冲上前去,一把将他按倒在地。
地上的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我,眼中满是凶狠。口中大叫着,说我不讲道义,恩将仇报。令人不齿,道上的规矩全被我破坏了。
我缓缓地掏出证件,拿在他的眼前。“对不起,我是警察”(其实我是想说周星驰那个著名的台词“对不起,我是卧底”的)。
他虽然心有不甘,最后眼神还是暗淡了下去,认命了。
几分钟后,王正亲自带着一对人马,冲上楼来。把五人押上了警车。
他们从抢劫犯的房间里搜出了一把黑色手枪,只是枪里没有了子弹,我想如果有子弹的话,他肯定会随身携带那把手枪的吧,万幸!
我以一人之力,擒获了五名罪犯的事迹迅速传遍全所,甚至惊动了上面的领导。
上面给我开了个表彰会,对我的工作能力予以肯定,我不敢居功,说都是大家的功劳,还提到了王正。台下的王正很高兴,赞许且微笑的冲我点着头。
后来我还得到了升迁。那都是后话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遇到了就应该全力以赴。抓住机会。
命运就是如此多变,是祸非祸,是福非福。福祸相依,祸福相守。福祸就在一刹那,福能享,祸能受,这才刺激。这样的人生才精彩。
呵呵,扯远了。扯的没边了。
说说第三个故事吧。
第三个故事又是早上,大概五六点钟,太阳刚升上来,漏出半张脸,晨光绚烂,映红了半边天,也映红了这桩案子。
这是一起车祸,现场是在一个三岔路口。
三岔路口处没有红路灯,所以很容易酿成车祸。据当地交警透露,这地方一年大大小小,发生过不下三起车祸事件。
交警先到的事故现场,由于出了人命,我随后也来了。
我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拉好了警戒线。一个中年男性躺在血泊之中,周身的水泥路上爬满了黑红色的血液。警戒线外围着几个看热闹的群众。
法医初步鉴定,死者,中年男性,已经失去生命体征,是被货车碾压致死的。
肇事车辆是一辆五菱宏光货车。肇事者姓孙,四十八岁,男性,户籍: 某省,某市,某乡,某个门牌号。
副座上是他的儿子。
交警已经做过酒精测试,孙某没喝过酒。不是酒驾。
父子两人正战战兢兢的在警戒线外等候处理,他们的货车在死者的后方,在警戒线内,车轮和车轮上方均有死者血迹。
我和手下两人,戴上专业护具,仔细勘察了整个事故现场。拍照的拍照,取证的取证,收集了所有必要数据。
回到了所里,我们做了案件的初步审理。
孙某父子是某个小型建材厂,负责采购的,也兼职司机。
事故当天他们起的很早,准备到市里拉一批厂里急需的材料。
凌晨,天刚蒙蒙亮。伴有淡淡的白雾。视野不是很清晰。
孙某虽然是个老司机,但老司机也有打盹的时候,前一天忙的精疲力竭,第二天起的又早,这才酿成了车祸。
这就是孙某的供述。
而我却发现了一个疑点,这个疑点其实只要有点刑侦经验的人都能发现。
死者,是躺在肇事车辆前面的。
而死者死因是遭到车辆碾压才断送了性命。
那么死者,应该不是在车底,要么就在车辆后方。怎么会在车子的前面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让手底下的人,去查查案发附近有没有监控录像。(由于案件发生的年代比较早,监控还不是很普遍。有没有监控还两说。)
现在已经肯定,这个孙某绝对是在说谎,或者是隐瞒了什么,无从可知。
但在我们这么多的老刑侦的面前,再狡猾的狐狸也会漏出尾巴,更何况他们只是一对平平常常的普通人。
果然在我们长达八个小时的精神轰炸下,孙某父子交代了,案发事实。
事实,说实话挺令我们震惊的。
当时开车的并不是孙某,而是孙某的儿子小孙。
小孙是没有驾照的,又想学开车,老爸是个老司机,跟着老爸学车是最好的选择,自己先学的差不多,然后再去驾校考会省不少的事儿。
早上呢,路上行人少,交警也不会起的这么早,于是乎,小孙就上了老爸的位置,操起方向盘学了起来,而老孙则在副座悉心教导儿子学车。
而事故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
他们的车子正缓慢的行驶着,只感觉车身一阵抖动,好像压过了什么物体,小孙又是新手,压过那物之后,在老爸的大叫下这才慌慌忙忙,停下车。
探头。往车后一看,父子皆吓破了胆。
他们刚才压过去的竟是个人。
那人满身是血在地上打着滚,拼命求救。
小孙赶紧拿起电话要拨打120,却被老孙制止了。
这老孙还说出了一套自己的理论,(在别人看来就是歪理)。
老孙说:如果把他救了,我们这一家可就完了,这人不半死,也是半残。以后绝对要赖上咱家。我们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赚的钱,全部要赔进去,甚至连你的后半生,会全部毁在他的手里。
老孙按照自己的经验,给儿子灌输着想法。
小孙听到后果的严重眼泪都流出来了:那怎么办啊!
“倒回去,让他解脱吧,反正他这样活着,以后也是痛苦,而且连累这我们一家跟着一起痛苦。”
小孙愣住了,但他知道,必须要这么做,也不得不这么做。
手握着方向盘,身体剧烈的抖动,但是怎么也下不了这个狠心。
老孙见儿子,做不到,也只有自己亲自上阵了。咬着牙,一脚油门下去!
于是伤者再次遭到车辆的碾压,成为了他们车下的亡魂。(唉!这就是个法盲)
事后小孙颤抖的说:我们赶紧逃吧。
老孙说:我们现在不能逃走,附近不知道有没有监控。逃走的话,警察能从监控找到我们,那我们就是肇事逃逸了,是重罪。现在报案罪行会轻一点,给死者家人的赔偿也不会太多。记住警察怎么问你,你就说开车的是我就行了。
小孙看着父亲,这个他从小崇拜的老父亲,将替她背负所有的罪名。他泪如雨下。
唉!只是一次普通的意外车祸,在他们的自作聪明下,竟变成了蓄意杀人。简直荒唐。
后来,我整理案件的时候,还发现了一个疑点,就是死者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压死的,如果他在前面走,按照常理的话,父子俩再瞎,也会看到他的。
但据两人交代,他们并没有发现前面有人,糊里糊涂的就感觉压倒过什么东西。
那人当时是躺在地上的?是这样吗?我脑中充满疑窦。
我本来以为这事情已经够离谱的了,没想到还有个更离谱的在后面。
死者的亲人第二天来了,是个肥粗的妇人,死者是她丈夫,她哭的很厉害,哭天喊地的悲痛万分。
所里的人大都表示惋惜,抚慰着她悲痛的心情。
这时我手底下的小刘悄声跟我汇报了个情况:说是他认识这妇人,前天在街上,妇人被车子碰倒了,她和撞她的司机吵了起来,司机说没撞到他,她非说撞到了,还把身上的淤青给周围的群众看,两个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双方又都拿不出有利的证据,简直就是场“罗生门”,司机见吵不过她,便想作罢,要走,那妇人死活不放过他,撒泼打滚,不依不饶。后来还闹到所里,最后跟人家索要了两千块钱的赔偿这才作罢。
我一听震惊了!想起了那个到现在没解开的疑点,回去好不容易找到了当天的监控。
监控离得比较远,但还是能看清当时的状况的,视频里死者正模模糊糊的走着,然后他转头好像看到了什么(是肇事车辆开过来的时候)然后他就躺在了地上。
这个举动让我张大了嘴巴,狠狠的抽了几口香烟,我好像明白了什么。那个死者是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