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们公社调集四五百民工,在冷家庄东山坡热火朝天地修大寨田。党委书记任总指挥,我丈夫董学贵任副总指挥,党委书记因工作忙经常不在工地,丈夫靠上工作,一干就是两个多月。他每天定时召开各村带队人会议,了解情况,部署任务,通过大喇叭传达着每天的工作安排。工地上生活艰苦,没菜吃,我炒上咸菜,托人捎去。丈夫坐在黄土地上吃着黑乎乎的馒头,打开咸菜罐就想起了我上班还支撑着家,甚是挂念。他常常趁晚上民工们都睡了,悄悄回家看看我和孩子,挑下两担水,再抓紧返回工地。这大概就是事业中不可缺少的眷恋吧。
县委为了检查工作,组织公社干部坐着敞口大卡车围着各公社工地观看,跑遍了全县的山区和半山区,丈夫十天半月不洗澡,看上去就像名副其实的民工。经过苦战,冷家庄东山变了样,丈夫围着东山转了一遍又一遍,心里十分高兴。工作结束不久,他感到心慌、气短、出虚汗、浑身乏力,冠心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1985年,丈夫在检察院工作。一天傍晚,他骑着自行车经过吴家村胡同附近时,感觉太热,脱下上衣把手枪包起来,放在车兜里,光着膀子哼着小曲赶路。忽然从玉米地里窜出两个人拦住他说:“把车子留下!”“你们想干什么?”“想借你的车子用用。”丈夫镇静下来说:“哦,是想要车子,我这破车子不值钱,你们用吧。我得拿出我的破褂子。”他朝天鸣枪并大声喝道:“举起手来,我是检察院的,你们抢劫犯法了,是要判刑的……”两个歹徒跪地求饶,丈夫把他俩送到大队和书记说了此事,看他们认罪态度较好,就把他们交给大队处理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丈夫任检察院党组书记期间,除正常工作外,还分管看守所。他经常去看守所了解情况,和犯人谈话。既要提高警惕,又要把犯人当人对待,对他们不打骂、不虐待。每次送“要犯”上路前,丈夫一夜不回家,只在办公室里打个盹。他自掏腰包,给犯人买牛肉蒸包、烟、酒等,尽量满足犯人要求,和犯人拉家常,缓解犯人紧张情绪。他的生活却十分俭朴,穿的袜子露着脚趾头,裤头烂的挂不住。冬天我煮上一盆大豆,拌上萝卜,丈夫每天晚上就着萝卜咸菜喝几杯酒。
1992年秋,中央决定在服刑犯人中开展一次自查,让犯人把没交待的问题交待出来,可以减刑或释放。丈夫奉命去潍北劳改队落实这项工作,一去就是三四个月。丈夫向犯人传达了中央文件。他深知每句话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党和政府,不得有任何闪失。在自查阶段,犯人徐X 自述了没有交待的问题:他曾杀死一八岁女孩,他交待了杀死女孩的原因、经过及埋葬地点,盼望减刑。董学贵立即赶回向上级汇报,将徐X押回原籍,在他指认的女孩埋葬位置,果然挖出了女孩尸骨。根据刑法对徐X改判为死刑,不久就执行了。这次任务完成后,丈夫荣立国家三等功。这是他第二次立功。他从潍北回来时,我正躺在医院病床上打吊瓶。我看到他胖了。为了他的安全,单位安排专人给他做饭。他又说又笑很是乐观。我却瘦了一圈,喉炎,说不出话,我们只能笔墨交谈。
每逢佳节倍思亲。今年中秋节,丈夫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眼前,他的言行,我历历在目。他一生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为利害所为……他是我心中的楷模。中秋节晚上,看人家合家团聚,享受天伦之乐时,我只能写一首诗来寄托哀思。
夫妻俩,两情长。不思量,自难忘。
纵使梦里来相会,唯有泪短长。(王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