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
“目斯,有线索吗?”白季问旁边站着的男子。
这个身穿西式执事服,一脸斯文,佩戴着半包边的金丝眼镜的男子,是白季从小带在身边的,他推了推眼镜,眼神未从ipad上离开,“等等。”
白家当初把白季送到国外让他自生自灭的时候就让他带了一个人,就是目斯,因为目斯毫无背景,还是个混血。当年这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就这么在国外摸爬滚打地活过来了,白家没人能知道他们遭遇了什么,他们根本不在乎,若不是目斯事事冲在白季前面,白季怕是根本回不来,回不来杀了那对狗男女。
所以目斯其实是白季过命的兄弟,而且目斯能力超群,一直以来在白季身边帮了不少忙。
当时为了能够从国外回来,他和目斯制造了一场爆炸,一片混乱中才得以摆脱监视,就是在那次爆炸中,为了引监视他们的人进到爆炸区域,目斯被炸伤了一只眼睛。
两人不敢坐飞机,甚至火车之类的一切需要身份信息的交通工具,万一被白志刚发现,他们绝对活着回不来。所以连夜偷偷藏在了跨境运输海鲜的轮船上,就躲那么在近乎变态的低温船舱里,他们只能趁没人注意到的时候偷偷出来缓解一下冰冻的身体。
就这样一直坐了十几个小时,到了陆地上的时候,卸货的人发现了这两个早就昏迷的人。尽管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目斯的眼睛因为长时间没有处理,已经没办法恢复了,即使做过手术之后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但是那只好看的蓝色右眼,再也看不见东西了。
抢救室里的白季,在抢救数个小时之后停了脉搏,就在主治医生准备放弃的时候,那变成一条直线的心电图突然又开始跳跃,众人无一不震惊,愣了一刻之后赶忙检查病人的各项身体机能,这下更震惊了,这身体性能异于常人啊,远远超过普通人的指标。
就是那个时候,千羽到了,救了白季的肉体,继承了他的记忆。
现在想想,当初的白季没活下来也算是对得起白志刚的数年算计,终究是让那个孩子送了性命,呵呵,可他凤千羽又不是白季,最看不惯这种人前装大度,背后要你命的的“正人君子”,索性杀了给白季报个仇,况且这对狗男女在,他也回不了白家,进不了白家就找不了林陌。
去之前,本以为杀了白老爷子的儿子,他会生气,赶他这个私生子出门,没想到白老爷子也是个狠角色,对自己儿子都这么狠。
记得那天下着小雨,正是秋天一场秋雨一场寒的时候,白季穿了一身红西装,手里拿了一把纯黑雨伞,从庭院里往弄堂里走的时候,看着坐在太师椅上虽然满头白发但是不掩眉眼间精明的老爷子,笑着喊了句:“老爷子,我来给你报丧来了!”
整个院子里的下人都听见了,没有一个敢去阻拦的,这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行走在世间的黑白无常杀了人,又偷穿了死人的衣服,再来跟人炫耀他杀了人。
身后跟着的目斯面无表情,带着墨镜的眼睛里什么也看不出来,手里拿着一坛骨灰,上面的照片正是一男一女。
老爷子一看来人,便推断出这就是那二房的私生子,这么多年在国外居然躲过了白志刚的明枪暗棒,有实力,回来之后杀了仇人,还敢回白家,有魄力有胆量,更是心狠手辣,他白家的未来是一定要交到这种人手上的,他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没用的东西罢了,死在你一个孩子手上,也算他没本事,”白老爷子早就知道了白志刚的死,拄着拐从太师椅上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白季,“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白家继承人,和白利争一争这白家财产,他太安逸了。”
“你倒是活得通透,死个儿子儿媳,想换个白家未来,”白季笑了,这就是人啊,这就是他白仁堂,一个不顾孙子死活,不顾儿子儿媳之仇,眼里只有白家利益的白家老爷子,“哈哈哈,这买卖值啊!你这白家,要不是对我有点用,我真想一把火烧了,你说呢,白仁堂?”
白老爷子就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像是疯了的人。
“我不喜欢仰着头看人,下次,”白季转过了身,瞬间收了笑,眼神冰冷,走进了雨里,“别再让我提醒。”
目斯见白季进了雨里,转手扔了骨灰坛子,给他撑上了伞。
身后的坛子应声而落,瓷罐和青石板碰撞,顿时碎成几半,扬起的骨灰瞬间就被雨滴打落,没留下半点痕迹,雨过天晴之后又有谁记得呢?
白老爷子就这么看着面前的骨灰混上雨水,变成了泥水,半眯起的眼里或许有一丝不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