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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故园之恋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生物包括人类长大以后必须分居的原因。原始的人类部落之间,距离基本都在五至十天行程范围内,敌对部落会离着更远一些。这样通过行走的速度就可以自然划分部落的生存地盘,好的大的地盘,资源丰富一些,就能养活更多更壮的族人,然后分出一部分,占据更大地盘,建立更大部落。在这过程中,战争不可避免发生,等人死了一批,生活地方土地物产能够养活剩下的人,于是和平到来,多年以后,人口增多,争斗再次爆发。

人类历史其实一直在重复这个过程,只不过进化了,从原始的争夺山林草场变成争夺可耕种的土地,进入现代社会,又从土地变成金钱。这是一种进步,从直接对物资的争夺演变成间接的争夺,究其实质,跟老祖宗一样,还是为了那一口吃食,还是为了活命的机会,只不过增加了更高级的精神追求。

师战带着一千多人两千匹马,这已经是个超级大的团队行动了。马吃草,这个比较好解决,原始旷野从不缺少马的饲料,但是做为战马,豆料必不可少,没有豆料那些草籽也能对付,干吃草对于战马的体力消耗的补充是不够的。师战的队伍里携带了大量的豆子,不是用来磨豆腐的,而是专门的马料。

作为警戒和侦察的狼兵,那是要吃肉的。五百匹狼,每天得多少肉才够吃,这也是个问题。何况还有一千二百战士,所以这次远行实在挺冒险的。好在原始时代的白山黑水,不乏各种丛林野兽,各连队分开间隔五里,可以用牛角号遥相呼应,各自解决饮食问题。加上都是骑兵,比人行走速度快得多,而朱雀河下游沿岸基本都是冲积平原,非常适合马队行进。

沿着河道走还有个好处,就是累了可以进林子砍伐足够树木,编成木排,顺着河水向下漂流。这段水面十分宽阔,流速较慢,一百多个木排漂流在河面上,两岸绿树鲜花,水里鱼群翻浪,阳光灿烂,暖风熏熏,真乃人间第一胜景!

可惜我们师大帅会的那几首词都不太应景,不然这清纯自然的河面胜景不免要被污浊马屁污染,有些大煞风景了。不过虽然诗不会写,照样难不住,谁让人家是中华小曲库呢!

“走过了一山哟又一山啰

过了一江哟又一江啰

清晨我们曾分手脚步在四方漂流

小路上我们在走夕阳里我们在走

走过多少年月付出几多辛酸

经过多少风雨伴随几多忧和愁

wo......wo......wo......忧和愁

黄昏我们携手泪水在心底涌流

默默地我们在走缓缓地我们在走

世上多少变迁不改我故园的情

人间多少霜雪难移我的如初情窦

wo......wo......wo.....我的情窦

一个是鬓发染白霜一个是皱纹上额头

让我们紧紧手拉手双双走在

走在暖暖暖暖的神州”

一首陈汝佳的《故园之恋》,被师战唱的荡气回肠,没有了歌中的缠绵,反而添加些许无奈和万丈豪情。如果韩冰在这,自然能够听明白师战歌声中的含义,对于泰山这帮杀才,只觉得自己老大又创作了一首好听的歌,仅此而已。

这歌比不上当兵的人有劲,明明是十来岁的少年,偏偏说什么白发皱纹,自己这当了两个孩子爹的人都没觉得老,神仙子弟跟凡人就是不一样啊。

师战从来不认为泰山能听明白情感稍微复杂一点都流行歌曲,所以对于泰山等人敷衍塞责的夸赞也不以为意。时间已经到了仲夏,两岸风光正式如诗如画时节。

经过六七天的跋涉,马队已经从朱雀河进入了黑龙江,漆黑的江水,底下不知沉积了多少动植物遗骸,一眼望不到底。周围大大小小溪流河水不断汇入,使得河岸边到处是湖与沼泽湿地。茂盛的草木吸引各种食草动物在此流连,大量各种鸟类也北返聚集到这里,天鹅与丹顶鹤等大型鸟类不时从水草丛中飞起,越过船上众人头顶。

这时代江里的鱼实在太多了,这充分证明没有人类祸祸,所有物种都能欣欣向荣,人类是所有物种的天敌。当然此时的人类还没那么大的能力,巨大的马哈鱼一口足以吞掉一条人腿,这就是师战不愿意在江里坐船的原因。

这时代没必要搞什么动物保护,人类的数量远远低于警戒线,这些鱼类和鸟类倒是繁荣昌盛得很。所以师战也没管手下人张弓搭箭,射击头上飞过的大鸟。癞蛤蟆都有吃天鹅肉的理想,老子吃一口怎么不行?

遇到旷野中栖息地牛羊鹿群,这帮家伙必定要下船登岸,骑马追杀。一直在岸上游弋的狼群,则当仁不让成为主力杀手。这一个多月来也没捞着放手厮杀的机会,对人类的围剿,师战从不让狼群往死里咬,侦查与威慑是狼兵的主要任务。到了这里终于放开手脚,五百狼兵完全释放出野性,在头狼大毛率领下,两翼包抄,骚扰驱赶,截留弱者,一场歼灭战打得酣畅淋漓,让在后边压阵的泰山等众人都大呼“漂亮!”

得胜的大毛乐颠颠跑到师战身边,靠着自己兄弟蹭来蹭去,师战高兴自己狼兄弟的完没表现,搂着大毛在地上打滚,这是打小就养成的习惯。把捕猎到的鹿牛羊全部宰杀,剥皮鞣皮子,炖肉烤肉熏肉,载歌载舞,丝毫不考虑四周眼巴巴看着他们都虎豹豺狼。

这季节的猛兽都换完了毛,皮子薄,除非主动来犯,一般没有人愿意杀它们。泰山不属于这个范畴,这家伙一直想要亲手猎杀一头猛虎或者黑熊,以此证明自己不比大帅差多少,人家小小年纪就已经屠熊杀虎,自己可是比大帅大十来岁,而且还是公认天狼国第一高手。

吃饱喝得,泰山偷偷领着几个手下进了山,白天他就看到不下三头老虎在这附近山头瞎逛,没看到熊瞎子,不过不代表没有,那东西没脑子,跟野猪似的,估计是没溜达到这里,不然早跟狼群抢食吃了。

天快黑的时候,临时营地外边响起一阵狼叫声,师战知道这是泰山他们回来了,虽然没有跟自己请示,但他也不担心,这么多训练有素的战士还有五百狼兵护卫,就这架势泰山要是还能受伤,那就只能说他是饭桶了。

果然,泰山领着手下喜滋滋进入大营,手下用木杆抬着一头拴住手脚的死老虎,下颌脖颈处有个伤口,脑袋上还有个伤口,眼睛碎了一个,看来是先中了一箭,然后被泰山一棒子砸到头上。看着在自己面前显呗的泰山,师战指了指老虎脖颈处的伤口,撇了撇嘴。

他当初杀老虎那可是一招回马枪,直接长矛捅进老虎嘴,一招毙命。虽然事先那老虎中了韩冰的“菊花箭”,事后还被泰山砸了一棒,石箍都砸碎了,但必须承认,致命一招是师战那透心一枪,没有泰山那一棒老虎也死定了。自己那次肯定比泰山这次杀虎威风帅气多了,所以根本没给泰山好脸色,没治你一个膻起刀兵的罪名就偷着乐去吧!

泰山有些讪讪地,他可不敢跟大帅争,看着师战不再搭理他,这是要撵自己回去的意思,赶紧上前抱拳,“启禀大帅,属下遇到几个不明来路都猎人,属下抓住一个,其他的都跑了。”

“哦,这么快就遇上了?”师战有些惊诧于自己的运气,正愁不知道去哪找这些人,这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好,带上来!”“是!”

不一会儿,两个卫兵押着一个上身穿着露臂坎肩,下身围着兽皮裙的赤脚野人,跟在泰山后边进入大帐。“去,先给他洗干净,规矩都忘了么?”泰山赶紧拎着野人后脖颈,出了大帐来到河边,吩咐卫兵给这个野人扒光洗澡。

再次回到大帐,借着油灯光亮,师战仔细审视这个野人俘虏。个子不矮,大概一米六五,皮肤洗完之后显得挺白净,估计搓澡时候没少遭罪。眼睛挺大,眼珠不是绿的,也是黑眼珠。高鼻梁,眼眶比自己这些人深一些,算不上欧美人的高鼻深目。厚嘴唇,灯下显得牙齿挺白,让他张嘴,师战摸了一下,的确是黄种人的洛阳铲门齿特征。

语言不通,只有少数词汇似曾相识。没办法只好再次操起手语,比比划划,半天也没搞明白他们族人的状况,天很晚了,先关起来,明天再说吧。

这一晚所有人和马都住在木排上,狼群散布周边,对于未知的人群还是小心为上,师战不认为现在的人类能够操弄水战,所以水上该是最安全的。

第二天天蒙蒙亮,狼群发出警戒的叫声,周围水雾弥漫,二十米外就看不见对方,师战知道这是昨晚逃跑的野人找来了帮手,现在就在视野之外某处,但是雾气挡住了视线,只能等着太阳出来驱散水汽再做决定。盲目出击这可不是师战的风格,因为他很清楚一件事,自己能领着这些战士打赢一场又一场,不是自己多厉害,而是对手实在太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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