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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凌城败

隆冬腊月,天凌城一片素白,高大宏伟的城墙上落下厚厚的积雪,凛冽的寒风像神勇的武士狂虐寂寥悲凉的苍茫大地,时而掠起枯枝败叶无情地洒落在凄苦的人间。

居住在城郊的李血秋抱怨起冬天的漫长,他使劲搓搓手,皱眉道:“冬天没什么吃的,又冷得要死,薄薄的一层旧棉衣,能有什么用?!”他急促地跺跺脚。

闻言,他爷爷李老头停下手中的编草鞋草席的活计,笑着安慰道:“小子别急啊,爷爷知道你冷,等咱家养的几头猪卖上了钱,过年前肯定给你弄身厚衣服!现在布也贵啊!”

李血秋忙道:“爷爷,我是担心你和奶奶,你看奶奶天天这么咳嗽怎么能行?我冷点怕什么,随时能烤火。”

李血秋憨笑道,他说着双手一摊,骤然有两团火在掌心跳跃,把男子脸蛋烤得通红。火与男子形影不离,如同朋友一般。

爷爷笑道:“我们老了,抗冻……不过你以后不要随便就把火点起来,被有心的人看到了麻烦。”

“知道了。”李血秋小声道

李血秋从小就能用自己的意念生火,在当地也是人人皆知,曾经被当成怪胎遭受了很多无端的辱骂。现在他长得又高又壮,敢明目张胆欺负他的人不多了。

现在反而因为这个特殊原因,吸引了不少女孩子前来搭讪。

至于李血秋为什么可以生起火来,爷爷说他是天上掉下来的孩子,是带有使命的。

不过民间确实这样的传说,能控制火的孩子大抵都是虚境出来的灵魂,跟金乌是同类,早晚都要回去的。

可李血秋没去过虚境神地,更没见过金乌。只从别人潦草的画中了解一二,“不就是黄鸟嘛,有什么神奇的!”李血秋心道。

李血秋父母在他年幼的时候出去做买卖,结果一直杳无音讯,爷爷带着他出去找了很久,也一无所获。就这样李血秋在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了,可他从来不提父母的事情,不想让爷爷奶奶伤心。

冬季农闲,有点手艺多少可以卖几个钱贴补家用。

村里河多,芦苇也多,用芦苇编草席的手艺世代相传一直没有落下来过,可冬天这门生意也是难做,爷爷就用收藏的芦苇花制作一种木底草鞋——毛窝子,在严寒的冬季,这是乡下人抵抗寒冷最好的选择。

李血秋年芳二十有余,弱冠之年,身材颀长,长相清秀俊丽,乌黑的眼眸透露出一种睿智,一身深色的麻布衣料,也遮挡不住他身上的英气,虽是村里的数一数二的帅小伙,可家境贫寒,所以至今没有迎娶姑娘,一直与爷爷奶奶在一间年久失修的土房子里相依为命。

爷爷还能做些农活,奶奶却常年卧病在床,家里的几亩耕地,多数是李血秋来完成耕种和收割,忙活一年的庄稼也卖不了几个钱,除去奶奶的药钱剩下的就只够吃的了。

李血秋身上的棉衣已是多年前做的,袖子口已经磨烂,里面的棉絮也露了出来,虽然打了好几处补丁,可冬天的风还是止不住地往里面灌,有一身御寒的厚棉衣是李血秋迫切需要的。

可他爷爷已是花甲之年,又有什么能力呢,爷爷身上的衣服不也是又破又旧,而且最近因为农活劳累的缘故,咳嗽的越来越厉害,李血秋也是很担心他的身体。

本来李血秋想去城里谋个差事多挣点钱,可他走了地里的活没人干,爷爷奶奶又没有人照顾,他才放弃了那个念想。

天凌城位居广袤的中原大地,物产丰富,风光旖旎,尽享天地之灵气,是当时最强盛的大国,下属四国有玉爵,济字,升峰和朵名。

其中玉爵国的实力是可以和天凌媲美的,两个城一直以来都有比高比低的架势。

玉爵的领主是赫连荣,此人阴险狡诈又诡计多端。白尽苍多次想把他除掉,可又怕引起太大的动荡,再伤及无辜百姓,只能明处打压,暗地里加强警戒。

天凌城因为国力强劲,国主白尽苍有勇有谋,又深得民意,故得仙神殿的大力支持,派出六个大法师去天凌助阵,以防有人谋权篡位,可谓是天时地利又人和。

腊月里天寒地冻,整个空间好像被封印了一般,天黑的也格外早,一个草席刚收尾,天色已是灰蒙蒙的了。

手因为一直和芦苇摩擦,难免又疼又痒,李血秋的手背冻的红肿皲裂,手掌又有多处厚茧,他丝毫一点都不在意,炉火那一片灿烂照在少年雪白的脸颊上,映得五官精致得好像精雕细琢般。

李血秋喘息刚冒出的丝丝缕缕的热气,一到空中就被冻得七零八落,很快就消散来开。

“太冷了!”李血秋跺跺脚,缩头抱肩地走到门外,却被门外金色的雪景惊住了,他疑惑地瞅瞅地面,这雪色被一团火红色给盖住了,他抬头一看,愕然不已。

远处的天边燃起了猛烈的火焰,火势不可挡,映红了头顶的一片天,李血秋懵住了。

“天凌到底是出事了,唉!”爷爷站在身后,目视远方,神色格外凝重。

天凌城是出事了,肯定还是天大的事!城主白尽苍被其他城主围剿,被逼退位,现在生死未卜,几个幼子也被关押。

天凌宫多处被叛军点火焚烧,用来恐吓震慑白尽苍的手下。但不乏一些忠义之士坚决护城,可效果微乎其微,被镇压,人也是按死罪论处。

城中已经混乱不堪,毫无秩序可言,一些暴徒趁机打砸掠夺平民的店铺,咆哮声和哭喊声也是此起彼伏。

城乱了……

李血秋不明白天凌城为什么会乱,城主深明大义,体恤民情,又有仙人殿的人扶持,未曾听说有什么大逆不道之事,为何有人要反它。

李血秋顿时感到很遗憾,天凌城对他而言是繁华又无比欣欣向荣的人间乐园,民风和乐,重视礼教,是充满希望的城池。这场大火烧了很多天,李血秋经常端着碗坐在门槛上发呆,看着那场如同狱火般的浩劫,毫无心情的吃饭。

三天后,一场阴冷的大雨终于把大火浇灭,可城市上空还是笼罩着很多雾霾,见局势渐稳,爷爷一大早起来就准备马车,家里已经存了数十张席子,还有一些编织的篮子和筐,在家放久了,容易受潮,爷爷打算赶集把它们卖掉。

“天这么冷,谁会现在买席子?”李血秋心里不停地嘀咕。夏天里席子才会卖得好,睡在凉席上会凉丝丝地降温。

“现在天凌城肯定乱得很,我们绕道去黄岩镇,今个那里是集会,去的早我们能找个好摊位,多卖些货……。”爷爷道

“知道了。”李血秋道

爷孙俩吃了一点剩稀饭,就驾着马车离开了。

李血秋驾车的技术很娴熟,爷爷就在车上护着货物。

马车没有蓬,冷风刺骨,李血秋的脸都冻的麻木,他心里却一直担心爷爷,或许是风太大,爷爷一直不停地咳嗽,已是高龄的老人,身体格外瘦小,脸和脖子也咳得红了起来,枯槁的皮肤像一块老树皮,花白的头发在寒风中凌乱飞舞。

为了让爷爷舒服些,李血秋把马绳拉紧,这样速度降了下来,就减少了颠簸。

天凌城城主被关押,手下的大将死的死,投降的投降,落得下场都惨不忍睹。现在到处都是赫连荣的兵。

爷孙俩来到城外的一条驿道上,没想到那里有官兵设卡,从那些兵个个戴着赤红的虎脸面具看,是玉爵城的人没错了。

李血秋心头一紧,眉头一蹙,他最讨厌玉爵人。心想:“在城外为什么还要检查,老子又不进城!”

官兵查看了车上的货物,又上下打量着爷孙俩。

李血秋被他们瞅毛了,牵绳的手慢慢攥起了拳头,可看到官兵随身携带的刀具,登时心虚,不敢有冒犯的举动,还是乖乖地下车等候检查。

心里却万分不服气,“等小爷有出息了,把你们这些老虎头全部消灭!”

领头的官兵问道:“你们这是到哪去?”

“官人,我们去黄岩镇赶集的,趁着农闲在家里弄了一些小玩意去卖,换点小钱。”爷爷憨笑道

“现在天凌城内在都属于玉爵的领地,遇到乱贼一定要及时禀报赫大人,这可知晓!”领头的人厉声道

“知晓知晓,赫大人以后是我们这一方百姓的福官,我们得好好孝敬他,有什么事情一定如实禀报!”爷爷弯下身子,卑微道

见状,李血秋也跟着行了礼,官兵看他们没什么可疑就放过去了。

集市上熙熙攘攘,买的卖的,吆喝声不断。李血秋好不容易才抢到一个位置不错的摊位,就把车上的东西卸了下来,把马牵到一边栓在了一棵树上。

他看到街上有不少拖家带口带着包裹出来的狼狈的流浪人口,猜想他们肯定是天凌城里出来的,模样也是凄惨。

他暗道,幸亏和爷爷住在城外,不然下场肯定跟他们一样,到处颠沛流离。

前来问价买货的人不多,冬天凉席也是很难出售,爷孙俩都只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发呆,他们连午饭都没着落呢。

正当李血秋坐在地上埋头发愁时,突然有一只大手搭在他的肩上,拍了他两下,李血秋惊得猛地转头,大声叫道:“干什么?!”,自己一下子窜了起来,跳了很远。

那人半蹲在地上,半百的年纪,披头散发胡子邋遢,一身褐色的长袍上满是污垢,李血秋也是被他脸上一大片暗红色的血迹给吓到了,有些血迹还凝固成一粒粒疙瘩,就耷拉在脸上,模样让人悚然。

那人的眼神也是阴鸷至极,仿佛随时能要李血秋的人头。

他看的李血秋心里直发毛,最终开口说话了:“小子,别怕,”又用手示意李血秋靠近些,“想不想挣个大钱?”

李血秋闻言,立马往后撤撤身子,大声道:“谁不想挣钱啊,你有……有好法子?”李血秋满是疑惑,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能有什么赚钱的门路。

“有,当然有。”男子用手勉力撑着站立起来,“看你相貌出众,气质非凡,虽然现在是个富贵相,以后必是成大事的人,岂能在弹丸之地荒废年华。”男子铿锵有力道

“我就是个农民,哪有什么富贵,”李血秋摆手道,“不过,竟然你说能让我挣到钱,那到底是什么活计?”

爷爷在旁,一脸担忧道:“娃子,不是什么挣钱的活都能接……你忘了我们来时官员怎么说的?”

李血秋思忖片刻,心想难道此人是跟白家有关的人,正被官兵追杀?

“爷爷,你就别管了,我自有分寸。”李血秋道,他好奇这个男人想让他做什么,还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

“好,小子,我老夫没看错人,有胆量!”男子兴奋道,连忙上前挽着李血秋的胳膊给拽到一边去,耳语道:“有个人要你帮我送到城外去,我先付定金,到地方会有十倍的酬劳,怎么样?”

说完,男子从左袖中掏出一个钱袋扔到李血秋怀中。

李血秋背过身去,小心翼翼地打开袋子,眼中顿时透出光来,是十两金子!这可是他们家大半年的口粮。

李血秋深吸一口气,又重新把钱袋系上塞进自己怀里,道:“人在哪?”

“你干?”

“干,有什么不能干的,不就送个人吗,送哪儿去?”李血秋自告奋勇道

“此人万分重要,要确保送到观月岭,不得有闪失!”男子肃然道

“观月岭?!”李血秋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岭原本是天凌的小城,后来因为城主聂重治城无方,豢养大批食人猛兽,手下的人作恶多端,又多次挑衅大城主白尽苍,被白尽苍给降伏,可聂重竟然丧心病狂地屠杀了城中数十万民众,然后潜逃,食人猛兽竟然一夜之间也不知所踪。

自此观月岭就是一座死人城,无人敢去。

听老人们说,那时城中血流成河,那城市上空乌鸦黑压压的,密不透风,又连着好几天下雨,景象惨目忍睹。

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可当时的血雨腥风,经常被老人们谈及,每每都是谈龙色变,惶恐不已,李血秋当然有所耳闻。

“什么人要去那里,那里不是已经变成鬼城了吗?”李血秋惊道

“那你就别问了,你把此人送到,那边就会有人把钱给你结清,答应给你的钱,一分不会少!”男子道

李血秋有些惴惴不安,转念一想自己只需把人送到就行,又不需要进去,害怕什么呀!

“行,人呢,让他过来,我去牵马。”

“你还是跟我过去接吧……”男子转身拂袖而去。

李血秋把钱袋交给爷爷,嘱咐道:“爷爷,席子咱别卖了,你回家吧,货就先放在刘老汉的酒馆了,等我忙好了再驮回去。”

爷爷看到这么一大笔钱,连忙拉着李血秋的胳膊,不让他走,急切道:“那个人我们都不认识,给你这么些钱,能有什么好事!娃子,把钱还回去,我们不干!”说着,钱袋又重新回到李血秋的手里。

爷爷的倔脾气李血秋是知道的,劝是不行了,他就直接把钱袋扔到地下,牵着马车去追那个长袍男子。

“娃子,你不能去啊!”爷爷追了几步,慌张地喊道

“爷爷你先回去吧!我忙好就回家不用担心,别忘了给奶奶买药!”李血秋回道

长袍男子把李血秋领进了一个偏僻的农家小院,院子的墙头是用石头垒的,半人高,人想翻进来不是什么难事。

院子里有一条土狗,被栓着,见到陌生人来了就不停地狂吠,地上散落着一些残枝落叶,像是很久没人打扫过,李血秋朝四周看了两眼,琢磨着这里住着哪些人。

长袍男子一个人进了屋,不一会儿他从里面扛了一个白衣男人出来,放在了李血秋的马车上,在他身上又盖了被子,男子一直昏迷不醒。

车上的男子与李血秋年龄相仿,身材颀长又俊丽明朗,一身纯色绸缎,显得贵气,衣服袖口绣着一只奇怪的金色小鸟,李血秋打量片刻,不记得哪个家族有这个标识。

“这是你要送的人,他的一个手指头抵你一命,你可要办好了!”长袍正色道

“收你的钱了,我肯定会做到,再说,他这么值钱,怎么派我去送?这贵公子的随从呢?”李血秋道

“不要多问,你该出发了!”

“长袍,送这人有危险吗?看你弄的神神秘秘。”李血秋憨笑道

“只要你别往官道上走就没事。但是如果你被抓了,连累了白辞少主,那不光你有危险,你的家人也活不成……”

“白辞!白辞是谁?”李血秋不明道,“白家人?跟白尽苍有关系?”

“当然有关系,不瞒你说,白辞可是你们城主白尽苍的儿子!”

“白尽苍的儿子?!我知道白尽苍有四儿一女,四个儿子分别叫白格,白物,白致和白知,女儿叫白非丁,也称白羽。可叫白辞的儿子没听说过,而且国主的儿女不都被关押了吗?怎么还跑出来了一个?长袍,这不会是冒牌的吧,我劝你在这个节骨眼上,假冒白家人可不是好事情,是要掉脑袋的…”

“这就不用你操心,还有,叫我隆叔,什么长袍,没规矩,我给他用了药,他会一直睡着的,路上不会醒,玉爵手下的人也不认识他,毕竟他来得少。”隆叔道,“告诉你他的身份,是让你长点记性,路上有什么不测,你都要担着,不然,后果你可担当不起……”

“什么,你竟然威胁我!”,李血秋不屑道,“这要是被玉爵的人看到了,我自己脑袋肯定是要搬家了。”

“赫连荣的手下没那闲心去荒郊野外,观月岭更不会去查,不然我也不会派你这个呆瓜去办这件事。”

李血秋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白尽苍的儿女,听说在天凌城沦陷后,都被关押,白尽苍也是生死未卜。

坊间道是赫连荣要选个日子用他们爷几个的脑袋祭天,也有不少人说他们早被杀了,可是真相谁也说不清楚。

车上的男子除了消瘦点,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走吧走吧,走小路!”长袍催促道,“人要是安全送到了,你小子就转运了!”

李血秋当然不敢马虎,钱都收下了,事关家人的性命,事情就得办的稳妥。

他驾着破旧的马车一摇一晃的走了,隆叔又钻进了那个小屋,躺在车上睡觉的男子也没有醒来,周围路过的几个路人皆以为是病人,去外乡看病的。

李血秋确实也是这么对过路的人说的,为了逼真一些,李血秋还弄了一点赃灰涂在白辞脸上,让他显得没那么精致。

李血秋边涂边嘟囔道:“富家公子的皮竟然这么细,比我家刚下的小猪仔还嫩!”接着他又看看自己的手,黑红粗糙又有很多小伤口,跟白辞一比,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就去乖乖地驾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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