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走到门口,一个身穿紫色锦衣的中年妇女怒气冲冲的走了出来,扬起巴掌就要往我脸上扇。
“我永远美丽又漂亮的娘!”
我一把抱住她。我承认,我怂。毕竟挨那一巴掌的,是我。疼在我身上,怎么能不认儿子?
“你,你,你这贱货!”
她扬起手来,又是一巴掌。
看起来,她似乎更生气了。
我有些奇怪,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别人说自己漂亮又年轻?
哦,我懂了,后娘是反套路。我一手摁在脑袋上,人家都这个年纪了,当然是想被人夸端庄了,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娘,您别生气,您看您手上都长满了成熟的老茧,您的脸上都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我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中年妇女,看着自己的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夫人,夫人!您快醒醒啊!”
难道不对?难道是我体育老师给我教的语文?
我歪了歪头,从小到大,我都是体育老师眼里的三好学生,既然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我的语文学的不对呢?
“叶瑶!你看你都干了什么好事!”
这个一脸怒气冲到我面前的漂亮少女,就是我的姐姐,叶瑜。
她长得很好看,好看到初次来这里时的我都恨不得花钱去某某国做个什么什么手术,然后我就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好好享受一下与美人同住一个屋檐下,那种寻常女生体验不到的快乐。
不过,毕竟我是白日做梦。
已经记不清楚是那一次重生了,那时,我和叶瑜还都是孩童,就算她的亲生母亲,也就是现在的夫人不待见我,但在这府中,叶瑜也只有我一个同龄的玩伴。
一天下午,她抱着一个包裹跑来找我,我问她里面是什么,她说,哥哥给她的小橘,她不想养了,想把她扔到别处,如果有别人愿意养它,这样它还可以有个新家。
我问她,小橘是什么,她说是只猫。
我摇了摇头,她说,是小猫。
我又摇了摇头,叶瑜被我拨浪鼓似的摇头弄得不耐烦,“反正,我不想养了。”
“小橘,它是你的家人。”
我试图和她说明“你养了小橘,那它就是你的家人,随意丢弃你的家人,这种行为不好。”
叶瑜皱了皱眉头。她最不喜欢别人说她,所以,她不喜欢我了,于是,我就被她划出了‘可以一起玩’的范畴。
从那以后,她叫我臭丫头,我就叫她菜鸟,叶瑜叶瑜,业余业余。她听不懂菜鸟,还以为我在夸她是一种叼着菜叶反喂老鸟的品德高尚的鸟。
她乐意听,我也乐意叫。
“臭丫头!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还敢来迟!”
“瑜儿,瑶儿,别说了,你们这样吵吵嚷嚷的,也不怕让人看了笑话!”
这个嗓门超大的男人是我爹,准确来说,是我的便宜爹。
我娘,也就是已经亡故的全夫人,是我爹的结发妻子,我爹常年在外考取功名,便与我娘久久也见不上一面。
后来,我爹考上了状元,再后来,他在朝里做了宰相,于是便把我娘接了过来,本以为这是件喜庆的事,可是我爹突然发现,我娘很难怀孕。
古人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再加上这么才高八斗,又年轻有为的宰相大人,就算是再往前找三四个朝代,也很难再找出什么一个人。
于是我爹就成了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哦,不对,是媒婆眼里的摇钱树,好丈母娘眼里的香饽饽。
成了朝里是个官家女儿都想嫁的大明星。
我的后娘,徐夫人,凭着优良的家世和出众的美貌在这场皆是女子参赛的比赛中,拔得头筹,成了宰相夫人。
其实,当年,在这场角逐当中还有那么一两个男子参了赛,不过很可惜,他们一开始失去了参赛资格。
我飘远了的思绪又飘了回来。
“瑶儿给父亲请安。”
这里只有父亲,后娘,菜鸟,我和那个五皇子府里差来的人,并无其他,为什么,他们一个个的脸色看起来,都有些难看?
别人?难道是?
我稍稍低了下头,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正坐在一把特制的椅子上。
说起来,坐这椅子的木匠还真是用心,这雕工,这结构,还有刷的这漆,啧啧啧,针不戳!和我们现代的轮椅可真是像啊!
清秀的少年见我的注意力都放在他的特制椅子上,面色有些尴尬的咳了咳。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非常不礼貌的行为,怎么能光顾着看椅子,而忘记了这位美丽的少年呢?人家不要面子的呀!
我正要行礼,但是,我突然发现那人离我有些远。
我揉了下眼睛,没办法,我的近视眼和我一起穿越了。
我往前了几步,才看清那张美丽的脸。
在看清的那一瞬间,我真想转身就回去。
不是别人,正是我要嫁的那个‘有疾之人’周朝皇帝的第五个儿子魏谦。
其实吧,我还是挺可怜魏谦的,毕竟,他是皇帝的儿子里,最倒霉的那个。
他的母亲是周朝皇帝当时最宠爱的月贵妃,两人在宫里如胶似漆那是当然的,可是周朝皇帝因着自己老祖先给自己留的本,就觉得有了摄政王,自己就可以享乐去了。
于是,皇帝除了大部分的皇帝,都有的乐趣之外,还增加了一个癖好,爱私服出访。
爱私服出访也罢,可是皇帝喜欢带着妃子一起微服出访,还偏偏最喜欢带着月贵妃微服出访。
有一次,皇帝想去河东地方看山,也带了月贵妃去,这时的月贵妃已经怀里魏谦,而且快要生了。
宫里的太医都劝皇帝,月贵妃快要生产,实在是不适宜这样的长途跋涉。
可是周朝皇帝却说“弱势不能随时接生,要你们何用?”
太医们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只得从命。
微服私访到了兴山,皇帝看见那山拔地而起,更是危峰耸立,然后就提出了个奇思妙想,说是自己不上那顶上,誓不罢休。
于是,可怜的月贵妃只能挺着个大肚子,坐在轿子上,忍受一颠一簸的痛苦。
走到半山腰,月贵妃忽然觉得腹中剧痛,众医一看,月贵妃肯定是要生产了。
于是,魏谦就在半山腰上出生了。
刚出生的孩子都需要精心的照顾。还是刚出生的魏谦便被一个太医抱着下山休整去了。
下来山,那太医忽然觉得肚子疼,便把孩子托付给了一个看起来很是老实的卖糖人的手艺人,自己跑去舒服去了。
可是,回来一看,孩子连带着那卖糖人的一齐不见了。
直到魏谦十岁的时候,才被找到。
据说,他这瘸掉的双腿是回来的时候马受了惊,马车就失了控,然后十岁的魏谦就被甩了出去,摔断了腿。
我看着五皇子,五皇子也看着我。
最终还是他先眨了眨眼睛。
“丞相大人,请问这位便是您的嫡女,叶瑜?”
“哈哈哈,回五皇子,正是。哈哈哈。”
??
睁着眼说瞎话不是?
我又仔细看了看魏谦的目光,的的确确是朝我这看过来的没错。
嗯,我怀疑,他该去看看眼科医生了。
不过,我想了想,可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安排,‘代嫁’这种狗血情节,果然还是少不了。
“既然本王已经见到了未来的王妃,那也可以安然回府了。”
“好好好,瑞王请。”
“请。”
“瑞王不必客气,请。”
“宰相大人,请。”
你们搁着玩接龙呢,一人一个请,不累的慌?
说完了一系列的客套话之后,自带坐骑的瑞王总算是走了。
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没有叶瑜的烦人,徐夫人见了我也讨厌的紧,所以,我不用天天去请安了。
只要待在这梧桐苑里,我叶瑶,就是这梧桐苑里的爷爷。
3
荡秋千,逗蟋蟀,画小本子,生活就是这么无趣。
直到有一天,我再也快乐不起来了。
那天,正是夏至,树上的知了叫啊叫,手里的冰西瓜爽啊爽,一不留神,梧桐苑里仅有的半个冰西瓜被我吃完了,当然,我也没有只顾着自己一个人在这酷暑天里爽,我把我的半个冰西瓜的四分之一分给了我苑里的丫鬟们,毕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我的人生准则之一。
很快,半个西瓜就被我们这群干瓜人给干完了。
我有些不开心,日头正高挂,岂有没西瓜吃的道理。
我便让香儿再去拿点西瓜来。
可是,香儿这孩子慢吞吞的,我左等右等都不见她回来。
天热实在难忍,突然,我灵机一动,想起那次的那颗大桑树的树荫很是凉快,于是,我便吩咐人搬上了我的凉椅,准备去那树下乘凉。
座下的摇椅摇啊摇,手中的扇子扇啊扇。
嗯,巴适。就算是小时候放暑假,看见的胡同里,摇着椅儿,听着收音机的老爷爷恐怕都没有我舒服。
要是再能来点椰子,那岂不是爽翻天?
我正美滋滋的想着椰子,突然感觉脑袋背什么东西狠狠的砸了一下。呦呵,是个扒了皮的椰子!
我仰头看着大桑树,希望它能显显灵,满足一下我小小的要求。
可爱的大桑树啊,我还想吃香蕉,橘子,苹果。
唰唰唰,香蕉,苹果和纷纷落在了我的怀里。
我突然感觉头顶一凉。
?
难道我年纪轻轻就要秃了?
不,不可能。
“是你吧?”
听见一个少年的声音,我的心里有些慌。
“你是我未来的嫂子吧?”
这个声音将我的梦打的粉碎。该来的,还是要不掉。
我仰起头,看见一个脑袋倒挂在树上。
“喂,我已经满足你的大部分愿望了,只是这橘子是冬天的水果,现在还找不到。”
“喂,我说你,你也应该告诉我答案了吧。你是我嫂子吗?”
我站起身,动作有些慢吞吞的。
最为一个有骨气的人,怎么能有仇不报?
我拿出椰子,向着树上那名少年猛扔过去,我的瞄准度不错,刚刚好扔进了他的脸上。
少年纵身一跃,稳稳的站在地面上,他看上去和我年纪相差不大,不过,还未消退稚气的脸看起来很是可爱。
我无奈的扶了扶额头,十二,真是供不得又避不得。
魏昀,周朝皇帝的第十二个皇子,看似是个阳光大男孩,实际上却是个白切黑的狼狗。
记得玛丽苏里的小皇子,一一般不都是可可爱爱的吉祥物吗,为什么这个世界的小皇子是个白切黑呢?
世界君!你醒醒,不要给我出难题呀!
虽然我很想这么大喊,可这太丢了。
魏昀看我不理他,只顾吃着自己手里的水果,便觉得有些无趣,“诶,好了,别装了,我知道你是我准嫂嫂叶瑜。”
叶瑜?哈!替嫁这个梗是过不去了,不过这样也好,毕竟自己不是叶瑜,等了却这庄差事,到时候自己在搞个绑架,就自由了。
这样既能搞到钱,又能还我自由的事,何乐而不为呢,等到自己销声匿迹,就算被人查出来丞相府欺君将女儿代嫁,也没我什么事了。
想着来人的眼神不太好,我不想搭理他。
魏昀伸手抢过了我怀里的苹果。
对于这种从别人嘴里夺食的行为,我很是忍不了。
反手,我就揪起了他的耳朵,想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子,从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惊愕。
“小姑娘脾气这么辣,那看来不是我的准嫂嫂叶瑜了。”
这句话,前半句我同意,但是后半句我不同意。
虽然我的姐姐叶瑜在外人看来是一位温柔端庄的大家闺秀,但,实际却恰恰相反。
我又从他手里抢回了那个椰子。
“小姑娘难道也是这宰相府里的千金?在下陶璞。”魏昀道。
这小子,和我差不多的个头,还叫我小姑娘?这装傻充愣的本事可真不比前世差。
于是,无聊的我决定陪她玩一玩。
“陶公子,小女子是宰相府里二千金的丫鬟,小桑。不过,还未问公子何故做这梁上君子?”
魏昀被我问的一愣,他没想到一个小丫鬟竟敢质问他。
他面露尴尬,只得说,
“我是十二皇子府里差来这里传信的,宫里要举办一场宫宴,邀请这京城里的还未出嫁官家女子一同赴宴。”
其实这件事,几天前府里就传的沸沸扬扬,隔壁院里的那位菜鸟更是兴奋,差了院里的丫头几次三番的去衣品轩催工。
“那敢问陶大人为何不从正门而入,偏偏要趴在这桑树上传信?”
魏昀被我问的哑口无言。
看着他有些抓耳挠腮。
我乐了,毕竟有句话叫,有仇必报。前世的狼狗,如今却还只是一个萨摩耶,怪可爱的。
我决定不再玩弄他,“陶大人,信已传到,不如先去回了你家主子。小桑也该去回了二小姐。”
说完,我便转身就要走。
可是我的速度终究还是比不上武艺还算不错的魏昀,他只向前一步,就拿走了已经走了两三步的我的头上的簪子。
那是我头上唯一的一个簪子,也是我娘全夫人唯一留给我的簪子。
我回头盯着他,一眼也不眨。
“小桑姑娘的银簪真是好看,刚好我的娘亲也喜欢这种的,姑娘莫急,我拿这簪子,再去打上一只,姑娘的簪子,我必定完好无损的给姑娘还回来。”
我回头不在理他,虽然这是全夫人留给叶瑶的唯一遗物,但是,此叶瑶非彼叶瑶,毕竟这幅身体的主人是我,而不是她,所以我对这簪子并没有太多的感情。
为什么用这根簪子。
无非是因为这根银簪子,它颜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