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王小野跑进出事的酒吧,杨幺才发现,事情似乎跟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样。
“再来一首!”
“再来一个!”
“来一个!来一个!来一个!”
酒吧里的客人,特别是那些活力四射的年轻男女,纷纷扯着嗓子叫喊着,而令他们尖叫的对象赫然就是此时站在舞台中央的杨桀。
“怎么回事?”杨幺好奇地看向了王小野。
王小野一脸不敢相信地说道:“酒吧乐队好像认识你弟,邀请他上去唱了一首我听不懂的歌,然后……就这样了。这些家伙,都和疯了似的,拼命让你弟唱,那不,还有给他送钱的!”
盛情难却,更何况还是面对如此多的美女,最重要的是,那个被誉为家族奇人的杨幺正在下面看着呢,想要在北京呆好了,必须得和杨幺搞好关系,斟酌一番后,杨桀还是决定再唱一首。
他接过了乐队吉他手的吉他,面色平静地坐到了话筒前面,一边调着吉他弦一边说道:“今本来是跟我哥来后海酒吧涨涨见识的,没想到却碰到了老朋友……田哥。田哥是我的吉他老师,可惜我没有好好学,弹不出来牛逼的节奏,只能来点比较简单的,也算是向田哥证明一下,他走了之后,我并没有荒废学业。一首Mike Passenger的Let Her Go,送给所有像我一样,失去心爱女人的吊丝!”
话音未散,清脆的吉他声已响起,曲调很轻柔,让原本喧嚣的酒吧瞬间就安静下来,当杨桀那极具特色的小烟嗓响起来的时候,整个酒吧纷纷响起了那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弹唱,对于杨幺来说早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毫不客气地说,杨幺现在也是各种演奏级的水准。所以,对于音乐,杨幺还是有着一定判断的。
在偏远村庄长大的杨桀,能够自弹自唱,而且还是一点都听不出口音反倒是略带伦敦腔的纯英文音乐,这让杨幺吃惊不已,要知道,他当初为了练用这种腔调唱歌,差点没有被人给折磨死!
四分多钟的歌,从吉他开始,到最后那一句 “Well you let her go”的响起,偌大的酒吧一直都是处于死寂的状态。
当中大多数人都不一定听过这首歌,甚至他们不一定知道这歌词是什么意思,但是这略带小伤感的音乐和杨桀的小烟嗓,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就想起了曾经错过的爱情。
“啪啪啪啪……”
掌声排山倒海的响起,有很多人都是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鼓掌。
这个时候,杨桀口中的吉他老师、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田哥走上了舞台,站到了话筒前面,递给了杨桀一个微笑后,便是拖着深沉的嗓音说道:“杨桀说我是他师傅,其实我不算是他师傅。当初我带着乐队在西安唱歌的时候,杨桀是那个酒吧的服务员,当时你好像是刚上高二吧?”
“是。”杨桀轻轻点了点头。
“嗯,高二,学习正重的时候,可是他却到酒吧干起了服务员。为什么?不是因为他不想上学或者说学习不好,恰恰相反,杨桀是当年的高考状元!”
“嚯!”
“我擦,还真是你!”
“我就说怎么这么面熟呢!”
这个时候,有几个来自西安的年轻人认出了杨桀,纷纷朝他自报起了家门。
“我接着说。一个学习特别好的孩子为什么要到酒吧当服务员呢?他不是为了勤工检学,而是为了到酒吧偷偷学唱歌。我记着,当时他要学***的温柔,像今天一样,边弹边唱。他唱得是可以,可是弹得……真让我受不了,所以我就教了他。这应该是他第一首自弹自唱的歌曲,当时我听了一遍就再也没法办法忘记了,我甚至想把他推荐给我玩音乐的朋友。可是他不接受,他告诉我说,他只想弹给心爱的女孩听。”
说着说着,田哥的声音变得有些哽咽起来,他使劲按了按杨桀的肩膀,继续说道:“我们哥几个本来就好事,所以在他准备弹唱那天,就跟着他来到了女孩家楼上。那是个冬天,那大雪花飘的都看不清人。可杨桀还是坚持着把这首歌唱完了,等他唱完歌的时候,女孩也从楼上跑了下来……”
“后来呢?”
“在一起了吗?”
杨桀从椅子上下来,挺直了胸膛,面色平静地说道:“她根本没有理我,她就那么跟我擦肩而过,跑向了停在我身后的一辆跑车里头。后来我认识车了,才知道,那车叫劳恩斯酷派,是现代的车。想想自己也挺悲剧的,不管再怎么用心、再怎么努力,还是输给了现代。”
有些自嘲又有些无奈的话语,引发了众人的沉默。
这个时候,一个身着米色连衣裙、穿着白色帆布鞋的长发女孩大步走上了舞台,脸色平静、目光平静、声音一样平静地说道:“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好吗?”
“我也喜欢你!”
“我也要!”
女孩的声音瞬间就引起了一系列的反应,很多女孩都纷纷踏上了舞台。这些穿着热辣的女孩和米裙女孩比起来多了些性感妩媚,但却少了几丝纯真。
杨桀不动声色地看着女孩,平静地说道:“我没有钱,买不起现代。”
女孩不假思索地说道:“我有,我也讨厌现代。”
杨桀面带难色地挠了挠头,纠结地说道:“可我这次来北京,是为了考察学校的。呆不了两天就要走了。”
女孩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也是。这次回京就是为了高考的事情。你打算考哪所大学,我陪你?”
“我想考北影。”
“北影?为什么?”
“美女多。”
“你还真老实。”
“我爷爷不让我骗人。”
“那我也考北影。”
“别了还是,我家里人不让。我哥说外国语学院美女也挺多的。”
“那我就考外国语学院。”
“那个……两位……你们……在一起吧。”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看热闹的永远不怕事大,扯着嗓子喊得声音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杨幺,说实话,有这么个弟,他觉着脸上挺有光!
“谨菡,咱们该回去了。”
就在所有人都期盼着杨桀答应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刘谨菡不动声色地看了那个穿着一身盟可莱休闲装的男人一眼,一脸直诚地对杨桀说道:“从小到大,我都听从家里人的安排。我是在杭州长大的,这次回北京,除了上学之外,还为了跟他相亲。如果没有遇到你,恐怕回去之后我就会跟家里人说同意这门亲事。我很喜欢刚刚你唱的那首歌,不过我不希望你像歌词里写得一样看着我跟别人走!”
杨桀有些犹豫,爱好是一回事,这爱上是另一回事。
如果在这里领走刘谨菡的话,那么可就不仅仅是爱好那么简单了,而且眼前这个男人,似乎并不是什么善类。
按说这种时候,杨幺这个当哥的应该出来给杨桀撑场面,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就是想看看杨桀会怎么处理现在的情况。当然了,如果杨桀现在向他求助的话,他也会给予意见,不过这是杨幺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杨桀没有令他失望,他并没有向杨幺投去求助的目光,而是面色平静地看着刘谨菡说道:“我叫杨桀,老家是属于西安的一个小村子,我从小到大穿得最贵的衣服就是现在这一身。自从被现代伤过之后,我没有对任何女人动过心,但是我却能够博得大多数女人的欢心,特别是那些在普通人眼中特别优秀的女孩子。我不仅得到了她们的心,我还得到了她们的人,可是最后,我没有跟她们在一起。不是因为她们家里不同意,也不是因为她们怎么样,而是我不愿意。”
“你是在报复?”刘谨菡眉头紧皱地问道。
杨桀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没有,我从来没有想过报复谁,我也没有想向别人证明什么,我单纯就是喜欢插花。”
“插花?”刘谨菡一脸不解地看着杨桀。
杨桀不假思索地说道:“插班花和校花!”
此话一出,场下一片哗然。
特别是那些刚刚还同情杨桀的人,现在对他的态度直接就是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杨桀不以为意的继续说道:“从那天我的血把雪染红之后,从看着劳思斯酷派在路上连下车轱辘印之后,我就暗暗发誓,从今往后,只能我拒绝别人,不能别人拒绝我!所以,我不会去跟普通女孩接触,因为就算是在你们看来是土鳖的我,对她们来说也是像白马王子一样。所以我就跟那些认为我是土鳖的女神接触。我从来不会去刻意做什么,我也不会去对她们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到最后,她们大多数都会跟我发生关系,而且还是主动发生关系。我既不会拒绝,也不会负责,她们当中甚至都有人去我家提过亲,但是我没有同意,不光我,我的家里人也没有同意。在我和我的家里人看来,一个可以随便和别人上床的女人,仅仅只能局限于上床!”
刚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这种言论,杨幺不由自主想起了曾经有人评价他的四个字。“此子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