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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水与火 第二章 悲歌行 四

戈溪,这座位于流花湖上游一条支流戈溪河畔的城市,是长原郡主要的木材、石材、毛皮和果蔬、煤矿集散地之一,也是西北大陆进口物资的第一个中转集散地,人口最多时达到了二十多万,曾经相当繁荣,被称为长原西北的明珠。然而,当凯米尔他们站在曾经非常红火的城市广场上举目四望时,却已是满目废墟一派颓败景象,在惨淡的月光下更像是一座鬼城。

夜晚的山风穿过已经成了残垣断壁的城市,发出一阵阵凄厉的啸声,听着就令人脊背上直发冷。街道两旁的木头房屋很多都已经坍塌了,更多的却是被烧毁的,连山坡上那座用青石建成的城主城堡都塌了一个角。

城里几乎随处可见倒毙的尸骸,有的已经被食肉动物撕咬成了残骸,有的几乎被烧成了焦炭,有的尸骸上甚至还插着箭矢,还有尸首分离的缺胳膊少腿的,显然是被人杀死的,有的尸骸上还依稀能看出穿着守卫服色,街道旁的一些枯死的树上、木杆上还悬挂着脖子上套着绞索的尸骸,在夜色中随风晃荡着,那情形,怎一个惨字了得!

“你能相信吗,这里曾经是一座商队云集、车马盈门,声色犬马、朝歌暮弦的城市,连周围城镇的客栈都是宾客盈门的,可是一场旱灾就把它变成了一堆废墟。”凯米尔看着这一片惨景,心情沉重地说,“还有巴比亚城也是这样,这两座城市都早在灾情还没到最严重的时候,就已经毁于饥民暴动,巴比亚连城主都被暴动的饥民吊死在城堡大门上……当灾难当头时,为政者如果不能与民众同舟共济共度时艰,结果往往就是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现在长原就只有月河、索溪和图南三座城市还在苦苦支撑着,但也都已经是近于山穷水尽,来日无多了!”凯米尔扭头看着霍克说,“这就是为什么在训练时,我会对你那么严酷,因为我们实在是再也输不起了!”

霍克默默地点了点头。

“走,到城堡里去看看。”凯米尔牵着马往山坡上的城堡走去,边走边说,“当初灾情还不是十分严重的时候,外界还能送一些救灾物资进来,可是城主马斯科却截留了大部分,只拿出一小部分分给城里的居民,结果灾情开始严重起来时就引发了灾民暴动,咱们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点他私藏起来的东西。”

城堡里的情形就更骇人了,到处都是打砸烧杀抢留下的残迹,散落的尸骸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不难想像当时这里到底是怎样的一番乱象。

凯米尔点起火把,便带着霍克和洛洛雄直奔城主的卧室。经历了那样一场暴乱之后,外面已经没有什么可看的了,但他知道这些城主的卧室里往往都有一个秘密的地下室,用以在危急的时候藏身用的。

他们在卧室里搜索了一会,果然在被砸毁的床底下发现了一个隐蔽的暗门。撬锁下去一看,地下室并不大,却被塞得满满登登的,吃的喝的用的应有尽有,在一个睡袋上甚至还有一具蜷缩成一团的孩子的尸骸。

“这大概是城主的孩子,大人把他藏在这里,是希望他能逃过劫难,谁知道……其实这又是何苦,东西还在,人却没了……”见此情景,凯米尔不由得摇了摇头,“戈溪和巴比亚都是比较富裕的城市,物资储备比月河还充足,如果灾情刚开始时就能够好好筹划,上下同心共克时艰,大概也不至于会落到这个地步。”

“城主呢,也被杀了?”霍克问道。

“暴乱刚开始,他发现情势不对,连家人都没顾得上叫,就带着几个护卫偷偷溜出城门想逃,结果还没走出城邦地界就被一伙灾民给截住了。他那几个护卫不但没有为他拼命,反而跟那些灾民一起,反手把他杀了。”凯米尔摇了摇头,“听说他还没咽气,身上的肉就都被那些灾民你一块他一块地割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可见下面的人们有多恨他了。”

“这样的人怎么当上城主的?”

“西疆的这些城邦其实大都是当初泰莽军中那些高级将领的封地,有些城市还是他们建造的,历代城主都跟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除了宣誓效忠王室和领主,按照约定向郡里交纳一定的税收之外,几乎就是一个独立王国。没有城主点头,领主甚至连他们的一个守卫都调不动,城邦之间也是各行其是很难协调行动,还经常发生摩擦,所以一旦发生战乱,是很容易被敌方所乘各个击破的。”凯米尔摆了摆手说,“先别管那么多了,咱们还是尽量多带点水和吃的,抓紧时间走吧,那些幸存下来的人们都在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呢!”

残酷的经历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更富于悲悯情怀,或许,这就是魔鬼与天使的区别。在此后的日子里,他们即使遇上了荒漠里那些巨型荒漠生物,能够避开的都是尽量绕开以免伤害它们,还有那伙大约是想越过荒漠前往帕格尔的盗匪,如果不是不长眼居然还想抢他们的马和水的话,大概也不至于会毙命于荒漠之中了。

转眼又是一个夜晚,他们走出没多远便看到荒漠里有不少暗绿色的影子在晃荡着,仔细看去就像一群微缩版的长了翅膀的小女孩在玩耍,浑身上下都一闪一闪地发着绿色微光,煞是可爱。

凯米尔连忙让大家都下了马,牵着马屏声敛气地准备从远处绕过去。

霍克好奇地问道,“那是什么?”

“沙漠女妖,”凯米尔低声地说,“别看它长得就跟巨大版的萤火虫差不多,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要是被它咬上一口,能痛得你死去活来,而且速度又快防不胜防,我和义父在帕格尔省的沙漠里就看到有人的胳膊被它咬了,痛得自己把胳膊都砍了,咱们还是小心点为妙。”

洛浩雄圆眼一瞪,“这么厉害!”

“这世上有许多看着挺可爱的东西,实际上却是杀人于无形的杀手,所以得处处留神。”

他们没走出多远,那些女妖便似乎被惊动了,跟锥子一样急速旋转着钻进了沙子里不见了。

“当心!浩雄,你在这里守着马,霍克,咱俩迎上去把它们引开!”

凯米尔急忙拔出了剑叫道,霍克连忙拔出黑血之牙跟着他爬上了一个沙丘,果然便见那些女妖又跟锥子似的旋转着从沙子里钻了出来,一会儿悬停在空中,一会儿围着他们疾速地飞来飞去。

凯米尔动作极快,双剑出手就已经把好几只女妖劈成了两段,霍克却拿着剑愣在那儿看着眼前飞快闪动着的光影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了。

“快挥你的剑,那剑气都能杀了它们!”

凯米尔急忙叫道,霍克如梦初醒急忙举剑一阵乱挥,那些光影果然便纷纷飘落到远处的沙堆上消失了,不料就在这时,一只女妖趁他不备,从背后猛地在他的脖子旁边的肩膀上咬了一口,痛得他大叫一声,当即扔了黑血之牙用手捂着肩膀倒在了沙堆上满地乱滾。

凯米尔一见情势不妙,立即提着双剑扑了过来,那只逃跑的女妖正好一头撞到了他的剑上,被劈成了两半。他赶紧拣起黑血之牙一阵狂挥,将剩下那些女妖都冲得没了踪影,随即收起剑,一掌便将霍克击得昏了过去,也不知哪来的力气驮起他就往马那边跑,洛浩雄听到叫声也牵着马过来。两人动手把霍克放到了凯米尔的马背上,然后上了马,让洛浩雄牵着霍克的马,“我们赶紧得找个山洞,先把他伤口里的牙齿取出来,要不然他真会痛疯掉的!”

凯米尔和洛浩雄两人骑着马找了好一阵,才算是在一座光秃秃的小山下边找到了一个山洞,点起了火把进去一看洞虽不大,但勉强可以让他们安身,不过洞顶上栖息着不少蝙蝠,地上也尽是蝙蝠粪。

凯米尔点上了几支火把,和洛浩雄一起把那些蝙蝠全轰了出去,又找来几枝枯树枝把地上的蝙蝠粪全扫到了洞外,这才把马牵了进来,打开铺盖将犹在昏迷中的霍克放到上面,让洛浩雄生起营火,烧上半锅水。

凯米尔把火把插到岩缝里,又把匕首尖放到炭火上,随后拿出了两条毛巾,将一条折叠后塞进了霍克的嘴里,然后把他翻转过来背朝上,拿出了一根绳子把他的双手绑了起来。

洛浩雄不解地,“你这是要干吗?”

“沙漠女妖在咬人时,会把牙齿断在里边,要是不取出来的话,能把人活活痛死的。”

“这能行吗?”

“不行也得行,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凯米尔摇了摇头说,“你来按住他,千万别让他乱动。”

“那干吗要塞住他的嘴?”

“防止他痛起来的时候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了。”凯米尔走过去拿起匕首回到霍克身边,“你可千万按紧了!”

“怎么不给他喝瞌睡药?”洛浩雄坐到了霍克的背上点了点头,“我不敢看。”

“在沙漠女妖的牙齿取出来之前,喝瞌睡药就等于喝毒药。”凯米尔看了看他,打开了一瓶白酒洒到霍克的伤口周围,“你得学着适应这种血淋淋的场面,很多时候这是活命必须的技巧。”

话是这样说,他自己拿着匕首却手都在抖,比划了好几次都下不了手,最后咬了咬牙才用刀尖小心翼翼地切开了伤口周围的皮肤,用毛巾擦去流出来的血。

霍克痛得闷叫了一声,浑身都剧烈地颤抖起来,洛浩雄只好拼命地压着他。凯米尔这会倒是稳下神来了,一边用毛巾擦着血一边用刀尖慢慢地从伤口中挑出了一枚大约有两公分长短的像尖刺一般的牙齿,然后在伤口上敷上了药包扎了起来。

霍克已经痛得又昏了过去,凯米尔连忙给他松了绑,将他翻过来取出他嘴里的毛巾,给他喂了一瓶瞌睡药水和体力药,把他放到铺盖上,这才发现自己浑身都已经被汗水湿透了。

“咱们也把铺盖打开睡一会吧,反正明天是走不了。”

霍克一直睡到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一眼看到凯米尔守在旁边,便问道,“我……我怎么会在这里?我睡多久了?”

“感觉好点了吗?”凯米尔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水,“你被沙漠女妖咬了,我们只好把你驮到这儿先给你疗伤。”他拿出那颗牙齿递给他,“这是从你的伤口里取出来的,拿着作个纪念吧。”

“好多了。”霍克接过牙齿打量着,“这是什么?”

“沙漠女妖的牙齿,它咬人的时候会把牙齿留在伤口里。”

“这东西还留着干吗,想起来都浑身发麻。”

“留着吧。沙漠女妖只在夜间出来,被杀死后马上会消失不见,这牙齿可是非常罕见的,是那些收藏狂们求之不得的东西,说不定还能换一大笔钱呢。”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听帕格尔省的一个猎人说的,那里就有大片的沙漠地区。”凯米尔说,“我听他说,那些猎人为了得到这牙齿,还专门去抓了人捆了,夜里扔到沙漠里让女妖咬,然后第二天再去从那些人的伤口里取牙齿。”

洛浩雄在一边惊诧地,“啊,还有这种事?”

“当人们被贪欲迷住了心窍的时候,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他们在山洞里又呆了一天,直到第三天傍晚霍克恢复得差不多了,才让他喝了点药水又踏上了不知何时才是尽头的征程。

三个人趁着黄昏时分纵马疾驰了一阵,凯米尔在一个小山头上勒住了马,回头看着霍克,“霍克,这些天你好像沉默了许多,在想什么?”

霍克一怔――这是他们认识以来除了战斗之外,他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他看着他,许久才沙哑地说,“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瞒着我?”

凯米尔一愣,“你这是在说什么呢?”

“奇怪,为什么我一看到妮珂就感到特别亲切,觉得她就是我的姐姐?”

“大概是你孤独得太久了吧,而且妮珂确实挺招人喜欢的。”

“不,是那种可亲而不可亵的感觉,就像是见到了亲人。”霍克摇了摇头,“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在那个坟墓里?那个女人又是谁,生命中的贵人又是什么意思?这众神之子又是什么,为什么我会是众神之子?那个不死之王又是什么人,为什么总是把我跟他扯到一起?还有那个恩怨情仇,到底指的是什么?这些东西想得我脑袋都疼了,就是想不出个答案来。”

“先别想这么多了。”凯米尔看着他很认真地说,“你说的这些问题,没人能给你答案,哈文为这事也伤了不少脑筋,但也只感觉到你和那女人以及不死之王之间好像一个三角形,似乎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

霍克愣了一下,“三角形?”

“是啊,其余的我们也和你一样困惑。你身上还有太多的谜,我们一起再慢慢寻找答案,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集中精力随时准备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好吗?”

“嗯,”霍克点点头,“谢谢你,凯米尔!”

“别的呢,还想了些什么?”

“有时候我也会想,月河的人们靠什么在坚持着?还有这荒漠里的那些生灵,它们又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你说靠什么?”

“信念!”霍克看着远处说,“月河人是坚信一切终将过去,需要的只是尽一切努力坚持到最后,而那些荒漠生灵则是相信夜晚一定会到来。”

凯米尔没吭声。

霍克接着说,“所以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打败不死之王的!”

“凭什么?”

“信念!我们有坚定的信念,而不死之王只有欲望,疯狂的欲望!”

“先别太乐观,要想战胜对手光凭信念是远远不够的。”凯米尔指着夜色中的前方说,“再往前走就是驻马关了,那是西疆进入西北大陆唯一的通道,出了关口就是舒兰王国边境省的东特尔领的地界了。跟那边要走的路比起来,我们前几天只能算是在旅游,顺便打点野味。”

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

“东特尔领大部分都是大山区,原来是泰和王朝的疆域,后来又被多个种族民族占领过,是多种族杂居地区,情况非常复杂,各种冲突时有发生,而官道沿线除了王国军队控制的几个要塞之外,更是各种势力经常出没冲突之地。

“不死之王不费一兵一卒就把我们打了个落花流水,决非平庸之辈,决不可能对这条唯一的大道视而不见,我们要想避开他的耳目,就只能选择走山道。山里头有不少种族部落聚居的村寨,要是遇上了千万别鲁莽,否则我们这几个人还不够人家当饺子馅的。他们跟我们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一般也不会上来就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明白我的意思吗?”

洛浩雄抢着说,“少充点英雄,多动点脑子!”

“当然,也有的非常善于伪装,我们稍有疏忽就会成为人家的战利品……”

霍克瞥了洛浩雄一眼,“少装点好人,多长点眼色。”

“记住,我们是一个团队,必须像狼群一样团结合作,像豹子一样凶猛迅捷,像狐狸一样狡猾善疑,像兔子一样随时准备应变!”

凯米尔一拉缰绳纵马下了山丘,“霍克,你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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