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歹可怜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吧!你们年轻人折腾得起,我这把老骨头可是折腾不起了啊”,老仙简直都要哭出来了,像是受迫害者一般控诉程悠若这一路上惨无人道的行为,“我已经五日五夜没合眼了啊!睡不着,自然也没有力气吃东西。如今腹中饥饿头脑沉沉,只怕风吹得大一点儿我就要被刮走了!你行行好儿吧!”
“哎呀行了行了”,程悠若被老仙吵得心烦,只好妥协道,“就在都城休息一晚,咱们明日一早尽快赶路。”
老仙听了程悠若这个决断,原本正在趁着空闲之时打架的上下眼皮,立刻分了开来。而且朦胧的睡眼中已经迸发出了璀璨的光芒!
“哎,十几年前我在南诏吃过一家特别好吃的馆子。门面不大,那菜品做得别提有多出色了”,这个原本还要死要活儿的老人家,此刻立刻变成了导游,接着介绍道,“清蒸乳鸽、桂汁莲藕,这两个是他们家的一大特色。一会儿咱们先找个住的地方落脚,然后就去寻这家馆子好不好?为师请你!”
程悠若逼视地看了他一眼,心想您老还知道您是“为师”的啊!我怎么怎么看您老都像是“为徒”的呢!说您老是“为老不尊”也实在有些太过分了;但想要以师长之礼来敬重您老,又实在觉得有些委屈了我自己!
“还要打听一下去往莺歌谷的路”,老仙道,“我虽然知道莺歌谷具体在哪里,但是路线却是记不太清楚了。咱们还是先找认识路的人画一个地图为妙。”
听着老仙的啰嗦,便进了南诏都城。这是程悠若第一次来南诏,果然南诏景色优美、遍地美女。而且异族服饰色彩斑斓,别提有多漂亮了。程悠若看了看自己和老仙的打扮,太明显的外地人了。因而在找到客栈落脚之后,第一件事情并不是陪着老仙去寻找那家让他念叨了十几年的馆子,而是去为自己和老仙置办了一身入乡随俗的衣服。
“就是这里了?”出了裁缝铺子,跟着老仙七绕八绕的,总算找到了这家门面不大、但却人满为患的馆子。
“看来还真是挺不错的啊”,程悠若道,“这还不是饭时呢,就已经坐满了。”
“这种小馆儿能代代相传下来,而且于这个小巷子中近百年屹立不倒,自然是有他的极其过人之处的”,老仙道,“只是它的好处,非真正的食客是体会不出来的。像其中现在坐着的这些人,多数都是一些不懂得品尝的庸俗之人罢了。”
“你行了吧, 小点儿声吧。”程悠若真想要把老仙的嘴巴给缝上。
因为她已经料到了在等到座位之后,这老头儿的嘴巴忙着品尝忙着品评,她的耳朵可是有苦头儿要吃了。
果然,看着面前这个胡子雪白的老头儿一脸享受地咀嚼着美食、起筷落筷之间还不忘了发表自己的看法的样子,程悠若就觉得自己这未卜先知的能力已经强大到可以去开摊位赚银子了。
“老先生好生雅兴”,隔壁桌一个独酌的中年男子举杯笑道,“晚辈敬老先生一杯。”
“哦?原来小友喝得也是这‘醉仙酿’,同道中人,同道中人哪……”老仙摇头晃脑地端起了酒杯,当真与这人隔桌对饮起来。
程悠若看着这中年男子举手投足间,怎么总觉得有些熟悉呢。这男子白净面皮,留着一撮小胡子,文质彬彬的。这张面容的确是她完全没见过的,但这人,为何总像是似曾相识?
“姑娘与老前辈同桌而食,想必也是个高人了”,这人向程悠若举起酒杯来,道,“刚刚在下忽略了姑娘,是在下的不是。以清酒一杯,向姑娘赔罪。”
说着,很痛快地饮下了一杯。程悠若却仍旧盯着他的举止看。真的很熟悉,却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丫头,这么盯着别人看多不成体统啊!”老仙提醒程悠若道。
程悠若只好尴尬笑笑,道:“是我失仪了,贤兄莫怪。”
“在下姓王,名人龙,有幸结识二位。不知老前辈和姑娘高姓大名,来自何方?在下唐突,行走江湖最好的就是交个朋友,便是萍水相逢,也总想着或许能同行一段路。”王人龙道。
“呵呵……小友虽是书生面相,然却一身侠义之气,老朽甚是喜欢哪”,老仙道,“老朽姓白,小友可不比再叫我前辈了,不如你我兄弟相称?”
“承蒙老先生抬举,在下自是欣喜不已。如此,在下就冒犯了。白兄,请让小弟敬上一杯。”王人龙道。
程悠若摇摇头,看了老仙一眼,心想你这老头儿该不会已经忘了你那等着草药救命的徒儿了吧?
“我叫莫怜心。”看到王人龙一脸询问地看向自己,程悠若也不等他问出口了,直接简短道。
“莲心,好啊!好名字啊!莲子心中苦,世人皆以甜以美来入名,却不知其实太美好的企盼,命格是承受不起的。而姑娘的这名字,虽说读起来略微有些苦,可是于命格上可是大大的有益啊!姑娘日后必定是大富大贵之人啊!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不为过啊。”王人龙摇头晃脑的,倒像是个算命的江湖术士。
“怎么?王大哥还会相面不成?”程悠若笑道。
心想你虽说听错了名字,但这一番恭维却是不假,说得倒是与本宫的身份有几分温和。
“哎呦,惭愧惭愧。不过是略懂一二而已,不值得一提啊”,王人龙岔开话题笑道,“来来,咱们饮酒,饮酒哈……”
程悠若觉得这人好生奇怪,想要仔细踏寻一番,但又觉得没这个必要。毕竟不过是恰巧座位相邻而已,吃过了这顿饭,谁认识谁呢?
但是接下来这王人龙和老仙的谈话,却不得不让程悠若对他再次提起探究之心了。
因为他正在说的几处地方,竟然和他们要去的完全吻合!莺歌谷、飞云涧、断肠崖,这三处,不恰好是他们要寻找的那三味药材的所在么?
“这解语花儿我倒是听说过,说是生得形状极为奇怪,像是人的嘴唇一般”,王人龙道,“所以才被人叫做‘解语花’。但我去莺歌谷,却是与此无关。莺歌谷中可入药的东西甚多,可谓是珍宝遍地啊。我去莺歌谷,是受人所托,去找一些‘绿萝裳’回来。当然了,还有飞云涧的白杜鹃鸟、断肠崖的名药草‘黄金蟒’,都是受这一人所托。”
“呵呵……不瞒二位,在下就是个跑江湖的,谁给银子就帮谁办事。其实那那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事,也实在做过不少。这次的任务还算是轻松一些、良善一些的了。”
程悠若笑笑,虽说他这一番话找不出丝毫错处来,但却总觉得并不像真话。
“看王兄的装束言语,也不像是本地人,不知王兄来自哪国?”程悠若问道。
“在下来自天一上国。”说到天一,王人龙的言语神态中,都透着难以掩饰的自豪和傲气。
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若是他不说他来自天一,而是说他来自其他国家,程悠若倒可以进一步断定这人绝对有问题了。因为从他的举动言辞,很明显能看出他是天一人。可是能直接说出他来自天一,却也不代表一定没问题。
“既然二位也要去往莺歌谷,不如咱们结伴而行如何?去莺歌谷的路在下是很熟悉的,已经去过几次了。如果二位不嫌弃,咱们一路同行,路上有些照应不说,也能为二位节省不少时间。”
“好啊”,老仙乐呵呵的,想都没想就应了下来,道,“难得遇到如此投机的小友,又能一路同行,真是老朽的幸事啊!”
“老仙!”程悠若踩了老仙一脚,尴尬笑道,“我们二人不认识去莺歌谷的路,而且老人家赶路自然是慢的,若是同行,难免会拖累王大哥,还是不必了。咱们萍水相逢,相饮尽欢,宴罢则散吧。”
“丫头”,老仙道,“我是老人家怎么了?很多小伙子的体力还及不上我呢!不妨事不妨事!”
程悠若现在的眼神里只透着两个字——杀人!
这老头儿今天是怎么了!平时不像这样随随便便的人哪!怎么喝了几口清酒,智商就完全降到最低点了?
“正是正是”,王人龙忙急着应和道,“白兄身体健朗,若是策马飞奔起来,怕是连我都不是王兄的对手啊!对了,我知道去往莺歌谷的路上,有一处极为辽阔的旷野,到那里咱们刚好可以比斗一番!带上一壶好酒,天高地阔、纵马驰骋, 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
“好极好极!”老仙完全被王人杰描绘的画面所忽悠了,还真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一般,别提多有劲头儿了,道:“如此,咱们可就说定了!明日一早,咱们东城门下汇合,如何?”
“哎,岂用这么麻烦?白兄在哪个客栈下榻,告知小弟,小弟明一早去寻白兄不就是了?”王人龙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