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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黑云压城

史可法想了想:“只要总督给我足够的攻城器具,我就能将华阴城攻破。这群流贼无城可依,就算人数众多,也必败无疑。”

洪承畴道:“好,城西营造司所造的器具,你能拉多少,就拉多少。殄灭流贼之日,我亲自为你庆功。”史可法拱手称谢,然后兴冲冲地出门而去。洪承畴看着他的背影,不住地点头:“此人可堪大用,足堪大用。”

史可法来到自己的驻地,令五百人套上大车,跟自己去营造司,这一路上,他极是兴奋。自他从军以来,无时不想着独当一面,可是因为自己太年轻,总被那些老将悍将压着,无法施展才华,眼下这个机会,可算难得,只要拿下华阴,自己就可以证明给朝庭看。

他的雄心,可不是一个小小的游击将军职位能包容的。

来到营造司时,洪承畴的命令早已传到,史可法尽可以挑选攻具。于是,一架架冲车,投石器,被拆开来装上大车,拉出城去。

史可法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在接到命令时,他已吩咐全军整装,只带五天的干粮,然后全军出城,向华阴进发。

他一马当先,看着身后黑压压的队伍,一股雄壮之情油然而生。

这是史可法的第一次出征,他的对手,是那支极为神秘的秦军。

第三天头上,华阴城的秦军得知了消息。探子来报,说有一支人马由西安而来,约有三千人,兵威很盛,离华阴只有百里之遥了。

李岩问道:“明军装备如何,带兵主将是谁?”

探子回禀:“三千人马中,约有四五百骑兵,另外还有上百辆大车,车上装的什么不清楚,带兵主将听说是员小将,叫什么史可法。”

李岩问了问手下的投诚明军,大家对这个史可法都不了解,几乎没有人听说过这个人,照此看来,应当是个无名之辈。

李敢满不在乎:“区区三千人马,就想拿下华阴?岂不是白日做梦?”

他说这话并非没有道理,这几天以来,失散的秦军络绎不绝地前来汇合,到如今已经聚集了一千多人,加上那些投降的明军,也不下两千之众了,至于武器装备,虽然不够精良,却可以一战。

而且明军派来的,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领军,据说还不到三十岁,只怕连战阵都没上过呢。

在李敢看来,这个史可法,只是个羊羔子,而秦军个个是野狼。

而李岩却不这么看,他很清楚洪承畴的为人,绝不会派一个无能之辈前来,由上两次偷袭秦军可以看出,洪承畴虽然表面上没把他们当回事,可是暗中却下了大力气,出了狠招对付秦军。可以说秦军这两次大败,就是败在轻敌上了。

眼下洪承畴听说秦军复占了华阴,派来的这支人马,绝对不可以小看,更何况,这支人马是明的,洪承畴暗中会不会有什么阴招,不得而知。

因此李岩下令,多派斥候,四下打探,看有没有暗中潜来的明军。

除此之外,秦军立时开始备战。

李敢有些不解,来问李岩:“兄弟,我们要死守么?”李岩点头:“眼下情形,只有死守了。”李敢道:“可你以前说过,只能流动作战,不可死守啊。”

李岩笑了:“此一时,彼一时嘛。那时候明军大举来犯,只能流动,此时只有一支人马前来,而且不是精兵,我们凭城而战,胜算很大。”李敢道:“可是万一明军围住咱们,静待援军,岂不是更危险?”李岩摇头:“明军主力精锐,此时尚在山西,我已经探明了,山西的大股流贼,被明军打得惨败,此时明军正在追歼他们,绝不可能半途而废,跑来围剿咱们。因此只要咱们守住华阴,击败来犯之敌,一可以提振士气,二来可以扩大声威,使得远近知闻,那么秦王他们就可以听到了。”

李敢恍然大悟:“兄弟果然好计策。只要秦王能回来,咱们有了主心骨,东山再起,不是难事。哼哼,话说回来,这次败仗,老子憋得快疯了,这一回正好出口恶气。”

李岩点头:“是啊,这一仗,必须要胜,如果败了,秦军再无翻身机会。”

他想得很深,秦军初起时,雄心万丈,在打了几个胜仗后,觉得明军并不可怕,因此骄傲轻敌,上次大败,可以说是当头一棒,令秦军不得不重新看待眼前的明军,这一回可以说绝无轻敌之心,如果再败了,那么秦军以后再无胆量与明军较量。不要说恢复大秦,连活命都不可能。

因此,这一仗,秦军只能胜,不能败。

这几天的功夫里,秦军开始整编,由李敢做最高指挥官,两千来人也分成四队,分守四门。由于城中武器不多,尤其是弓箭弓弩等守城武器,更是缺乏。即使是连夜赶造,也打不出多少来。李岩想了个办法,派人出城去,砍伐木头,搬运石头,以滚木擂石代替弓箭,另外还在四个城门里面,都铸造了一面千斤闸板,用铰索稳在城头,一旦敌军攻破城门,便放下闸板,还可以抵挡一阵。

几天的时间,城中做了充分的准备,只等明军前来进攻。

李岩站在西门,遥望着远方,那里依稀可以看到腾腾的杀气,不少的鸟儿惊飞过天空,投向远方,像是也怕见到人们残杀的惨状。李岩知道,这一场仗,事关秦军生死,但是他却不知道,数十里之外,那个名叫史可法的将军,将会成为他日后一个不可忽视的劲敌。

红娘子这几天也没闲着,她带着小青常常去偷看秦军训练,二人摸上大树,一边看一边指指点点,小青觉得好玩,红娘子却是另有心计。

她自打生下来,就对女红针织不感兴趣,像个男孩子一样,喜欢枪棒,更加上自小在班中滚打,更是没了一点女孩家的样子,也别说,她在班中的威信,就是这样慢慢树立起来的。

红娘子最崇拜的人,便是那位擂鼓战金山的梁红玉,在她的梦想中,能够嫁一个天神般勇武刚强的名将,在他身边,助他一臂之力,杀得敌兵丢盔弃甲,血流成河,那场面远远比花间扑蝶,歌中曼舞要美妙一万倍。

可事实是,不要说名将,她连嫁个七品芝麻官的资格也没有,虽然生得千娇百媚,胸中也有十万甲兵,可与生俱来的要命身份,令她只能在社会的最低层挣扎。

以前她之所以没有离开李岩他们,保住性命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她从这些人身上看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她要尽可能地把握住它。就算不能出人头地,名扬天下,至少也要做一点祖辈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轰轰烈烈地死去,总比窝窝囊囊地受人白眼强得多。

因此她留了下来,因此她为人所熟知,因此她名传千古。

这一系列的后果,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念头。

名传千古还是以后的事,眼下,她只是喜欢军营的生活,在红娘子的眼里,世间最美妙的事,不外乎军容雄壮,骏马如龙,万千只铁蹄踏过万里江山的声音。

看了两天,她跑去找李岩,要求给她一支小队,让她统领。

李岩的脑海中迅速地飘过了五个字:这叫什么事!

他当然拒绝了红娘子的要求,在他看来,女人做将领,除了打败仗以外,没有第二种结果。可是红娘子就是不走,非要他答应不可。

毕竟红娘子曾经两次救过自己,真不好驳她的面子,李岩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十分客气地答应了,并且让红娘子自己去挑选,只要谁愿意让她领导,他没有二话。

红娘子只好答应了,可是到军营中一问,大家都像听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的事,就算夜里出太阳,也不如这件事震憾。几乎所有人差点笑死,最后的结果,不用说也知道,没有一个人愿意听她的号令。

李岩听到消息,也只是偷偷地笑,他早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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