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草地上,缕缕阳光穿过树梢,映在我的身上,我喜欢这一切,下午的草地似乎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没有太多人的嚷嚷,蛐蛐也为我停止了吟唱,蝴蝶停在花枝上的喘息我也能听见,这宁静属于我一个人,花香的那么诱人,恨不得自己是哪采花的小蜜蜂,一个脑袋的钻进花蕊里,傍晚才松松懒懒的回到家中。
“你是段一一吧?”
这声音本是打破这宁静的,但没有,它是那么的清脆,那么的动听,好像是为这宁静下浓墨异彩的描绘,融为一体的它,是那么的自然。
“恩,我是。”回答间我抬头看到了她,和照片里的一样,似乎我在哪里见过,似乎我和她相识过,“你是…小兴?”
“恩恩,清清和我说在这能找到你,我就过来看看。”言语间仿佛我和她从未陌生过,那感觉就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见面是的喜悦,问候间的关怀,“要去喝点东西么?”她用手压住要被风吹走的白色鸭舌帽对我说。
“我要一杯奶茶,你呢?”
“我也一样。”
“小兴也喜欢喝奶茶么?”
“恩恩,从小就喜欢的哟。”放下帽子她接着说,“我听清清说你也喜欢喝,对么?
我点点头说:“聊了那么就我突然发现我们两共同点蛮多的嘛。”
“恩恩,这句话清清也说过,现在我也发现了耶,嘻嘻。”
女神么,这就是妹妹的闺蜜,长得那么清纯,齐刘海下的大眼睛总是水汪汪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漂亮,也许只能用老妹常用来形容她的词来描述,也许并不是她的美才清清把她介绍给我,是因为我和她有太多的相似,出于好奇的妹妹才把闺蜜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对了,星期三有空么?”我鼓起勇气对她说。
“星期三么?”
“恩恩”
“星期三我要去补英语,可能没时间。”她停顿了下来,感到尴尬的我便说:“哦哦,这样呀。”
“星期四可以吗?那天我没事。”她端起奶茶喝了一口说道。
我表示同意,接下来的时间我们谈论了很多事,但奇怪的是,这些事情都是围绕着清清展开的。
送她回家后我给妹妹发了条简讯:
看了我还是不太了解你,今天和小兴谈论后才发现你其实蛮可爱的,为了还你这个人情我打算请你吃一顿,去哪都行你选地儿。
几分钟后她回复了我:
老地方,把钱带够,我要吃穷你。
到了后她果然没和我客气,一口气吃了双份,而且还顺带把我那份吃了,吃完后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
“啥也别说,你太够义气了,我还以为你拐走我闺蜜后就不理我了,嘻嘻,看来是我想多了,你不是重色轻友的那类人。”
还没等我开口,她又接着说,“帮你这忙我可是废了好大会儿功夫呢,要不在给我来分甜点。”我服了她这个小吃货了,总是有那么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和永远喂不饱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