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冷!
沈落石开始在熟睡中冷得发抖。
他睁开困乏的双眼,发觉自己躺在冰冷,肮脏,散发着羊风味的泥水中,淅淅沥沥的雨水扑打着他的脸。
羊群呢?
他清楚记得自己疲惫的躺在温暖的羊群之中,一觉醒来怎么会独自卧在冰冷的雨水中?
他紧张的翻身而起,冰冷的残月刀安静的靠在后背上,并没有半点反应,沈落石也放松下来。残月未动,说明自己周围并没有危险。
那么羊群呢?
沈落石游目四顾,发现羊群已全部挤在羊圈一角简易的避雨草棚下。
他全身已湿透,被羊粪水浸泡过的衣服,泛着刺鼻的气味。风吹过,寒意浸肤,沈落石打了一个冷战,忙窜到草棚下,挤到羊群里,重新回归到温暖的环抱之间,周身一片暖意融融。
连打几个喷嚏,沈落石再次迷迷糊糊的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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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东升,一番春雨后的草原格外的清新,新生的绿草也变得格外的嫩绿,散发着扑鼻的青草味道,枯黄的去年衰草软软的铺在绿草根部,泛着淡淡的霉味。
雪白的羊群已漂浮在绿草间,欢蹦乱跳的猎狗在草上打滚撒欢,一夜未睡的联合商队成员拖着困乏的身子,行进在朝阳初起,清新自然的草原上。
他们身上的困乏陡然消失,一个个变得精神抖擞,生气勃勃,已渐渐从昨晚的噩梦中回醒过来。
引领队伍的几位头领终于停下了疲惫的脚步,回头望望那片依稀在望的烧焦的土地,一个个依然心有余悸。
在沈落石突然单身突入狼群后不久,狼群很快就停止了疯狂的攻击,朝着西北方向迅速的飞奔而去,留给他们是熊熊烈火的烘烤,滚滚浓烟的熏燎。
火势已迅速蔓延,仿佛整个草原都已开始燃烧,望着漫天的火势,孟九奔陷入了深深的忧虑。
放火防御是万不得已的事,现在火势蔓延,一旦烧毁了草原,彻底毁了狼群的生存环境,他们必将面临更残酷的报复。
而生活在狼城里的人呢?
同样也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原,他们又会采取什么样的疯狂报复?
失去了生存环境的人群比狼群更可怕,更恐怖,更具有破环性。
狼烟滚滚,天昏地暗,月色渐没,繁星隐退。
浓云滚滚,铺天盖地压下来,惊魂未定的众人,眼里再次泛起恐惧之色,只有孟九奔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是天意?还是某种神奇的魔力?
清空万里,月明风清的夜晚,在一番恶斗后,竟然落下了绵绵细雨。蔓延的火势,在一番细雨扑打下,很快便奄奄一息,冒出最后的几屡白烟后,彻底熄火了。
骤雨袭来,寒意袭人,被烈火烘烤的一身汗水的勇士们,冷得瑟瑟发抖,但他们依然伫立在雨水中,透过雨雾监视着重归寂静的草原。
刚刚还在为湿了裤子尴尬的叶飞燕,细雨袭来正好帮她掩饰了窘迫,她急忙跑进了专为女人准备的那顶帐篷。
“好大的雨,衣服都淋湿了。”看着安坐在毛毡上的孤雁婆婆,叶飞燕红着脸解释道。
“是么?这雨水似乎有一种骚味。”孤雁婆婆一脸坏笑的回应,故意将鼻子凑过来闻了闻。
“是么?大概是那些死狼燃烧散发的骚味。”叶飞燕脸有些发烫,含糊其辞的回应。
“不错,一定是母狼的骚味,还是那种发情的母狼骚味。”孤雁婆婆一本正经的说。
叶飞燕恨恨的瞪了她一眼,急忙拉了一条毛毯盖在腿上:贼婆娘,敢讥讽本小姐,等回到傲雪上庄看我怎么收拾你?
心中虽然发狠,但她对这个讨厌的女人却充满了敬佩和恐惧。
自从今天阵前突袭刺伤敌酋后,她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即便外面狼群围攻,烈焰横飞,浓烟弥漫,她依然一直安坐在帐篷内。
现在居然有心情拿自己开涮,难道她对外面的局势早己胸有成竹?
她那张浓浓脂粉掩盖下的面孔总是透出一种怪异气氛,让叶飞燕不敢正面直视的诡异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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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阳初照,寒意顿消。
恶梦已结束,新的征程又将开始,商队沿着昨天的路再次驶向卧儿父城堡,一只肩负特殊使命的队伍,绝不会因为挫折而折步返回。
他们的目标是向西,向西,一路向西!
一路向西打通那一条边塞与西域的通道,然后牵着战马东。不是一匹两匹,是成千上万匹。一个小小的城堡,又怎能阻止寻马勇士的脚步?
满是泥水痕迹的城堡围墙,显得破败而残旧,绿苔斑斑的城堡大门缓缓开启,参差不齐的城堡土兵护卫着老迈的使者在城门口远远迎候着远道而来,去而复返的客人。
孟九奔用流利的番语跟老使者互致问候,热情的交谈着并肩步入了矮小破旧的城门,仿佛彼此之间从未发生过冲突,一直都是友好往来的朋友。
什么是外交,这就是外交。
当你展示了让对方折服的强大实力,并替对方解除了几十年的困扰,对方自然会主动跟你攀附交往。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只击退狼群的队伍,面对这场奇迹,狼城人已被彻底折服。
他们的胜利向狼城士民传递了一种自信,一个消失已久的自信:狼群并非不可战胜,狼王也并非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因为勇气和自信,彻底击溃了盘踞狼城几十年的狼王。
而他们这个积聚了数万人的城堡,一个居住这里数百年的种族却一直不敢面对狼王,一直龟缩在城堡里,一直与侵袭蚕食自己的敌人一直保持着妥协忍让。
作为一个有着优秀战斗传统的种族,简直是一种耻辱,奇耻大辱。
狼城人血脉中的那份血性在耻辱中被唤醒,知耻而后勇,此刻他们个个勇气焕发,血脉贲张。
一时兴奋之下,他们竟然赶走了对他们指手画脚的胡族人。
领队的老大被人一击刺瞎一只眼,躺在帐篷里疼的哇哇乱叫,一群无头的家伙凭什么七嘴八舌,对我们趾高气扬,指手划脚?
这里是狼城,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再是任人宰割,任狼欺凌的弱小城邦。
我们要与狼争衡,彻底摆脱压制和欺凌,要做一个强国,一个敢于挑战强势的强国,绝不再忍受任何居高临下的指使。
被激发起勇气和信心的狼城人,一哄而起赶走了二百八十六名胡族骑士,还有那位被刺瞎了一只眼的独眼头领。
在中土商队到来前,受到致命创伤的仆固苍狼知趣的领着部署溜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会一直跟随着这只令他们心仪的商队,一直到地老天荒。
因为商队当中有令他们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恋人,一生眷恋,难以割舍的恋人。她的名字就是-------财物。
不是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而是丝绸,棉布,茶叶。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还裹着厚厚的皮袍,他们的女人可以打扮的更漂亮更迷人,他们再也不会因为常年吃肉,肚子鼓胀积食不化而烦恼。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居家旅行,游走放牧的必备佳品。
孟九公带着商队在狼城稍作停留,拜见了城堡里唯一穿绸缎的人——国王大人,便离开这里,直奔西边而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狼群的密探还在跟踪他们,狼群现在虽然被沈落石牵制,但迟早会回来的,留在这里必然要面对更血腥的报复,必须尽快离开,在日落之前离开狼群的活动范围。
他们顺利通过狼城,已暗示狼群他们与狼城的居民是一伙的,他们走后,狼城居民一定会面对狼群的血腥报复。而被他们激发起热血的狼城人也绝不会妥协退让,一定会选择与狼群拼死对抗,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狼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等他们西去贩马回来时,这里将不再是一个繁华的荒野都市,将是一个堆满人狼白骨的荒原废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