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手术结束时已经很晚。
其间大壮打过N个电话催我快点过去,说人都到齐了。
我气恼的破口大骂:“你妈的,赶着去投胎啊!催催催的,不知道老子这手术没下台呢嘛?”
大壮就没了脾气。别看他在人前吆五喝六,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在我们几个面前,他老实得很。
尤其在雨姗面前,孙子什么样他就什么样。
爱情真是神奇的东西。
很久以前,我曾问过大壮:你到底喜欢雨姗什么呀,她比你大三岁呢,在她面前你就是个小屁孩!
大壮当时就急了眼:你懂个屁,女大三,抱金砖!
我说:那你干脆找个老妈子得了,女大三十,抱金山。
大壮:操,老子啥都缺,就他妈的不缺钱,再说这话,绝交。
“天朝王府”是大壮家的一个产业,我们市最牛B的酒店,没有之一。光是门前那两个石雕的巨龙你就能看出来,这里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得起的地方。来这吃饭的人非富即贵,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要不是大壮这个富二代,估计这辈子我都不会涉足此地。
还是老房间,每次聚会我们都会在这,还是老位子,挨着哥哥,给我留着呢。
“每次都是你最晚,你们医院没有你是不是得黄了?”
说话的人是秦墨,一帮人也都跟着七七八八的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
“哥哥,嫂子她欺负我,你也不管管!”我坐在座位上,一只手搭在哥哥的肩膀上戏弄地说。
“下次有手术就提前告诉大家,等你这么长时间你觉得合适嘛?”哥哥怒目瞅向我,把我的手从他肩膀上推了下去。
“得,算我没说啊!”我又调皮地说道,“哎呀,有秦墨在啊,我就是个千年老二,连亲哥哥都不向着我喽!”
“就你嘴贫,看吃东西能不能堵上你的嘴。”苏童把一个刚刚扒好的橘子硬生生的塞进我的嘴里,害的我呛了好几口才咽下去,大家都哈哈大笑个不停。
所有人都各就各位,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让我隆重的向大家介绍一下在座的几位。
坐在主位上的是我的哥哥——韩小东。关于这个人我就不多说了。
之所以哥哥会坐在主位上,是大壮的提议。他说他是个粗人没啥文化,觉得有文化的人特别了不起,就该坐在主位上。
不单单是因为这次给他接风,平时聚会时也是这么坐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习惯了,也都默认了这个规则。
哥哥的左边是秦墨,我哥哥的女朋友,我未来的嫂子。
要说他俩之间的感情,估计比哥哥笔下的小说还要精彩。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形容他俩再合适不过。谁说他俩会分开,打死我都不信。
这世间如果还有爱情,那也该是哥哥和秦墨这样的。
从小秦墨的爸爸就特别重视她练琴,每周都会去省城两次,每次来回开车就得四个小时。那时我们镇上还没人见过小提琴,更别提学了。她也没辜负她爸爸的期望,现在的小提琴被她拉的出神入化,犹如天外之音。
还记得小时候,她刚学琴那会,总在那片草原上给我们拉琴,尽管那声音跟噪音差不多,但我们依然觉得很美。那声音响彻在绿油油的草原上,伴随着风吹过嫩草发出的“呲呲”声,游荡在春天的骄阳里,植入我们儿时的记忆。
秦墨的左边是冷雨姗,一个货真价实的假小子。
从小就剃的寸头,最爱穿的就是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西裤。能从她身上感受到女人气息的,估计只有大壮那个猪头了。
我严重怀疑是不是小时候大壮被他家的牛踢了脑袋,智商不在线上也就罢了,这审美怎么也这么的……怎么说呢……另类!对,另类!
但凡正常人都该喜欢苏童这样的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雨姗的左边不用说,自然是刘大壮那个猪头。
要说投胎是个技术活一点都不假。你瞧瞧大壮那个样,不到一米六的个,一百六十斤都不止,往那一杵都看不出个横竖来。
可人家投胎投的好啊!典型的富二代。原来我们几个都在那个小镇上时,他的爸爸就有自己的农场。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去他家那个农场时,我都被吓到了。
我问他:“你家到底有多少头牛啊?”
他说:“那些都是。”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眼望过去,黑压压的一片,似是千军万马。
“我去,你爸爸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我惊得差点没掉了下巴。
后来,他是我们中第一个来到这个城市的。因为他爸爸和市里的某个领导“沾亲带故”的关系,就运作搞起了房地产。现在他家的产业多得估计连大壮自己都数不过来了。
哎!上哪说理去,你说是不?
我挨着哥哥,坐在他的右手边。
我的右边是苏童,一个货真价实的美人儿。光是好看还不足以形容她,主要是那种艳压群芳的气质,足以征服所有心理健康的男性,当然,不包括大壮那个猪头,他的世界里只有雨姗那个假小子。
那是一种无形的魅力,惊天地,泣鬼神。
我常常想,苏童本不该属于这个世界的。她定是天上的天使,偶尔路过人间,迷路了就遇见了我,不愿再回去了。
能得到苏童的青睐,我是多么的幸运啊!
苏童的右边是叶子,她们科的一名小护士。
刚毕业没多久,跟苏童处的比亲姐妹还要亲。今天第一次参加我们这个圈子,对她我也不是十分了解,只是总听苏童提起,是个不错的小姑娘,心地善良。长的也很清纯,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儿。
书归正传。
满桌的菜肴都已经上齐了。大壮给每个人的杯里都倒上了酒,除了我。
我的身体不允许我喝酒,我喜欢喝可乐,但也只能喝一点点,因为苏童不让我多喝。
在这件事上,苏童从不向我妥协。
“那个……好长时间大家没在一起聚聚了啊!”大壮开始讲话了。
“今天的主题是给小东哥和秦墨姐接风,祝贺小东哥又一力作成功面世,希望小东哥的作品越来越多,越来越受欢迎,祝秦墨姐小提琴的造诣越来越深,早日成为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我干了,大家随意。”说完,一口干了手中的一缸白酒。
就凭这酒量,大壮在当今的社会上也混的开。
其他人也跟着喝了起来,随后也都说了些祝贺的话,酒也渐渐喝到了高潮。
哥哥端起了酒杯:“感谢各位的祝福,今天应该还有一个主题吧!来,我们热烈欢迎叶子加入到我们这个小团体!”说着高高将酒杯举起。
“是啊,是啊,总听苏童说起你,没想到本人比苏童嘴里说的还要漂亮!真是相见恨晚啊!”大壮油嘴滑舌地说道。
“瞧你那副德行!哈喇子都快掉地上了!”苏童调侃着大壮。
“别闹,别闹啊!来,今天我们就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哥哥来了兴致。
“好啊,什么游戏啊?”秦墨也跟着兴奋起来。
“以前呢,咱们是六个人的小团体,今天随着叶子的加入,我们就是七个人的团体了,”哥哥顿了顿,“从今以后,咱们七人就是一道彩虹,我们每个人都是组成彩虹的一种颜色!一会儿我会在纸上分别写出这七种颜色,咱们各自抽出一张,来决定我们到底是那种色彩,好不好?”
“好,好!小东哥,你特么太有才了,来,为了我们这道彩虹再干一杯!”说着大壮独自又干了一杯白酒。
哥哥从包里拿出纸笔,分别在纸上写下了组成彩虹的七种颜色,然后把七张纸条用力地揉成了七个小纸团。
随着桌子上的转盘转动了一圈,我们每个人手中都抽到了一张。
哥哥抽中的是红色,我是绿色,大壮是黄色,秦墨是紫色,雨姗是橙色,苏童是青色,叶子是蓝色。
我们就各自有了属于自己的色彩。
从那天起,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是阴天还是晴天?任何时候,这个城市的一角都会有一道彩虹,只属于我们的那道彩虹!
之后,我们每个人都试图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我们之间的关联。
苏童说我们就是世界的七个大洲,秦墨说我们就是音乐里的七个音阶,雨姗说我们就是组成一周的七天,大壮说我们就是白雪公主里的七个小矮人。
轮到我这了,急得我干瞪眼,该说的都让他们说了个遍,我说啥啊?
“那个……那个……那个我们就是葫芦娃里的七个葫芦兄弟,来,我们欢迎小七的加入!”我憋了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和数字七有关的,顺口胡诌了起来。
“咋?家里有苏童这个老妻还嫌不够,还想着要叶子做你的小妻啊?”大壮挤眉弄眼地对着叶子说。
叶子害羞地低下了头,脸上一片绯红。
“你个猪头,嘴里这是拱了粪了嘛?说话味得很!”雨姗恼向大壮。
大壮就“嘿嘿”傻笑着,不再逗叶子了。
之后,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全然忘记了时间。
哥哥不太喜欢吵闹,拿起纸笔,闷头开始写上了。
他就是这个样子,每当想到一个好词,一段好句子,都会马上记录下来,不管什么场合。所有人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也不去管他,任凭他写他的,他们聊他们的。
这个接风的酒席,哥哥再一次成了多余的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终于要散场了。哥哥还毫无察觉地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大壮提了句话,算是封杯,还是祝愿哥哥的话吧,不管刚才聊的有多嗨,跑题有多远,总是要回到主题的。这点大壮比我们懂,论社交能力,我们跟大壮比起来小学还没毕业呢!
最后的最后,大家分道扬镳了。
哥哥送秦墨,大壮送雨姗,苏童跟我回了我的公寓,顺道把叶子送回了医院的寝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