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5300000778

第四十四章 景来会诗(下)

众人期待了许久,不少才子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这今夜会诗的第一题才缓缓拉开序幕,白色绸缎上面水墨染着一行飘逸的大字“一骑红尘妃子笑”。

诸位才子一见这个题目,便立马低下头思索去了。

这四楼的阁间中,秦婉词、萧奕洵和龙霁云三人见了这个题目,并没有急于动笔,反倒是龙霁云先笑道:“一骑红尘妃子笑,这说的就是个荔枝,要不然就是再说杨妃,只是婉词姐姐可不是杨妃。”

萧奕洵打趣道:“那可不是?杨妃一曲霓裳羽衣舞惊艳天下……”他看一看秦婉词,眉眼弯弯,道,“而你婉词姐姐的舞蹈可真是不敢恭维啊……”

听萧奕洵这么一说,秦婉词气的瞪了萧奕洵一眼,好气道:“既是不堪入目,那王爷日后也不必再看了吧。宫中总有美人舞姬,跳的绝世好舞……”

萧奕洵摇一摇手中的折扇,笑道:“从小到大,什么漂亮的舞蹈没见过?但任那些舞姬再动人,那些舞蹈再美妙,本王却是从来也记不得一个。反倒是王妃的舞姿,本王见之难忘,而且……是一辈子都忘不了。”

还未等秦婉词说话,一旁的龙霁云笑得连手中的瓜果都掉到了桌上,他大笑了两声,拍了拍一旁萧奕洵的肩膀:“小三哥,刚刚你还说我嘴皮子越来越厉害了,但是我发现,到你这儿,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算什么呀。你看看,婉词姐姐与你相爱相知这么多年,还为你一句话而羞红了脸。小三哥,我实在是佩服得紧。”

“霁云,你别说话了,打搅我的思绪……”这个时候,就连平时一直护着龙霁云的秦婉词自己都不好意思了,直接让龙霁云闭嘴,然后瞧了一眼萧奕洵,低下头,提笔,不知写了些什么。

这景来客栈的会诗,每一轮都有时间限制,前三轮的初选,都是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的时间对于一些有灵感或是才思敏捷的才子,那写诗都是信手拈来,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写好,这一炷香的时间绰绰有余。但若是对那些寻不到好灵感的人,那还真有可能一炷香的时间就憋出一句话。

陆陆续续的,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把诗作上交了,也有不少人开始评论了。

为了保证大家选择的诗作都是相对公平的被选择被评论,每篇诗作被递交上去的时候,都会有专门的人把那诗作重新誊写一遍再挂上去。因为,当年有过这样的情况,有些才子的字写的真是非常的漂亮,行云流水一般,让人见之难忘,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总有人会把票投给那些字写的非常好看的作品,而忽略了诗歌原本的才气,或者说,前面几天,一直获得好名次的才子,因为他的作品经常被人阅读,所以,人们对他的字就非常的熟悉,那么在往常的评选中,人们甚至不看内容,只看诗词的字,就知道作者是谁,这个时候,他的得票率也会增高。所以从那以后,景来会诗的规则就改了,所有的诗作的字都是一样的,让参与投票的人只看诗歌的内容而非他们的字词。

不过,即便已经做出了这样的措施,但是总还是有人能从中发现一些端倪,有些诗人,他的诗风是固定的,不容易改变的,所以就算没有字词作为辨认,旁人也能送诗词的字里行间推测出这首诗或者词出自谁手。

比如说今日一开始变为人津津乐道的第一首《玉枝》:

芳莲翠叶真堪画,

青笼白玉裹其瓤。

瑶台倾杯真国色,

愿捧金盘献君王。

这边已经写好了诗并且将其传递下去的秦婉词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做了,便也开始看那边悬挂出的诗文,她看着那首目前得票率最高的《玉枝》,问一旁的龙霁云:“我看着这楼下的人为《玉枝》投票的时候,都会露出心下了然的笑容,怎么,就算这首诗写的确实是好,他们怎么就确定这首诗就是出自陆玄霜之手?”

龙霁云因为素来闲着无事,又恰逢这个月长安举行会试的大考,他一个人呆在府中也着实无聊,所以这几天基本上天天都泡在了这景来客栈。因着他尊贵的身份还有这豪气的个性,一时之间,在各位考生之中已经是混的如鱼得水了,对于这几日的比试情况,他也基本上摸清楚的七七八八,于是便对秦婉词解释道:“这几日,夺魁的都是陆玄霜。所以,不少人基本上对他,都摸出门路来了。这陆玄霜每每作诗作词,速度都极快,别人快的需要半柱香的时间,他每每都只需要一盏茶的功夫,所以每次先挂出来的那几首里面,必定有一首是出自陆玄霜之手……”龙霁云还没说完,秦婉词便已经知晓了,先摆出来的几首诗里面,一定有好坏之分,所以,基本上水平最高的那一首就是陆玄霜的了,而最后那句“愿捧金盘献君王。”无疑能看做他作为一个状元大热门的心声了。

秦婉词仔细细细地又读了一遍那首《玉枝》,心中暗道,确实是一首好诗,她正要夸一夸这江南第一才子果真不是浪得虚名,萧奕洵清朗的笑声忽然从身后传来:“我看,今夜众人倒未必能猜出哪一首是出自我们的陆玄霜路大才子了……”

不知何时,楼下忽然出现了一点点的骚动,因为第二首诗的出现,导致了众人亦是分不清哪首是陆玄霜的了。这一首诗,正是拍在第五个的《妃子笑》。

玉容尚含酥晨露,

暑月南光近北长。

平昔最爱鱼珠目,

要与金乌争风煌。

这首诗,无论是遣词或者是意境与胸怀都不低于刚刚的那首《玉枝》,而且,这首诗来的也很快,排行第五首,与往常陆玄霜的速度也都差不多。

一开始,众人都信誓旦旦地认为那首《玉枝》是出自陆玄霜之手,可这首《妃子笑》出来之后,众人便都不确定了。

这可是陆玄霜第三晚连续夺魁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的情况了。

龙霁云走出阁间,看了看下面的情况,《玉枝》与《妃子笑》这两首诗的得票率基本上都快要持平了,似乎楼下的兴致比往常更加高涨了。每每有人将票投给了《玉枝》或者《妃子笑》,便会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很多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两首诗,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因为,众人都意识到了一件事——今晚,不会再是陆玄霜一家独大的情况了。已经有高手出手,开始阻击陆玄霜了。

龙霁云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之后,回到了雅阁之中,无不感慨道:“看来明乐清明大学士的记录不是那么好破的。一时间竟然连我都看不出哪一首是陆玄霜写的了……”

萧奕洵十分从容恣意地喝了一杯茶,而后笑道:“虽然不知道哪首诗是陆玄霜写的,但是另一首是出自谁之手,我想,我们心中应该都清楚吧……”

萧奕洵说完话之后,秦婉词与龙霁云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了她们南边的那个阁间。

繁复而雅致的花纹背后,那个清净的阁间之中,此时正静静坐着一位身着素衣,手执折扇的男子,他舒朗的面容带着浅浅的笑意,一杯一杯为自己斟酒。

龙霁云笑了:“看来,明乐清就算不在,也总有人带着他来。”此时此刻,龙霁云也来了心思,他忙不迭地问萧奕洵:“小三哥,若是沈临渊真的拿出十分的水平,今晚这冠军,会是谁的?”

萧奕洵回答:“我看过陆玄霜的《瑶姬赋》,也确实让我惊艳了一把,但是《瑶姬赋》到底是陆玄霜的最高水平还是寻常水平我吃不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若要让沈临渊写《瑶姬赋》,只要他愿意,他一样写得出来……”

虽然萧奕洵的话没有明说,但是龙霁云也能猜得到他话里的意思,若是沈临渊使出全力,今夜陆玄霜夺魁之路,必定难上百分。龙霁云大笑起来:“好啊,这可真是有意思,这个月,我真是没白呆在长安。”他转过身来,看着秦婉词,笑嘻嘻道:“婉词姐姐,你的诗作也应该挂上去了,告诉弟弟,哪首是你写的,弟弟好把我们这个阁间宝贵的一票给你投过去。”

秦婉词掩嘴笑道:“哪里虚的我们自己这张票了?能不能进前三都随缘吧,不必刻意强求。”

这边龙霁云正软磨硬泡让秦婉词告诉自己哪首是她写的,隔壁忽然便有人传递了一声:“沁松园沈公子,投票第十三首《倾城姝》!”

龙霁云愣了愣,秦婉词自己亦是愣了一下,唯有萧奕洵不动声色地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沈临渊没投《玉枝》与《妃子笑》,他投了第十三首?”龙霁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看向第十三首《倾城姝》,读了一遍之后,他恍然大悟,回头叹道:“婉词,这首是你写的吧!”

同类推荐
  • 薛皇后

    薛皇后

    她薛家扶他登上皇位,只要他娶她。而他们成婚一年,他从未踏入她的寝宫。一朝昭告天下,他将她久病成疾的妹妹纳入后宫。原以为此生不复相见,却不想他一改常态,与她温柔以待。究竟是一代帝王的报复。还是薛家该有的劫数。她说不会恨他的,但抵不过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仇。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们因此句而相遇,到了最后,发现一生也不过是想要这样的一个结局罢了。
  • 落絮无声泪

    落絮无声泪

    一朝入宫,发现心上人竟近在眼前,满心欢喜,愿白首不相离。都说一入宫门深似海,后宫中又有几人真心,无不是披着羊皮的狼,撕咬着你。为何宫中的日子如此煎熬,心凉了,便不觉得有多冷。惟愿人生若只如初相见......
  • 妃我莫属:这个王爷我要了

    妃我莫属:这个王爷我要了

    (阅读前请带好避雷针!各种腐、囧、萌、腹黑、天雷滚滚!心脏承受能力较差者,请慎入!)奉天承运,老爹诏曰。下山寻夫,回家过年!月小舞醒来时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有个长的跟她爷爷似的爹一脚把她踹走了。切!不就是男人!她大摇大摆走进京城最有名的小倌馆,放眼一瞧,立马寻到了目标!一脚踩在椅子上,双手叉腰。一手指向那手拿羽扇笑容邪魅的男子,小手往那桌面重重一拍:“这个男人我要了!”
  • 绝色倾城妃:王爷,侍寝吧!

    绝色倾城妃:王爷,侍寝吧!

    吼吼!来这鸟不拉屎的古代已经十六年鸟,如今是黄金剩女一枚。想自己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堂堂燕国第一美女,咋也要找一个绝色的夫君才配得上。吼吼!妖孽美男!正太!王爷!质子!小叔!老爹说了,自己只能嫁给太子,质子免谈。呼呼!那要肿么办咩?正所谓有条件要扑倒,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扑倒!啥也别说,扑倒才是硬道理!
  • 妃同反响

    妃同反响

    她萧月熹虽是女儿身,可也算是深得自家哥哥——夜澜国骠骑大将军萧亦洄的真传,一双纤纤玉指扛得起刀剑挥得起软鞭,在这个强者为尊的时代混得风生水起,监国司正使的位置坐得好好的,是哪个杀千刀的在新皇继位的第一次选秀,把她的名字报上去的?萧月熹一手掐腰一手握软鞭,势必要找那个杀千刀的讨一个说法来。然那杀千刀的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一身明黄踏进她的宫殿,眼中似笑非笑,口中不依不饶:“怎么?夫人对朕的决定很有意见?”
热门推荐
  • 巧兮倩兮

    巧兮倩兮

    僻静的小镇深处,坐落了一家没有牌匾的店铺,无数人到此,没有人会拒绝进去总会得偿所愿的,店老板对着你笑......即使是在梦里
  • 团宠女主
  • 半抹残香

    半抹残香

    推本溯源。此作的灵感是在2016年夏天。那天学校放暑假了,爸爸开始接我回家,车上播放着某某歌手患抑郁症时写的歌瞬间火了,好像还得了什么什么奖。我坐在副驾驶上,听着那首歌挽救了一个歌手的歌,出了神。突然,一只肥大洁白的家鹅,冲到了马路的中央,静止不动了。幸好幸好,车速慢,在千钧一发之际及时刹住了车!鹅,在生死边缘逃过一劫……一阵惊慌,像通电一样,通彻了整个大脑。那哪是只鹅呀!那分明是一个“人”……后来搜集素材时,发现,真的有天鹅人的传说!所以《半抹残香》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故事,不如说是一只鹅的事故。说实话,我不敢说这个作品有多么优秀,毕竟以我并不满意现在的文笔,更不满足于此时的阅历。但我敢肯定,这是你值得去读的一本书。(因为很精彩很有人生意义啊)精彩?能有啥意义?啊嘿~好奇不如点进去,去码字去啦~
  • 西游之我唐三藏绝不取经

    西游之我唐三藏绝不取经

    穿越成为了唐三藏,从此我葬天葬地葬众生
  • 风吹散的雪花

    风吹散的雪花

    一场意外的命案把我卷入到一个风暴漩涡的中央,面对曾经的兄弟,朋友,我又该如何取舍?曾经的自命不凡,在我踏入社会的一瞬间就被彻底的击碎,就好像那个寒冷的冬天,被风吹散的雪花。
  • 修仙工程

    修仙工程

    公元4019年,刘宇作为“新一代”人类被迫接受了前往仙女系的任务,谁曾想中途发生意外,居然掉落到了一个可以修仙的星球。“空灵根!居然是千年不遇的空灵根”“这么厉害?哈哈,起开我要开始装逼了?什么,空灵根就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关系,修真者又如何,看我用科技的力量在这个星球驰骋天下。蓝星自古有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 家有甜蜜小娇妻

    家有甜蜜小娇妻

    初见第一眼,他说,“呆瓜......”定心,缠绵的甜吻之后,他说,“我们考上大学就结婚。”分离前的约定,他说,“等我好吗?我的准新娘?”重逢,他说,“水性杨花......”看见泪珠滴落,冷眼的笑,他说,“我不屑这虚伪的泪,别妄想缠住我......”搂着别的女人飘过,斜睨着眼光,他说,“我喜欢乖巧的女人......”唐唐指着欧阳浩的鼻子,终于忍无可忍,“欧阳浩,我们解除婚约!”欧阳浩邪魅的勾起嘴角,“女人,我说过放你走了吗?”【闲不住,番外更新中ing……季末爱在最晴天有兴趣可以看看】
  • 永生永世长存的人

    永生永世长存的人

    如果是所有人都永生,应该会像时间废墟一样,灵魂死亡吧。但是如果只是你一个人永生,应该会好一点吧,毕竟周围都在变化,生命中还有变量,还可以体会不同的人生。然而当周围的人开始生老病死,一直到没有人认识你的时候,内心就会开始空虚吧,应该会慢慢对活着感动无聊,觉得死也是一种解脱吧。
  • 猫鼻梁人家

    猫鼻梁人家

    描写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到21世纪初,四川大凉山彝族人民的面貌。旨在表现从奴隶社会一步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彝族人,如何在时代发展的风口浪尖上,进行思想上的革命。进而从愚昧中觉醒,睁眼去看大山以外的世界。同时展现彝族人的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
  • 国家富强,家乡美好

    国家富强,家乡美好

    新时代国家发展繁荣富强,蒸蒸日上,我的家乡近年来已有了“质”的改变——交通便利,道路整洁,农田农业机械人力相结合,我的家乡越来越和谐美好了。(一)、交通便利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家乡建成的地铁,以前还没修建地铁的时候,出去是比较麻烦的,自从这几年地铁的建成,老百姓出行便利。(2)、道路整洁要想富,先修路。近几年,家最大的变化之一还有马路。在父辈的记忆中,家乡的路是一条条泥路,在我的记忆中,家乡的路是一条条水泥路;而现在,家乡的交通大道上成了宽阔平坦的柏油路,田间的泥路也全都变成水泥路。宽阔的交通大道不再因车道狭窄而堵车,茶余饭后夕阳下山时,村民也会去田间散步。(3)、农商机械、人力相结合。除了交通要塞,农业方面也经历了巨变。机械化种植越来越多,不仅减少劳动力,而且高效,除此之外,农田里还新增了气候监测设备,让农民更科学进行种植!祖国在发展,经济在发达,家乡在变好我们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也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