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天上星辰密布,弯月如钩。
在这个异世界的星辰之下,叶冲的房间里一盏灯火如豆。
他坐在椅子上,趴在灯火下面,翻阅着那本无名册子。
“叶重楼,来历不详,只知其为王子卫勋挚友,周历三三一年受卫勋所邀,初到朝歌。注:王子卫勋曾游历各国,于周历三三零年返回朝歌。”
“周历三三三年,楚国犯我边境。叶重楼奉王子卫勋密令,前往楚军营帐,刺杀楚将东方宇,一举得手,声名大振。楚军阵前失帅,退兵。”
“周历三三四年,楚军再次来袭,卫王派沈家军前往边境抗敌,叶重楼得卫勋推荐,以参将之职加入沈家军。”
“沈家军领袖沈墨武帐中遇刺,被叶重楼所救,叶重楼得沈墨武赏识。”
“沈家军主力于聊城遭遇埋伏,叶重楼带一支骑兵奇袭,破开敌方围阵,救得沈家军主力以及沈墨武及其长子沈风阳性命。”
“周历三三五年,战火焦灼,楚军发动大举攻势,沈家军连吃败仗。”
“周历三三五年秋,叶重楼铤而走险,化妆成楚兵,孤身进入楚军阵营。当夜,楚军右帅被叶重楼刺杀,叶重楼于乱军中逃命,身受重伤,不知所踪。”
“是年冬,楚军主帅猝死,楚军退兵。叶重楼携楚军主帅人头回归沈家军。消息传至朝歌,卫王赐予叶重楼第一刺客之名,轰动天下。”
“周历三三六年,常春侯沈墨武死于伤病,其长子沈风阳袭其爵位,掌管沈家军。”
“周历三三七年,楚军再次侵犯我边境,并以突发之势,连破三城。沈家军临危受命,沈风阳领兵,叶重楼为副将,前往边境抗敌。”
“叶重楼领左路大军,接连破敌,夺回两城。”
“叶重楼与沈风阳左右夹击,破楚军,三城全部夺回。”
“是年秋,沈风阳与叶重楼带领沈家军,与楚军展开大决战。”
“是年冬,战火持续,我军胜利在望,卫王忽发心疾,死于朝堂,消息秘而不发。”
“卫王长子卫勋,当夜猝死。”
“边境决战取胜,叶重楼不知卫王已死,只得卫勋猝死消息,不顾天寒地冻,不顾激战之后伤重未愈,千里雪夜奔袭,前来奔丧。”
“卫勋坟前,叶重楼痛饮烈酒,悼念友人。”
“王子卫烈贴身护卫王东林于卫勋坟前向叶重楼发起挑战。”
“几合之内,王东林剑破叶重楼气海,叶重楼败。”
“翌日,王子卫烈登基,成卫国新君。”
“沈风阳领沈家军回归朝歌,得新卫王厚赏。叶重楼从朝歌消失。”
“新卫王赐王东林第一剑客之名。”
……
叶冲双手紧紧攥着那无名小册,眼中泛出泪痕。
融合了两世灵魂的他,对那位与自己流淌着相同血液的父亲感同身受。
从那寥寥几百字的记载,不难看出,卫勋死得蹊跷。而叶重楼,更是因为风头太盛,被卫烈,也就是当今的卫王忌惮,所以设下圈套,引他前来朝歌,并趁机让王东林废了他!
若不是叶重楼战功显赫,风头极盛,说不定当时会直接被杀了吧。
而当时作为大军主帅的沈风阳,会对卫烈的阴谋一无所知?战事刚刚稳定,他为何敢放叶重楼独自冒雪前往朝歌,连他身受重伤都不顾?
叶冲咬咬牙,将这册子上提及的名字都牢牢记在心中。
虽然悲愤莫名,但是现在的他还太过弱小,在这个充满阴谋与杀戮,奸雄与枭雄当道的世界,想要紧握住自己的命运,他只有暂时将这些悲愤的情绪深埋于心。
时过境迁,这么多年过去,恐怕卫王早就不把叶重楼放在心上,就更不会注意到他叶冲。
想起每年冬天,叶重楼都会天天买醉,灌烈酒,唱着不知所以的悲歌。
叶冲终于明白,叶重楼这些年压抑在心底的,究竟是什么,也终于明白,那些人知道他是叶重楼之子的时候,那怪异复杂的目光下,掩藏了什么。
“人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受他人主宰。我叶冲如是,我父亲,也必当如是。”
叶冲起身,透过窗户看着夜空中的星辰月光,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誓言。
一个注定要泣血朝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誓言!
这一夜,叶冲手握长剑,在院落中悲愤舞剑,剑光冲射斗牛,剑气森寒肃杀!
第二日。
叶冲开始钻研那本《欧阳子手札》,他需要强大,以任何手段,从任何途径,使自己变得强大。
手札里面里面对于黄阶灵纹,不论是兵器、丹药还是灵宝都有详尽的操作方法和注解。
叶冲熟读之后,当天夜里,前往神将院后山。
这一次他不是猎取兽丹,而是猎取角狼的角,赤虎的皮,和齿豹最锋利的牙齿。
一身鲜血地从后山回来之后,他就用那些狼角、虎皮和豹齿做成了一件件带着锋利狼角和豹齿的虎皮手套。
然后将月玄剑握在手中,当做“篆灵笔”,尝试着在上面篆刻灵纹。
既然“篆灵笔”需要被灵纹师运用的随心所欲,那么月玄剑心随意动的特性,自然是叶冲目前最好的选择。
第一件,他严格地按照《欧阳子手札》上面的记载,催动着体内的真力,灌注在剑身冰凉的月玄剑上。
刻画灵纹之时不仅要“篆灵笔”心随意动,灵纹师真力的运用也要随着每一笔的起落运行而不停变化,而且一旦落“笔”就不能停,必须一气呵成,对灵纹师的要求极高。
第一次,灵纹刚刚篆刻一笔,就因为真力运转失衡而失败。
丢掉好不容易的制成的手套,叶冲再拿起一副,深吸了一口气,继续篆刻灵纹。
第二次,运行第二笔的时候失败。
第三次,失败。
第四次,失败。
……
一连失败了二十多次,满桌子都堆满了废弃的手套,叶冲强行振作心神,继续篆刻。
终于,有一件手套成功被篆刻了灵纹,成为了黄阶下品的灵器。
有了第一次成功,就会有第二次。
在接连着又废弃了几件手套之后,叶冲成功篆刻了第二只黄阶下品的手套。
彻夜未眠。
翌日一早,叶冲将满桌子的废弃手套全部销毁,带着篆灵成功的五只手套出了门。
玉金堂。
朝歌城最为出名的地下拍卖行。
叶冲是在藏书阁一本记录当下朝歌城商会的书籍中发现了这里,现在,他眼中冒着血丝,神态疲惫地坐在玉金堂拍卖行一侧的厢房里。
负责接待他的是一个体态妖娆的女子,自称是玉金堂的掌柜,名叫竹胭脂。她身穿红色长裙,胸前绣着一幅大牡丹图,牡丹花瓣上露出一片白腻深沟。
“叶公子,你这手套的品相,可不怎么样啊。”
竹胭脂看着桌子上那五个制作粗糙,镶着狼角豹齿,泛着淡淡白光的虎皮手套,嘴角抿笑着说道。
叶冲没有理会她的媚态,一本正经道:“长相是不怎么样,但却是实打实的黄阶下品灵器,我想在竹老板这里,总会有销路的吧。”
“长相?叶公子说话真有意思。”竹胭脂黛眉含春,媚波流转地说道:“虽然制作的是粗糙了点,不过叶公子说得对,是黄阶下品的灵器,我竹胭脂自然有办法给卖出好价钱。”
“叶公子一次带来五只手套,也算不小的手笔了,容奴家问一句,这么……长相不怎么样的手套,不会是叶公子亲手制作的吧?”她望着叶冲,故意眨了眨眼睛道。
叶冲想都没想,直接摇了摇头,“叶冲没那个本事,只是代人出手罢了。”
他之所以能够篆刻灵纹,完全是依靠月玄剑,这是他的秘密,在这险恶的世道,自然不能够随便让人知晓。
竹胭脂掩嘴失笑,“咯咯,叶公子别误会,奴家没别的意思,只是瞧着叶公子长得俊秀,跟这手套的……长相,颇为不搭。”
叶冲神色窘了窘,他自知自己的手艺确实不咋地,当初做木剑的时候如是,现在制作手套的时候也如是。
竹胭脂一一伸手摩挲打量了那五个手套,然后看向叶冲,“不知叶公子这手套是准备拍卖呢,还是卖于我金玉堂。要是拍卖的话,不论最终价格多少,我们抽两成,但是得等拍卖之后,才能与公子结账。要是买于我金玉堂的话,小女子可以出三百两,对这个价格如有不满,叶公子也可以提出你的价格,我们再商议。”
“不用商议,三百两就三百两,以后或许还有机会跟竹老板合作,这次就当是叶冲交个朋友了。”叶冲知道来日方长,自己日后肯定还会靠着这家拍卖行赚钱,所以卖了个便宜。
虽是如此,他还是震惊于这灵器的价格,黄阶下品的手套都能卖到六十两一只,相当于寻常百姓半年多的花费了,看来灵纹师这个职业果然是个金饭碗啊。
竹胭脂得到答复之后再次喜笑颜开,胸前的波浪荡漾不止,“叶公子真是个知趣的人儿,这样,我再给公子加五十两,权当是小女子的一番心意。很期待能与叶公子继续合作下去,另外,我们金玉堂除了拍卖,还有很多副业,叶公子有需要的话,小女子也可以提供各类服务。”
说着她从袖中掏出四张银票,分别是三张一百两和一张五十两。
叶冲也没有客气,接过银票后,起身就要告辞。
至于金玉堂这种地下商行的副业,无非是贩卖情报,又或者与青楼这种行当相关的事业,叶冲没有兴趣,也就没有多问。
“叶公子,您还没告诉我们,这手套叫什么名字呢?要不我们拍卖的时候,也不好叫啊。”
竹胭脂的声音娇滴滴地响起。
名字?
叶冲想了想,转身道:“就叫命运之轮吧。”
来到这个世界,不知是命运的恩赐,还是造化的戏弄。又不知他是否真的能够,主宰这命运之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