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阵子,31岁的副刊部主任提山坡心乱如麻。提山坡不怎么喜欢出远门,也不怎么好动。
当然了,并非一开始就有这个毛病,相反,由于从小生长在海滨的缘故,血浆里有像那海浪一般好动的因子,被海风吹着,瞅准机会便往外跑,越狱而逃似的,完全不顾忌去家多远。比如,谁能想到,他一个十四岁多一丁点儿的小小少年,会偷偷摇了一只小舢板到大海里去寻觅海市蜃楼呢。
长大以后读了许多书,其中一本叫做《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提山坡就纳闷自己的故事如何给老马克?吐温知道了,并让他的渤海变成了密西西比河。还给强按了一个洋名字。提山坡想,那个老马克的好处是他总能让哈克贝利?芬有东西吃,如果历险而无饥饿之虞,那将是再美不过的事体了。现在说起来,提山坡的不喜欢出远门,除了最初的担心挨饿之外,还有另外的原因。这原因说起来竟是相当抽象,但又魔力不足,那便是与成长俱来的孤独。
随着声音和胡须的日见粗壮,他的孤独感也日愈增加,当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具备了历险的能力的时候,却再也不想去历险了,什么险滩漂流啦、什么飞车过崖啦、什么游渡海峡啦,全世界都在挑战极限,惟独他却不为所动。而这与胆怯无关,似乎与某种不可见的惰性有关。曾经许多回对自己的变化感到吃惊,也曾经许多回对自己的孤独感到恐惧,后来渐渐地就对这一切安之若素,只剩下一种不伦不类的麻木。他发现麻木是一种非痛即快的感觉,某种意义上,简直跟幸福相差无几。
对了,提山坡现在最关心、最需要的是幸福,除非与幸福有关或可以使他联想到幸福,否则他宁可呆在家里。读书、看报、看电视。出远门他嫌麻烦。他不愿意让自己太麻烦。报社里的给水系统坏了一次,别人都愿意到对面文联大楼去方便,既获得轻松又消磨了时间,一个上午方便两次不算多,名正言顺,而两次下来基本上就到下班时间了。但是报社与文联大楼之间横隔着一条马路,提山坡嫌过马路太麻烦,本来说自己属鱼的提山坡宁可不喝水,有了尿意宁可一直憋到回家后再方便。
总之,提山坡是有点惰性的。
在这一点上,耿艳红与提山坡很是不同。她的腿或脚像一双永恒的轮子,需要不停地转来转去,跑来跑去。在工会,清闲无事,人家都喜欢办公室里呆着,聊天、饮茶、看报纸,她却经常要求下基层,鼓动各单位的一些文艺细胞到生产一线搞演出啦慰问啦,乐此不疲。业余时间便拿来练歌。当歌星一直是她的一个梦。她的手袋里没有香水啦唇膏啦之类那些别的女人常摆弄的小玩意儿,除了词曲就是五线谱,预备上下班的路上用,碰上人多就光哼哼,人少或没人就一扬歌喉,回了家更旁若无人地直入高音部:
——“我爱你塞北的雪”。
——“珠穆朗玛”。
——“青藏高原”。
唱得提山坡经常产生孤独的雪域高原上有一只瑟瑟发抖的鸟儿在哭泣的幻觉。
拜托,能不能让我的耳朵放个假?提山坡说。
你嫌我吵你了是不是?你一个人过倒是不吵,有本事你可以一个人过呀!你明明知道我必须歌唱,歌唱是我的生命,可非要跟我闹别扭,你到底算不算一个男人呀?
歌声戛然而止,调门儿却停留在高音部了。这要是在以前,听她来这样的词儿,提山坡不由分说就会将她掼到床上或沙发上,干得她哼哼唧唧地叫唤,让这个小女人看看他究竟算不算一个男人。也顺便让她记住他高大与威猛的形象。可是现在提山坡对此全然没了兴趣。他觉得耿艳红已经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妻子,或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人,而是一个只需要吃饭睡觉然后歌唱的怪物。如果说他曾经异想天开地以为这是耿艳红的可爱之处,也是自己作为耿艳红的丈夫的幸运之处,那么经过这么多年的洗礼与震撼,早就腻烦了。
劳驾,说话时你能把音量调低一点么,我还能听得见。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的耳朵已经变聋了呢。
托我妻子耿艳红小姐的福,本先生到目前为止仍然耳聪目明。
可吵架提山坡也懒得吵,于是见势不妙就立即高挂免战牌,以示回避。耿艳红反而因此受到刺激或鼓舞,经常主动吵一下,这在她是轻而易举的,因为只要把声音从高音部发出差不多就行了。实际上两个人对话(如果他们之间还有对话的话),耿艳红的声音通常难以低下来,耿艳红发现了这一点后更对自己的歌唱天赋充满自信,便将其视为吊嗓子的机会而渐渐成了习惯。所以有时他们之间的争吵几乎是不需要真正理由的。只要她愿意,随时就可以吵上一番。提山坡**会拖着腔说一声我累了,便不再言语,耿艳红就穷追不舍地说你这是在蔑视我呀,说沉默是最大的蔑视呀。
真是胡搅蛮缠,提山坡说,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吧?
耿艳红听出了提山坡此话中若隐若现的火药味道,却一点也不在乎,说,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少来这一套,我才不怕呢。
提山坡觉得他与耿艳红的婚姻早就进入了红灯区。耿艳红为了歌唱坚持不生孩子姑置不论,连工作都打算放到一边去了,她甚至要炒单位的鱿鱼好专门去歌唱。真是匪夷所思,令人难以忍受。提山坡这半年以来一直有种心慌的感觉,到医院去拍片也查不出,可毛病就集中在胸口这点地方,不疼不痒但憋得慌,现在他终于意识到是自己对于耿艳红的忍耐力已经接近了极限,说不定什么时候哪根发条一断就会闹他个天翻地覆。然后揣起铺盖卷到报社宿舍去。然后等着上法院。这当然是万不得已之举了,不到最后关头是不能走这一步的。提山坡有这个理智。
冷静想来,如果说耿艳红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也是有失公允的,从心底深处,提山坡认为自己还是爱她的。至少她是单纯和美丽的。她从来不把人往坏处想,她跟你吵、跟你闹,那是因为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是夫妻之间应该常演不衰的保留节目,丝毫意识不到你叛逆的心思有多么重多么想远离。她身高165cm,绝对的美人坯子。不歌唱,声音还是很有磁性的,特别是晚上有月光的时候。提山坡记得他们谈恋爱那阵子由于白天各自忙于工作而总是拣有月光的夜晚约会,月光照在耿艳红的脸上,使耿艳红变成了一个瓷娃娃。耿艳红对着月光低语,感觉就像梦。
有好长一段时间提山坡都把耿艳红想像成一个梦中的女孩。非常迷人。后来他们第一次互相给与的时候提山坡再次体验了这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可是这种感觉并不永久,慢慢就蒸发殆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