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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城

所有的妖兽之中,孟翔最怕的就是狼!

当年铁脊妖狼一爪子差点让孟翔归西,狼这种生物就成了孟翔最可怕的一道心理阴影。就因为怕,所以孟翔对狼类的妖兽种类知之甚详。

孟翔仔细端详了一下眼前这条狼,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孟翔很庆幸这里只有一匹狼,应该是独狼。这一带没有狼群,出现的三两只野狼都是独狼。孟翔眼前的这一只就是独狼,本来想偷袭他的,但孟翔很警觉,提前发现了它。

这不是妖兽。它是一条郊狼,属于丛林狼,不是灰狼,体型较小。狼这种生物其实不怎么吃人,它们最喜欢的食物是野生或家养的有蹄类动物。当然,有两种情况下,狼会主动攻击人。一种是在肚子饿的时候,看到猎物,自然会去捕食。另一种情况就是人类闯入了它的领地。

孟翔对狼的习性较为了解。这个时候不能退,也不能转身,他和这匹丛林狼对视着,手上的行囊已经抛在地上,手中的烈风刀紧紧握着,随时可以攻击。独狼和孟翔的距离只有五米左右,无论是孟翔还是独狼,只要上前几步便可以攻击到对方,这个距离非常危险。双方对持了有几分钟的时间,独狼似乎放弃了,身子转了过去,不过头依然向着孟翔。

狼顾之相!

孟翔心中一惊,知道这匹狼没这么容易放弃,别过身躯是为了降低猎物的警惕心。估计这匹狼将自己当作了猎物,不会轻易放弃的。那么,让我来加把火吧!

孟翔心中盘算着,横举着的烈风刀放了下来,反手握刀,刀尖朝内,看样子似乎就要把刀插回腰间的刀鞘之中。

果然独狼见敌人的警惕心似乎下降了,突然一个转身扑向了孟翔,张嘴就奔喉咙而去。

狼是一种狡猾的猛兽,自然界中也属于食物链的上层。这匹郊狼虽然不是妖兽,但在普通猛兽也属于中上水平。独狼这一个转身、一扑一咬,动作迅猛,要是孟翔真的将刀还鞘,这下子肯定措手不及。孟翔也是故卖破绽,一见独狼转身就知道此狼中计,身子不退反进,向左前方斜着冲去,右手倒握烈风刀向上撩去。

独狼扑空了,敌人的刀从下方撩来,直奔腹部而去,若是被撩中,不死则伤。可独狼已在空中,再要躲闪已然不及,只能尽量收腹。只听得刺啦一声,独狼的腹部被撩出一道口子,长约尺余。

独狼落地之后,转身面向孟翔,低声嘶吼着,面露凶光。不停起伏的身子,地下流淌的血迹,无不显示出独狼的伤势。困兽犹斗的道理孟翔自然明白,所以他没有继续进攻,只是拎着刀,对视着独狼的双眼。

独狼退却了,如此伤势很难再将猎物杀死,保命要紧。没过多久,独狼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走了。孟翔没有去追,一只狼而已,没有必要穷追不舍,他一直注视着独狼,一直到它消失。

孟翔其实有一点点后怕,刚才那个躲闪和出刀的时机很重要,如果没把握好就会被狼扑中,很快被咬住喉咙。孟翔不是第一次面对独狼了,只不过以前都是游斗或者躲避,而这一次是真正意义上正面战胜了一匹野狼,这对孟翔来说,意义很大。

听着附近窸窸窣窣的声音,孟翔知道赤耳们听到动静来捡便宜了。孟翔捡起行囊飞速离开了此地,直奔广陵城的方向而去。

广陵城虽然比不上石城、魔都那些大城,但在普通拾荒者眼中已经是个天堂!孟翔熟悉广陵城的每一个角落,虽然很多地方,他没有资格进去,但不影响他对整座城市的了解。孟翔回忆着这几天发生的一系列神奇的事情,呼吸着广陵城内熟悉的气味,对于未来有了更多的期盼和向往。

在街上逛了两圈,孟翔来到了一家小杂货店。

“老陈,有好东西!快出来!”孟翔走进杂货店的门就是一阵吵吵。

“什么事儿啊?”柜台上趴着的老头被孟翔的吵吵声弄的有些烦躁,抬起头一看是孟翔,皱起的眉头顿时就舒展开了,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翔子啊,又有什么好东西?”

“烈风刀、丛猎服、战术手电、地图……还有一本琴谱。”孟翔很干脆的解开行囊,哗啦一下倒在柜台上,嘴上细细数着。

老陈从一旁拿起老花镜架在鼻梁上,一件件端详起来。

“烈风刀……缺了道口子……价值35银币”

“中级丛猎服……破损度中……价值10银币”

“战术手电……回路损坏……价值30铜币”

“不知名琴谱一本……价值1银币”

“辟谷丸?!行啊,我说你小子厉害啊,这玩意儿也能捡到?这个值点钱,算你1个金币!”

老陈一件件估着价,嘴上念叨着,手中的算盘打得啪啪作响。

“喂,老陈,琴谱1银币,我还不如留着,说不定哪天有人慧眼识货呢!”孟翔很不满,这本琴谱是在废墟中找到的,如果被广陵城某个喜爱弹琴的公子小姐看中,说不定能值一两个金币呢!

“行啦行啦,你一个拾荒小子,一辈子能遇见几个贵人,而且还对这些琴谱感兴趣?作价2银币好了,不卖算了。”

孟翔和老陈一阵讨价还价之后,最后还是把琴谱卖了3个银币。本来孟翔舍不得把烈风刀卖掉,但烈风刀作为丛猎者标准装备比较显眼,所以孟翔还是卖掉,在老陈这里淘了一把二手匕首。匕首可以插在腰间和腿上,不打眼。最后结账的时候,本来是2金币79银币又86铜币,孟翔最后硬是磨了个整数,拿着2个金币和80个银币喜滋滋的出去了。

从老陈的杂货店里出来,孟翔又去了趟熟肉铺买了点熟食,捎了一瓶酒,满面红光的往家里跑。

广陵城的城南属于平民区,城内有九成的人住在这个区域,属于中下层。孟翔所住的区域在平民区的最南边,属于贫民区了,底层中的底层。这里的住户大部分都是拾荒者,还有一些靠收保护费的混子。越是这种地方,管理越是混乱。

“哟,小孟,最近收获不错呀,买了酒肉呀!”

“你小子是捞了一大票吧,舍得买肉啦!”

“小孟,上次给你说的事没忘吧?”

邻居们见了孟翔,熟络的打着招呼,看来孟翔的人缘不错。

孟翔笑眯眯的应承着,脚下没有减速,直奔家中而去。

孟翔是住在周边全是大棚的大棚屋,老旧的墙壁,木头大棚的房顶。孟翔的家很小,一室一卫,居住面积20平米左右。

孟翔左手拎着酒瓶子,右手拿着一个小酒杯,来到床头柜前,给上面摆放的两座灵牌鞠了三躬。

“爸妈,先敬你们一杯。”孟翔倒了一杯酒在地上,“你们放心吧,儿子我现在虽然只是个拾荒者,但总会出人头地的!”

孟翔又倒了一杯酒,一仰脖饮尽杯中酒。

“我得了一个系统!儿子可厉害了,现在怎么也是系统流的主角了,以后还不得吃香喝辣的呀!”

“今天遇见了个炼体者,给我本修炼功法。做人要饮水思源,今后儿子要是有了出息,定当报答这个恩情。”

“隔壁张老三还想介绍他们家闺女给我当媳妇……开玩笑呢!倒不是儿子瞧不上他们家闺女,只是儿子自己现在都过着苦日子,拿什么养女人?”

“铁嫂去年借了我10个铜币,到现在都没有还,真不愧是铁公鸡的老婆,抠死了。上次去二婶家吃顿饺子,这臭娘们端着醋碟子就去了,脸皮真厚!铁公鸡也不是东西,三月份的时候指证小六子偷东西,害得小六子蹲了半年的牢,出来的时候菊花都烂了!这两口子活该生不出一儿半女的,这要是生出来,指不定就没有屁.眼儿!”

“李三叔上个月去了。老爸,和你一样,都死在铁背熊手上。一巴掌就给呼死了,大伙都吓傻了,好在后来有个丛猎者和那个熊瞎子大战起来,儿子这才捡了条命……”

“儿子我人缘不错,牢记着您说的‘吃亏是福’!不管怎么说,这街坊邻居的,都是苦哈哈,能帮一下是一下。咱穷苦人总得相互帮衬一下吧!当然,除了铁公鸡那两口子!”

“儿子凑够学费了,明儿就可以报名上学了。等儿子有出息了,给您二老买个坟地,好好安葬你俩。”

孟翔喝着酒,在父母的灵牌前尽情倾诉着。孟翔上辈子酒量不错,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喝酒,酒量再大但身体还没有适应,半瓶酒下肚就开始胡言乱语了。

难得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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