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握紧了手中的短刀,以一个滑步侧身挥了上去,“-10!”
果然不出我所料,以我现在高达30的攻击力还是没有破防,而且血量条感觉纹丝不动,看样子这货的血量应该在500以上……
我顿时有些垂头丧气,不过内心也有一丝丝兴奋,像唤醒了自己内心深处那藏匿许久对游戏的热爱,时隔2年多,自己的游戏技能到底有没有下降,现在来看这就是一个验证自己的好的机会…苍狼王有些发怒,可能觉得自己的威严收到了侵犯,左爪向我袭来,我一个转身便躲了过去,它往前扑了个空,一头栽在了草丛里。我反手又是一刀,“-9!”。
苍狼王反身重新转过头来,抖了抖毛发上的泥土,张开了血腥的大口朝我扑来,我左手撑地,向前滑踩,它便从我身上扑了过去,我右手执刀给了它脖颈一击,“-50!”我有些兴奋,这应该是它最薄弱的部位。天纵官方资料交代,每个怪物都有自己的软肋,有针对性的攻击往往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它显然觉得有点小瞧了对面我这个其貌不扬,普普通通的对手,没有想到它的每一次扑抓都被我巧妙的走位完美避开…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在和它纠缠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苍狼王的血条只剩下了一丝,我有些兴奋,就在这时一个闪躲不及,它的利爪拍在了我苍狼铠甲上,“-129!”我吓得不轻,一边随手拿起蘑菇往嘴里送去,一边反向逃跑,差点儿就交代在这儿了,缓慢回血的过程,我并没有趁着它的攻击间隙补刀,而是等血量回满保证万无一失。
…
我左脚蹬向一块凸起的岩石,然后空中来了一个托马斯回旋,右手持刀直接砍到了它的脖子里,“-52!”随着它的头顶飘上一个红色的数字,苍狼王也倒在了一片血泊中。
“叮…恭喜你升到了7级!”系统提示,
“叮…恭喜你升到了8级!”系统提示,
“叮…恭喜你升到了9级!”系统提示,
我有些兴奋不已,果然不出我所料,这货等级应该在15级以上,就在这时,苍狼王的尸体下一柄青光幽幽的长剑引起了我的注意,
青苍剑
红色武器
攻击: 30
需要等级:15级
唯一技能:触发后,可在2分钟内增加20%的攻击,冷却时间4小时。
…
我内心激动不已,这把剑在初期来说真可谓极品了,攻击力 30还是其次,主要是唯一技能,2分钟内增加20%的攻击,等我15级后,初始攻击应该是50左右,佩戴上青苍剑差不多80,加上20%的加成,攻击快到100了,我心满意足地把它放入背包,继续摸索。
苍狼皮甲
红色装备
攻击: 15
防御: 10
需要等级:12级
仅限于女性玩家。
我有些大失所望,没想到天纵给我来这一招,打了半天合着打了一件女性玩家的装备,改天出手看看,虽然比不上我的青苍剑,但这件皮甲的所需等级低了3级,而且攻击加成不低,应该很抢手,趁早囤着金币才是王道,等到进入次级城镇后,官方才会慢慢开通人民币与金币兑换平台,官方宣称,只要你够牛逼,月入百万不是梦……
再接下去就没有装备了,不过我获得了10份的毛皮,还是有点开心,这样看来我背包里就已经有快90份毛皮了,差不多刷到蘑菇园就能集齐了,到时候再摘点蘑菇回到村落,简直是完美。
“哥哥,你真的是太厉害了,我要把你介绍给我的爷爷,他会给你一个很大的官的。”我顿时有点哭笑不得,“民兵队长?还是村委书记?”我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想法,带着米莎往回跑去。
回到村落的时候,我带着米莎去到村中央的柳树下,村长还在那里左顾右盼,看到我带着米莎回来,他一把搂住米莎,“我的好孙女,你终于回来啦!肯定饿坏了吧,走,爷爷带你回家吃饭!”拉着米莎就要往家走,我在后面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把我给忘记了?
“爷爷,是这位哥哥把我救回来的!”米莎牵着爷爷,转身朝我指了指。
村长抬头定睛看了看,“看我这急性,这位年轻人,谢谢你帮我带回我的孙女,我会给你丰厚的奖励!”
系统提示,
“叮,恭喜你,完成“带回米莎”的任务,获得经验值500,2枚银币,及一封书信。”
我点开书信,“勇者的试炼,恭喜你通过了村长的考验,当你达到10级后,你可以带着这封信进入日驭城的下属城镇清风镇,把这封信交给您的导师皮尔斯,完成你的就职。”原来这不是唯一任务,而是主线剧情任务,看来只有完成解救米莎,才能获得进入次级城镇的就职任务,不过这个皮而斯究竟只是我的就职导师还是所有人的就职导师就不好说了,不过我可怜的卡莎,明天又要在蘑菇园担惊受怕了。
“小哥哥再见,谢谢你!”米莎朝我挥了挥手,
“再见!”我也摆了摆手。
告别老村长后,我跑到了村东边的枯井旁,那个民兵看到我后,眼睛发着光,“小兄弟,我就知道你不简单,毛皮集齐了嘛?”
我把背包里的100份毛皮点了递送。
系统提示
“叮,恭喜你完成了收集毛皮的任务,经验 600,银币 5,荣誉 1”
我顿时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一样,好几次狼口脱险才收集到这么多毛皮,竟然就给了我这一点点银币,连武器都不给,这个荣誉值有啥用呀?
民兵又接着说道,“这下村民们过冬的衣物就有着落了,队长肯定会好好夸奖我的,年轻人,你愿意陪我一起去见我们队长嘛!”
看来又有后续任务了!我心想。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双手抱拳示意。
他带着我从村东边走到了南边的一个围场里,大概有二十几个相同打扮的民兵模样的人在训练,领头的大概四十多岁的模样,头上缠着红色的头巾,一身腱子肉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后背上伤疤累累,不怒而威。
“瞧见没,那个就是我们队长达肯,看到他后背上的疤痕没,那都是一个个勋章。”
“法克,我叫你收集的毛皮,你完成没,这可是村民过冬的衣物!”
“队长,我都完成了,多亏了这位小兄弟帮忙,不然我可斗不过那些恶狼。”
达肯看了看法克背包里的毛皮,又瞅了瞅我几眼,问道,“这些毛皮都是你一个人完成的?”
我点了点头。
“哈哈,没想到,我们杨柳村还有这样的勇士,很好,年轻人,要不要加入我民兵的队伍!”达肯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心想我还要去清风镇找我的导师皮尔斯完成我的就职呢?再说我可不想在这个村子里干一辈子的民兵。
“队长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作为年轻人,我觉得我应该出去闯一闯,看看外面的世界!”我摆摆手。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强求了,不过年轻人,你能帮我完成一个任务嘛?最近又到了给清风镇的马伯爵进贡的日子了,可我这里实在人手不够,况且最近塔吉山的山贼日渐猖獗,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系统提示:“叮,你是否愿意接受“达肯队长的请求!”
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