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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

春天到了

四个月份过去了

之前的主人公慌慌张张的过了个不增肥的新年,马马马在新年间手指头也恢复差不多了。医生随便给他接了个新指头,就是用基因药物注册到他已经损坏的指头根部令其重新生长出新的指头的技术。

马马马过年期间一次也没和红说话,反倒是自己玩的很嗨。认识了两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小妹妹,感情缠绵了两个多月也不告而吹。没什么原因也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不告而吹。如风一样自然。而然马马马依旧喜欢红,作者能看出来,作者能看到任何主人公的心里,能洞察到他们心里想什么。不然我当什么作者写什么这篇故事。马马马对红,那是真的爱。

红在过年期间也浪荡了一把,和比自己大七十岁的男人相恋。年龄不是问题,寿命是问题。两人刚恋了不到一个月,天寒地冻,男朋友死了。去世了就是。红穿了一身《海街日记》里面的黑色礼服。及其一群老年人还有老男朋友的孙子儿子们一起把这个生灵从人间简单合理的打发了。

过年期间也是浑浑噩噩、吃吃喝喝。

红的酒量,白酒两斤起。五十度以下的酒不沾。天底下对温柔的女孩子是谁?是红。天底下最娇柔的女孩子是谁?是红。天底下最爱喝酒酒量有好的女孩子是谁?还是红。匪夷所思的女孩子,匪夷所思的酒量。如果没和红喝酒,众人可要以为她是高中生了。在爱里红的睡衣就是一身红色校服;在庭院里晒太阳红喜欢丝制大号的睡袍,温暖,留光;在外面,要么牛仔休闲一身,简单清秀,要么就是制服正装,有时再穿上最新款流行的各种蕾丝格子丝袜,不是特别细长的腿就是刚刚好的舒服刚刚好的养眼。红外表还可以,主营温柔清秀,却从来不把自己当个美女看,就算是一盆脏水泼她一身她也不会生一点气。

年过完了,三四个月的事情也就上面一笔带过。我们来到湖边,开满柳树的堤河边。

人还没有看到花朵,却闻到一阵阵幽里绵的香味。仿佛就要置身于幻境之中再也不可出来。柔柔细眉,朱唇大口,笑起来大大方方,走起来干净利落,为人洁净廉清、处事光明磊落。她就是我们身高一米七三,爱美丽爱大方爱吃花生,人见人爱款款而来的主角——百风。

百风是这个地区的名人,从小家里条件苛刻,穷不济口,两手空空。父亲的关系在体校找了一位跳水老师,想让自己的女儿在跳水方面出人投地。

也是天赋异禀,也是环境所迫,令她越发积极面对任何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训练起来也比普通的跳水队同学更加勤奋吃苦。而且还有神不可揣度的灵性在其身体中闪亮。不但合理完成了老师所有要求的动作,还神乎其神的把大自然界的昆虫——蝴蝶、蜂蜜,老鼠、猫咪,这些稀奇古怪的动物的元素也都加入了进去。令其跳水的花样如鱼得水,如龙遇云如风遇虎。看的人妙口不绝,赞不绝口、痴痴望想、神魂颠倒。

往往我们看跳水是去看体育,而她本身就是音符本身就是频道本身就是自己独立的舞台,看她跳水。那就是求自己晕眩,求自己膜拜,求自己跪倒。多少粉丝流着眼泪哭着鼻涕要求百风能给她签个名;多少学生流着眼泪哭着鼻涕甚至以割腕要挟求百风收其为徒。

百风都一一答应了,她很和谐共处和每一个人,也很善良的把自己的能力教给每一位想学习的人。她不自私,很大方,光明磊落。

于是,就有很多女孩子会爱上她。从小在体校长大,后来也拿了不少金牌的百风,体格矫健,身板平直,短发潇洒,随便穿搭一下就是百万少女梦中情人的眼泪节点。做梦都想着和百风约会。

本开始,百风也是不喜欢女孩子的。可是后来,她喜欢的人都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再加上和几位小女孩子,温柔的小女孩子共处一段时间之后。亲嘴、拉手、抚摸也都做过。觉得和女孩子交往也挺好,而自己的性格正像是一个淋漓小伙的性格。慢慢的!百风就成了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的人。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双性恋,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发展而成。她也不需要知道,因为她也有她心中动容起火。燃烧狂热的女人!

————她就是!红!

那个女人!就是马马马穷追不舍,追八辈子也追不到,曾亲手砍掉马马马手指头,人见人爱,款款落落,柔情似水,酒量如海的女人! 红。

红爱的人,是百风。

百风心里最喜欢的人,是红。

奇怪的是,百风却从来开不了口她喜欢红这件事。而红也没曾追问。两个人,总是能在一起的时候,欢声笑语,莲花宝灯,你来我往,谈笑风生,就是很合适!

哪里不合适呢?

往下看。

——————

两人手拉着手在一个十字街头等红绿灯,忽然天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呼呼下起了狂风暴雨。令人手握的更紧。等等忘说是谁了,是红和百风,往常约会的一天。这一天我们可不能告诉马马马,不然不知道他会来搞出什么花样。

手握的更紧两人一个拉一个小跑了起来,大风吹翻几个高空广告牌,眼前正是一家火锅店。两个人刚跨进火锅店一步,哗!雨水淋湿了百风的背,并非湿透。

雨甚大,两人选了靠窗的位置边吃火锅边看外面妖艳的雨水和雨中狂奔的各色各样的人。

麻辣锅。开吃。

手指刚拿起筷子夹入一个豆腐,红感觉自己眼前好像有一个很熟悉的人。眉眼望去,

辣椒哥!

辣椒哥正背着自己那把极品镶嵌有蓝色钻石的日本“奈何日“家手工精致打造的吉他在雨中唱歌!

红放下筷子正是要冲出去把辣椒哥拉进来避雨。百风的手轻轻按落在红的手上,“没事,他经常在大雨天唱歌,地点就在这。”

红有些觉得不可思议,

“啊!为什么?”

百风说:“太多人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他自己也许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许也不知道。管他呢,自己喜欢的事一定有他的原因。”

红不再追问,两个人吃了豆腐吃羊肉,吃了羊肉吃海苔,吃了海苔吃了一些山楂,吃完山楂吃魔芋,麻辣锅,吃的热火朝天,红两斤白酒下肚,醉眼惺忪,搂着百风在她怀里像一只娇柔的小兔子。雌兔眼迷离,此刻的红就像是被人徒手提耳的兔子。她是醉了吗?以红的酒量,两斤只是刚刚开始。

只不过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就更加容易“醉”!。

辣椒哥在窗外唱的是魂不守舍,越唱越离谱越唱越难听。或者说是人不爱听。

辣椒哥不会弹吉他,他只是拿着吉他瞎伴奏。辣椒哥不喜欢唱别人的歌,永远是原唱现场创作现场发挥。演奏的歌声随心情而改变,时而鬼哭狼嚎,时而如花似玉,时而迷离陌生,时而悠远绵长。

辣椒哥看到红躺在百风怀里的时候。其内心的醋意再也无法自拔。狠狠的乱唱一通。

百风看着狂风暴雨中的辣椒哥,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得意,又有一些同情。同情这个傻瓜。

百风知道辣椒哥喜欢她喜欢很久了,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百风已经认定自己是喜欢女孩子的了。而且红正是她的真爱和最爱的那个人。就是正躺在自己怀里惬意的哼着歌又有些微熏的极品美貌可爱迷人又不过分张扬的少女,红。一个心爱的人在自己怀里躺着,两人柔情似水,活蹦乱跳,如火如荼的恋爱中。怎么能容忍辣椒哥的插入?

这个时候辣椒哥应该退一步,等一等或者另寻它爱。守着百风,这个本来已经万人迷的少女。还是双性恋,自己喜欢的恋人还在自己怀里,那么辣椒哥的爱情不忐忑才更奇怪。

暴雨天又挂来一阵风,把辣椒哥的裤子吹掉了一半。

又下了一阵大暴雨,把辣椒哥的头浇到了泳池里一般。

越唱越来劲,越唱越澎湃,越澎湃就越快乐“我等你来,我等你来,我等你回来!沧海变苦水,柳树迎桑田....”

辣椒哥在追求中又令自己性格更加完善了一步,于人生又多了份历练,头顶又多了顶灿烂的金黄色的光环。

暴雨逐渐转晴,大家该散都散伙了。

红和百风卿卿我我的走在一个步行街,看到有人在转爆米花。红说她很想看一下,两人停下脚步等待着爆米花的爆破,等待那一声的到来,是童年美好记忆。

红暗扣指甲,沉默不语看着。

忽然一声巨响,吓坏了在场的所有行人。爆米花里没有飞出一颗爆米花,反而是一天粉色的猪,一天带翅膀的猪从一堆烟雾中飞奔而出,不久就侵袭了整个城市上空。城市被猪队包围了,百无聊赖之际,大伙还不忘拍张照。

一只猪说“跟我来!”

红立马拉着百风的手,追逐这只猪、穿越过一些老去的小巷,走过几个山坡,这只猪停留在了一个人的头上。

马马马!

正是马马马。

“哈哈!这是我的新魔术! 喜欢吗?”

说着百风就往后退了几步,百风喜欢的人是马马马,百风爱的人是红。但是唯一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当初马马马从来没有给百风过机会。纵然有一次百风在跳水比赛得了金奖那次。百风给了马马马一张免费的前排的票。百风在空中跳水旋转的一瞬间看到了马马马的眼睛根本盯着红一放也不放,于是乎心灰意冷。就连拿到金奖也不是那么开心。

这一刻是十分尴尬的一刻。

红一直不知道也看不多来百风喜欢马马马,这漫天的飞猪变的有点意思,只是瞪了马马马一眼,娇喘娇柔作声

“哼!就你这头猪快把我跑到缺氧了!气死我了!”

说完就转身拉着百风的手走了。

马马马望着红远去的身,开心的跳了起来“耶!红猪魔术成功!红太可爱了!”

越想越开心,在草地上打滚起来。

红说“跑累了,想吃饭。”

百风男子汉的气概说道“我知道一家新开的面馆特别好!里面还有威士忌可以喝!”

红说“在哪在哪?”

百风说跟我来,他们来到了一个叫花店巷的虫不动酒吧里,

红走进去直接一脸懵,这里是卖什么的心里这么疑惑。

画如店,店如画。水树相接处,就如山中峡谷峡谷低昂,缝隙衔接处,亦是山水画墨,纸生妙鹿。

“来两碗火锅面,要加辣的!”

然后点了一本Grants威士忌,搭配着面吃威士忌,是这家饭店的一个特色。或者说酒吧也行。

红喝了一口酒吃了一口面,面表面清汤浮起,并没有什么值得吃惊之处。但是一口吃下去,惊呆了红。她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鲜的面,就好比是山谷中开辟出了一条生路,路上洒满红的鲜花。鲜艳而明亮。

吃完面二人总出来,一人骑着大象正在上面耍杂技。又是马马马。

马马马扭动着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蛇在扭动。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魔术,叫体术吧。把自己身子扭动的已经成一根线了,忽然长忽然短,忽然扭动忽而又降落在地面瘫软成一片稀泥一样的糊糊。

马马马站在红面前,一只戒指变到了红色手指上。红整个人都懵了!好惊讶,但是也要强装淡定。这时候作者?也看不出红到底有没有动心,她是否喜欢马马马鬼知道。可以知道的是,她喜欢的人肯定不是马马马,但是马马马绝对是优秀的。又是漫天的飞象,又是这手上的钻戒,镶嵌天蓝色和粉色的钻石交相辉映。纵然红不喜欢他,天下的女人也要为此动心。

但是爱情就是这样,越不喜欢的人越向人示好便会越疏远。何况是红这样充满魅力的对于自己不喜欢就毫无感情的人。也许不是红对马马马没有感觉,而是自己现在也是名花有主,在旁边的百风还是很好的人。至少自己也很爱她。

戒指戴到了红手指上时,百风***上前推开了马马马说,“你看不见我是她的男朋友吗?怎么能在我面前给我的对象带戒指!你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吧。”

说话的感觉,很纠结很矛盾。内心就像挣扎的松鼠,一方面是自己喜欢的人,一方面又是自己的爱人。

马马马从身后拿出一个手机,打了上面的电话,瞬间从天上降下一堆花。

“红!我爱你。”

这番表白之后,红彻底给马马马删了一巴掌从此彻底决绝了。

红拉着百风的手,两个人消失在漫长的马路。

马马马站在后面,失落的离去。

他去了自己的象窝里,睡觉。马马马住在一头大象的房间里。房间有两层,上楼梯得靠爬大象的腿。对。是一只活生生的大象不是假的。

大象的体温给房子长时间供暖,夏天的时候大象的皮毛可以散热。马马马已经在这头大象里住了有十八个年头了。

小时候他没有爸爸妈妈,只是一头大象神把自己带大的。大象神后来离去了他就给他教授了最后的绝招:象语。

是以今天漫天的飞象都是配合着马马马一起表演的。他先是给大象们撞上了隐形的磁环。再给天空拉了一条看不见隐形的钢丝。通过给钢丝上的磁力悬浮把大象们都装扮成了会飞的大象。

有一头最忠实憨厚的大象。就是他现在住的家的这只象。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两从小一起玩大。天黑的时候大象背着他周游世界,白天的时候他们用象语交流。

也许是和大象相处久了。就不太明白人类的语言和心理变化。主要是有一次遇见了一位少女,小女孩特别好看,细细的头发在阳光下散发着大海的清新气味。他说“我一定要得到这样的女孩子做我的妻子。” 然后过了十多,本以为会忘记她。直到有一次在超市见到一位姑娘高跟鞋坏了并且崴了脚。马马马不懂人类的含蓄世界,直接上去就把女孩子抱了起来,送姑娘回家了。

姑娘开始哪里肯愿意,在男人的怀里挣扎。女孩子说“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

男孩子就是马马马说“您别动,很快就送你回去。”

双脚如飞,蹬起脚步直奔到了姑娘家里。

姑娘吃惊!

“我们小时候见过!”

马马马这才认出原来这是他小时候喜欢的那个人。

姑娘说“那时候你还说要娶我为妻子,你现在结婚了吗?”

马马马说,“没有。我还一直在等你。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原来你在这里!”

姑娘喋喋一笑,从自己的身后拿出一朵鲜花放在了马马马手上,正像后来马马马送戒指一样鲁莽的送给了马马马。不过女孩子送花,是顽皮。男孩子给戒指,是鲁莽。不一样的形容词。

人间的事就是这样。同样的事情。不一样的人做,世人给予完全不一样的评价。

那一天不曾有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女孩子红认出了马马马。这一相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放下马马马说红。

红一个人湿红着泪水在海边和百风喝着二锅头。

红说“你知道,不是我不爱他。是他太过了。”

红的意思是太过分了。直接迈入女孩子的生活,而且不和她讲论什么什么,就直接像男朋友一样和她暧昧送礼物什么的。

女孩子不明白为什么天下的男人都要对自己好的女人无条件的付出,男人也不能明白为什么天下的女人都不能接受自己的好。

这是男女之间,冷漠和热情之间的隔膜和沟通的沟壑。

红和百风相恋了,百风是幸福的。红也是幸福的。但是百风喜欢的人,最开始喜欢的人是马马马。是马马马让自己伤心,心如死灰的开始喜欢女孩。喜欢女孩子这件事和马马马也有必然的联系。而辣椒哥是红的亲哥哥一样看待红如亲妹子一样的好哥哥。如今,只有百风和辣椒哥知道,辣椒哥喜欢的人是百风。百风无论如何都看不上辣椒哥的为人。还有他的风格。如今我们的万人迷,百风,就是死心塌地的不喜欢辣椒哥,只喜欢红的那一个优秀的男朋友。百风是女孩子,是双性恋,是被众女子拜倒的帅气小哥,是风情万种的在男人眼里看起来也落幕款款的清新短发姑娘。她有林黛玉、中岛美雪、阿美、中森名菜、阿朱、阿紫、小龙女、阿红,结合于一身的美貌和优雅,也有着谢霆锋,余文乐、陈冠希、刘德华、郭富城、郑伊健、众多小鲜肉集合一体的潇洒得体。

如今已经是黄昏时刻,两人手拉着手不得不去喝点好喝的。就继续喝白酒吧!

红提议喝威士忌。就去今天下午吃面的那家。

一进门。服务员迎面而来,问他两想喝点还是吃饭。

红找了一个包厢,坐下来点了一瓶顺风威士忌。也不贵就一百多。两个人一人一瓶根本没有加冰酒喝了起来。红好奇的问“

小姐姐,为什么你们的商标是个虫子呀?”

小姐姐说“为了让我们的店像三叶虫一样屹立不倒,虫子这种小昆虫是很能适应环境的,他们的历史可比人类长的多了。三亿面前就有了第一只虫子三叶虫。然后进化出了这些有的没的生物,包括我们人类。”

“有的没的得?...”百风觉得很好笑,就自己唏嘘不已。

小姐姐有说“还有本书,叫灵枢素问,里面有一句“大针刺入、虫不动乃出。”治肚子疼的。我们希望我们的店针砭时弊,把当下的疑难杂症也像虫子一样改进和解决。”

百风从来不笑,但是听到这里不由得说到“那你们老板一定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吧? 又是生物又是医学。”

正说着,妙妹妹从一个洗手间走了出来。看到两位从未相识的客人。就给店员说“快给他们送点好吃的。别干喝,也得吃点东西。”

妙妹妹就是本文的作者,也是虫不动首席执行官,妙妹妹看到两位客人在自己店里吃的很嗨,两个小姑娘还是一人一瓶威士忌不加冰抱着喝,就特别佩服。

直接亲自上台。在前台做出了两只大牛蛙送给了我们尊敬的客人。

牛蛙上洒满了芝士,旁边还加了一只菜叶子。红酒饱饭足,还问妙妹妹要了一块酸黄瓜。微醺,刚好。就走出去了。

晚上的花店巷已经是一个人都没,正值春夏交接,天气温良,风正好。

红迷路着眼神对百风说“永远在一起可以吗?你说,人为什么会分离。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百风默默的不说话,任凭红靠在自己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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