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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封狼居胥

(PS:有人会问怎么会加入演义中的名将,其实我想说,我本身对历史也是一知半解的,很多包括名将、战役、评价等等资料我也是靠着翻阅资料参考的,也会有自己合理的杜撰一些,这些在后面的章节会有所体现。毕竟正史那样的去写,基本就没几个值得称颂的名将、来书里玩大乱斗了......也同样没几场大型战争可看了,三国时期嘛,号称十万人估计真实也就一万多人,还大多老弱病残的,那还怎么打?所以还请读者谅解,我呢只求博君一笑,您呢抱着图个乐趣的态度看看就行啦,别跟我计较,我懒得计较。)

“可有想好,用谁。”蚩尤战魂问道。

“啊?这个...让我好好想想。”刘和回过神来,这个问题必须好好想想。现在有了脱身的办法,也有了选择,那就更应该抱着长远的打算,好好的想想了。

既然来到了三国,想要当个寻常老百姓去过活,或者是混个纨绔子弟那样潇洒小日子不太可能,也不现实,更重要的是容易短命。

开玩笑,三国时期,老百姓生活的困苦倒是没啥特别的,主要是避开战乱,诸侯之间的混战太过于频繁了。碰上曹操那种丧尽天良的,动不动就要屠城灭户的,那就更没得玩了。

纨绔子弟是要看出身的,而且氏族宗亲之间的斗争更是杀人不见血,刘和这样的耿直汉子,估计都活不过一集,也不行。

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了,要么逼上梁山落草为寇,为祸一方逍遥一时;要么就随波逐流投军入伍,在战火中搏杀一个安宁度日。可是刘和转而又想,投军也有风险,做个马前卒,那就是战场的炮灰啊,更短命啊。

“生存真特么难!”刘和忍不住骂了一句。

如果上下左右都是个死,为什么不多挣扎几下呢?投军是首选,本身刘和就是个军人,回归军队比较能接受。那么为了避免短命的结局,那就干脆干票大的,自己拉大旗,做个诸侯不就可以相对活得长久了么?争霸天下什么的太遥远,但也不至于一开局就挂掉吧?

“哈哈,就这么干吧!”刘和露出满意的微笑。

既然选择创业自强,那就需要有一名得力的统兵帮手了。要是搁现代社会,刘和倒是不会多想,自己亲自出马就拿下了,可是现在人在三国,古代的兵营体制完全不同,基本的行兵布阵、安营扎寨刘和都不懂,就只适合当个大头兵。

这样想来,就得从蚩尤战魂给的选择里选出一个统御方面的人才了。刘和又仔细打量起脑海里的几个身影,到底选谁好呢?

陈庆之出身寒门,少为梁武帝萧衍随从,颇受信任,起家奉朝请。普通六年(525年),出任武威将军,迎接元法僧归附,迁宣猛将军。大通元年(527年),联合曹仲宗、韦放会攻打北魏涡阳,迫使涡阳城主王纬出降。大通二年(528年),加号飙勇将军,奉命护送降梁的魏北海王元颢北还。次年,击败拥兵7万、筑垒9座的魏将.......

经历四十七战,平定三十二城,所向无前。虽然陈庆之身体文弱,难开弓弩,不善骑马,但却善抚军士,富有胆略,善于筹谋,带兵有方,是一位深得众心的儒将。若是创业初期选择了他,必然全军齐心,收获一个“开门红”。但是现在,不止需要他的统御才能,更需要他的勇武助我脱身啊,不摆脱现实的窘境,说什么创业?所以,只能果断舍弃。

高宠,武艺高强,力大无穷,是岳飞手下第一猛将。三枪击败牛皋、郑怀、张奎的联手,而这三人纯武力并不比岳飞差多少,岳飞大战金兀术30回合不能败,但被髙宠一回合差点要了老命,就连金兀术个人也说了:“这个南蛮连挑十一辆铁滑车,真是楚霸王重生,好生厉害。”

这样一个猛人,刘和是打心底里喜欢的,如果选了他,别说能脱身,估计对面那群黄巾乌合之众都不够他打个够的。但是选了他,高宠作为岳家军出身,治军之严是出了名的,不利于创业初期。所以,也只能果断舍弃。

蓝玉,有胆有谋,勇敢善战,屡立战功。于捕鱼儿海中大破北元,基本摧毁其职官体系而名震天下。从其最初的随军出征,到后来的领兵南征、北上破元、平定西南等等呵呵战功来看,蓝玉都不负将才之名。无论从勇武和统御,甚至是从谋算上来看,选蓝玉都比较合适。

但是,现在的刘和却是最不敢选他的,为啥呢?蓝玉容易居功自傲,甚至在历史上是“蓝玉案”的主角,罪名是谋反。这样的一个深水炸弹,到了一定时刻绝对是个大隐患,虽然也不是说不能改变,按照刘和所想,只要被自身人格魅力所折服,这样的隐患也是可以被抹除的,奈何的是,就凭现在的一个文弱书生样子的刘和,只怕是镇不住他的。所以,还是只能果断放弃。

剩下唯一能选的,也是最佳的选择,那便是——封狼居胥,立下“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壮志的冠军侯,霍去病。

霍去病,与自己的舅舅,也就是大将军卫青,并称为西汉帝国双壁。十八岁为剽姚校尉?,率领八百骑兵深入大漠,两次功冠全军,封冠军侯。十九岁时升任骠骑将军,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灭和招降河西匈奴近十万人,俘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这是华夏政权第一次占领河西走廊,从此丝绸之路得以开辟。元狩四年(前119年),霍去病与卫青率军深入漠北,于漠北之战中消灭匈奴左贤王部主力七万余人,追击匈奴军直至狼居胥山与姑衍山,分祭天地,临翰海而还。此战使“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战后加拜大司马骠骑将军,与卫青同掌军政。元狩六年(前117年),霍去病病逝,年仅二十四岁......可叹:一骑冠军侯,千军万马也顿首!

霍去病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善于长途奔袭、快速突袭和大迂回、大穿插、歼灭战。更重要是战略眼光独特,具有超乎寻常的英雄气概,智胆无双,总能决胜千里之外,善于以少胜多,麾下“八百骑”可胜十万兵。

这样的奇才将星,对于刘和的创业初期,面对兵少将寡的残躯局面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心脏。四人中,毫无疑问的优秀和首选。

“大神,我选霍去病。”刘和坚定地说道,就连刘和自己都没发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自己的手都不自觉的紧紧握拳,这是名副其实的帅才将星啊,说不激动那就是扯淡了。

“然也。”蚩尤战魂没有多余的情绪波动,只是回应了一声,随后车厢内传来一阵波动,刘和也清晰的感觉到一股威亚,顿时有些头晕目眩之感。不过时间不长,一小会儿那种一样的感觉就消散了。只是,刘和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身身体的虚弱,本就羸弱的身体此刻更为绵软无力了。

“果然...这就是大神说的虚弱了吗?这样的后遗症很致命啊,要是身体再差点,估计都得昏死休克。”刘和咬了咬牙关,强打起一丝精神。

“如死,便重启轮回。”

“大...大神等一下,我...我还挺得住。”刘和差点没被气得喷出一口老血,这位大神完全不懂关心啊,谁让人家是神呢?

“大神...如何了...霍去病呢?”刘和强打着精神问道。

“已唤来了。”

“来了?在...在哪呢...”

“车外,马夫。”

“什..什么?”刘和哑然,历史上霍去病的舅舅,帝国双壁之一的卫青是马夫出身,这下好了,舅舅和亲外甥有了同样的经历了。

“尔等贼寇,速速散去!免得扰到我家公子,那便饶你们不得。”此时,刘和听到车外的马夫的呵斥群寇的声音,比之之前那般惧怕软弱,完全不是一个人。

“去病...”刘和尝试着确认,朝车外喊了一声。

“公子!”

顿时,车帘掀开,一张同样面容瘦削,皮肤显白的少年出现在刘和眼前。刘和一眼就认出了面前的少年就是霍去病,这跟刚才在脑海中蚩尤战魂给出的身影七八分形似,因为身影是成年后的模样,而现在这个被召唤转生的霍去病仍是少年。但是眼眸深处的那股子坚毅却是完全一致。

“去病啊,他们也不过只是些穷苦百姓,将他们赶走便是,不要伤了他们的性命。”刘和有心试探一下霍去病的勇武,顺便告知了一下他,对方贼寇都是些老百姓,毫无战斗力,虽然人多,但想要吓唬住并驱散,这就是对霍去病的考验了。

“知道了公子,你脸色苍白,是不是路上颠簸闹的?让去病先扶你下车。”霍去病一脸关切的说道,说着,伸手搀住刘和,慢慢的扶下马车。

“哈哈,我还以为是个胆小如鼠富家公子呢,没成想居然是个病秧子!哈哈”那名驱马而出的黄巾头目看到下了马车的刘和,忍不住嘲笑。

“病秧子,快快交出随行的财物,或许本大爷可以考虑饶你一命,赏你一个美差,给我做下马蹬吧,哈哈”大汉头目仍在嘲笑,此前因为霍去病在前阻拦,毕竟官道上,也担心会有大型官家车队经过,所以迟迟没有动手,此时看到天色已暗,确定安全以后,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这时,其余贼众也开始四散开来,准备伺机而动,一拥而上。

“去病,准备解马突围。”刘和捂着嘴,轻咳着说着。

“好,公子稍待。”

“怎么?你们耳聋了吗?大爷跟你们说话呢!速速过来受死!”

“贼子,住嘴!”

霍去病一声暴喝,虽是少年模样,却是声音洪亮。当即就把那名大汉震住了,那头目也愈发觉得眼前的马夫有些不简单,反正是嘴边的肥肉,倒想看看这马夫能有什么能耐?只见将刘和扶至一旁站好,旋即抬腿对着马车轮轴就是一脚。

咔嚓!

瞬间,马车轮轴前端的木头应声而断,霍去病躬身从轴中抽出一根林槊,前端呈圆锤状且开了50-60CM的锋刃,上面装有铁钉若干,尾端装着鐏,全长近六尺(两米),堪堪能够藏于车驾的轮轴中。刘和也有些讶异,不过想来也是蚩尤大神的杰作,随即不再多想。

霍去病抽出林槊,又来到车驾马旁,解开了车马之间的缰绳,轻拍了一下那马。那马会意,踏出两步,挣脱了马车。接着解下马背上的拉车扣锁后翻身上马,翻转着手中的林槊,赫然一副少年将军的气质。

刘和看得有些痴了,不是花痴,而是被霍去病身上的那种英豪气概所感染,面对群寇,丝毫不曾怯场的那份淡定自若。

“公子,上马。”

霍去病半俯身子,朝刘和伸出了手臂。刘和也不含糊,扶着霍去病的手臂,用尽浑身的力气,在霍去病的拉拽下上了马。

“公子,你抓紧我。”

“嗯。”说完,刘和也顾不上讲究了,直接揽住了霍去病的腰间。

“哈哈,还以为你有多大的能耐呢,不过是临死挣扎,白费力气!你觉得你们还跑得掉吗?!”大汉头目见状,也不再拖沓,挥动着手中的大砍刀冲杀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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