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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发小

若是在前些日子,他必然大呼小叫起来,然而仅仅过了一夜,倒也习惯了这些神仙们的神神秘秘,他们出现或者消失,叶天楚都不在理会。

叶天楚走出了屋子的门,他想到小镇上的酒馆去坐坐。

酒能让人醉,也能让人冷静。

院子的门刚刚推开,他看到的不是别人,而是与自己一起长大的纪黎,他的年纪比叶天楚大两岁,人站在萍儿家院子的大门口。

瞧着脸色有点魂不守舍的叶天楚,纪黎抿着嘴一笑,道:“我只是来送点东西,老婆都叨叨了好久。”

自幼一起长大的纪黎很瘦,个子也不高,穿个棉布褂子,总是显得不伦不类。

一起聊天的时候,叶天楚总是拿他开玩笑道:“娶了老婆,你肯定没有见过肉,瞧你家的婆娘出门侧身也能堵住院子的门。”

纪黎总是憨憨一笑道:“老婆胖了好,胖了能给我生个大胖儿子。”

叶天楚讽刺道:“胖儿子没见到,你家的院子门我倒是看到你挖了几回,不然老婆都出不了自家的门。”

纪黎从来不生气,他的脾气早被胖胖的老婆磨平了。

遇到自己的发小老朋友,叶天楚忽然感觉自己的心情好了起来。

于是开口问道:“什么东西,送的这么急?”

纪黎瞧了瞧紧闭着的院子门,忽然压低了声音道:“你小子很少回来,可知道今年冬天你的老相好变了很多。”

既然从小长大,自己的那点破事纪黎自然知晓,男人们也喜欢把自己的小心思告诉自己的朋友发小,叶天楚自然明白他说的是萍儿姑娘。

纪黎走到了叶天楚面前,也就是十几步的距离,他与萍儿家本来就是隔着一道院墙的邻居。

叶天楚这才注意到纪黎的手中提着一只粗布袋子,放到了地上袋子里的东西还动着。

纪黎抬头道:“萍儿今年冬天变了,她总是找我偷偷买鸡,而且还只要活得,每次给的钱比酒馆还要多,每次问,她都说补补身子。”

叶天楚皱了皱眉头,要说萍儿家的条件比自己是好一些,隔三差五买鸡吃,这倒是有点奇怪,一个姑娘家需要身子大补?

女人的事,他懂得不多,于是嘴角一笑道:“这是她们的事,男人管什么,走,今天我请你喝酒,就上玉春阁。”

纪黎把叶天楚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除了手里多了一把剑,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盯着眼睛道:“大将军给你发饷了?还是他家的小姐看上你了,瞧你得意的样子。”

叶天楚笑道:“都不是,今儿小爷发了点小财,请你小子喝酒难道不乐意?”

纪黎指了指地上的袋子道:“鸡呢?萍儿姑娘又不在家,总不能带到玉春阁。”

拿起袋子叶天楚推开自己的院子门,转身走了进去,不久又走了出来,两人向着玉春阁的方向而去。

古城小镇中玉春阁是最好的饭馆,它是二层青砖盖成的小楼,在小镇独一无二。

叶天楚走在前面,他的腿有点长,走路的步子也很大,没有回头,他问道:“纪黎,这世上真有妖怪,你信不信?”

加快了脚步,纪黎赶到叶天楚身边,并肩而行道:“听说书的先生说过,妖怪都吃人,他们喜欢变成人的模样出来。”

叶天楚道:“也是。”

纪黎又道:“老人都说山里的狐狸成精喜欢变成个小姑娘,出来勾引好色的男人,记得你的师傅活着的时候也说过。”

这句话在理,叶天楚猛然想起老道士曾经也这么说过,不过老道士也说过喝了酒,只要是狐狸精都会露出尾巴,可白姑娘没有,她不是狐狸精。

在山上她自己承认是蛇精,而且还在戒指上化作了一条小蛇。

看来云中子所说的不是她,有机会让萍儿姑娘也喝点酒,看看她是不是?叶天楚心里暗自琢磨着。

放慢了脚步,叶天楚点了点头道:“师傅是这样说过,狐狸喜欢偷鸡吃,下次我们捉到了喜欢吃鸡的狐狸问问。”

忽然间两个人都不说话了,他们都想起了今年冬天喜欢吃鸡的萍儿姑娘。

好在去玉春阁的路不是太远,两人沉默了不久就来到了门前。

推开门走进去,伙计只是眼睛把他们瞟了一眼。

住在同一个不是很大的小镇,伙计自然也认得他们,平常没有半两银子的他们,根本吃不了几个像样的好菜,伙计也懒得理会。

走上二楼,今天的客人不是很多,寻了个没有客人的桌子,他们俩坐了下来。

伙计提着一壶水跟了上来,没好气道:“吃点什么?”

纪黎眼睛瞧着叶天楚,今天请客的主人是他,而叶天楚问道:“说书的先生呢?”

伙计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来到玉春阁中只需点个卤豆干,拿上一坛子几乎没有味道的酒,足足能在这里可以坐上一天。

叶天楚的身份虽说是个侍卫,在小镇上像这样打发日子的人很多,毕竟当兵可以给家里添点收入,而且还能少一张能吃饭的嘴。

瞧着伙计不耐烦的模样,叶天楚把手伸进怀里,一锭纹银出现在了桌子上,足足有饭馆半月的收入。

一只脚在凳子上一踩,手里的荡魔剑放到桌上,叶天楚眼角一挑,道:“够么?”

伙计这辈子也没有见多如此多的银子,装着茶水的茶壶还在手上,眼睛一愣,手一软,茶水竟倒在了自己脚上。

滚烫的热水竟然没有让他发出声音,发愣了很久,才‘哇’的一声叫了出来。

叶天楚从来没有这种做有钱人的感觉,第一次感受到人有了银子就可以装大爷,嘴里‘哼’声骂道:“狗眼看人低。”

声音落下他看到了说书先生,先生从木制楼梯走了上来,摇摇晃晃也不知在哪里喝了一点酒,眼珠子都是红的。

晃着身子走到窗户边空着的桌子旁,坐下打了个酒嗝,顿时满楼都是一股酒味。

先生自己好像也不喜欢闻到这种味,举起手在自己的鼻子前扇了扇,又从怀里拿出了说书用的醒木,在桌子上用力拍。

摇晃着看似发晕的脑袋,嘴里半唱道:“上回言道云中子令徒儿雷震子前去救助西伯侯,可雷震子却道手中未有称手兵器,于是乎。。。。”

叶天楚没有听完这句话,因为他已看到了离开的云中子。

人就坐在了说书先生桌子的旁边。

准备起身上前,云中子却对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

烫了自己脚的伙计,一瘸一拐走下楼梯后,不久后另一个伙计快步走了上来,手里端着木制的托盘来到了桌子前。

古城小镇的人家,几百年来都喜欢用这样的老古董托盘,长条形约有二尺半之长,厚度只需一寸厚度的木板,四面用三寸高的木板围上一周,形状就像一个大开口的木盘子。

伙计的手掌托在下面,走起来平平稳稳。

到了桌子前,伙计把木盘放到桌边,麻利端出了里面摆放的酒菜。

烫了脚的伙计虽然伤了脚,脑子却非常聪明,也没有被热水烫坏。

下酒的菜不但有着酱香肘子,而且小葱拌豆腐、卤制烤鸡、油炸花生、加沙丸子等,足足有着十余种,酒也是带着小麦味的古城烧。

老道士活着的时候,叶天楚每次打酒,都是敷衍了事,自己喝酒却非常讲究,他不喜欢到小酒馆里糊弄自己。

尤其是古城烧,他最喜欢头道酒,浓浓的酒香度数也很高,喝到嘴里一道火立刻直烧到胃里,浑身顿时感觉来劲。

这种酒当然只有像玉春阁中这样的地方才会有,毕竟它需要花银子,不是几文钱就能买到的。

纪黎的眼珠子随着伙计的手在动,除了自己娶老婆的时候,见过如此丰盛的酒菜,他忽然感觉有个发财的朋友真的不错。

叶天楚倒是有点尴尬,他瞧了不远处坐着的云中子,而云中子只是轻轻捋着自己的胡子。

饭馆的二楼,说书先生的声音又响起道:“云中子看着展翅飞走的雷震子,满意一笑,捋着白色长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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