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仍深深的记着那些美好的日子。都说早恋是禁果,我偷摘了她并且尝到了她的甘甜。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简单的爱情。周六周日时,我会用各种借口搪塞我妈妈,去和他约会。那时候我们都很腼腆,甚至连牵手都要思考很久,只记得他的手大大的热热的我的手心因为紧张出了些汗,他的脸也红红的不知是因为冬天太过还冷还是因为那时手心升高的温度。我们用最幼稚的方法诉说着对彼此的爱意,我曾几度认为这个人也许就是我未来的老公,是我以后一定能生活一辈子的人。
印象中的他腼腆却又有少年的傲骨。在语文英语课上会对自己认为错的观点进行辩证。他很温柔从不很大声说话很大声的说脏字骂人,他很绅士,出去逛街他都会主动拿起我手中的东西。他说他喜欢做饭,他还说他以后会教我做好多好多菜,我记得当时我笑着说好,不过在我会之前你做饭我刷碗,我刷的碗可干净了。在那一刻我恨不得时间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我要长成漂亮的大姑娘,然后嫁给他。我们对于未来讨论了好多好多,那天我们讨论到好晚好晚。
我在他的“带领”下,爱上了英文歌爱上了电音,他让我认识了小马丁.贾斯汀比伯.查理普斯,让我知道了魔力红林肯公园Fall out boy。欧美风歌曲的节奏有些好快好燃,这份激情传到我们两人的耳朵里。砰砰的心跳,飙升的肾上腺素,我们仿佛飘到了未来。
那年情人节他说他跟爸妈去超市,自己偷偷买了一盒德芙巧克力,他说他给不了我想要的大房子但是他可以给我买爱吃的巧克力。那天我回到家里,一个人反锁了房门悄悄地拿出巧克力,一块接着一块的慢慢的吃,我边笑边吃,只记得脸好烫好烫。只记得我自己很认真的说自己会爱他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