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四号,华夏国正式成立。岳飞为帝,在修整完毕的赵宋皇城里登基。同时改革官制,不再以赵宋或前朝为例,以黄纵为总理大臣,李八少为户部尚书,张龚为吏部尚书,高颖为刑部尚书,苏迈为工部尚书,徐庆为兵部尚书,姚政担当刑部尚书。李清照担当了礼部尚书。
宗泽之孙宗颖虽然年纪不过二十五岁,因为做事踏实,任应天通判时十分称职,就被提为了开封府尹,当上了爷爷在世时的官职。
虽然华夏国的官制似乎和前朝没什么区别,连名字都差不多。但华夏国的官制真正大改革的是胥吏方面。无忧洞渗透到地面的衙仙让岳飞深为警惕那些衙门胥吏的破坏能力。如果一个衙门的胥吏抱成一团,再能干的长官也会被架空,再好的政策也会变成祸民的恶法。
所以华夏国针对各级胥吏,具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个十万人的县城应该配多少胥吏,一个一万人的县城应该配多少胥吏。胥吏的数目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县城每增加一万人,又应该增加多少胥吏,皆有国法可依。胥吏也纳入官员制度,每个月有俸禄可领。做得好还可以一直往上升,甚至做到总理大臣。胥吏子女也可以从事任何职业,不加限制。
除了国法规定的胥吏数目,不许胥吏们再设置白员辅差。百姓对朝廷的愤恨,大多数都是由这些地痞流氓出身的白员辅差们激发而起。
当然了,再好的法律也经不住胥吏们的钻营。这些活动在基层的胥吏们有太多的手段折腾老百姓。
如果老百姓是没有反抗能力的绵羊,再完善的法律也无法避免他们遭受胥吏的祸害。如果老百姓是拥有尖牙利爪的恶狼,就算胥吏们手段再多,也不敢肆意欺凌老百姓。
和前朝的最大不同,就是华夏国的民法赋予了普通民众持有武器的权利,以及防卫不法侵犯的权利。
华夏法规定,不经过主人允许,任何人都不得擅闯普通民众之宅院,否则民众就可以无限制自卫。哪怕是岳飞,如果擅自闯入一家民众宅院,民众也可以持刀反击。
华夏法还用非常细致繁琐的条文规定了农民和市民一年应缴的税收。这些税收条文都需要过半英雄会代表们的同意,方能送给岳飞签字。没有过半代表的同意,岳飞的签字也是无效的。如果岳飞不签字,税收条文一样无效。
除了这些写成法律条文的税收,其他人不得借任何理由向民众征收任何钱粮。华夏国新建的前几个月,主要就是由各级长官和各地乡老向百姓宣扬这些和前朝不一样的新法。一句话可以概括华夏国的新法,对各级官员的管理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民众的管理原则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不要认为民众会因此胡作非为。与背靠国家机器的官员相比,民众先天属于弱者,不明确赋予民众权利,民众就会任官员胥吏鱼肉。
这是岳飞李八少黄纵还有一帮子精干吏员费尽心血才制定出来的新民法。新民法受到的抵触不大,毕竟胥吏们的呼风唤雨,也是需要时间编织关系链的。新朝初起时,胥吏们大都很乖巧。就算他们看出了新民法对他们很不利,他们也没胆子反抗。
至于能在朝堂上说话的高层官吏,新民法对他们暂时没什么影响。所以他们也不会反对。
等到新民法深入人心,就是再多人想反对,也别想压制住尝到民法甜头的老百姓。
这是一部从最基层开始改变民众地位的法律。这部民法如果真的能够落实民间,以后再无改朝换代之险。
至于军事方面,则成立了一个统帅部,以牛皋为大统帅,以张宪曲端张横三人为副统帅。这个任命倒是出乎了很多人意料。特别是最早跟随岳飞的几员将领,他们认为,张宪自微时即跟着岳飞,应该担当第一任大统帅。不过牛皋这两年抗金的战绩太过耀眼,若是严格论功行赏,确实当得了这个大统帅。
同时又成立了一个总参谋部,以智浃大师为总参谋长,薛弼颜孝恭为副参谋长。
曲端成名已久,又率七万军并入护民军,其实很多人都认为岳飞肯定会让曲端做大统帅,同时剥夺他的指挥权,来个明升暗降。
其实曲端也是这么认为的。
岳飞在任命曲端担当副统帅的时候就说了,七万西军,再加上闯先生的步兵师,赵宏的骑兵师,共十万人,皆由曲端直接节制。陕北西路的攻伐,仍由曲端做主。
曲端大喜。
以后不愁兵甲钱粮,再加上三万精锐护民军,他有信心完全牵制住完颜宗翰,让他在今年冬天不敢发一兵一卒向中原。
很多人认为张宪心中不忿,却是小瞧了张宪的心胸。岳飞牛皋都和张宪谈过,张宪太年轻了,才二十七岁,若是让张宪担当大统帅,恐怕会让五十多岁的张横曲端等人略微尴尬。
牛皋毕竟三十多岁了,虽然还是年轻,但至少压得住场子。
张宪当时就笑着说,“岳大哥,我们并肩作战将近十年了。我不在乎官职大小,只求与你并肩作战。”
除此之外,还新立了一个海军部。由大海寇李宝担任海军部长,直属岳飞管辖。李宝常年率军游弋大洋,很少参加战斗,但他给护民军送来的近千万石粮草却让护民军辖区里没有饥荒发生。真要论起战功,李宝不次于牛皋张宪。
岳飞询问过李宝的意见。
李宝不愿入朝为官,只愿在大洋称王称霸。虽然华夏国取消了跪礼,宽松程度远超仁宗时期,李宝还是不愿屈于人下。
岳飞猜出了李宝的心思。不但让李宝统辖海军,并且还允许李宝如果有机会有能力,可在大海之中单独建国。但李宝不许称帝,只许称王。并且海外封国的华夏臣民,所占比例至少要超过百分之七十。同时必须要说华夏语,用华夏文。这是最重要的。拒绝使用华夏语华夏文的海外封国,华夏共诛之。
这不是岳飞自己的想法。这是护民军一众要员共同斟酌出的海外管理法。黄纵薛弼等人担心以后遭到海外封国的反噬,岳飞李八少则认为担忧那些丝毫没有必要。
岳飞笑着说,“如果偌大的华夏国顶不住海外封国的反噬,那说明华夏也该灭亡了。天下没有不灭的王朝。与其绞尽脑汁想把华夏国永远延续下去,倒不如乘着开国时期兵将骁勇,把华夏国的地盘扩张到极致。只要华夏周边,皆为华夏封国。无论怎么改朝换代,都是华夏人做主。”
李八少同意岳飞的看法。“肉烂在锅里,不是什么悲剧。肉被外人一口抢走吃掉,才是最大的悲剧。”
众将见翁婿二人如此坚持,当然也没有什么意见。在众人看来,反正天下是你两家的,你们都不担心被别人抢走,我们更不担心了。
很多将领还在内心盘算起要立下何等大功,才能封国海外。因为看岳飞李八少的意思,以后可能立功极多的臣子都有封国海外的资格。
海外管理法传扬天下后,反对最激烈的是儒生。他们在报纸上大声疾呼,让岳飞小心汉朝的诸候之乱。
支持海外管理法的人则和儒生在报纸上反复激辩。他们指责儒生们的脑子僵化,装满了圣君贤臣的狗屎。却不知道与时俱进。
如今既然已经知道华夏不是天地的中心,华夏之外的地盘比华夏大了数十倍,那么多的膏腴之地,华夏人不去占领,将来就会变成欧罗巴和天方国的地盘。而他们这些儒生,还在想着怎么样把华夏困在这片祖先的土地上。如今天下尚未定,儒生们已经开始想着如何让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纯粹是一帮贱种。
徐进士调查过反对儒生的人,大多是护民军重将雇佣的书生文人。看来有了李宝这个先例,很多人的野心都被激起来了。
他们当然会反对儒生的说法。按照儒家一贯的管理手法,无非还是屠戮功臣收天下权力于皇室一家的套路。
岳飞虽已称帝,但天下人还是喜欢称他为岳帅,而不是华夏帝。
不过海外管理法引起的议论远远比不上对李清照的议论。
一个女子何德何能,竟能担当礼部尚书?置天下男人的颜面于何地?
不但儒生们在各地报纸上大放厥词,甚至朝堂之上,就有好几个文臣武将当庭提出了质疑。岳飞难得乾纲独断了一回。
岳飞说,“如果李尚书为官之后不称职,你们可以弹郂她,但不能因为她是一个女性就拒绝与她同朝。真接受不了,就请脱下官服退出朝堂。以后华夏国提拔官员,能者上,庸者下,只以才能为准,不看性别。以后华夏国的朝堂上会有很多女官。你们总要学着习惯这些异性同僚。另外,我不想听到满朝文武用什么牝鸡司晨之类的鬼话来攻击同僚。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不许谣言惑众。”
李清照穿着官服,面对满朝同僚的目光,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其实李清照心里很紧张。她并不想担当这个官职。岳飞在家宴上请她担当一部之长时,李清照直接拒绝了。“鹏举莫和我开玩笑。姐姐哪里有当尚书的资格呢?”
岳飞说,“为什么没有呢?姐姐,你可知道我心中的华夏国和历代朝廷都不一样,我希望在这个新建的华夏国里,女人的地位不说和男人完全平等,至少也要比现在高出很多。我希望女人能够在华夏国里做官,能够上学,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有参政议政的资格和权利。不要再和前朝一样,女人就是受尽丈夫虐待,也不能主动向官府提出和离,要不然就会挨上***板,有时候还要做牢。这是野蛮的刑法,必须去除。华夏国的刑法也确实去除了这一条。但姐姐要知道,如果女子没有任何话语权,这些针对女子的刑法以后还可能会写到法典之上。”
李孝娥也笑着说,“姐姐,让你出来做官,就是为了天下的所有女子作一个示范。姐姐就是再不想做,也要勉为其难地做这个尚书。”
想到自己和赵明诚和离,如果不是因为身处护民军辖区,铁定要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坐三年,李清照的目光就变得坚决起来。
“既然皇帝和娘娘都这样说,”李清照笑着说道,“那我也不敢抗旨不遵,明日就立于朝堂罢。”
“姐姐不要开玩笑。”李孝娥皱了皱眉头,“咱们几乎算是一家人了,家宴之上,没有什么皇帝娘娘的区分。咱们的身份和称呼一点也不要改变。”
李清照是个心志坚决的人。她既然决定要为天下女子出头,才不会在乎这点异样的眼光和言语。
但对李清照的议论虽然热烈,却还比不上另外一件新政的一半热度。这部由李清照亲自宣读的皇室新法,真正让全天下沸腾起来。
华夏皇帝以后不设后宫,不选秀女,不使用阄人。以后在皇宫当差,不管男女,都有俸禄可拿,和在其他作坊工作没什么区别。
这部皇室新法严格来说,是针对岳飞下手的。也是岳飞亲自拟定。岳飞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不限制皇室可以荼毒天下可以选遍天下美女的权力,下面的人见样学样,用不了多少年,一切都会和前朝完全一样,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其实岳飞还在新法中拟定了一夫一妻制的条文。只是被李清照划去了。李清照并不是反对一夫一妻制,只是她认为这条太过激进,会引起太大的反弹。
岳飞疑惑地说,“这是针对皇室特权的法律,天下人应该支持,而不是反对。”
李清照笑着说,“他们当然会反对。皇室之法,总会推广到民间。他们是为自己即将被剥夺的特权而反对。”
岳飞想了一下,感觉李清照说得对。天下间的男人,梦想三妻四妾的多了去。这是人性常态,倒也不必苛责。
纵然去除了一夫一妻制的条文,这部皇室新法的颁布还是激起了前所未有的大浪。天下间几乎所有人都在反对,满朝文武在反对,地主富商在反对,连极少数的普通百姓也在反对。
虽然反对的理由十分冠冕堂皇,很多人拿出了黄帝“立后宫,御百女”的先例,试图说明后宫制度的历史悠久和天经地义,其实真实的想法无非就是,你一个当皇帝的都不立后宫不选秀女了,我们这些当臣子的,又怎么能三妻四妾呢?
还有很多人的真实想法则是,你不选秀女了,我家女儿又怎么能入宫逆袭当上皇后呢?我又怎么能一步升天,变成皇亲国戚呢?
不管在制定新法的过程中,还是其他政策的推行,岳飞大多并不固执,总会听取其他人的意见,然后改变原来的想法。
但在设立海外封国,任命李清照为官,还有皇室新法的制定上,岳飞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固执。
面对众人一再呼谕重新修订皇室新法,岳飞在朝堂上大发雷霆。“荼毒天下之肝脑,以搏我一人之产业,掳掠天下之妻女,以供我一人之淫乐,这就是你们心目中的圣贤之君吗?你们认为天下的老百姓真的愿意把自家十几岁的女儿,送到偌大的皇宫之中,侍候一个胡子头发都变白的老头子吗?就算有极少数人愿意用女儿搏取自家富贵,但大多数人并不是那样。一个皇宫里数千宫女,三年一选秀女,有些女人在皇宫里呆了一辈子,都可能见不到皇帝一面,你们认为这种做法不荒唐吗?不可笑吗?我一再说过,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非一人之天下也。做皇帝的没有资格霸占全天下的美女。选秀女立后宫这种事,貌似在为皇家着想,其实就是逼着皇帝当衣冠禽兽,为皇室招来全天下的愤恨。
“更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你们把那些乱政的阄人太监恨之入骨,却又建议我大立后宫,根本就是是非颠倒,逻辑错乱。你们知道阄人存在的真正根源吗?就是因为有了后宫的存在。一个皇帝,强占了天下美女,但他又担心自己被戴绿帽子,就制造了阄人这个群体出入后宫,认为这样就万无一失。后宫稳住了,天下却丢了。强汉盛唐是如何灭亡的,你们难道不明白吗?
“我之所以不再使用阄人,正是因为我不立后宫。如果我立了后宫,我就一定会使用阄人。这是不可逆负的因果,懂吗?
“从今天起,皇室新法正式施行。你们不用再多费口舌,皇室新法绝对不会修订,也不会更改一个字。”
颜孝恭走出班列,大声说道,“官家,要知道黄帝。”
不等他引经据典地继续说下去,岳飞直接打断了他的话。“颜孝恭,黄帝时期人人穿兽皮,使用石头打制的武器,咱们现在是不是也要脱下丝绸穿兽皮,扔掉钢刀用石头呢?作为黄帝的子孙,我们可以崇敬他,但不用迷信他。黄帝不是圣人,我们不用事事效仿。”
颜孝恭不服,还想再和岳飞辩论,岳飞却反问了他一句,“颜大人,你认为金国如何?”
“不知礼义,率兽食人,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显露蛮人本性。”颜孝恭不屑地说,“虽然成功立国,也不过是沐猴而冠。”
岳飞笑着说,“金国现在什么样,黄帝时期就是什么样。甚至犹有过之。”
黄纵见岳飞越说越过分,赶紧大声说道,“官家慎言。”
岳飞哈哈大笑,“黄帝时期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从野蛮迈向了文明。如今礼义服饰,我华夏远迈全球,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自豪的东西。”
一番争执之后,皇室新法还是没有修订一个字就颁布全国。正如岳飞所说,除了少数抱有投机心理的家伙,以及豪商高官,大多数平民百姓都拥护这条新政。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那个有人心的家伙,愿意把十几岁的女儿送到深宫,搏取万分之一的富贵概率。
其实皇室新法中还有一条,却被绝大多数人忽略了。继承皇位者只能有一人,但以后皇室家族会有很多很多人。为了防止皇室中人沦为乞丐,皇室家族可以选择一个行业做生意,并且免税。除了这个特定的皇室行业免税,皇室家族涉及其他行业,必须和其他商人一样交税。
绝大多数人不在乎这条新法的原因,则是因为他们认为天下都是皇家的,这条新法纯粹是多此一举。
同时,在临朝第一天,礼部还宣布了华夏国的爵位制度。这个岳飞倒没有干涉。依然是上承西周的“公候伯子男。”
朝中文武,只有李八少一人被封公。牛皋张宪曲端张横李宝吉倩六人被封为候,徐庆焦文通辛赞张累四人被封为伯,其他将领多被封为子和男。像杨再兴和韩常被封为子。罗延庆萧山傅选傅庆等人被封为男。
相比前朝,华夏国的爵位明显极为难得。岳飞也在朝堂上直接说明,他不愿像李唐一样,前期大肆封爵,最后又利用各种各样的借口剥夺功臣爵位。这些爵位都是可以世袭的。只要不触犯国法刑法,华夏不倒,爵位就永远属于他们的家族。
不过这些爵位制度,明显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奖励。因为不管是哪个爵位,家族的土地和生意一样要交税。
很多将领嫌自己得到的爵位太小,不过却没有人公开反对。他们心里都明白,华夏国如今才占了后周的地盘,以后仗还有得打,功劳还有得拿。如果不省着爵位,将来肯定是封无可封,赏无可赏。
作为贵族,他们虽然无法享受税收豁免权,但在其他方面,却享有一定的贵族待遇。比如可以享受终生只有一次的刑事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