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醒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穿书了,
为什么呢?
谁家医院连茶几都是迪某奥的啊!!!?
而且那个我一睁眼就边尖叫边叫着"小姐醒啦!"的护士什么时候回来啊?
一醒来就看到一个人这么激动,我也很惊恐好吗!
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万字后,我的表情却还是一脸麻木的死鱼状,
这是我自小打工养成的习惯,很小时我便明白,只要我比大人们表现得更加麻木和无所谓,我就可以很顺畅的在社会上生活,可以去打要求年龄远高于我实际的工、可以让别人看不出我受的伤、保护我。
过了好久,
随着咔嚓一声,进来了三个我不熟悉的陌生人,一个衣着典雅的高贵妇人,还有两个像电视中明星一样的小团子,
高贵的妇人泪眼婆娑的冲进来抱住了我,
"小秸,你没事可太好了,以后都不要跑去海湾岛那种地方了,那里都是些鱼龙混杂的贫民聚会的地方,多乱啊!这次这么危险,以后都不能再惯着你到处跑了!"
"对呀姐姐,我和圆圆都好担心你!圆圆昨天哭了好久呢!"粉面团子样的小男孩应和道,
"圆圆?小秸?好熟悉的名字…"我心中思虑着,表面还是默不作声的沉静,
妇人看到我一脸冷漠的样子(其实我只是在思考),更加担心,说道"小秸,我知道你不能接受郗笙爱上了那个平民,但是你也不能为了拆散他们而一个人去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啊!"
"您是说李郗笙?"
"对啊小秸,李郗笙,和你一个院子长大的哥哥啊,你不记得了吗?是不是你头上的伤太严重了!!"
"李郗笙、袁宓涵?!我知道这是哪里了,这是哪部在85年火爆全国的古早言情密爱小说,是连我们偏远小山区都人人传阅的纯爱言情典作。原来我穿到了这部小说里面"
那妇人叫我小秸,那我应该是"林思秸"?!这部小说里面的炮灰女二,蠢得读者无语的超级大傻?
我没想到会穿到这本现在看来槽点满满的小说里面,贫穷女孩袁宓涵在贫富差距极大的A市生活,家庭穷苦却和睦,因为优异的成绩而考入了约翰塞纳高中,邂逅了自己的一生所爱李郗笙。
李郗笙外貌英俊、眉目含情,家里是当地的贵族世家,是约翰高中所有女生的梦,却对第一次见到的袁宓涵一见钟情,爱上了这个坚强而美丽善良的女孩,自此开始反抗家族要求的与同院林世友族的林思秸的联姻。
林思秸对李郗笙爱的深沉,不仅为了他屡次劝说父亲把家族的企业都和李氏合作,还为了他一次次的为难女主,后期女主生病住院只有林思秸捐献自己器官才能救活女主,于是林思秸在男主的劝说之下,后悔莫及,想起自己以前对女主的为难(藏了女主的便当,结果女主顺理成章的和男主同吃一个便当,剪坏女主的裙子,结果女主顺理成章的穿上了男主给林思秸准备的当季高定在舞会上闪亮登场等等),为了赎罪,毅然决然的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了女主,结果自己因为手术失败生命垂危,在临死前希望女主能够原谅自己,善良的女主原谅了林思秸之前的过错,
林思秸也因此深受感触,死前告诉自己的父亲一定要珍惜有着自己器官的女主、为他们保驾护航,之后含笑死去。
女主和男主经历了这次差点生死相隔的难关之后,更加恩爱,而林氏家族因为失去了珍爱的女儿,因此把女主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宠爱,自此女主成为了林氏和李氏两大家族的掌上明珠,和男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小说是我高中时和同学们十分沉醉的小说,当时还是女主一定yyds,绝对正确的时代,
现在看来,真是槽点满满,我看女主要是跟林思秸比善良估计是差了个西伯利亚的距离,这林思秸圣母得可以直接石膏往身上一抹,提着裙子就可以到国外圣母玛利亚院当雕像的程度了……
但既然我来到了这里,就不会沿着原生的傻子道路前行,前世的我因为家庭原因,欠债累累,在开始工作上也是处处碰壁,晋升、审查通通不过,原来幼时想要创办一条属于我自己的科幻电子商业街的梦想也在大厂沉浮中被自己唾弃、遗忘,
而现在我既然有了这样优异的原始积累,家庭背景,我一定要搞好事业,男女主的什么纯爱言情都给姐闪一遍去!!!
我要搞事业,赚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