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瑟斯通提出“日常生活审美化”,并将其置于消费文化和后现代主义语境中。费瑟斯通认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有亚文化的兴起、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谋划、符号和影像化倾向这三个层面的含义。生活审美不断丰富的过程也就等同于商品的符号化的进程,因此,在消费文化的影响中,艺术接受在文化这个场域中也越来越重要,展现出开放性、生活性和感性化的特征。人们很少再去静心体会传统艺术的内蕴,而仅仅停留在浅层肤浅的视觉刺激上,传统技艺传承人也不得不将具有厚重历史感、精妙的匠心、巧夺天工的手艺融合在符合当代受众审美需求的基础上,使整个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符号化商品与受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的融合在一起。
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宣称:消费文化是大众运动伴随着符号生产、日常生活和劳动实践生活的重新组织。原来的商品在资本主义的交换价值下,其自然的使用价值已经消失不见了,商品则成了某种意义上的符号,购买商品主要被看作对符号的消费。符号消费是消费者的一种“自我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在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更强调在消费中被日益放大的符号价值。商品通过符号显现与其他同类商品的不同。符号作为象征着成功、身份、社会地位的“社会编码系统”将人们归属于某一社会阶层,人们可以通过这套系统去查询他人或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随着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成熟,具有民族文化元素的商业化是大势所趋,这些元素不仅对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也不可低估。消费文化理论这项课题是全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在现代视域和后现代视域下,许多现当代发生的危机都是在当代人类无节制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活动所影响,有着不可分割的本质联系。我们不能把消费活动当作是一项平常的日常生活内容去对待,也不能够将其视为经济学科内的普遍简单的一种经济行为,消费被当作一种表达文化,是一种自我表达的综合性行为活动。现当代的中国社会,如果说我们仍然把消费当作生产的必然结果,那么现代中国社会市场的产品过剩、消费不节制、奢靡的社会风气以及文化的乱序都没有办法被真正理解,这些都是因为消费文化而产生的系列衍生品。
消费伦理与消费群体的价值观念。消费伦理强调了消费者的的主体性, 即消费者所持有的伦理观念。因此, 消费群体的价值观念与网络消费伦理紧密相连。消费价值观念是消费群体对消费对象整体化的评价和价值取向, 是消费者心理结构的核心。地区性的差异和所处文化背景的不同, 使消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也有所差异。消费审美鉴赏力是人们对消费对象的欣赏和情趣的感受, 是一种认识美, 评价美的能力, 这也是文化环境和人们心理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样文化背景下的消费者的审美鉴赏力大体一致, 但也存在年龄、个体的差异。从这一点来讲, 网络消费和传统消费是一致的。 消费伦理与消费群体的消费方式。一个完整社会环境所拥有的发达的经济生活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不仅可以使经济条件变得更加良好和丰富,还可以培养出更多的“全方位发展和完整的人”。与动物性的消费不同,人类的消费行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出自本能的、冲动的、直接的消费,也不仅仅是一种把人类生命延续作为终端目标的行为,而应该是一种剥离了消费和生产全过程后所显现出来的社会性行为。就像马克思提到的:“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消费者被消费行为再次定义了自身的本质,这也就验证了消费行为和消费活动是作为人类的本质存在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着的;消费者所进行的消费活动和消费行为,能够自然而然反应出消费者主体的行为本质,所以说,消费活动和消费行为不仅仅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消费表现,也是人类的社会属性的表现。消费文化能够把经济与社会文化之间的联系进行深刻的阐释,能够帮助我们更详尽的解读现代与后现代的社会文化。
消费文化的首要特征是消费的视觉化,其关键观念在于“形象就是商品”。居伊·德波曾指出,现代社会生活的一切显示为“一种巨大的景观的积聚”。这实际指出了当代社会的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乃至在这种生产关系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均由形象作为中介消费文化的另一核心特征便是符号化。吸引人们消费的不再是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或功能,而是它的象征性符码意义,即某种被制造出来的“暗示性的结构性意义以及风格、威信、豪华和权力地位等在内的符号价值”,以往人们符号意义的获得需借助对物的占有,并依靠实际消费行为才能完成,但视觉时代的到来让这一过程显得更为轻松便捷。
在打破广大群众对传统技艺偏颇的刻板印象同时,应该把重点放在重新构建年轻人团体对于手艺传承人的了解程度、以及对生活方式、文化保护的认知行为和意识,而不仅仅把宣传局限于看新鲜的程度,要使传统民间技艺在现当代的青年群体当中找到独一无二的定位,并要以年轻的消费群体为载体,将中国传统民间技艺所蕴含的文化意义进行发扬和传承,对于传统民间技艺的保护和传承,应当从宏观的角度立足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保护,可以多进行文旅及新媒体方向的宣传,形成一种文化自我保护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扩大群体的关注度和了解度,使民众自发的共同参与到民间技艺的保护、传承、发展的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