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瑟额头被撞得晕晕乎乎的,心里骂了句:仙人奶奶,今天撞邪了吗?
“喂,哪里来的小子,走路不看路啊。”一声极其懊恼的声音尖利如魔音穿脑,“这下要死了,你把我们主子要的虞美人碗给打碎了。”
郝瑟愣了愣。
眼前,一个丫鬟模样的人,眼睛红红地盯着她,用手指着地下的碎片,急得都快掉眼泪了。
郝瑟目光顺着丫鬟的手指往下。
地上,几片通体碧绿的陶瓷碎片,看样子,貌似就是丫鬟口中的“虞美人”碗了。
郝瑟刚想道个歉啥的,忽而鼻子使劲嗅了嗅,再嗅了嗅,然后有些讶异地捡起地上的碎片,再使劲嗅了嗅。
哎玛,这什么碗,好香!
那香味从碎片里丝丝传出,经久不衰。就是那香味有些奇怪,非花非木,非脂粉味,非任何熏香。
看样子,这碗似乎干干净净的,并没有装食物,而且食物也不是这个香味。那这香味就应该来自这碗本身了。
她这辈子,不,上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碗。
这香味,太特别了。
这名字也很特别,虞美人,花名呢。一个碗,居然取一种花的名字,有些奇怪。
小丫鬟见郝瑟只盯碗嗅了又嗅,还一脸好奇,急了:“喂,我说小公子,你听没听我说话啊。”
郝瑟:“哈?”
小丫鬟急得眼泪汪汪:“呜呜呜,这碗价值千金的,摔碎了,主子定会罚我。”
郝瑟:“.......”
啥,千金?啥子碗这么贵?想敲她棒棒吗?
完了完了,亵裤的账还没赖掉,这难道又要背负巨债啊。
“赔,你得赔偿。”小丫鬟反应过来,一把揪住郝瑟衣襟。
郝瑟一言难尽地看了看那陶瓷碎片,眼冒金星,脑子里循环播放三个字:
碰--瓷--了!
坚决不行!她怎么可能被人碰瓷。她扶老奶奶过马路无数次,从来没人能成功碰瓷到她呢。
郝瑟眼尾一挑,冲小丫鬟眨眨眼,风情万种地一笑:“小美女,你知道公子我是谁吗?”
小丫鬟被郝瑟那笑容震得有些发呆。这这这,这公子笑起来居然和主子有得比啊。只不过,感觉却完全不同。小丫鬟晕乎乎了半天才机械地摇摇头,一脸懵。
郝瑟立马转身,准备跑路,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啊?
趁这丫头不认识自己,来个抵死不认债,她就不信那狗主子还能揪出她来。
话说,那碗的香味,太太太奇怪了,自觉这碗没那么简单。
腿还没抬起,身后一个阴恻恻却仍然好听到爆的声音传来:“狗儿,打碎了本王的东西,还想溜?”
郝瑟心里一个咯噔,这华丽丽的声音,除了那朵黑莲花,还能有谁!
一转头,景翊那张脸近在眼前,那雪白的皮肤和身后日光融为一体,似生雪,似有光。
抬起一半的腿放了下去,郝瑟营业笑容又自动上线:“王爷,说啥呢?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想跑了啊。这辈子都不可能跑的。”
这黑莲花啥时候跟出来了?至于嘛,一个亵裤而已。堂堂王爷,没脸没皮追债追到这里了。
景翊抬抬精致的下巴:“这碗价值一千两银子,记住了,要还的。”
郝瑟:“......”
天啊,碰瓷原来不分古今中外啊。
一千两,她得存多少个月的俸禄才还得起啊。如果丞相,那还是还得起的,这一刻,郝瑟愈加想当丞相了。
她在现代说起来,可是科学界大神的女儿,这来古代,还真不习惯穷得如此惊天动地。
景翊再补刀:“亵裤一千两,一共两千两,记住了啊。”
郝瑟再次一噎:“.......”
靠,狗主子该不会是靠碰瓷发家的吧。两千两啊,她的天啊,要不,把秀儿卖了抵债怎样?
“王爷,你看,这个,能否打个折?小得穷得裤子都穿不起了,怎么还啊?”郝瑟一脸惨兮兮,开始哭穷,谁让他家那个周扒皮皇帝老爹,给员工月薪那么低啊。
“哦,难怪偷我亵裤。”景翊似乎一脸恍然。
景翊身后的容绥捂脸。
郝瑟脸色一滞,听见自己后牙槽咯嘣咬了一下。
黑莲花,你说得对。
“好的好的,记住了,两千两,小的一定争取早日还清。”郝瑟毫无诚意地敷衍道,切,债多不愁,认债就是,狗主子能拿他如何。
“春风,少尹的债记住了啊。”景翊不放心地叮嘱春风。
“好咧。”春风笑得憨厚。
郝瑟心里MMP:“那小的回去准备斗花魁去了啊,保证王爷满意。”
景翊哼了一声,凉凉地道:“我会让春风昭告盛都,有人要挑战百花楼的花魁,到时候,会有很多人开赌局。争气点哦,如果让本王输钱了......”
郝瑟:“......”
“郝公子,”跟在景翊身后的容绥轻笑一声,绕过景翊,掏出一个小小的白玉瓶子,递到郝瑟手上,轻声道:“怎么搞的,额头都破皮了,这药膏你拿回去,早晚擦一次,一日就能好,保证影响不了你斗花魁。”
春风盯住郝瑟额头看了下,撇了撇嘴:“长得细皮嫩肉的,像个娘们似的。”
景翊闻言,目光在她脸上扫过,所有所思。
春风突然住嘴,有些心虚地往阴影里缩了缩,糟糕,主子的皮肤可比郝瑟还好,不过说实话,主子却没有任何一丝丝女气。
郝瑟笑嘻嘻:“圆滚滚,你这是嫉妒,赤果果的嫉妒。”
说完,收起玉瓶,给容绥回以真诚一笑,道声谢谢,就走了。
果然,白花花就是好人。就是不知这白花花是何身份,为何在狗主子家里出现,好像和狗主子还挺熟络似的。
春风摸了摸头,有些憨憨地自语:“都欺负我圆滚滚,夏风说这叫珠圆玉润,很受欢迎的呢。”
景翊看着容绥做好人,没说话,等郝瑟走远了,才开口。
“容绥,你那换肤膏我都求不来,你就随手给了这小子?”
容绥面不改色,淡淡道:“你家阵法伤了人,总要弥补点人家。”
“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景翊不屑。
容绥不置可否。
“话说,这小子居然破了我的阵法。”景翊微微有些诧异,飞羽苑设置了阵法,鲜有人能在没有春风带路情况下安全进入。
“不仅破了阵法,还顺手改了你的阵法。”容绥低低一笑,刚景翊急匆匆入阵,因为完全没想到那小子能走出去,更没想过阵法还被他随手改了一段,差点中了招。
景翊目送郝瑟消失在视野里,闻言,脸色有些黑。
那狗子,改了他阵法。他一时不慎,某个部位的衣服被暗器给削飞了,若不是他武功实在高,恐怕得断子绝孙了。
这狗子,报仇都不带隔夜的。
不过,昨晚他内力全失,可随手掷出那树叶,居然没能让狗子断子绝孙,也是有些奇怪。难道他武功退化了?
怎么可能,那燕南世子李汝应退化了他都不会退化。
景翊很快就释然了,估计是狗子那个什么尺寸太小,拿不出手,刚好避开了。
“嗯,我家狗子越来越有意思了。”心理上自认为赢了一局的景翊,满意地点点头。
“打住,你还没承认这小狗狗的。”容绥戳心直截了当,“对了,这赌局,你准备压谁?”
景翊奇怪地看他一眼,抬抬下巴,“既然是我家狗子,自然是押他啦。”
他就只是钱多了烧的,烧个乐趣而已,说真的,他可没任何信心郝瑟能赢。本来,他没打算收狗子,可现在,他突然有那么点兴趣了。
容绥低低一笑:“好巧,我也是。”
春风呆萌萌:“不,我押蝶儿飞,那可是盛都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啊,多少人想一亲芳泽都没机会了。郝瑟那小子?呸,不考虑,一个男人,居然想跟蝶儿飞比?自取其辱呢。”
傻子才去押个男人赢。
景翊拾起一块碎片,敲了敲,有些惋惜,吩咐春风:“呆会让夏风来书房找我,看来本王得亲自去香泉山看看了,让飞羽卫盯紧点。”
容绥也捡起一块碎片,眉头微微蹙起。
景翊用眼神询问容绥。
“你再搞几个来,我拿回去分析。”容绥神色有些深。
景翊点点头。
.......
郝瑟出了睿王府,秀儿还巴巴地等在那里,正和一群流浪狗狗交流。那群狗子围绕她,一副“点头哈腰”的样子。
郝瑟笑笑,见惯不惊了。秀儿她似乎总能和动物交流。
秀儿一见她出来,冲狗狗们一挥手,狗狗们立马后退,比盛都府那帮训练有素的衙役还整齐。
“郝瑟,快,给我个惊喜,说你狗腿成功了。”
郝瑟冲秀儿张开双臂:“大惊喜。”
秀儿一喜,灵活地避开了她的咸猪手。
“倒欠了两千两银子。”郝瑟脸色一垮。
秀儿转身就走,身后一串野狗亦步亦趋跟着,像带了一溜小弟。
哼,她严重怀疑郝瑟哪天穷得过不下去了会把她卖掉。
“好了,说正事,走走走,回家,帮你家玉树临风的公子准备服化道去,你家公子要艳压群芳,当百花楼的花魁去。”
秀儿脚步一顿,满脸狐疑地转头看郝瑟,公子他,脑子有病吧?要不,没饭吃的时候,她要不要考虑考虑,把公子卖了?
.....
接下来三日,郝瑟除了去盛都府外,又去百花楼找老鸨密聊了一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窝在她的廉租房小院里和秀儿忙得不可开交,准备她比赛要用的服化道。
还好的是,这段时间,盛都一切平安,除了处理衙门里的日常公务,倒挺多清闲时间剩余。
而这三日里,有人放出一条轰爆盛都的消息:有一名叫“苟紫”的女子向百花楼花魁蝶儿飞挑战,花魁争夺大赛将于三日后在百花楼一楼大堂举行。
这条消息如在人群里丢了炸弹,一下沸腾开了。
盛都的公子哥儿奔走相告,老百姓口口相传,都眼巴巴地盼望着吃这一个超级大瓜。
一时之间,花魁大赛成了盛都“热搜榜”榜单第一。
茶楼里,小酒馆里,大酒楼里,客栈里,街头巷尾里,豪门大户里......人人都在议论纷纷。
“哪里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子啊,居然敢挑战蝶儿飞,这不是找死吗?”
“就是就是,那蝶儿飞一双媚眼儿,艾玛,恁勾魂了,小爷我一想就浑身酥软。”
“蝶儿飞除了天仙一样的脸蛋,那身段儿,也是千里挑一的,小爷要能春宵一刻,把家里那两个胖婆娘休了都值得。”
“蝶儿飞除了人漂亮,还有才华呢,琴棋书画,那可是个才女子,人家哪里看得上你这莽子,那是达官贵人家的风流公子才有资格见上一见的。”
“对,蝶儿飞棋艺据说很是了不起,青楼女子里的巾帼英雄。”
“话说,这女子姓苟,这姓挺稀少的,燕南那边听说到是有人姓苟。”
“......”
“......”
舆论几乎一边倒,都在嗤笑这个不自量力的女子。
盛都的好几家赌场蹭热点开了花魁大赛的赌局,赌局开到了一赔十,几乎没人押那莫名冒出来叫苟紫的挑战者。
处在风口浪尖的“苟紫”郝瑟,一边听秀儿打探来的蝶儿飞的所有详细资料,兴趣爱好,身材三维,才艺特长等。
一边派秀儿也去城中最大的赌坊押了一百两银子,那可是她借口服化道费用,从春风那里忽悠来的预支费用。
也不知是不是有幕后人在推动,三日时间,舆论被炒到最高点。连衙门里那几个老古董和小古董都在上值时间暗戳戳地议论花魁大赛,还使劲诋毁苟姓挑战者。
郝瑟呵呵呵,一飘而过。
三日后,花魁大赛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