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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贵圈真乱

“啧啧啧!贵圈真乱,你爹还算是有良心的,没有把你直接给换了,你就这么男扮女装多年,是不是有很多女的想爬你的床啊?你都这个年纪了你家没给你订亲吗?那这次,你又是怎么被撵成狗的?”

这么大一盆狗血,让陈春花啧啧称奇,这世间,还真是什么妖魔鬼怪都有,不过这瓜吃开了,好又想深挖一下。

苏玲珑一听她居然这么喜欢八卦,也不再隐瞒,投其所好,将自己的八卦一一说了出来。

苏锦峥,男,年十八,护国公府长孙,三岁识字,八岁习武,十三岁定亲,未婚妻是安定候府长孙女林洁柔。

十四岁遭遇爬床事件,一时间在京城名声大噪,被称为京城第一美少年,受千万少女爱戴,受千万少年嫉妒。

当年听闻南蛮犯边,她自请出战,准,圣上大喜,亲封从七品翊麾校尉,统兵一千,随军出战。

十五岁时就得到了人生第一次出战的机会,她武艺超群,斩敌军三十八人,事后吐的胆汁都出来了。

十六岁的她就在战场上大方异彩,履立奇功,南蛮平定时她才十七岁,就已官升至正五品定远将军,是当时大楚国最年轻的将军。

回到京城时,圣上还特意召见了她,对她大赏特赏,更是让她到禁卫军掌军,统万骑,封从四品下归化中郎将。

可是等她意气风发的回到家时,迎接她的却是父亲的漫骂,骂她不知天高地厚,骂她肆意妄为,更是强迫她辞去了官职。

无官一身轻的她在京城也是无所事事,那个家她也呆不舒服,所以这一过了年冰雪融化后,她就偷偷的离京外出游历,打算踏遍国内山川。

刚离京时风平浪静,一路游山玩水好不暇意,直到进人蜀州境内,她就感觉自己被盯上了,她想进蜀州城躲避,但却被半路截杀。

当时她杀了四个杀手逃离,但杀手并手一直紧追不舍,她也只能一路逃一路杀,一路从蜀州逃到了黑龙山脉。

故事说完,苏玲珑还直白的猜测道:“我怀里是我那个二叔干的,毕竟他大儿子只比我小一个月,只要我死了,他就是护国公府长孙。”

“呵呵,那只是你的猜测,你没证据,吃饱了就去干活,别想偷懒,你没听见猪在喊饿吗?”

陈春花也没想到苏玲珑的经历这是狗血,吃个早餐还能吃个瓜,简直不要太美,但她对那个猜测没有过多的评价,反而听见猪叫声就催促她去干活。

猜测这玩意陈春花根本不认同,就像陈老汉猜测是她故意弄用柴压周氏的,但他没证据,他也不敢胡乱往外说,对吧?

“呃!好吧!我洗过碗就去。”

苏玲珑愣了一下,就换台也太快了,刚刚还好好的,这一会又变了,不下想归想,她还是麻溜的拿着碗筷去小溪边洗。

这个时候,大白也回来了,还叼了只小野猪,还真是个家伙,自己吃饱还不忘了主人,不错不错,针不搓。

陈春花接过小野猪,二十多斤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烤乳猪,嗯,想想都流口水,拍了拍大白的脸颊(太高了,拍不到脑袋)以示赞赏。

得到赞的大白,看了一眼正在啃青草的大黑,高傲的在洞口下找了个平整干净的位置卷趴着。

陈春花拎着小乳猪去处理,准备等一下就把它烤了当午饭,虽然她也有些想两小了,但她并没有急着回去。

山外沟子村,青砖瓦房这边,陈昊和陈欣愉刚跑完步回来,正在院子里面活动之腿脚。

这几天他们的生活很规律,早上起床就围着村子跑三圈,回来练拳,吃过早饭后跟陈宗识字,下午要去割点草回来喂那一羊一狍一兔子,晚上还要扎一个时辰马步。

陈宗坐在轮椅上看着两小活动身体,他现在的精神比以前好多了,脸色也有了红光,最让他开心的是昨晚泡过澡后,他的左脚有了一丝丝知觉,有一点点麻,虽然就一点点,但这已经够让他感到高兴了。

对于这孙子孙女他也特别喜欢,不但聪明伶俐,还勤学好问,就是太早熟了点,想找机会关心一下都找不到。

两小刚摆开架子,忠叔就走了过来跟着学,他是练之人,对于拳脚是再了解不过的,这种拳看似慢悠悠,但却练起来却没那么简单。

两小也是图有其形,他也只能先照瓢画葫芦,先学会形态,再慢慢摸索拳意,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陈宗看着打拳的三人,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眼里满是向往,他也想跟他们一样,每天跑跑步,打打拳,就算让他下地干农活他也愿意。

练完拳后,陈欣愉就跑去厨房准备炒个下粥的小菜,一个萝卜干炒肉丁,还切一碟子卤好的猪耳朵。

这个家就是好,几乎样样都不缺,就算家里没有的,她开口就有了,卤水是陈春花配好的包料,陈欣愉自己煮的。

陈宗和忠叔也很喜欢卤肉,卤好的猪头肉也肥而不腻,味道还香,要不是近来忌酒,说不定两人就整上几杯子。

粥是忠叔早就熬好的,所以很快就菜、粥上桌子,陈欣愉向外边喊道:

“爷爷,忠爷爷,哥哥,吃饭了。”

“来喽!”

陈宗应了一声,中气十足,陈昊推着他进厅堂。

陈宗第一个夹了块萝卜丁,又呷了口粥,笑意盈盈的点头道:“嗯,这菜菔做的不错,下稀饭正好,鲜香可口。”

一家之主先动筷是最基本的规矩,这个还是要讲究一下的,这是对长者的敬重。

陈昊这才动筷:“我也觉得早上吃萝卜丁陪白稀饭是最香的。”

这么稠的白粥,在沟子村可不是很多人家能吃上的,但陈宗家还真不缺米粮,他家水田的细租每年就能收上千斤稻谷和六七百斤小麦,以前都会卖去一半。

所以靠着上百亩田就能吃穿不愁,不过以后不行了,陈昊就要去上学了,这个开支可不小,一年少说也要二十来两,要吃老本了。

陈宗还不知道人家陈昊可是立志要自供的读的小男子汉,靠自己。

早餐过后,陈昊和陈欣愉就拿着笔墨纸砚到院子的石桌上温习自己认过的字,这叫温故而知新。

这家里可是有不少书籍的,都是陈宗早年网罗来的,早年出去的时候他也是个文盲,走到外面才知道断文识字才是最重要的。

不认识字,连基本的契约都看不懂,想赚钱根本不可能,但他也是好学的,知耻而后勇,可以说他是一边赚钱一边学习的。

其实陈宗是正的是个好爷爷,两小要识字,他立马就让忠叔去买来笔墨纸砚,还特意定做了书桌,只是现在还没做好而已。

两小学习很认真,毛笔字虽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骨,但也是写的端端正正的,没有一丝潦草。

“爷爷,帮我们看一下有没有写错?”

陈昊先写好一张大纸就拿给陈宗看,字不多,就一百个,就是刚学没多久,所以那个字体有上大。

“好,好,嗯,没错的,就是这收笔的时候按的太重了,来,爷爷教你。”

陈宗接过纸一眼就看完了,之后直接手把手教陈昊写字。

“初下笔时要重,走笔要流畅,收笔时要轻快,这样写出来的字才会有凌有角。”

陈宗捉着陈昊的手就在纸上写了个大大的陳字。

“爷爷,我的也写好了,您帮我看看。”陈欣也拿着写好的字给陈宗看。

陈宗看过也称好,也给了点评,但却不能像教陈昊那样手把手的,只能在一旁指点,并不是他重男轻女,他对两小的喜欢是平等的。

学习的时光是非常快过的,转眼就到了午时,陈欣愉放下笔就跑灶房去做饭,这是她的兴趣,拦都拦不住。

午饭是三菜一汤,配上白米饭,在沟子村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正准备吃饭,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

“老二,老二,正吃饭呢?刚好我带了筒酒过来。”

忠叔开的门,就见陈光这憨货,一手杵着拐杖,一手拎着一个竹筒,一瘸一拐的进来,一进厅堂就一屁蹲坐陈宗的旁边。

“大爷爷,你这时候拿捏的真好。”陈欣愉拿来副碗,调笑的说道。

“这孩子,尽瞎说,大爷爷是来找你爷爷聊天的,可没有馋你家的肉。”陈光也不恼,拿着碗就给自己添饭。

自从两天前的晚上在这吃过卤肉后,他就馋得紧,明知陈宗不能喝酒,他还是来了,昨天晚上又来了,今天改中午了,反正他每天都是闲着的。

这是亲大哥,只要不吵不闹,陈宗也就由着他,多个人多副碗筷而已,对于这个大哥,他没有什么一丝恨意。

陈光年少时对陈宗也是照顾有加的,要不然他也不会每年给他酒钱,可惜这人娶了媳妇后就成软耳根了,忘了兄弟。

这不,说是来找喝酒的,就那么一小竹筒,全进他自己肚子里了,这还不够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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