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斯被一伙穿着铠甲的人类抓到了一做名为雷精矿的地方被强迫挖矿石。因为感觉会有趣些,所以,放弃了抵抗。
哥伦斯知道雷精矿里的每一块雷精石都蕴含着堪比天上闪电般纯粹的雷电,所以,他不是很稀有,却比黄金还贵一些。
哥伦斯脚上和手上带着铁铐,手里拿着木镐挖着雷精石不要太轻松。虽然,有些废镐头,但效率比人类强多了。
哥伦斯吃着人类的黑面包和只有一块牙签(一牙签指菜只有一根牙签的大小)菜的菜汤。大锅里只有这么些菜叶的话,碗里自然只有汤水。
哥伦斯起身接着去挖矿,伸个懒腰心里想着:“吃的差不多了,后天就走吧,在这做苦力也没啥好玩的。”
哥伦斯这次去了矿场的另一面的,这里人比较少,没想到,一个好像女孩子的小人倒在山丘的阴凉下。
模糊中,那孩子像一个黑点似的。走进一看,那个孩子只有手掌般大小,背上有着蓝色半透明的类似于蜻蜓般的翅膀。
白色的头发和眉毛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出苍蓝的青光。哥伦斯知道这个小巧可爱的生物,小时候父亲黑犹克跟他说过,这玩意儿叫做雷精,是生活在大量雷精石的旁边的自然奇迹的生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