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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一身肝胆

深夜,以赵云为统军将领,秦耀为行军军师,率领刘备麾下仅有的三千骑兵,携带好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举起火把急行军而去。

然而部队行进不足半个时辰,天际就飘起了雪。

下雪了,而且雪花在转眼间就飘成了鹅毛大雪。

“先生,下雪了的话,会不会影响我军行动?”赵云拉着夜照玉狮子的缰绳,不无担忧道。

秦耀看了一眼冻得瑟瑟发抖的士兵,叹了口气。

这个时代,棉花还没有大规模种植,为了御寒,士兵的穿戴已经是较之普通人家来的好了,可就是这样,也只是穿了些葛麻填充物的御寒衣物,马上急行军,再加下雪,必然是被冻得不轻。

“我们的士兵扛不住,连口粮都不足的匈奴士兵又怎么扛得住,让兄弟们坚持住!”秦耀没有好的办法,咬牙说道。

赵云点了点头:“不过,看这雪下的,恐怕不出一个时辰就要积雪了,我曾随公孙将军见识过乌丸骑兵,一旦遇下雪天气,他们的战力就会大打折扣。”

“哦?这是为何?”秦耀讶异道。

“因为马蹄会打滑,哪怕骑术再高明的战士,都控制不住胯下的马儿打滑折断双腿!”赵云解释道。

秦耀眼睛一亮,赵云也是一笑:“有了汉明先生创造的马蹄铁,就像是给马儿穿上了鞋子,虽然不至于说踏雪地如履平地,但也大大地减轻了打滑的情况,此消彼长之下,我们的优势更大!”

盂县,这是位于阳曲南方的太原郡县城,按照对南匈奴部行军路线的推断,他们的部队不日便会到达这里。

部队停了下来,大半夜的奔波,士兵早已饥寒交迫。

哪怕是有内力护体的秦耀、赵云,嘴唇都是冻得发白,更何况是普通士兵了,放眼望去,原本枯黄一片的景色,已经被白雪彻底掩埋。

【叮,九点已到,察觉到宿主处于出差状态,请进行外勤打卡!】

【叮,打卡成功,奖励:驱寒丹!】

秦耀眼睛一亮,连忙查看奖励。

【驱寒丹】:以温热药物炼制而成,溶于水中,可使服用之人驱走自身寒意,并能保持三个时辰不惧寒冷。

瞌睡有人送枕头,秦耀大呼系统贴心,让军士连忙煮上三千人份的开水,热汤配合驱寒丹服下。

一众军士惊呼出声:“我居然一下子就不冷了!”

“是汉明先生,汉明先生刚刚放了一颗丹药下去,肯定是仙家丹药!”

“我们这边居然还有仙人相助,那还怕什么匈奴骑兵!”

赵云满脸疑惑地服下了一碗热汤,喝完之后,浑身暖洋洋的,眼睛瞪得老大:“汉明先生,你刚刚放下去的是什么神物?”

秦耀笑了笑,对这个效果很满意:“是一种叫做驱寒丹的丹药,可驱走人体寒气,并能保持三个时辰不惧寒冷!”

“不要浪费时间,快让大家整顿好,吃饱喝足,准备战斗!”秦耀取出望远镜,挑选了一处视野开阔处朝北方眺望。

不得不说,一场大雪过后,整个世界都变得干净了许多。

观察许久,只见天地交汇处,一行密密麻麻如蝼蚁般的部队正疾驰而来。

“来了!”秦耀提醒道。

早已吃好饭的士兵们纷纷打起了精神,此刻他们居高临下,埋伏在一缓坡之上,下山道路上的积雪已经被清扫一空,只等南匈奴骑兵一到,就以逸待劳,借助下冲之势给他们一个下马威。

赵云身骑白马,于千人军阵之前持枪傲立。

秦耀打马靠近,赵云看向他说到:“汉明先生,你骑术不精,还是留在后方为我掠阵吧!”

秦耀一笑:“子龙可是小觑我了,敢不敢与我比试一番?”

赵云疑惑:“比什么?”

秦耀指了指不断靠近的黑点,说到:“就比第一波冲杀,我俩谁杀的人多,你要赢了,我给你奖励。”

赵云一喜,看了看身后骑兵,压低声音道:“是汉明先生又有新作了吗?”

秦耀打了个踉跄,差点从马上跌落,霸王枪一挥,枪尾敲在了赵云的脑袋上。

“天天想什么呢,是这个!”

说完,手中寒芒一闪,一柄阔剑忽的出现在他手上。

剑身之上,寒光凛冽,充满了威严气息。

“这是……”赵云正色道。

“剑名:太阿,威道之剑!”秦耀解释道。

这是他昨晚下班打卡的奖励,没有第一时间拿出来,实在是不知道该把这把剑给谁,这可是华夏史上的十大名剑之一,论锋利程度,毫不逊色他手中的霸王剑,其声名更是远播。

乃是一代铸剑宗师欧冶子与干将合力锻造的得意之作。

“太阿剑!”赵云瞪大了眼睛,这把传说之剑,竟然在秦耀手上。

“嗯,就是传说中的太阿剑,我先把这把剑借给你,一会冲杀完毕,你若胜我,我便将此剑赠与你!”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赵云恬淡的气息上,透露出了熊熊战意。

武将因为修炼的内功不同,各自的气势也是不一样的。

关羽平时就像是一头蛰伏的蛟龙,一旦睁眼,则是动如雷震,势如闪电,有一往无前之势。

张飞就像是一头饿虎,每个见到他的敌人都感觉他随时都会扑上来将他撕成粉碎。

典韦更像是一头凶兽穷奇,光站在那里,就足以让人生畏,一旦动起手来,更是毫不留情。

黄忠就像是伺机而动的秃鹫,数十年沉淀下来的一双锐眼,仿佛能看穿人的五脏六腑。

而和其他人能带来强烈威胁感觉不一样,赵云更像是一尊圣洁的白泽,充满了平和,让人生不出一丝敌意,哪怕是他在杀敌之时,都没有一丝暴力感,反而是充满了美感。

但如果因此小觑了他赵云,那才是大错特错,白泽灵动,但不代表他软弱,面对邪狞,他会告诉对方,什么叫做圣光普照!

就像是那晚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赵云在秦耀面前露出了少年本性一样,此时有了太阿剑的吸引,哪怕一向祥和的赵云,也展露出了他作为超一流武将那惊人的气势。

银枪高举,赵云一身银甲在雪地的倒映下更显辉煌。

秦耀也是穿戴好了霸王乌金甲,两人一黑一白,俨然成了一对黑白双煞,身后众军士受其感染,也是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意,一片热浪蒸腾之下,周遭的白雪都为之融化。

等待良久,才终于见到一支浩浩汤汤的部队靠近,但对方显然没有注意到他们,更准确来说,他们现在根本无暇顾及周遭环境。

积满厚厚雪层的道路,让这些以高超马术自居的马背民族,此刻是受尽了苦难。

军阵之中,不断有人马失前蹄,一阵骚乱后,引起一整片的连锁反应,哪怕是百夫长不断用马鞭呵斥都没有用。

本来骑马的高机动性,此刻比走路也快不了多少。

“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只要再走过这段路,前方就是汉狗的盂县城了,我们进到城里,抢汉狗的吃的,杀汉狗的人,玩汉狗的女人,汉族女人浑身都是水做的,搂进怀里,能让你们冻僵的五肢都为之融化,先到先有,迟到的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享受了!”

为首的敌将高声呐喊道。

果然,画大饼在哪个时代都是不缺的,本来为大雪天困顿的部队,听到这番话,再度扬起了熊熊的战意。

而缓坡上,赵云等人也是听到了对方这般肆无忌惮的话语,面色平静之下,一行三千零两人,安静的像是一群雪兔。

待到靠近,赵云长枪挥落:“全军听令,随我冲阵杀敌!”

“杀!”

顿时,喊杀声大起,刚刚恢复了一些士气的南匈奴部队寻声望来,大惊失色。

“不要慌乱,这是汉狗的埋伏,汉狗兵力不足,不要怕,列阵迎敌!”敌将还是有些魄力的,很快就安抚下了有些躁动不安的士兵。

赵云一马当先,手中长枪闪烁,迎来的几个敌将还没露出得意的笑容,便被刺了个透心凉。

敌首大骇:“给我盯紧那个银甲将军!”

赵云寻声看了一眼,敌首浑身如堕冰窖,连忙让亲卫护卫在前,赵云无奈,难以靠近,拎起长枪如刀锋穿入敌阵。

秦耀游走在敌阵四周,霸王枪大开大合,用的是霸王枪法的单手十八挑,一众正欲形成合围之势的敌军被一枪一枪地挑飞,给赵云率队冲杀做了很大的保证。

“别管那黑甲将领,来人,给我围杀那银甲将军!”敌首咬牙道。

秦耀一个人,又怎么阻拦得了数万骑兵的合围,很快,赵云率领的骑兵部队就已经深陷敌军包围圈。

秦耀眉头一缩,杀人速度更快,可很快,视线里,赵云等人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子龙,千万不要出事啊!”

诈败,不是说打一下就逃了,要想诱敌深入,先是要打痛对方,让对方记恨,再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这边兵力不足,可以一口吞下。

所以,其中要付出的代价,把握的尺度,都是需要真实的人命去填的。

就像钓鱼一下,没有足够的诱饵,鱼儿又怎么甘心咬钩?

率军而来的,也是南匈奴七部中的一部,自然也不是什么蠢材,自己这边想一碰就撤,还让人深追,那是不可能的,计策一旦被识破,那想再成功,可就困难了。

“杀!”

一道声音响起,秦耀抬头望去,只见枪影漫天,伴随一声暴喝,南匈奴一众骑兵的尸体被挑飞至半空。

显然,是赵云发飙了。

秦耀也咬了咬牙,朝着人多之处杀去。

敌军惊怒,竟是借用人力将发号施令的人举了起来。

“右军听令,往东侧包围!不得让那银甲将军冲杀出去!”

“左军埋伏……额!啊!”发号施令的将领再难说话,因为他的脑袋,已经被一柄乌黑的大剑削掉。

百步飞剑!

秦耀一拉爪黄飞电的缰绳,持枪杀出一条血路,从地上拔起了自己的霸王剑。

而另一边,赵云在敌军包围圈未成之时,已经是穿透了敌方军阵,银龙轻甲上血水不断滑落。

头盔之下,赵云俊逸的小脸挂着一抹狠厉,看了看自己身后已经损失大半的骑兵,咬了咬牙。

“全军随我,再冲!会合汉明先生!”

“杀!”亲眼看到原本和自己聊天打屁的战友刚刚死于对方的马蹄之下,杀红眼的骑兵现在已经是忘记了恐惧,手持兵器,跟随赵云再度冲阵而去。

敌首被亲卫保护,撤到了一处矮坡,看到对方不撤退,反而是再度冲杀了进来,眼皮抖了抖。

“此为何人,竟有如此胆气?”

“常山赵子龙在此,敢犯我大汉边疆者,虽远必诛!”

“子龙勿忧,我在此处!”

六合枪法,破军!

秦耀霸王枪一抖,挑飞面前数十人,清空了一条道路,不远处,赵云率残部一往无前,朝自己这边杀来。

枪如惊雷,照一身肝胆!

心怀不惧,方能翱翔于天际!

赵云银甲染血,左手龙胆枪,右手太阿剑,率三千骑兵,正面硬撼十倍敌军,两进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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