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半
“叮叮叮……”
一个上了年纪的白发老人按下喋喋不休闹钟。他的双眼深邃而明亮,似乎闪烁着光,看上去十分有神。
他看向窗外,眼神是如此痴迷,眼睛不带眨一下的。那是漫天飞舞的雪,张扬得漂亮极了。那个老人就静静坐在床头看着眼前景致发了很长时间的呆。
回忆起往生。
过去记忆就像放经典老电影一样,一个接一个熟悉故事循环播放,久看不厌。
我是刘默
或是老了的缘故,我总喜欢发呆,回忆自己从前做过的事,和相遇相知过的人。
时间过了很久,才恍然回到现实,我总会我无声笑笑,过去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怀念。当然有些时候,泪水也会不自觉的流下……有些遗憾这辈子都是遗憾。
收拾好床被后,腿脚不好的我很小心翼翼的走楼梯,来到洗漱台前做起日常洗漱。事毕,我擦了擦起雾的镜子,一个白发苍苍病殃殃的老头模样显现出来,自己对着摆了个还算灿烂的微笑。
人这辈子总歹是要乐观面对生活不是吗,虽然我身患绝症有些痛苦,好在我现在还没死呢。
我还眷恋这个世界,贪图这里的一切。每天闲时,都会多吸几口细细品味那空气的清新感,回味无穷。夜深人静时也会仔细聆听那颗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我喜欢这个世界本身,哪怕它曾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一想到将来某一天要和这个老伙计告别时,我还是很不舍的。毕竟,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人和我有关系了,是的,他们很无情,陆陆续续抛下我去向天国度假去了。我活到了最后,和我的老伙计-这个很棒的世界一起。
今天是12月13日,是我和老伙计生活的第3万4千8百七十二天。
也是我得知身患绝症的第107天,从那天开始,我就开始写这本书了,来记述我这……很酷很棒的一生。
人总该把什么东西带进坟墓里吧?
所以,我打算把自己过去人生经历打包成一本书……送给自己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