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寒冽的北风吹来,杂毛鸟缩了缩脖子,跟后面。
屋面粉着白霜,墙角的水洼冻成冰坨。
深秋,夜寒日热,清晨如过寒冬。
秋游,是一种乐趣,坚果挂树上,小兽无处藏身,是收获的季节。
故地重游!杂毛鸟落难西郊,或许再也不会来了,想再看一看。
田间春麦、油菜长出,倒也给深秋的肃杀,增添些许活力。
士卒操演均是野地,一来是练兵,二是驱逐野兽,免受其害。
无数年围猎,虎、豹、熊、罴等猛兽几近绝迹,狼也少见。
偶见山鸡扑腾,野兔疾蹿于林中。
越走越远,杂毛鸟沿着一条山沟,溯源而上。
日头爬高,大地回暖,温热的雾丝丝绕绕,远见一挂飞瀑泻落。
“到了!”杂毛鸟兴奋,某一天,爷成了大豪,此地当兴!
幽潭,飞瀑落脚之处,被“砸”成数十丈的深潭。
灌丛拥挤,水草丰茂,小鱼游荡,环境十分幽净。
拓凌飞坐圆石上歇脚,将糕点捏成末,撒进潭里,再看着游鱼争抢、觅食,拓野警惕观察四周,杂毛鸟触景生悲,陷入深层次的回忆。
忽然,拓野移步,护在拓凌飞的前方,身体微绷,注视一条小路。
杂毛鸟疾蹿,躲拓凌飞的身后,谁让它现在是弱者!
渐渐地,林中传来细碎急促的“沙沙”声。
蓦然,凄冽之极的呼救声,嫩嫩的童音:
“抢劫啦,劫财咧,杀人咧,救命啊!”
赫然,一根硕大的胡萝卜,俩条粗壮的根茎快速挪移,两根稍细的根须,在半空飞舞,顶上长着无数种花草、树木。
杂毛鸟眼睛一亮,钩喙滴着涎水,奸笑道:
“小爷,咱们发达了。”
拓野闻言,阻住胡萝卜的去路,嘿嘿,它很老实,没有逃。
一条大虫,肥肥的大虫,两排铁钩子般的短腿,快速挪动。
圆圆的脑袋上,支着一对巨大对齿,互撞间,发出“咣咣” 巨响,两只复眼,大大的复眼,止盯着胡萝卜,女童声音响起:
“跑啊,赶紧跑,还能逃出小姑奶奶的手心?乖乖地当早餐吧。”
杂毛鸟闻声缩了缩头,趴地上伏着,不吭声了。
拓凌飞绕有兴趣地看着有趣的一幕,赞道:
“啧啧,想不到,世间无奇不有!第一天出门,就遇到会跑路的胡萝卜,还有会打劫的肥虫,哎,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拓凌飞并非莽撞,而是,欺胡萝卜、肥虫的战力不强。
假如,没有拓野跟着?肯定是拎起杂毛鸟,有多快跑多快,有多远逃多远,凭拓凌飞?是不敢与精怪对垒!会吐言的异物,是精怪!
肥虫停下,看向拓凌飞,不屑道:
“哪来的毛孩?赶紧滚,否则,连你和杂毛鸟一起洗了。”
突然,又仔细盯着拓野瞧了一会,才缓缓地退步:
“算了,算了,今天我有事,很忙,我要带我家的胡萝卜,种了几万年的胡萝卜回去做功课,真是的,不陪你们闲扯了。”
说完,拽着胡萝卜就想走。
杂毛鸟一振,弄不过拓野?
“蝶舞,你都认出我了,我肯定也认得你!”
“我们虽未谋面,却是闻名已久,不是吗?”
“堂堂的第一神兽,三十三天凌宵宝殿神兽坊的神兽、嚣张跋扈的九变神蝶,什么时候好说话了?还变成了一条肥虫?”
“三十二天的百草之祖,百草童子,甭装了,一根胡萝卜?你变成野草,我也认得出!俩位,你们玩什么游戏呢?”
肥虫拽着胡萝卜,走又走不掉、打又打不嬴,无奈之下,只能变回精灵古怪的女童,胡萝卜晃身,是一个憨厚老实的男童。
蝶舞不耐烦,不甘地挥舞着小拳头:
“我就差第九变,就成为真正无敌的神兽,并能塑造神格晋升祖神,但天帝昊老贼使坏,隐隐压制、排斥小姑奶。”
“三十三天没有可助我晋升之物,修行?要到猴年马月!”
“人算哪如天算?神界出事了,界壁消融,我趁机掳走百草!哪知,才啃了一小片叶子,就开始进化,变成虫子,连百草都控制不住,否则,哪怕是一变蝶,杂毛鸟,敢这样跟我说话?”
百草童子腼腆,是非常抱歉:
“蝶舞,你想多了,我是想借你的手,逃出三十二天,若不是我心甘情愿,你能在三十二天进退自如,还能逃走?”
“其实,我早想逃出三十二天,孙药神整天神神叨叨,虎视耽耽,待要等我长熟宰了晋级;老君神尊也等我成熟炼制丹药!”
“哼哼,他们还傻傻地枯等,以为我不知道内情!一小片叶子,是付给你的酬劳,今天若不是他们碍事,我早就跑了。”
拓凌飞盯着杂毛鸟,很好奇:
“你们认识,那你是什么来历?”
杂毛鸟萧瑟,幽幽叹气:
“我是圣界的大鹏金翅鸟,仁圣的亲娘舅,最爱吃天龙,几万年下来,圣界天龙都快被我吃绝种了,天龙是圣界军团的战兽!”
“武圣气急,一掌将我拍出圣界。从此流落源陆,一身神通万不存一,落毛的凤凰不如鸡,要重新杀回圣界,难呐!”
拓凌飞更疑惑,不解道:
“你为何,要跟着我?”
杂毛鸟脱口而出:“跟着你有好处啊!”
被蝶舞、百草盯着,杂毛鸟讪讪:
“某一日,我躲在仁圣宫房橼上睡觉,恰巧遇上仁圣与闻达贤人密议,言道,近来天道大变,诸界会出现天运之人、以及承运之人,还伴随着机缘,成就老祖不在话下。”
“圣界正在运作,要将天运之人引入圣界,光大圣界。”
拓野兴奋,振声道;
“我家公子是天运之人?”
天运之人会得到上天的眷顾,万事遂顺,身边人会沾上好运气。
杂毛鸟瞥他一眼,喃喃道:
“你家公子是不是天运之人?我不敢妄下断言,诸界最有名的天运之人是天帝昊,整个封神之战打得热火朝天,却与他没有丁点关系,可是封神的时候,却是被策封成了天帝!”
“人族最有名的三圣,整日斩妖除怪、扫清外魔,修行之法是他们初创,但又如何?还不是憋屈地,窝在极西的蛮荒之地过活。”
杂毛鸟觉得有些过了,婉转道:
“你家公子肯定不是天运之人!倒是有点相像承运之人,任何人都能成为承运之人,能承受多少造化,是承运之人能走多远的关键。”
“有捡到了一万枚金币,做生意、盖房子,从此发家致富;而有的人只捡了一千枚金币,还没用呢,就被人抢了、还被杀了灭口。”
“世间事非一两句话道明,要做过了,才知道谁是天运之人、承运之人!算了,得赶紧地把眼前的事做成了,才是大事。”
杂毛鸟把蝶舞、百草拉到一个旮旯角落,商量去了。
杂毛鸟介绍了众生意、乐土,欲拉两人搭伙,共同成就乐土老祖。
蝶舞不乐意:
“为何小毛孩做老大,我们只能做陪衬?”
杂毛鸟很有耐心,分析道:
“若能做老大,我早就做了!我是没机会了,只能搭伙入班,你们两个倒是还有机会!不过,你们是有问题之人,百草不敢公开露面,蝶舞要防天帝追杀,这些不是重点,你们都不怕、我也不怕。”
“重点是,老大作为承运之人,要年纪幼小、才有发展空间。”
“其二,小毛孩是王子,手下有一大票人,是从最小的王子做到了太子,一点儿都不凶险,国力臻臻日上,小毛孩的运道旺着呢!”
杂毛鸟略显嫌弃地瞧着俩衰人,漫声道:
“你们是倒霉的人,现在还逃亡呢,像蝶舞,才吃了小片的叶子,就手无缚鸡之力,这种运道的人当老大,我心里不踏实。”
“我们时背,做不得老大,要与有运道的人搭伙,才有出头之日。”
蝶舞与百草,是活了无数载岁月的积年老怪,知道杂毛鸟没说谎,百草是所有人觊觎的顶级药材,蝶舞的仇家遍布诸界。
现在,连自保之力都没有,不说公然露面,只要稍漏一点儿的风声,怕是在劫难逃,只有几人搭伙抱团,做一番事才行。
眼下,需要一处安稳的落脚处,再养精蓄锐,恢复力气。
要不然?杂毛鸟的下场,就是蝶舞、百草的镜子。
你想想,一伙混小子,就能将大鹏金翅鸟逮住,还想着法虐待。
什么炖了吃、烤来吃,想想都憋屈。
还好,杂毛鸟的运气不错,混小子受伤欠账,想卖杂毛抵药钱。
又是遇上好心的小王子,顺手将它救了。
蝶舞、百草心虚,瞟了瞟大山深处,幸好没遇上凶残的猛兽,哪怕是一群野狼?俩联手之下,谁吃谁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蝶舞的手段高强,最爱惹事,更奇的是,她只喜勒索,鲜少杀人,亦因此,她的仇人?都是三界的名人、大佬,很要命的。
百草?是祖草诶!生吃、烹煮、炼丹,都是上好的原料,是至宝。
杂毛鸟是仁圣的亲娘舅,见多识广,所谋之事可操作性极高。
仨老怪谈妥后,把拓凌飞、拓野邀来,一块儿闲扯些诸界的趣事,令拓凌飞、拓野大开眼界,知道神界不为人所知的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