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有多久到娃塔森林?”
莫奇有气无力地问到。
现在是下午五点,虽然中途简单休整了两次,可毕竟已经走了十几个小时,不说年迈的老安,连莫奇都快吃不消了。
“可能还有五六个小时才能到。”
“哎,不行了,实在是走不动了。快让我停下来喘一喘。”
老安说罢,便顺势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
“就是,休息一下嘛。”
作为三人中唯一的壮年二虎,他别无他法,必须得将就一下这两个老弱病残。
“行吧。”
莫奇还没坐下来,二虎便已经将地图在地上摊开了。
说实话,二虎这个人虽然嘴上刻薄,但脑子好使,而且做事也踏实、上心,这确实令莫奇对他有些佩服。
“我们的速度比预想的慢一些,这样下去得后天晚上的下半夜才能到,所以我们必须加快。”
“另外,我们还有就能到几个小时到娃塔森林,如老安说的那样,里面野兽多,咋们经过它的时候必须保证精力充沛,可眼下你们俩这个情况,恐怕有。。”
“这样吧,这天也快入夜了,休息一会儿后咱们再继续走几个小时,等距离娃塔森林一两个小时路程的时候就停下来住一晚。明天天一亮就赶紧上路,争取尽快穿过森林,怎么样?”
老安作为一个老队员,职业素养终于被逐渐唤醒,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想了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
“这主意好,我举双手赞同!”
莫奇急忙附和道。
“行,那就这么办。”
凌晨三点,老安和莫奇已经熟睡了好一会儿,留下二虎一人在此守夜。
虽然现在这个地方离娃塔森林还有两个小时的路程,但谁也不敢保证这附近没有野兽出没。所以三人刚决定在这里驻扎时便商议好了必须有人守夜。其中二虎守上半夜,莫奇守下半夜,年龄最大的老安只需要负责安心休息即可。
虽然老安执意坚持他也要守夜,可最终还是被莫奇二人拒绝了。愧疚的老安只能寄希望于明天到娃塔森林后,自己能凭借多年的经验,多给这俩小孩帮忙了。
二虎刚往火堆里添了一把柴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是我。”
还未等二虎将剑拔出,莫奇的声音便响起,二虎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该你去休息了。”
“你还可以多睡一会儿。”
“不用了,你去吧,我来这守着。”
“那好吧,你务必小心,有什么情况及时叫我。”
“嗯,知道了。”
野外的夜格外地冷,莫奇整个人被冻得瑟瑟发抖。他将屁股往靠近火堆的方向挪了挪,一直烤了好一会儿,他那冻得僵硬的身体才感到一丝暖意。
火光印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脸衬得红扑扑的。
盯着火苗的莫奇,慢慢地陷入了沉思。
此次前往巨城的任务艰巨,副队长选定的三人中,老安是巡逻队的老队员,不管是哪方面,他都拥有丰富的经验。至于二虎,他身强力壮,脑子也好使,做事还认真。可是,他自己呢?
就这样一个又瘦弱,又笨,还没战斗经验的人,为什么会被副队长选中呢?
难道只是为了凑数?
从小到大,不管是在少年队还是巡逻队,他都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任谁都可以吩咐他,使唤他,欺负他。而他自己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总是对别人言听计从,就像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这样的他,平日里从来不去思考太多的东西,日子总是过一天算一天。可现在回想起来,他突然觉得这十四年自己过得太失败。
莫奇的心里忍不住有些失落。
远处的狼嚎声一阵阵地传来,此起彼伏,不过听不真切,看样子还距离很远,明天的娃塔森林,还不知道他们会遇到些什么。
哎,算了,先保证自己能好好活着回卫城吧,等这趟任务完成了再想其他的也不迟。他只能这样安慰着自己。
过了好一会儿,狼嚎声终于停了下来。四周变得安静,只剩下帐篷里老安的打呼声。
正当他祈祷今晚能平安度过时,却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异样。
在他的正前方是一片小树林,白天他们三人已经查看过,里面并无野兽活动的痕迹。可现在,莫奇觉得里面藏着些什么东西,而且这东西正在死死地看着自己。
他立刻抬起了头,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小树林的方向,与此同时快速地将随身佩戴的剑拔了出来。
在月光下,这剑散发着阴冷的银光。
莫奇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很想将老安他们叫醒,可是又怕是自己太多疑,白白浪费了别人的休息时间,于是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这样保持高度警惕的几分钟里,莫奇却始终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难道真的是自己精神紧张听错了?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于是决定前去查看一番。
莫奇右手持剑,身子微曲地朝前方缓缓前进。他的脚步轻盈,脚下的积雪竟没发出半点声响。
一个人远离驻扎营地并深入漆黑的环境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所以在即将进入树林时他选择了停下,只是手持长剑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
反复确认了好几次,他才肯定自己确实没有听到任何声响。总算放松了警惕的他这才将剑入鞘,拍了拍僵硬了的肌肉,重新往火堆走去。
可是没走几步,身后忽然掀起一阵狂风,卷起了一地的积雪,火堆里的火星子也被吹得到处都是。
不好!
心里一惊的莫奇一个转身,便发现一个硕大的黑影在他的头顶盘旋着。这玩意展开翅膀估计有两米宽,那张尖锐如刀尖的嘴,看着甚是吓人。
莫奇的心一沉。
“遭了,是猎头鹰!”
猎头鹰是大家公认的野外最凶猛的动物之一。
莫奇曾经听巡逻队的人说过,这玩意专门以动物头部为食物,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名。他们见过最大的一只猎头鹰,展开翅膀甚至能有十来米长。
猎头鹰的嘴巴尖锐,连石头都能轻松凿穿。除此之外,它的力气还极大,一只鹰爪就可以轻轻松松抓起一个二三百斤的胖子。平日里要是一个人出门遇到了它,那简直是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乖乖地将自己的头颅奉上。
不过幸运的是,这玩意是独居动物,从不结伴,不然,人类在它们面前,简直如蝼蚁一般渺小。
第一次见到这种传闻里的动物,莫奇吓得冷汗都出来了。
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