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这话的莫奇和二虎相视一眼,他们俩现在也拿不定主意。
“我已经给巡逻队传信了。”
“是吗,有回信吗?”
二虎摇摇头。
“那这么说来,这巨石阵的事情,我们还是得先自己调查。”
二虎点点头。
“你们有听说过这巨石阵的什么其他故事吗?我是说,抓老安的那群人,好像是想来找什么东西。”
莫奇开口问道,但是并没有得到什么满意的答复。
“这样吧。我们先看看能不能找到那块倒下的石头,同时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线索。”
“嗯。”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石子掉落地上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难不成被发现了?莫奇的心里暗暗打鼓。可是声音却又立刻消失了,就像刚刚发生的是幻听一样。莫奇和老安一个眼神互换,老安便提着剑慢慢往发出声音的地方挪去。
一步,一步,又一步。他每迈出一步,紧张的气氛便浓厚了一分。
“是谁!”
老安低吼了一声,可是并没有搜寻到踪迹。
这不对劲,刚刚明明听到什么声音的。
他皱着眉头,往莫奇二人的方向摇了摇头,莫奇和二虎这才走了过去。
空空如也。
“刚刚你们都听到了吧?”
“嗯。”
“小心有诈。”
这种看不到敌人的感觉,比看到了还要令人恐怖。
紧接着,又是一声刀鞘与石头碰撞的声音,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很清楚,三人的神经立刻绷紧了。
声音在前方不远处,三人这次一起往前。
转过一块大石头,地上赫然躺着一个人,他的脸色苍白,浑身衣服破烂不堪,看上去全是被刀剑划破的。而更惊人的是,他的胸前,有两把交叉的剑!
是巡逻队的人!
“吴方曲!”
二虎忍不住叫了出来。可是地上躺的那个人毫无反应。
看着老安和莫奇疑惑的眼神,二虎急忙解释道。
“他,就是四分队失踪的其中一个!”
这句话如同寒冷的冬季突然燃烧起了一股熊熊的烈火,让莫奇的血液沸腾了。
“你是说,那二十个人!其中的一个!”
二虎重重地点了头,他的神色非常激动。
“老安,快,看看他怎么样,没准我们能靠他找到其他人!”
老安急忙把剑丢到了一旁,检查起伤势来。
此人脉搏虚弱,昏迷不醒。浑身十几次刀伤,最深的一处直指脾脏,虚弱至极。
“情况很不好啊,这伤口太深,我处理不了。”
眼看着用生命换来的线索可能快要中断,莫奇的心跌到了谷底。
“那怎么办?”
“我们只能先帮他止血,然后把他带出去,待他醒后再问其他的事。”
只能这样了。
莫奇将自己准备的所有吾檀花花粉全拿了出来,可是他身上的伤太多,居然不够用。葛藤树皮也只能由力大的二虎捣碎,然后就着水给他灌了进去。
现在一行四人,一人昏迷,一人受伤,实在是异常艰难。附近找不到树枝做担架,只能由身强力壮的二虎将人背着走。
出去巨石阵的地方有那两伙人在,他们还不知道状况如何,出不去,无奈。只能往巨石阵的更深处走去。
另一边,在一番激烈的打斗后,黑衣人阵亡两人,舞东楼的那群人阵亡一人,剩余三个,全被黑衣人活捉了。
“说,你们是谁?”
黑衣人的领头者顾不上自己身上的伤,让同伙将朗普架着就开始逼问起来。
“我说了,你抢了我的台词。”
纵使被抓,朗普依然没有放下他的身段,以一种挑衅的口吻说道。
领头的直接一个拳头照准他的脸呼了过去,朗普的口鼻立刻涌出了鲜血。
“不说是吧,老子有的是办法。”
“给我搜!”
黑衣人让手下将他们全身搜了个遍,将包袱也全部给抖落了出来。
一些巨城的钱币立刻撒在了地上,可是并没有发现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伙人,和黑衣人一样,都刻意隐藏了自己的身份。
“老大,没有。”
“我这里也没搜出什么来。”
恼怒的黑衣人头子对准朗普的肚子又是一拳,痛得朗普的脸都扭曲了,可是他依然没有开口。
“既然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杂碎,那就把他们全部就地解决了吧!”
“是。”
“你敢!”
和朗普一起,另一个更为魁梧的人站了出来,挡在了朗普的前面。
“你看我敢不敢。”
黑衣人头子拳头紧握,直接冲到了这人的面前,想要给这小子一个教训。
“做人别那么狂妄,你会吃亏的。”
这人倒不怕拳头的威胁,将胸膛挺得高高地,胸有成竹地说道。
“现在站你们面前的,是芝加城城主儿子!”
这么一句话一出,黑衣人的拳头悬在了空中,再也挥不出去了。
“你不要在这给我信口雌黄。”
可是,黑衣人头子仍然不死心,依然咬牙切齿地对这人说道。
“你不信,可以自己验证。”
芝加城属于鹰国,当今数一数二的大国。而芝加城城主的儿子,则是下一任城主的接班人,普通人根本惹不起的,更何况。。。。
黑衣人头子半信半疑地走到朗普的面前,撩开了他胸口的衣服,果然有一个鹰爪一样的胎记。
糟糕!
相对于黑衣头子震惊的样子,朗普则是一脸灿烂的笑,如同和煦的春风吹满了大地。
卫城城司处。
城主正仔仔细细地将卢肯呈上来的信看完,然后面无表情地盯着桌面,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你怎么安排的?”
“我已经派人去巨石阵支援了。”
“不,把他们撤回来。”
“啊?”
卢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是我们的队员在里面很危险,而且对方,”
城主却开始烦躁起来,起身在会议室里不停踱步。
“我说让你撤回来,立刻,马上!”
“城主!”
“你是听不到我说的话吗!”
城主走到了卢肯的面前,一把拎起了他的衣服领口。
昨天在这里发生的一幕,再次发生了。
卢肯不知道城主是怎么了,他的眼睛写满了震惊和疑惑。
“巨石阵是巨城领土,如果被发现我们擅自调兵去那里,你觉得凭石国,我们卫城还能保住吗?”
“城主,我派出去的是最精锐的队伍,他们会在别人到来之前,”
“撤!回!来!”
城主的语气不容置疑,他的这个反应也大大超出了卢肯的意料。认识这么多年来,城主一直是很平静的一个人,甚至看不出他的喜怒哀乐,可是今天,他却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是,我这就去!”
卢肯匆忙退下,并立刻给手下传信,让他们即刻撤退。
转念一想,卫城现在确实不堪一击,作为龙国的唯一血脉,城主的选择,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可惜了那二十个队员,还有,不一派出去的那三个。
天空阴云密布,卢肯的心也灰蒙蒙的。
这本书打算写到七万字就差不多了,如果没签的话我会开新书。其实这本书起草的时候很宏大,我觉得可能百万字是标配,但是可能不适合这个风格的吧,所以并没有什么成绩,之前也说了,我想写侦探类的。
因为从小就喜欢侦探小说。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无人生还、达芬奇密码、清明上河图密码这些书我都超级喜欢,还有东野圭吾的书也是。其实之前一直不喜欢日本的书,觉得有些压抑,不管是他们的小说还是电影,都给我这样的感觉。但是侦探系列的我就爱看。
以前觉得自己写侦探类的可能会很难,很多东西处理不好,没有经验,但是,试一试嘛,没准就成功了呢。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种感觉,就是特别爱看书,看了书就掉进去了,出不来。我一直觉得。看书能够增加我生命的质量,因为我能跟每一个主人公一起,经历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看到我不曾看过的风景,感受我没感受过的东西。就像,我活了很多次一样。
我觉得,这就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
我也一直很羡慕那些有才华的人,比如能自创歌曲的歌手们,他们可以将自己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谱成曲,让世人传颂,一起去感受他们的感受。你看上去很斯文的很内敛的一个人,听了他的歌你才会知道,哦,原来他的内心是这么地丰富多彩。
没错,我觉得我羡慕的是,他们把自己放大了,让世人能够看到他们,关注他们,他们也给世人创造出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那么,小说为什么不能呢?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忙忙碌碌,就像文艺青年说的,不过为了碎银几两。大家可曾有意停下脚步,感受这热烈的世界?
如果生活对你不够好,没关系,书里面的世界可以任我遨游。在这里面,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角。
我常常怀念以前,怀念经历过的一切,那些生活中转瞬即逝的情绪,不管是美好,还是悲伤,都像一把沙,不论我想不想,他们都会从我的指尖滑落。
但是,小说不一样。
那些我深刻怀念的场景,无数次想再次体会的情绪,生活不能给予我,但是小说能。它们就像一个制作标本的大师,将我所追求的一切全部刻在了书里,不管五年,十年,一百年,这份情感,仍然被完好如初地保留着,这就是小说的魅力。
许多我魂牵梦萦的景象,通过小说被一遍遍唤醒,并一遍遍地变得深刻,我就像再活了一次般。它,真的可以增加我生命的长度和厚度。
我读初中时就想着写小说,那会儿语文老师让我们尝试写了一次,我觉得我很爱当时的那个短篇,将自己的生活揉进去,揉进一个一个的方格子里,跟着大家一起喜怒哀乐。
小说的魅力就在这里。我希望和大家共情,我希望小说能找回我们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我希望当大家忙碌的时候,可以停下脚步来,不要为人情世故所束缚,让我们跳进小说的世界里,去探寻真正的自己。
我觉得我羡慕的人,从来不是什么有钱的或者相貌出众的或者其他的什么,而是那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在小说里,我们可以反思,可以体会,可以自我升华。
当这个纷扰的世界不再困扰我们,我们想变成什么样的人?
你想成为一个明星,那你就去书里面,去成为呼风唤雨,被霓虹灯照亮的人。
你想成为医生,那就去书里,为病人分忧,为科学献身。
小说从来都不是天方夜谭,更不是麻痹我们的毒药,而是提醒我们,你想成为什么,你要如何成为他。
愿小说赐予我们彼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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