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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你知道这是谁吗

听闻这话的莫奇和二虎相视一眼,他们俩现在也拿不定主意。

“我已经给巡逻队传信了。”

“是吗,有回信吗?”

二虎摇摇头。

“那这么说来,这巨石阵的事情,我们还是得先自己调查。”

二虎点点头。

“你们有听说过这巨石阵的什么其他故事吗?我是说,抓老安的那群人,好像是想来找什么东西。”

莫奇开口问道,但是并没有得到什么满意的答复。

“这样吧。我们先看看能不能找到那块倒下的石头,同时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线索。”

“嗯。”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石子掉落地上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难不成被发现了?莫奇的心里暗暗打鼓。可是声音却又立刻消失了,就像刚刚发生的是幻听一样。莫奇和老安一个眼神互换,老安便提着剑慢慢往发出声音的地方挪去。

一步,一步,又一步。他每迈出一步,紧张的气氛便浓厚了一分。

“是谁!”

老安低吼了一声,可是并没有搜寻到踪迹。

这不对劲,刚刚明明听到什么声音的。

他皱着眉头,往莫奇二人的方向摇了摇头,莫奇和二虎这才走了过去。

空空如也。

“刚刚你们都听到了吧?”

“嗯。”

“小心有诈。”

这种看不到敌人的感觉,比看到了还要令人恐怖。

紧接着,又是一声刀鞘与石头碰撞的声音,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很清楚,三人的神经立刻绷紧了。

声音在前方不远处,三人这次一起往前。

转过一块大石头,地上赫然躺着一个人,他的脸色苍白,浑身衣服破烂不堪,看上去全是被刀剑划破的。而更惊人的是,他的胸前,有两把交叉的剑!

是巡逻队的人!

“吴方曲!”

二虎忍不住叫了出来。可是地上躺的那个人毫无反应。

看着老安和莫奇疑惑的眼神,二虎急忙解释道。

“他,就是四分队失踪的其中一个!”

这句话如同寒冷的冬季突然燃烧起了一股熊熊的烈火,让莫奇的血液沸腾了。

“你是说,那二十个人!其中的一个!”

二虎重重地点了头,他的神色非常激动。

“老安,快,看看他怎么样,没准我们能靠他找到其他人!”

老安急忙把剑丢到了一旁,检查起伤势来。

此人脉搏虚弱,昏迷不醒。浑身十几次刀伤,最深的一处直指脾脏,虚弱至极。

“情况很不好啊,这伤口太深,我处理不了。”

眼看着用生命换来的线索可能快要中断,莫奇的心跌到了谷底。

“那怎么办?”

“我们只能先帮他止血,然后把他带出去,待他醒后再问其他的事。”

只能这样了。

莫奇将自己准备的所有吾檀花花粉全拿了出来,可是他身上的伤太多,居然不够用。葛藤树皮也只能由力大的二虎捣碎,然后就着水给他灌了进去。

现在一行四人,一人昏迷,一人受伤,实在是异常艰难。附近找不到树枝做担架,只能由身强力壮的二虎将人背着走。

出去巨石阵的地方有那两伙人在,他们还不知道状况如何,出不去,无奈。只能往巨石阵的更深处走去。

另一边,在一番激烈的打斗后,黑衣人阵亡两人,舞东楼的那群人阵亡一人,剩余三个,全被黑衣人活捉了。

“说,你们是谁?”

黑衣人的领头者顾不上自己身上的伤,让同伙将朗普架着就开始逼问起来。

“我说了,你抢了我的台词。”

纵使被抓,朗普依然没有放下他的身段,以一种挑衅的口吻说道。

领头的直接一个拳头照准他的脸呼了过去,朗普的口鼻立刻涌出了鲜血。

“不说是吧,老子有的是办法。”

“给我搜!”

黑衣人让手下将他们全身搜了个遍,将包袱也全部给抖落了出来。

一些巨城的钱币立刻撒在了地上,可是并没有发现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伙人,和黑衣人一样,都刻意隐藏了自己的身份。

“老大,没有。”

“我这里也没搜出什么来。”

恼怒的黑衣人头子对准朗普的肚子又是一拳,痛得朗普的脸都扭曲了,可是他依然没有开口。

“既然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杂碎,那就把他们全部就地解决了吧!”

“是。”

“你敢!”

和朗普一起,另一个更为魁梧的人站了出来,挡在了朗普的前面。

“你看我敢不敢。”

黑衣人头子拳头紧握,直接冲到了这人的面前,想要给这小子一个教训。

“做人别那么狂妄,你会吃亏的。”

这人倒不怕拳头的威胁,将胸膛挺得高高地,胸有成竹地说道。

“现在站你们面前的,是芝加城城主儿子!”

这么一句话一出,黑衣人的拳头悬在了空中,再也挥不出去了。

“你不要在这给我信口雌黄。”

可是,黑衣人头子仍然不死心,依然咬牙切齿地对这人说道。

“你不信,可以自己验证。”

芝加城属于鹰国,当今数一数二的大国。而芝加城城主的儿子,则是下一任城主的接班人,普通人根本惹不起的,更何况。。。。

黑衣人头子半信半疑地走到朗普的面前,撩开了他胸口的衣服,果然有一个鹰爪一样的胎记。

糟糕!

相对于黑衣头子震惊的样子,朗普则是一脸灿烂的笑,如同和煦的春风吹满了大地。

卫城城司处。

城主正仔仔细细地将卢肯呈上来的信看完,然后面无表情地盯着桌面,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你怎么安排的?”

“我已经派人去巨石阵支援了。”

“不,把他们撤回来。”

“啊?”

卢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是我们的队员在里面很危险,而且对方,”

城主却开始烦躁起来,起身在会议室里不停踱步。

“我说让你撤回来,立刻,马上!”

“城主!”

“你是听不到我说的话吗!”

城主走到了卢肯的面前,一把拎起了他的衣服领口。

昨天在这里发生的一幕,再次发生了。

卢肯不知道城主是怎么了,他的眼睛写满了震惊和疑惑。

“巨石阵是巨城领土,如果被发现我们擅自调兵去那里,你觉得凭石国,我们卫城还能保住吗?”

“城主,我派出去的是最精锐的队伍,他们会在别人到来之前,”

“撤!回!来!”

城主的语气不容置疑,他的这个反应也大大超出了卢肯的意料。认识这么多年来,城主一直是很平静的一个人,甚至看不出他的喜怒哀乐,可是今天,他却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是,我这就去!”

卢肯匆忙退下,并立刻给手下传信,让他们即刻撤退。

转念一想,卫城现在确实不堪一击,作为龙国的唯一血脉,城主的选择,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可惜了那二十个队员,还有,不一派出去的那三个。

天空阴云密布,卢肯的心也灰蒙蒙的。

这本书打算写到七万字就差不多了,如果没签的话我会开新书。其实这本书起草的时候很宏大,我觉得可能百万字是标配,但是可能不适合这个风格的吧,所以并没有什么成绩,之前也说了,我想写侦探类的。

因为从小就喜欢侦探小说。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无人生还、达芬奇密码、清明上河图密码这些书我都超级喜欢,还有东野圭吾的书也是。其实之前一直不喜欢日本的书,觉得有些压抑,不管是他们的小说还是电影,都给我这样的感觉。但是侦探系列的我就爱看。

以前觉得自己写侦探类的可能会很难,很多东西处理不好,没有经验,但是,试一试嘛,没准就成功了呢。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种感觉,就是特别爱看书,看了书就掉进去了,出不来。我一直觉得。看书能够增加我生命的质量,因为我能跟每一个主人公一起,经历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看到我不曾看过的风景,感受我没感受过的东西。就像,我活了很多次一样。

我觉得,这就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

我也一直很羡慕那些有才华的人,比如能自创歌曲的歌手们,他们可以将自己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谱成曲,让世人传颂,一起去感受他们的感受。你看上去很斯文的很内敛的一个人,听了他的歌你才会知道,哦,原来他的内心是这么地丰富多彩。

没错,我觉得我羡慕的是,他们把自己放大了,让世人能够看到他们,关注他们,他们也给世人创造出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那么,小说为什么不能呢?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忙忙碌碌,就像文艺青年说的,不过为了碎银几两。大家可曾有意停下脚步,感受这热烈的世界?

如果生活对你不够好,没关系,书里面的世界可以任我遨游。在这里面,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角。

我常常怀念以前,怀念经历过的一切,那些生活中转瞬即逝的情绪,不管是美好,还是悲伤,都像一把沙,不论我想不想,他们都会从我的指尖滑落。

但是,小说不一样。

那些我深刻怀念的场景,无数次想再次体会的情绪,生活不能给予我,但是小说能。它们就像一个制作标本的大师,将我所追求的一切全部刻在了书里,不管五年,十年,一百年,这份情感,仍然被完好如初地保留着,这就是小说的魅力。

许多我魂牵梦萦的景象,通过小说被一遍遍唤醒,并一遍遍地变得深刻,我就像再活了一次般。它,真的可以增加我生命的长度和厚度。

我读初中时就想着写小说,那会儿语文老师让我们尝试写了一次,我觉得我很爱当时的那个短篇,将自己的生活揉进去,揉进一个一个的方格子里,跟着大家一起喜怒哀乐。

小说的魅力就在这里。我希望和大家共情,我希望小说能找回我们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我希望当大家忙碌的时候,可以停下脚步来,不要为人情世故所束缚,让我们跳进小说的世界里,去探寻真正的自己。

我觉得我羡慕的人,从来不是什么有钱的或者相貌出众的或者其他的什么,而是那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在小说里,我们可以反思,可以体会,可以自我升华。

当这个纷扰的世界不再困扰我们,我们想变成什么样的人?

你想成为一个明星,那你就去书里面,去成为呼风唤雨,被霓虹灯照亮的人。

你想成为医生,那就去书里,为病人分忧,为科学献身。

小说从来都不是天方夜谭,更不是麻痹我们的毒药,而是提醒我们,你想成为什么,你要如何成为他。

愿小说赐予我们彼此力量。

感谢击溃我惹哭她魔女、魔图来份、我自学、蜜橘之夏、紫玉兰开了、都有啥来着、信用卡动物、穆铁柱画的、民族街墨子、语文咋了强迫症、丽目、偶可以、箍耶鲁、欧若德、MVP我出的1胡学、额刘特A1是、那我也看书去、www啥都、6214886314、慕斯呢罗没有、马厩我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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