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兵相接,二十来个游民手持镐把、撬棍、高尔夫球杆、卷在报纸里的西瓜刀(平时,从皮带头插进去,插到裤腿里,把T恤一遮,不亮出来就什么也看不到)……与拆迁大队的兵器碰到了一起,发出乒乒乓乓之声。
混混之中,一个留着长须,剃着光头,脸上的法令纹很深的家伙叫道:“这栋楼的屋主是我二哥的祖宅,是我二哥名下的资产之一,根本还不是最主要的资产,我二哥的资产海了去了,将他手上的一二个房产拎出来,都值几千万,我二哥之所以要死守这城中村的破楼,原因在于,二哥的父母在被他气死之前,就住在这栋楼里,我二哥也在这里长大,我二哥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我二哥说,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感情,对父母的感情叫孝,对兄弟的感情叫义,在孝与义的面前,钱就是个屁,瞧瞧,兄弟们,我二哥是在教兄弟们做人呢,是不是?我二哥还说,人生最痛苦的事是,子欲养而亲不在,每当他进入此楼,往事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般地在他的眼前打开,父母的音容笑貌宛在,有一次,我在这栋楼里,亲眼看见我二哥因思亲伤感,泪如泉涌,为了几百万的拆迁款就把父母所在的祖宅给拆了,还是不是人,还是不是人?人生在世,孝义为立身之本,兄弟们,拿出你们的血性来,好好地教教这群完全不懂孝义为何物的王八蛋。“这人慷慨激昂的发表着演讲,似乎忽略了他所讲的两个关键性的细节其一,二哥的父母是被二哥气死的;其二,自己的手下包括自己,都是一群混混。
木叶的习惯是,打架时,谁说话多,打谁。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打小木叶就深谙此理,不管对方带了多少人,老大一垮,队伍马上就散了,再者,跟小兵小将打,对于木叶这种类型的人来,一点挑战感都没有,木叶又习惯性的撇了撇嘴,对着那个长篇大论的冷笑了一下,说:“耍嘴皮的,我们过过招,怎样?“
“你说你要跟我打?“
“是呀。“说着,就用木棍指着他。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够不够格。“
“没想过,也不必想,够不够格也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那什么是重要问题?“
“胜负。”
“也是,那我就先测试一下你究竟够不够格。”说着朝着几个小喽啰指了指,道:“给我上。”这厮倒也令行禁止,五六个小喽啰考虑也不考虑就气势汹汹地冲了上来,就好像已经开始分战利品似的,生怕自己落了后,好的东西都被同伴给抢光了,全然不顾对方的威势。
木叶见五六个人向他包抄了过来,脸色立马就阴沉了下来,眉眼之间聚集起了一股杀气,触目惊心。一赤膊者,左胸刺一条青龙的,双手持一高尔夫球杆,凌空向木叶的脑门劈来,木叶拿着手里的木棍只轻轻往左一格,高尔夫球杆就偏向了一旁,另一个穿着满身热带水果者见木叶的注意力被青龙所吸引,趁虚攻袭木叶之背,从来没有一个人,背上会长眼睛的,热带水果手持一棒球棒贯注全力向木叶的脊柱砸去,热带水果相信,此击必中,而木叶必废,木叶一废,老大一定记我大功,此后,我定能在组织内青云直上,车子、房子、金子、女子定能如秋叶一样片片飘来。可惜,木叶之所以是木叶,乃是因为他从小就混战在街头,经历大大小小百余战,从未尝败迹,实战经验极其丰富,再加上小学一段时光,跟自己的发小华、信、龙、飞几个凑了一笔巨资买来武林秘籍若干,加上自己用功又勤,悟性又高,从那以后,木叶的街斗水平得到了中华五千年国术之精华的加持,常常能后发先至,以少御繁,以静制动,以寡欺众,总而言之,在家乡小镇那个小范围之内,木叶是个传说,人送外号“街斗之神”。
在神的眼里,没有奇迹,一切都是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热带水果的身形刚动,已经经由木叶眼角的余光传递到大脑,本能地做出了反应传递到脊柱,木棍突然往后一撤,只听木叶背后一声惨叫,热带水果颓然倒地,在车灯的辉映下,他T恤上的那些仍旧很鲜艳的水果好像很好吃的样子。片刻之间,围攻木叶的由五个变成了四个,这四个,包括青龙在内,还有一朵玫瑰,一个头骨,一株热带棕榈树,见前两番攻击都奈何不了木叶,对木叶都起了忌惮之心,刺着玫瑰的额头沁出了汗来,他手里的铁棍护着自己的前胸,玫瑰象征着爱情,懂爱的人不仅仅只为自己保全自己,他心里有一个人,他为了她,在前胸刺了这朵玫瑰,为了守卫这朵玫瑰不凋零,不被他人采摘,他必须小心,他只是应付眼前形势,绝不搏命,他小心的防御着自己胸前的玫瑰,他其实至少应该穿上衣服才对,一朵如此娇艳的玫瑰开在胸前,多多少少总会有点招风揽火的,这个他也承认,在他的命中,最大的不安定因素,就是这朵玫瑰所代表的那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娇艳的女人,一个娇艳的很多时候万种风情的女人,原本就不属于他,原本就不应该属于他,一段时间之后,这朵玫瑰所代表的娇艳的某个时候万种风情的,原本就不属于他就不应该属于他的女人,可能就像候鸟一样飞走了,候鸟之所以是候鸟,不是她去了之后还会回来,而是她定期从一个男人的怀里飞到另一个男人的怀里,如此循环无休,只是,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忍心把她视为放荡,因为他是一个心里有爱的混混,因为他把代表着她的爱的玫瑰刺到自己的胸口。
青龙龇了下牙,锋利的牙,如果人类退化成了野兽,他的这一口牙立即就能从其他的野兽身上撕下肉来,如果人类都饿死了,他必然成为最后饿死的那个,别问为什么,你知道为什么,虽然,这解释会让你的汗毛都立起来。
头骨是沉默的,如果你变成了一块头骨,你也会选择沉默,绝大部分人只有在不说话的时候,才会显得像个智者,但是如果你变成了一块头骨,不管是选择沉默还是选择不沉默,你多多少少都会显得有点智慧,何况,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你已经疲惫到除了想睡觉就只是想睡觉,于是,你根本就不想作出任何的选择,就那样一直睡下去。
棕榈树,在海边,在沙滩上,有穿着泳装涂着防晒霜的女郎,他刚从那边度假回来,那些穿着泳装涂着防晒霜的众多的女郎之中有一个是他的女友,他那身材曼妙的女友正在沙滩上打排球,一群中年人正在围观,棕榈树走过去,喝道,看看看,看你妈,为什么不回去看你妈呢,然后,指着他那身材曼妙的女友说,你一刻不招蜂引蝶就不自在,操。他那身材曼妙的女友刚打完排球,心情很好,也不跟他生气,拉着棕榈树的两只手,摇晃着,扭动着被泳裤绷紧的屁股,撒娇道说棕榈哥哥,别生气了,我下次不了,还不行吗?要么,现在我跟你回房间,把今晚的福利提前发给你,棕榈哥哥,行不行嘛,棕榈哥哥。
接下来是木叶的表演时间,放倒一颗棕榈树,踢飞一颗头骨,摧残一支玫瑰,蹂躏一条青龙,穿越这堆残兵败将,直取那法令纹很深的,光头,长须的讲起话来长篇大论的老大的首级而去,如果此时木叶手里有一把刀,锋利程度不讲究,刀口坑坑洼洼也可以,他顶多把它当做一把锯子,虽然花的时候多一点,虽然整个过程没有那么爽快,在这种形势之下,并不是因为心里有这种瘾,想要杀戮,只是形格势禁,操刀必割,不离真性,方得自在。好在木叶手里没有刀,木叶手里有的除了一根木棍,就是法令纹很深的老大的衣领,木叶揪住这光头的衣领,木叶记得这留着很长的胡子的老大说自己不配跟他打,他想问一问,现在的他配不配,但最终他还是没有问,因为他想到他可以揪往他的衣领向后一拖,然后用自己的势大力沉的左肘肘击他的太阳穴,他必晕倒,他晕倒之后,木叶会将让他的后背着地,然后伸出左脚踩在他的脸上,然后轻轻告诉他,“大叔,你说得对,我的确不配跟你打。“
木叶是这样想的,木叶也是这样做的,木叶这样做的时候,跟他想的情况一模一样。
老大一倒,被凌辱,受践踏,按道理来说,这伙混混群龙无首,也应该散了,如果这伙混混还有点良心的话,就应该一起把倒在地上的老大抬回去,可是虽然老大已倒,但这伙混混偏偏就不散,为什么?
因为,老大不只一个。
但是谁更像老大,在这群混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