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马回到房间对着铜镜打扮了一番,不愧是千金大小姐,胭脂首饰特别多,翠花想要过来帮我化妆,我让她离我远点,想到她给自己画的,那个技术,我怕她给我画成男的了!
衣服选了一条粉中带蓝蓝中带紫紫中绿绿中带红五颜六色的,花多的,显得青春,年轻,然后就一个人提着灯笼,走到了门口。
“小姐您怎么醒了,这么晚了还要去哪里吗?”看门的那个仆人对我问道。
“我现在要去元簬骈家的那个元府,赶紧给我备辆马车送我去。”毕竟我不认得路。
“可是天还没亮,元公子应该还在睡梦中吧?”
“我就是现在想去他们府上,你个下人管的着吗?废话那么多。”我叉着我的小蛮腰极其不耐烦道。
“是,小的这就去安排。”仆人向我弯腰作揖后,就去帮我安排了。
我怕我找不到女主,天一亮易晚霂就要拿着刀来我房间砍我了,反正平时那个苟二杞也很嚣张跋扈野蛮暴躁,我凶一点这样才不会OOC起疑心嘛哈哈哈哈哈。
“小姐,马车已经到了。”
马车好大好华丽上档次看着也好好坐的样子哈哈哈哈哈,仆人把我扶了上去,此刻我感觉我是一个公主,好开心,可惜,没有手机拍照留念,也没有美男坐我旁边。
不过我决定了,这部小说要是有一天被翻拍成电视剧,我一定要去努力试镜女二,过把瘾。
到了元府我下了马车,问了一下马夫现在是几时了,他说是寅时,那么天也快亮了,我还没找到女主呢,但是女主有女主光环,死不了,说不定男主已经去救她回来了呢,那我就在这元府门口,等到天亮再进去问清楚,而且还能躲过易晚霂对我的暗杀,真不愧是聪明的我哈哈哈哈哈,元家的阶梯还挺干净的,坐在上面一点也不费衣服哈哈哈哈哈。
终于熬到了天亮,没有手机实在是太无聊了,我差点就睡着了, 话说古人应该都起的比较早吧?闻鸡起舞的那种。
但是我太饿了现在,我决定先去找家早餐店吃点东西,再回来找男主应该也不迟吧。
走到了附近一家包子铺我问了老板知不知道我是谁,知不知道我府在哪,能不能赊账?或者我能不能留下来擦桌子。他一看见我就像看见了鬼,吓得直发抖,连忙说可以可以,全部拿走都行,害,看来苟二杞吃霸王餐的事情没少干。
我过意不去,随意取下我头上的一支发簪,塞进了老板手里,打包了几个包子就往回走,但是我悲催地发现,我好像迷路了,我嘴里的包子突然不香了呜呜呜,我还想去他们府上上个厕所呢呜呜呜,男二这会儿肯定提着刀四处找我呢呜呜呜,我怎么可以迷路!没事,我还有嘴可以问,正在我感叹我的嘴真厉害的时候,一个美男把我给迷住了,他身着白色 浅蓝色 浅绿色的三层古装,一看就是那种又贵又好的上等布料,衣服没有任何的污渍,一看就爱干净,他的面容很秀气英气帅气霸气,一看就是男主啊我去,虽然我现实中爱的是男二,但是我穿的是女二,她爱男主的基因开始在我身体里躁动,我看见男主我的心就砰砰直跳,这也太好看了吧,太神奇了吧,哦买噶,揍他!
我赶紧追了上去用小拳拳锤了一下男主后背,男主转过头来,又转了回去,问道:“怎么是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喜不喜欢想不想我?”
“无聊。”
“你救出婩雪姐姐了?”我试探地问道,不然他怎么会这么不想看见我。
“就你这点小伎俩?”
“那就好,我的小命总算是保住了,那她人呢?”
“与你何干?不要再打她的主意!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好嘛我知道啦。”我是李买淓,自然不会搞破坏啦。
过了一会儿,他回头道:“那你还跟着我做甚?”
“额,我想去你府上解个手。”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你没府?”
“我快憋不住了。”
“粗鲁!”
我跟着男主来到了府上,上完了厕所我还不打算走,我还打算到处看看,早餐也还没吃饱呢,嘻嘻。
我大摇大摆的走进了男主的房间,发现他不在,我就不要脸地坐在了他的床上,嘿嘿。然后就看见男主牵着女主进来了,真是尴尬的丫批~这个时候男女主已经到了相爱的阶段,双方父母也已经同意了,但是苟二杞和男二这俩个死心眼的还是不死心,各种搞破坏,男二会陷害男主,苟二杞会陷害女主,所以男二女二也互相看不对眼。
我立马吓得从床上弹起来,解释道:“如果我说我是一个扫地仆人你们信么?”
他俩还是面色阴沉地看着我,就像看见一坨屎突然出现在床上一样,还会说话。
没有办法我只能把声音压到最低沉,道: “咳,其实我是个男的,大哥,大嫂,弟弟肚子还没吃饱,先走了,告辞!”我作揖完就退了出去。
毕竟我是站男女主cp的,我不忍心棒打鸳鸯将他们残忍拆散,我也想快点完成这个破任务,回到我的现实世界继续种田,呸,上学!
等我走到了元府门口,发现男二正在元府附近来回踱步,我默默躲了起来暗中观察,看看他有没有带刀砍我,还好,只是带了一把剑。
我整理了一下发型和衣服,自信满满地迈着猫步走了出去,然后走到他旁边,抬起手撩了一下头发,然后假装有头发掉在地上我做作地蹲下捡起,我就不信我迷不死他我!但是不小心摸到一口痰,我嫌弃地飞也似的跑回了元府洗手。
等我再出去的时候男二已经没影了,可惜了呀,浪费了一次撩男二的机会,都怪那口痰的主人,不讲公德心!
小说里,男二爹娘被男主爹爹的哥哥的女儿的堂弟的表嫂的弟媳杀害了,从此男二便一人仗剑,浪迹天涯,后来,他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只狗,那只狗穿的衣服居然是女主的爹爹的儿子的姐姐的,还是女主,原来那只狗,是女主照顾过的一只流浪狗,男二通过他们穿的同款衣服认了出来,于是他们便相识了。
但是女主从小就喜欢男主,男主本来喜欢自己丫鬟,但是那个丫鬟比男主大好多岁,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后来觉得女主也挺好的,就在一起了。
女二是有天在街上偶遇的男主,然后上前搭讪阴魂不散的。
男二和女二的共同点就是皮,占有欲很强,没有安全感,喜欢的东西会不择手段尽力去争取,喜欢破坏男女主感情,但是男二和女二没有合作过,在一起都是吵吵骂骂打打杀杀,因为对方欺负自己最爱的人,但是又都是苦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