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个…王晓明是我的小名!”
阮梦听完噗嗤一下笑了:“哪有给自己起小名,还把姓给改了的!”
“哈哈,我这个人比较喜欢创新。”王晓明挠着头憨笑着说。
“对了,你怎么一个人干这么多活,没人帮你吗?”王晓明继续找着话题。
“没人能帮我,我得自己把这些纱洗完。”
“那…你有男朋友吗?”王晓明鼓足勇气,微红着脸问道。
“男朋友?”
“嗯…就是…”王晓明努力思考着该怎么表达:男朋友应该就是他们这儿的什么呢?蓝颜知己…未婚夫…
“就是和你关系很要好的男性朋友,你有吗?”
阮梦的脸刷的一下红到了脖子根,然后轻轻呢喃道:“公子,你怎么这么问话呢,我…当然没有男…男朋友了。”
“真的吗?太好了!”王晓明倒是很高兴,咧着嘴笑着:“你教我浣纱吧!以后我帮你。”
“那怎么能行呢,公子应该以学业为重。还有,今秋的恩科马上就要开了,你应该赶快回去读书才对!”
“no!学习用不着我,有刘先生呢!”王晓明伸出食指,在眼前一晃一晃的比划着。
“光有先生教,你自己不学也不行呀!”
王晓明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说了些阮梦听不懂的话,他马上话锋一转:“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会抽时间读书的,而且帮你浣纱也算是读书读累了,换换脑子。”
阮梦听王晓明说的也有些道理,而且看他一脸诚恳,就答应教他浣纱。
于是王晓明就想把电子书装起来,好好帮阮梦洗棉纱。可是他浑身上下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衣服上哪里有口袋。
“这什么破衣服呀,连个口袋都没有!”
“哈哈哈!”阮梦被王晓明的举动,逗得哈哈大笑:“你连自己的衣服都不了解吗?口袋在袖口里呀!”
“对呀,在这儿呀!”
王晓明尴尬极了,这才想到之前看电视剧,里面的古代人放东西,不都是往袖口里面塞吗?
王晓明赶紧把电子书装进袖口中,跟着阮梦学起浣纱来。两人有说有笑的,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正午。这时阮梦带来的棉纱,正好也都洗完了。
“我该回家了。”阮梦一边说着,一边收拾洗好的棉纱。
“那你明天还会来吗?”
“嗯,明天也许会来的。”
“还是这个时间吗?”
“对!”阮梦用胳膊?着木盆,刚走了两步,又回头羞涩的笑着说:“公子,你要好好读书,争取今科金榜题名呦!”
阮梦娇羞的面容加上温柔的声音,让王晓明的心瞬间融化了。看着阮梦那婀娜多姿的背影,王晓明不禁浮想翩翩。
王晓明今年二十六岁了,还没真真正正的谈过一次恋爱。大学时,他学的是理科专业,班上总共也就三个女生,还都名花有主了。宿舍的室友都想着法,去外班或者外系制造偶遇,都努着力脱单。但王晓明自觉内向又不善言谈,脸皮还极薄,所以直到大学毕业,还是单身狗一条。
王晓明想着,等参加工作吧,自己努力改变下性格,还锻炼了口才,脸皮也厚了不少。可是没想到,更惨!“程序猿”的职业特点,工作中根本就接触不到女孩,即使有,也是那种只能做兄弟的粗犷“女汉子”。
后来,公司人事部倒是来了一个漂亮小姐姐(就是和阮梦长得很像的,王晓明的暗恋对象),但是王晓明因为不知道人家底细,有没有男朋友啊,喜欢什么类型的呀等等,所以也只能暗暗在心里喜欢着。
而如今自己穿越到这里,竟然会遇到跟自己暗恋对象,长得一样的女孩。王晓明心中坚定的认为: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我绝对要抓住它!
“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变成了一家人。”此时的王晓明心花怒放,不禁又哼唱起来:“他多爱你几分,你多还她几分,找幸福的可能。”
一路上唱着幸福的歌,不知不觉王晓明又回到了石门书院。
“刘兄!你跑哪里去了?”
刚进书院大门,王晓明就看到宋濂站在门前。
“哦…我出去逛了逛!”王晓明眼神飘忽不定的回答着:“睡的头昏昏的,出去透透气。宋兄找我有事儿?”
“哦,并无大事。是午饭已好,方才我给你送到房间,见你不在房内。我遍寻书院,却未见你踪影。这不,我正欲出去寻你,你就回来了。”宋濂连比划带说的讲了一通,王晓明听了半天就一个意思:饭做好了,去送饭没见到人,找遍书院没找到,准备去外面找。
“好好,谢谢宋兄了!”王晓明手上作揖表示感谢,脚下却急着离开:“我回房间吃饭了哈!”
“哦,对了,刘兄!”这边王晓明刚走出两步,宋濂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你房间内有一怪异物件,不知是何物啊?”
“嗯?怪异物件?什么怪异物件?”
“就是在你书桌之上,方方正正的,好似石板的东西。”
“我去!电脑!”王晓明这才反应过来:“电脑竟然忘记收回背包里了!这下糟了,让宋濂看见这高科技产品,这该如何解释呀?”
“那个…”王晓明吞吞吐吐不知道该怎么编了。
“难不成是刘兄,在那山洞中发现的奇石?”宋濂看王晓明支支吾吾的,倒先说出了自己的猜测:“莫非刘兄是怕旁人见到你的奇石,和你争抢不成。刘兄放心,我绝非夺人所爱之人,也不会告诉他人的!”
“哦…是的,是的,就是我在石门洞捡的石头!我看着好玩儿,就带回来了。”王晓明可算松了口气:“请宋兄一定替我保守秘密哈!”
“刘兄,尽管放心就是了!”
说完两人就告辞,各自离开了。
王晓明一回到房间,马上就把电脑放进了背包,并把背包塞到了被窝里。
“还好圆了过去,不然就露馅了。”
“科考将近,要抓紧读书了!”
“读书是你的事,你读吧!我对你们的古文不太感冒,我喜欢历史和小说文学。”
“好吧!那我就去读我的四书五经了。”
“哎,对了,你这儿有没有什么小说呀?”
“小说?我的书桌之上有一叠纸,你看是不是你所说的小说。”
王晓明走到书桌前,拿起那叠纸张,看到上面写着“水浒传”。然后继续往下看,上面写着标题“第一回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这是《水浒传》呀!是谁手抄的?”
“这是我师兄所写,他言这是章回体小说,不过目前他只写到了前十回。前段时间他拿来让我看看,提些建议,我还没来得及读阅。”
“你师兄?你师兄是施耐庵?”
“正是!怎么,你知道他?”
“那是,他的《水浒传》可是中国四大名著呢!哈哈,这可是施耐庵的手稿呀,第一手的,这可太珍贵了!”
“此话当真?看来师兄的坚持是对的,他后来真成功了!”
“嗯,没错,他很成功,不过你比他还牛!”
“何谓牛?”
“牛就是厉害的意思。”
“那我如何牛?”
“这个嘛,我还是不要剧透的好,反正你好好读书,以后就知道了。我呢就负责看看小说,找阮梦聊聊天。”
王晓明接下来的日子…
第一天,吃饭;看小说;找阮梦浣纱,听她唱歌…
第二天,睡到中午;吃饭;帮阮梦浣纱,听她唱歌…
第三天,玩了一会儿游戏,电脑电量剩余25%;吃饭;和阮梦一起浣纱,唱歌给她听,她笑得很甜…
第四天,听刘伯温读书;看小说;陪阮梦浣纱,和阮梦一起吃她带的饭,很香…
第五天,和宋濂一起晨读;睡了个回笼觉;吃饭;今天棉纱不多,很快洗完之后,和阮梦一起去了石门洞玩儿…
…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明天就要出发进京赶考了。王晓明想着,这一去京城起码得几个月才能回来,今天必须多抽点时间跟阮梦相处。这半个月左右的朝夕相处,王晓明和阮梦彼此从相交到相知,他们的关系已经超越了普通朋友。
今天的天气很好,金秋的阳光和煦恬静,轻柔的秋风中裹挟着丰收的气息,蓝天白云飘逸悠扬,秋高气爽令人心旷神怡。
王晓明从书院出门,沿着一条小路,去往与阮梦约好的地方,他们初次见面时的小溪边。
“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一路上,王晓明想到即将与阮梦分别数月,脑海中不禁响起离别的旋律。但是三年一次的科考,对刘伯温又极为重要,所以不能不去参加。此时的王晓明心情变得有点复杂。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约会的地方,王晓明抬头一看,发现阮梦早已经在那儿等他了。
“阮妹!”王晓明快步走到阮梦跟前。
“晓明哥!”阮梦听到王晓明喊她的声音,赶紧转过身来:“你来了!”
“嗯,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我…”阮梦欲语还休:“我今天没什么事儿,就早来了一会儿。”
其实阮梦已经在溪边徘徊多时了。她时而像是想到什么开心的事,轻轻的浅笑着;时而又像有什么心事,微微的颦蹙着。她还不时的,朝着石门书院的方向翘望着,显然是在顾盼王晓明。
“我明天就要进京赶考了。”王晓明看着阮梦,心有不忍的说道:“我们就要分别数月了!”
“嗯,我晓得。晓明哥,出门在外要照顾好自己!”阮梦含情脉脉的看着王晓明,然后从身后取出一个荷包,低着头递给了他。
“这是…”
阮梦一脸娇羞的说道:“这个荷包是我亲手绣的,你带着吧!”
此时王晓明感动的不要不要的,他心里美滋滋的:这应该就是喜欢吧,原来被人喜欢的感觉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