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世豪,今年二十一岁,无父无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我身材不算壮硕,但是也不单薄,身上胸肌腹肌都有,但并不夸张,178的身高,也不算是拖了全国人民的后腿。
至于长相嘛,害,不提也罢,非要提起来,我怕在字典里找不到可以形容我帅气的词语,哈哈。本人长得不算清秀,但也生得干净阳刚。虽然笑起来坏坏的,痞痞的,但咱要的就是这股痞子劲儿!
一句话形容我的长相,那就是:娘们儿见了沦陷,爷们儿见了惭愧!人送外号g市吴彦祖,搞得我们场子里的小姐姐,天天对我想入非非。
哦,对了,我们场子,也就是盛世辉煌娱乐会所,通俗点说,就是夜场。不只是单纯意义上的夜场,盛世辉煌上下总共六层,里面包含了演绎大厅,KTV,慢摇吧,赌场,还有专门供客人休息的包房,这样的场子,在我们当地,称之为“沙吧”。
总而言之,盛世辉煌娱乐会所,代表着我们g市最高端的夜店文化和消费水准,里面的娱乐设施,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玩不到的,江湖人称,g市销金窟!
我来到盛世辉煌,已经一年了,期间大大小小,帮公司办了不少事情,公司老板也对我颇为赏识,所以才一年时间,我就被提到了盛世慢摇吧负责人的位置。这个位置,是身上密密麻麻的疤痕换来的。
娱乐行业,说白了就是以暴力手段快速敛财,迅速积累资本!踩着法律线,干一些普通人或者正常人,不敢干,干不了的事!
就比如我们帮公司绑了宝哥,面对的是二十多人的刀和枪,这是普通人,或者正常人能干的吗?敢干的吗?!正常人被枪顶着脑袋,不吓尿了我都算他胆子大!
所以说这行是提着脑袋吃饭,行走在刀尖上,一点都不为过。自从进入这一行以来,我听过最多的评价就是:一只脚踩在监狱里,一只脚踩在棺材里。
我觉得这话说得不无道理,混社会这个东西,混得好了,你可以夜夜笙歌,可以在普通人眼里成为人上人。但要是混不好呢?要不就是不知道在哪一天被哪个仇家砍死在哪里,可能是大街上,也可能是在你自己卧室。要不就是,一步没走好,锒铛入狱,等待着你的,除了蹲监狱,就是吃枪子儿。
但全市数以万计的混子,混得好的,又有几个呢?再换句话说,就即使你混起来了,你就能功成身退吗?没人知道,我也不知道,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过所谓功成身退的。
看到这里,肯定就有人会问,那为什么你明知道这个圈子这么危险,还非要去混呢?为了成为大哥吗?为了钱吗?还是为了可以夜夜笙歌吗?
其实都不是,其实我也并不想混,我小时候的梦想,可是想成为一名歌手的!但为什么我不想混,现在却还是在这个圈子里面呢?
这一切,都要从小文说起。小文,是我从小同在孤儿院一起长大的兄弟,在没有父爱母爱更没有恋爱的小时候,小文,就是我最亲的人....
......
小文和我同岁,但是比我大月份,我是九月生日,他是三月生日,所以我从小一直把他当作哥哥,而他从小也对我这个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弟弟照顾有加。
小时候,有好吃的,他总分我多一点,我受别人欺负了,他也总帮我出头,没有经历过的人,可能永远也理解不了,这种不是亲兄弟,但胜似亲兄弟的感情。
那一年,我十八岁,正在上高三。
十八岁,人一生之中,最为梦幻的年纪。此刻我正在学校朗朗书声中,埋头苦学,憧憬着美好的明天。是的,我从小都相信,老师对我们说的:知识改变命运,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这种孤儿来说,那时候的我,真的深深的觉得,认真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
早在三年前,小文读完了九年义务教育,上完了初中以后,就辍学打工去了。那为什么我还在上学呢?因为小文辍学打工就是为了供我读书,他知道我有梦想,他也一直支持我的梦想。
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所以我很用功,在学校的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但世事总无常,命运就是如此,上帝给你关闭了一扇门,肯定不会就这么算了,他还会顺便把你窗户也给你封死!
我上高三那年,正是对爱情懵懵懂懂的时候,情窦初开。那时候我特别喜欢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人长得好看,性格也很温柔,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好。
但是我并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这一份对她的喜欢,所以我就天天跟着她屁股后面,做个小跟屁虫。她也愿意我让我跟着她,每天跟我有说有笑,和她待在一起,我很开心,她也很开心。
那时候我认为这就是爱情,那时候的爱情,其实本就是这么单纯。她是走读生,我是住校生,所以每天放学以后,我都会陪她走一段路,送她回家,哪怕只是和她在一起多待几分钟,我也满心欢喜。
每天她来上课之前,我也会早早就在那条她的必经之路上等着她。就这样日复一日,转眼间,我们即将高考。我和她约定好了要一起考同一个大学,以后也都在一起不分开。
想象都是美好的,现实都是残忍的。上天,给了我狠狠的一个巴掌,还是他妈的那种带暴击的巴掌,粉碎了我所有美好的憧憬。
这天,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在那条路上等着她来上课。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看见了她缓缓走过来的身影。不过今天的她,似乎很不开心,一路上眉头紧皱,也不怎么跟我说话。
一连几天,都是这个样子,我终于忍不住,一直逼问她为什么不开心,是因为我吗?后来,她吞吞吐吐的告诉我,在她回家的路上,有几个社会上的小混混,一直调戏她,说要和她处对象,还动手动脚。
当时我们年龄都小,也不懂事,现在想来,要是当时报警,或者告诉她的家长和老师,可能结局会不一样。
我听她说完,一直安慰她逗她开心,答应她从现在开始每天把她送到家楼下,每天去她家接她来上学,她才稍稍放心。其实我听她说完了以后,心里已经怒火中烧!我想,没有哪个正常的男人能容忍自己喜欢的女人被别人调戏!
这天,上完晚自习,我和她一同走在回她家的路上。果不其然,刚走到离学校不算太远的地方,迎面走来几个小混混,领头的那个,染着一头黄毛,脖子上挂了一条不知道真假的金项链。
看着我和她走过,小混混迎上来,冲着她说道:“哎哟呵,今天怎么还有个小白脸跟着你?你不跟我处对象就是因为这个小白脸吗?”小混混说着就要伸手摸她的脸,顿时吓得她急忙往我身后躲。
我一巴掌拍掉小混混伸出来的手,咬了咬牙,冲着小混混说道:“她是我女朋友,请你以后不要再骚扰她,不然我要你好看!”
小混混一听,顿时乐了,呵呵一笑,冲着我说道:“你要我好看啊?那不用等以后了,你现在就给我看看吧。”小混混根本没有把我一个学生放在眼里,说完,他又接着要伸手去摸她。
当时我大脑一片空白,举起拳头,一拳砸在小混混的眼睛上!然后抬起脚,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小混混一个趔趄,直接摔倒在地上。
面对我突然的袭击,小混混立马爬起身来,一巴掌就抽在我脸上,恶狠狠的说道:“草泥马的!一个学生你还反了天了?!兄弟们给我干他!”
几个小混混一拥而上,很快我就被打到在地,感受着雨点般的拳头,还有几个大脚丫子不停的踹在身上,我只能双手护着头,蜷缩在地上。
旁边的她哭得梨花带雨,一边护着我,一边大声冲着小混混说道:“你们别打了,别打了,求你们了!”
感受着身上的疼痛,像是过了几分钟,又像是过了很久,小混混们停止了对我的殴打。我躺在地上颤抖着,不是怕,是疼!
“呸”小混混往我身上吐了一口痰,再次说道:“这次给你点颜色瞧瞧,下次再当什么护花使者,可就不是这一顿拳打脚踢能完事儿的了!”说完,几个小混混转身走了。
几分钟以后,我缓缓站起身,她看着我,担心的问到:“你没事吧?怎么样?疼不疼啊,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啊?”我冲着她强笑着说道:“没事,小问题,我一点都不疼,皮实着呢!不信,你再打我两拳试试,哈哈。”
她看我还在和她开玩笑,也就没那么担心了。后来,我还是忍着身上的疼痛,把她送到了家楼下。回学校的路上,我暗暗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我告诉她晚上有事,就不送她了,她应了一声之后,就独自往回家的路上走,我在她身后悄悄的跟着。
过了一会儿,相同的位置,相同的小混混,还是一如既往的调戏着她。
正当她手足无措的时候,我背着手,缓缓走到了她的身旁。那几个小混混看见我来了,领头那个又冲着我调侃到:“咋滴?昨天挨打没够,今天还想试试咸淡?”旁边几个小混混顿时跟着一阵哄笑。
我也看着他笑着说道:“嗯,试试咸淡,你看用这个试,怎么样?!草泥马的!”说着,我直接掏出了两把西瓜刀!刀,是白天在超市买的!人,是今天晚上要砍的!
我一刀直接砍在领头黄毛的肩膀上,一边说道:“草泥马的!今天老子不把你砍得跟西瓜似的,你是真的不知道咸淡!”
其实从昨晚上挨揍,我心里就一直憋着一口气,第一,调戏我女朋友,第二,从小到大没被别人这么按在地上圈踢过,第三,还是他妈的在我最喜欢女生面前这么圈踢我,我感觉自己脸都丢光了!是可忍熟不可忍,叔叔忍了婶婶也他妈忍不了了!今天不把心里这口恶气消了,我睡觉都睡不好!
于是就有了两把西瓜刀和黄毛亲密接触的故事,不对,是事故。旁边几个小混混,一看见我掏出刀砍在黄毛身上,一点没犹豫,撒丫子就跑了,只留下黄毛一个人。
我一脚踹在黄毛身上,黄毛倒在地上,随即我对着他的身上就是一顿乱砍!他躺在地上抱着头,嘴里“啊啊啊”的不停嚎叫着,我砍一刀,他叫一声,还他妈的挺有节奏!
她当时已经吓傻了,可能从来没想过我胆子会这么大,我会这么狠,甚至连阻拦都忘记了阻拦我。直到我砍的累了,我才停下手来。我一只脚踩在黄毛的身上,一边喘着粗气对他说道:“草泥马的!现在知道咸淡了没?!”
黄毛抱着头,浑身颤抖的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求你别砍了!我再也不敢了!“我看着黄毛这个鸟样,心里的气也出了不少,随即踢了他一脚,瞪着他说道:“再敢调戏我女朋友,再敢欺负学生,老子两把西瓜刀,随时伺候你!赶紧滚蛋!”
黄毛站起身,连滚带爬的跑了,只剩下她错愕的看着我。我走到路边,把西瓜刀随手扔进了垃圾桶以后,缓缓走到她面前,使劲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然后牵起她的手,轻声对她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吧。
她没有回话,就这么任由我牵着她的手,呆呆的点了点头,可能还沉浸在我刚才砍黄毛的震撼当中吧。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也是唯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