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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丛林生活

西藏TM县,原始森林面积3000多公顷,这是西藏最神秘的地方,是一片从未开发的处女地。几十年间,政府曾投数千万元巨资开山筑路,但均被一次次塌方、滑坡、泥石流淹没。至今这里所需的全部物资,还靠肩扛人背。所有进出这里的人,都需用身体丈量大地,靠双脚越岭翻山。而这片森林隐藏在大山之间,人迹罕至,自有人类在此生息以来,能走进这片森林的人很少,而进去的人能走出来的更是不多。

42个人看似不少,但是当他们被直升机上的刺刀扔进这片广阔的森林中时,这些人显得那么的孤单和渺小,万前锋站在一片自己根本不认识的植被前,回想着刚刚签订的一份,关于危险训练意外死亡的协议,还有教官说过的话。

“你们接下来的一个月,将在这片森林中度过,这里人烟罕至,你们最好是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如果超出太大范围,一旦遇到危险,我们将很难找到你的准确位置。配发的食物只够你们半个月的量,所以你们要想方设法给自己寻找食物,记住,这不是儿戏,有些东西是有毒的,如果坚持不住,请拉响你们背包中的信号弹,3架直升机随时盘旋在上空等待着你回家。另外最后一点,虽然枪里没有子弹,但是我希望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你的这个伙伴。”

一想到背包,万前锋从肩上拿了下来,里面有一把刀,水壶,一个防风打火机,一小袋食用盐,压缩饼干、压缩牛肉,鱼肉罐头各十五个。这让他不禁想到了大伟,如果那家伙在这里,这些东西估计也就够他5天的量。仔细审视着自己所处的情况,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这片森林的什么位置,只知道前后左右全是树木,站在这些高大的树木下,自己是那么的迷茫。

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森林,有的树木,好几个人合抱不一定能抱过来。地上好多地方都是厚厚的树叶,周围各种绿色的植被,不时的传出鸟和未知动物的叫声。

不打无准备之仗,万前锋不会等到食物用完,走到一棵巨大的树下,拿起匕首挖了一个足能放下背包的坑,把背包摘下来埋了进去。虽然现在还没有碰上动物,但是直觉告诉他,这片丛林里,一定有很多未知的事物。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水源问题,可是这大片森林里去哪里找水。拿起军刀在大树上,用力的划出一个竖杠,背着枪大步向着前方走去,沿途隔几个树他都会划几下。这是他在电视中学到的,没想到自己真的能用的上,可惜看了好久了,基本都忘记了,只记得标记这一点,不过,总比什么都没记住好。

此时秦玉刚刚顺着,直升机那细长的绳梯上爬下来,嘴里大声的嘟囔着。

“疯了,野外生存?这尼玛听都没听过,怎么办?不会挂在这里吧?!”

边走边诅咒,教官这个大变态,一抬头哥们立马大步向前面追了出去。一只小兔子,正在一个灌木底下吃着草,刚才的大声使它受到惊吓窜向前方。秦玉可知道这小家伙意味着什么,这代表着抓住它可以省下今天的口粮。

在丛林里追逐兔子,这本身就是一种傻X的行为。茂密的森林中几缕阳光洒下,有些地面上常年积累的树叶已经腐烂不堪,根本看不清脚下的情况。咣叽一声,秦玉摔倒在地,嘴上粘着不知何年何月落下的树叶,表情甚是郁闷,坐了起来。左右看了看,这是个方圆大约两米多的小坑,屁股往下狠狠的颠了颠,坐在上面很是舒服,脑中忽然灵光一现,周围围上一些石头,做一些简单的防御工事,晚上不就可以当床用了吗。就这个地方了,想了想,把背包往地上扔,胡乱的用树叶盖上,站起身,开始寻找着地面上突出石头和土堆。

穿过一个倒在地上的枯树,万前锋甩了甩脚下的泥土,他不相信附近没有水,这帮都是没有接触过,这种生存训练的新兵,现在不到三月份,根本不是雨季,无法采集雨水。又不懂在野外如何取水,教官安排的地方附近,肯定或多或少的都有水源。

抱着这种想法,万前锋开始寻找起来。大约走了一个小时的样子,坐了下来,太累了,根本没有路,深一脚浅一脚的,迷彩服有的地方都被刮破了。因为怕迷失,沿途频繁的在树木上标记,估摸着自己也就是走了几公里。

在自己坐过的地方又刻画了一下标记,万前锋顺着原路返回,半个多小时就回到了刚才的位置,因为省去了标记的环节,而且是自己刚刚走过的路,哪里有坑或者石头土堆,甚至高大植被,他都有所标记,所以用的时间比刚才短了一半。

简单的查探了一下刚才自己埋背包的地方,并没有遗留下动物踩踏的痕迹。自己是大约上午9点多被扔进这个地方,那么现在大约是11点左右,抬头看了看树木间隙透进的阳光,现在昼夜温差很大,睡在树上显然不可能,晚上会很冷,在下面睡又怕被动物攻击,必须找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自己要在这片丛林里度过三十个夜晚,除了水源和食物,那么栖息地是最重要的了。

本来打算找个离水源近点的地方,再确定休息地,但是暂时没有找到,先想好怎么度过第一个晚上吧。把背包从土里取了出来,检查了下里面的物品,背在了身上,万前锋顺着刚才路过的地方走去,站在一片还算是开阔的地方,这里周围大约三十几米都没有树木,而且阳光还能够射进来,让万前锋更为满意的是靠近中央的位置有一块大石头,如果依靠石头建立一些简单的防御,的确是一个过夜的好地方。

想到便去做,走到石头旁,把枪和背包往边上一丢,拿出匕首,挥舞劈砍的动了起来,虽然没有树木,但是石头旁边有好多杂草和不知名的植物所覆盖,既然有了目标,万前锋开始建造他在丛林里的第一个家。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前行,进入这片森林已经13天了。万前锋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能,摸了摸腿带中别着的弹弓,心里不禁有些感叹,辛亏带着它,不然那配发的食物早就吃完了,现在自己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万前锋掀开自己用树枝、草、还有很多干枯的植物建造出的被子,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昨天睡的很香,并没有被那些昼伏夜出的动物打扰。脸上胡子茬已经长了不少,这点让他很是别扭。还好,最起码脸是干净的。

从第四天开始他就解决了水源的问题,当时他已经渴的不行了,但是每天一遍遍一次次的搜索,终于找到了离他最近的一条小溪。

在靠近小溪的位置最多500米的地方,有个简陋的棚子,这是他的第四个家,也是他最满意的一个。背靠着一个小石堆,用石头和枯木建造了简单的小型屋子,用树枝和树叶搭建的屋顶,颇有那么回事。说起来简单,他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

每过一天,他会用匕首在树上刻上一刀,晚上他把捡到的大型粪便分散的撒到屋子的周围;白天他就潜伏在树上,口袋中捡了许多大小不等的石子,这十几天,他用弹弓一共打了7只野鸡,3只野兔。像猴子之类的动物不会主动攻击的自己,一直没有大型动物光临过领地,这让万前锋很庆幸。但是在平时的活动搜索中,他曾无数次见过那头豹子。有时候是在小溪的对面,有时候是在树上捕猎的时候。仿佛对自己有所忌惮,一人一豹默契般都没有攻击对方。

相对于万前锋的惬意,秦玉这边只能用凄惨来形容了,脸上虽然干净,但是充满着疲惫感。衣服没有一个完整的地方,跟布条披在身上一样,活像一个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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