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开辽城至今,为时半年,收货颇丰。生活稳定下来,捡了两个美人,名、利双收,还结交了几个朋友。
还两三天就要过年了,年货已经筹备地差不多。买了一头猪、一只羊,也是时候宰了。
一大早,萧客带着董守成与河伯杀猪。猪的肚子被架在长凳上,河伯抓着后腿,董守成抓着前腿,萧客则持着杀猪刀一刀捅入,一寸长的刀刃齐根没入。
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天地。大部分看客都撇过头,不愿看这残忍的一幕。然而,有个别人却很激动,比如河伯,再比如小米。
“少爷少爷,能不能让我戳一下——”小米凑过来,跃跃欲试。
“喏——”萧客递上刀,道:“看着戳!”
小米拿着杀猪刀,围着猪转了一圈不知如何下手,最后停在猪尾巴处,竟是戳了它的菊花。猪还没死利索,这一戳就戳出了秽/物。
“嗤——”,众女哄然大笑,个别人侧身作呕。
“还有谁想试试,机会难得哦——”萧客吆喝着,转而向小玉道:“小玉,你要不要来一下?”
“我,我才不——”小玉怯怯道。
河伯指着她道:“你打架的时候不是挺凶的,怎么现在这么胆小?”
“那,那时候我没多想!”小玉似乎有些害怕河伯。
河伯见状更来劲了,拿过萧客手上的刀,向小玉道:“来试试啊,比杀人还过瘾!”
小玉看到河伯拿着刀走过来,吓的直往蓝羞月身后躲。河伯不依不饶地追,小玉则又跑过去躲在萧客身后,抓着萧客的衣角求助。
“好了,别闹了,别吓着小孩子!”萧客要回杀猪刀,又道:“好了,开始宰猪,有兴趣的都来帮把手!”
接着是开水烫死猪,萧客还一边调侃道:“看到没,这就叫死猪不怕开水烫!”
语毕,所有人都望向萧客,萧客尴尬道:“你们看我作甚,我又不是死猪!”
融融恰恰,欢声笑语,一片祥和。
生着当如斯,若是能一辈子这样无忧无虑,夫复何求?
每个人都放下了心事,二三成群说说笑笑。只有陆小凤孤独地呆在一旁洗着猪大肠。
陆小凤这段时间很本分,那件华丽的衣服已经被她丢了,如今穿着朴素,一如来郡城路上的衣着。
她本就是穷苦出身,此时清洗猪大肠倒也做的有模有样,那认真的样子倒是挺动人。
“陆姑娘——”萧客走过去,蹲下帮她一起洗。
“公子——”陆小凤应了一声,继而低下头继续做事。
“你这段时间应该都体会到了,我家的生活就是这样,很平淡,你要是觉得委屈就趁早离开吧,女孩子的青春就这几年,你耽误不起!”萧客语重心长道。
“谢谢公子关心,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陆小凤毫不犹豫道。
“可是你不是追求荣华富贵么,我这里根本没有你想要的!”萧客继续劝诫。
“公子——”陆小凤直面萧客,认真道:“你看轻我了,我并不是贪慕荣华的人,我不觉得现在是在吃苦!”
“那你从宣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萧客反问道:“这里的生活与你在家里的生活不一样吗?”
“做的事一样,但这里的人不一样!”陆小凤道。
“我明白,你貌若天仙,不甘心嫁与一个村汉,不甘心与一些粗鄙的穷人生活在一起——”萧客道:“可是,这里的人又高贵在哪里?我很普通却很花心,小七她们对你也不好,相反,你若嫁个普通人,他肯定会疼你爱你的,那样不是更好么!”
陆小凤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想了一下才道:“公子是才子,不是普通人。小七姐她们虽然对我不好,但她们那么做也是有原因的。你们跟我的家乡人不一样!”
呵呵,终于明白了。其一,她只是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如今她证明了。
其二,在她心里,我们这些人是文化人、上流人,而她家乡的人是粗鄙人,是不一样的。这种心理比较原始。举个例子,落难王子即便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在人心里也比庄稼汉高贵。
人,尤其是年轻人,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村头的小河沟是美景,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家的菜园子多么有趣。因为小河沟就是小河沟,菜园子就是菜园子。
就像,人没有失过明,从来不会觉得目能视物是上天对自己的恩赐。因为思想本身就会先入为主。
萧客明白了陆小凤的想法,便徐徐道:“你说的没错,我也觉得我家乡的人很讨厌!他们很无知,却自以为很聪明。他们低俗、粗鄙、处处算计别人,很可恶,让我觉得恶心!”
陆小凤怔怔看着他,听着,不明所以。
只听萧客又道:“那你有没有对比一下,这里的人的人品会很好吗?这里的人会心地善良吗?举个例子,迟成你是知道的吧,他的为人与一个庄家汉相比如何?可是你会觉得他粗鄙吗?”
一连串的提问,让陆小凤愣住了,却依然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萧客又道:“从来没有人会觉得自己家乡民风淳朴,但是外乡人却会认为某某地民风淳朴,这是为何?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自幼就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看到最多的是他们的坏处,因为你是从内向外了解他们的!而对于陌生人,你却是从外向内了解的。这是先入为主!
比如你初次见我,你嘲笑我马术差,但我知道你没有恶意;比如我初次见你,我觉得你很美——
想想看,你的邻居从小看着你长大,知道你小时候是个鼻涕虫,即便你长成了大美人,在他们眼里你依然是那个鼻涕虫!就算你衣锦还乡,他们只会认为是你运气好,而不会认为你比他们高贵!”
陆小凤听着,忘记了手中的活计。若有所思。
萧客停顿了一会儿,才道:“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大概明白了——”陆小凤点头,又道:“可是,我还是不打算回去!”
“明白!”萧客道:“可是你要想清楚了,我不是什么良人,又对你无情,你呆在这里可能会误了自己!”
“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而且我也相信你会接受我的!”陆小凤坚定道。
“呵呵——”萧客笑着站起身,道:“既然你执意如此,就接着洗你的猪大肠吧!”
陆小凤动作慢下来,因为她在思考。萧客用这种交心的方式劝她离开,主要还是怕自己把持不住犯了错误。然而,这种方式只能用一次,若她坚持留下,自己不可能再这样劝了。因为劝几次之后,两人就变成“相知”了。那样适得其反,言重了还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陆小凤还没有考虑清楚,然而,她却感觉很踏实,脚踏实地的感觉。自来到南山郡郡城,她一直是飘在天上的,如今总算落地了。却是忽然想到家中父母,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再说汪雯。如今风平浪静,她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那些伤疤在渐渐愈合。
得知迟成的死讯后,她却没有太多的“解恨”感,或许真的是看淡了!他身边有很多女人,都很优秀,根本不会有自己的位置。自己只能识趣,站在远处看着也挺好,平淡也是福气!
新年将至,新春将临。
一晃,两日过去,除夕来了——
无家可归的孩子们都来了,很多女人,外加董守成一家三口,一共十数人,分外热闹。萧客一家和董氏兄妹共五人,却忙不过来,于是蓝羞月和小玉也充当了主人家。
最后的晚餐快要准备好了,却不见河伯踪影,可她明明说过要来的啊!正着急着,就见她来了,非但来了,还带来了两人,糟老头和穆云疏!
萧客愣了一下,变过去打招呼:“这边太忙,无暇出门相迎,莫怪~”
“扯什么蛋,是忙活着调戏姑娘吧,哟,还真不少!”糟老头依然不正经,不过衣服倒是穿的挺称头。
“这都被你看穿了,真没劲——别愣着了,快进屋吧,上座给你留着呢,别客气!”萧客道。
转而望向穆云疏。她也穿了喜庆的红衣,头发却是扎起来一部分,只留下两鬓和前额。这种发式在这个时代很奇葩,但看得出来,她已经在尽力遮掩自己的特立独行了,已经尽力让自己表现地正常了。
穆云疏目光压得很低,因为心虚而不敢正视萧客。若不是师傅也过来,她真还不敢来。毕竟,河伯大大咧咧的性子,到这儿肯定就不管自己了,到时候自己该如何自处?
“穆姑娘也来了,快进屋吧,外面怪冷的!”萧客故作随意,招呼道。
穆云疏跟着师傅进了屋,心中却在想着萧客的话,然而她记着的却是前半句“穆姑娘也来了”。怎么,我就不能来吗?你以为我想来吗?他们二人叫我一起,我又有何理由拒绝!穆云疏固执地想着。
同样固执的还有陆小凤。
她这已经想清楚了,要留下,这个决定是在她穿上身上这件新衣服时才下的。过了年,家里每人都有新衣服,她不知道自己的衣服是谁挑的,但是她很喜欢。她觉得这件新衣服穿着很舒服,比江晨送的凤袍要舒服,穿着它感觉很踏实。
于是她决定留下,决定爱上这个男人,然后做他的女人。然而,一旦做了决定便又生出一个新问题。既然要做他的女人,那么,自己在王府的事怎么办,要说与他听吗?
之前傍上江晨,他肯定会对自己有成见。更严重的是,自己虽然还是处子,却与江晨有过肌肤之亲,这种事哪个男人可以容忍?
可是,若不告诉他,如何显示自己的诚心?再者,自己迟早要把在王府的经过说出来的,不然无法与他交心。那么,自己说是半真半假地叙述,回头江晨若是说出那件事,那自己便永远没有机会了!
江晨与他已经朋友,很可能会说漏嘴,他若知道那些事,会是什么反应呢?
说了不行,不说也不行,那么便只能选择晚点说了!若是相互生了情,他或许会原谅自己——